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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 3 落红有情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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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絮黎回家的时候,发现她站在阳台的整幅落地窗前,没有开灯,单薄的一件衣服挂在身上也不知道站了多久。
听到开门的声音苏覃回过头,看到是他又转了回去。
夜光下的华尔街,还是一如既往的繁华,明灯暗火,不知疲倦。她来纽约这么多年,时常感叹,工作真是好,一忙起来,就可以忽略时间。
把玩着手中的钥匙,苏覃不禁摇头苦笑。391天,她住进这里的日子。整整一年。
果然,她到底不是一个适合长期生活在一起的人。
“你在干什么,怎么不开灯?”男人疑惑的问她,甩下钥匙脱了外套走过来,不容分说披在她身上。触到她凉凉的体温不禁皱眉,本来就体寒的人,从来都不在意这些细节。
苏覃低下头没有说话。男人也不逼她,一颗一颗温柔地替她扣好纽扣,拢了拢衣领。她又抬手一颗一颗的解开。
如此反反复复好几次,苏覃终于受不了,拂开他伸过来的手,跑到卧室里。隔了一会儿走出来,身边一个行李箱。
拖鞋在地板上发出轻响,就这么站在楼梯上,无声跟他较量。最后无视他隐忍的表情,把手中的钥匙放到桌子上,拉着行李箱走出去。
人约黄昏,说的可不是她。
“站住。”男人低沉的声音隐隐带着怒气。
苏覃闻言顿都没有顿一下,拉开大门。
男人咽下一口气脸色铁青,几步过来拽住她的手狠狠往外一拉:“我叫你站住。”
她被他过大的力气砰地一声撞到墙上,痛得闷哼一声,行李箱啪的掉在地上。
捂着发疼的肩膀,苏覃咬着牙不吭声。
男人抓住她,脸上戾气浓郁:“我让你想的,可不是离不离开的问题。”
“哦?”她忍着疼痛抬起头,直起身子正视他,“那你觉得我该想什么?畅谈未来?”
“如果你想,你要的未来我都可以帮你实现。”男人就像听不出她的话外音,单单对她道出感情。
“哈,霍先生,this is, not, the point!”苏覃简直不可置信,“霍絮黎,我不是你养的那条你下班回来就吐舌头要东西上班出门就摇尾巴欢送你的苏格兰牧羊犬!是,我对你是有感情,那又怎么样?我跟谁住在一起这么久都会有感情。”
顿了一下,就这么忽然的,想起曾经莫以决气极时对她说的话。深吸了一口气,仰头闭了闭眼,把眼泪逼回去。再睁开,眼底一片清冷,“当年莫以决就说过,我这个人,不会有好下场。”你看,我的报应来了。
至此终年,她始终学不会信任。于是宁可伤人伤己,不让自身陷落进去,保全一条完好肉身。
一口气说完,像是用尽了全身力气,脑袋阵阵的发昏,胸腔缺氧。
1年26天,过往细节全部作废。
再也不想跟他吵下去,拉了拉肩上快要滑落的包,捡起地上的箱子头也不回的就开门走出去。
男人没有再拦她,盯着她的背影,拳头攥的很紧。
过了很久,他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烦躁的走回客厅,拿起一瓶Chivas扭开瓶塞,仰头凶狠的一饮而尽。液体含在口中,苦涩微辣,脑中浮现起她最后大声朝他吼的表情,眼中闪过不可名状的情绪。一扬手,玻璃瓶就砸在对面的墙上,碎开成细小的玻璃渣。
他怎么会不懂。
她想要的,无非就是不要他管她,无非就是不要他限制她的自由。
他曾经试图让她相信,有那么一种可能,她也可以试着去爱一个人。结果她惧怕深陷而始终喜欢与铅华落尽的社交场合与人浅交。
但是这些,他根本,就不可能做得到。
她还很小,根本就不懂。他的身份摆在那里,结下的仇家都可以排到火星去了。她跟他在一起,随时都可能有危险。坦白讲,这已经是他能给的最大的限度,他不可能再放宽,而她也不愿意为他退一步。
要人生还是要他,她的选择从来都很明白。落红是无情,她却连做花都不屑。
谁说一场感情,一眼万年。花开不败的温情,她从来就不奢望,只想着能走一天是一天。
而现在,一切都结束了。
她不再要他。
从家里跑出来之后,苏覃没有去找去处。一箱的旧物,随手扔进了路边的草丛里。
她喜欢的书,厚厚的盗版英文小说,很小的字迹,常常让她眼睛发痛。他曾经买给她的限量版精装暮光之城,她从来都不翻。
我是一个旧的人,她曾笑着和他说,所以我总是在路上。他推了一下她的额头,一棹春风,一叶舟,一纶茧缕一轻钩。你喜欢,你就去,大不了我跟你一起。
然后现在,她撇下他,独自上路。
曾有人预言再过三十年,不会有人知道DVD是什么东西。其实怎么可能。总有人喜欢倒带,宁可与时间脱节,不放弃这一场寄托。
洗清了过往干净,苏覃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扬起头对着空气呵出一口气,搓搓冻僵的手,放进风衣口袋里。以后不会再有人皱着眉说怎么又穿这么少,也不会有人在她还未来得及开口就把她包进大衣里。
说不清为什么,她只是觉得不该再走下去了,于是从此陌路。
彼时苏覃,尚未学会信任。好奢侈的东西。
或许是年少时家庭的变故,或许是这么多年站在局外看尽人情凉薄,她已经到了连尝试都不敢的地步。
那个时候身边还有莫以决,可是后来连她都走了。她跟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苏覃,你这个样子,留不住人。太薄情不会是一件好事,没有人会一次又一次心甘情愿倒在你刀下,因为你不值得。”当场就听得愣愣地站在那里。后来莫以决就去了美国,再后来她也过去。又遇到了昔日好友,也遇到了他。
走到郊外,好寂静。深夜纽约,难得有这么清静的地方。以前去巴黎,最喜欢的就是迷路。在小巷子里乱穿,遇到有便宜的旅馆,就住下来。第二天再启程。她从来都不太喜欢那些出名的景点,倒不是说失去了味道,只是她不太喜欢人多的地方,大部分的时间都用来排队,如果不是身边有同伴或是极善社交的人,估计都会等疯了去。
结果她在买了一筐法国纪念版古董相册之后,光荣地发现身上大钞都花光了,无奈之下只能去坐地铁,结果她又受不了里面各式各样奇奇怪怪的味道,无可奈何地往回走,就这样看到跟在她后面的他。
隔着很远的距离,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觉得刹那温暖,花满渚,酒满瓯,冬季终结。隔着那么多那么多的时间和人和事,进驻她的心底。苏覃记得那个时候自己看得笑起来。原来这个世上,还有人愿意隔着千山万水来爱她。于是她在那一刻,软了心意,放他进来,自此纠纠缠缠一路走来。
直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