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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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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觉睡得踏实而香甜,第二天早上当我幽幽转醒时已是日上三竿。从头顶到脚心,我觉得通体舒泰,仿佛所有的细胞在经历了一场历经久远的暴风雨后终于得到了片刻的安歇。我揉了揉胳膊,隐匿在身体里多日的酸疼与疲倦消散得一干二净,只有大脑还有些初醒时的懵懂。
强烈的阳光透过薄纱窗帘照在我的脸上,我的眼睛一阵刺疼。我用被子遮住脸,侧转过身继续安眠。迷糊的脑袋里还残存着些许之前梦的碎片,那个梦很朦胧,朦胧地美轮美奂。梦里我在一条洒满阳光的花园小径中徜徉嬉戏,我美滋滋地舔着嘴唇,就像在舔舐着阳光与花香的芬芳气味。我在花园里跳着,蹦着,欢笑着,而在我目力所及之处,有一个模糊的身影。我瞧不太清楚他,但是他又是那么真实地存在于我的梦境深处。我看不到他的五官,但我知道他在笑;我不知道他是谁,我只知道他就在那里。
也许,我马上就会知道答案,我会仔细地看清楚他的眉眼,他的鼻梁,他的鬓角,他的嘴唇。
只要我现在立刻回到梦境中,也许他还没有离去,也许他还在梦中等着我的回归。
也许
也许我应该先关掉手机。
就在我即将再度沉入梦乡之际,欢快的手机铃声不合时宜地响起。
我愤怒地低吼一声,一把摔开被子,嘴里冒出一句脏话,一边伸手夺过躺在床头柜边的手机。
“喂!”我自己都能感受到自己话音里的杀气,那种杀气是只有在武侠小说里才能领略到的。
电话那头是老爸平静的声音,“喂,下午别出去,我过来,晚上一起吃饭吧。”他说完,不等我回话便挂断了电话。只有听筒中传来的急促的忙音提醒我我不是做了个诡异的怪梦。
老头子越来越爱由着自己的性子做事了,丝毫不顾及到身为女儿的我的感受。我颓然地将手机丢在床上,心里默默地诅咒了他一百遍。
不过,他居然记得上一次对我的约定?!?!
在我的记忆里,从小到大老爸都是把说过的话当成一个屁来对待的,他向来只管当时的爽快,至于日后的事日后再说。在他对我不算多的言传身教中,只有这个人生哲理与他的姓氏一起被我继承了下来。
再次回到梦乡已经成了梦想,我只得暂且放下梦境中那个不善言辞而又浪漫满屋的白马王子,回到什么都不是什么都没有的现实世界里。我匆匆地洗漱完毕,拿出冰箱里的面包牛奶胡乱为自己弄了顿早中饭,然后放了一浴缸的热水,舒舒坦坦地泡了个澡。
雾气缭绕中,我又开始思及那个如影似幻的梦,一想起那个场景,我的心头就有一种隐隐的甜意,我当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连我十一岁的堂妹都可以就着爱情的主题侃侃而谈,活像个已经饱览人世沧桑的哲学家,现在的孩子,心理上的早熟远甚于身体上的。
我交过好几任男朋友,在夜店混迹的岁月里激情的碰撞更是不堪枚举,但这种打从心扉里由内而外散发的情愫,却是未曾体会过的。我不禁想到肖璇,那天她的表情,那种羞赧,红着脸感受自己剧烈心跳的情怀,我却不曾拥有。
也许,之前的我,真的还是缺少了一些什么吧?
我冲洗干净身上的泡沫,擦拭着身体。我以前真的很少认真观察自己的身体,而现在我仔细地看着镜子里的投影。我已经不是小女孩了,纤细修长的大腿,轻盈紧束的腰身,白皙光洁的肌肤,和已经显示出女人成熟的胸膛。我沾沾得意地看着对面世界的我,难道不是个有魅力的少女吗?
只是孤芳自赏的姿态未免有些辛酸,更何况一会儿还有个奇葩的老爹要来拜访。我抹干身上的水珠,迅速地穿好内衣裤,来到衣柜前挑选出门的服饰。
和老爸出门自然不能穿得太随意,那些露出双肩和仅能遮住半边胸脯的衣服第一批就被我筛选出去。没想到这一下就剔除了我衣柜中超过半数的服装,我只能在有限的十几件略未能显示出“女儿”的身份的衣服中选择。好不容易挑出一件算得上得体而又不会显得太孩子气的红色连衣裙后,还来不及挑选鞋子,就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
我趿着拖鞋小跑去开门,老爸满头满脸是汗水地杵在门口,手里捏着一把钥匙,那样子像极了在跟风车决斗的堂吉诃德,坚决,却又无可奈何。
“钥匙要往左转”我小声地提醒道。
“哦对对对,门锁没装好。”老爸拍着头恍然大悟,好像上个星期来的不是他本人,而只是他的替身一般。
我招呼老爸坐下来,照旧地屋里只有一杯淡淡的凉开水。我的冰箱里现在有了各式各样风味的饮料,但是我知道,除了应酬中必不可少的酒和家中无乐不欢的茶,老爸只愿意喝水。可惜前者我不敢拿出来,后者我真的没有。
就像和陌生人一样寒暄了几句,老爸的话题终于转到了我重回学校的生活,以及那算不得心理辅导的辅导课上。我怀疑他忘记了要和学校老师定期巡查我的学习情况。他很“负责”地检查了我的周末作业,结果自然是相当满意。虽然他并没有发现我是拿了上学期的作业本来唬弄他。
说实在的,也许他比我更搞不清楚我现在是在读高一,还是高二。
简单地梳理了一下后,老爸带着我去到餐厅。餐厅是一家高级的法式料理店,从阔气的店面装潢就能猜到必然不菲的价格。服务生把我们引导到一个靠窗的座位,从窗外望去,临江的风景一览无遗。
老爸熟门熟路地点了几道菜,然后把菜单交到我的手里。年轻的男服务生对着他暧昧地一笑,看来他已经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
自然,我也不是第一个被他带到这里来的人。
我压根就没有翻开菜单,而是直接交回给服务生。老爸点的东西已经足够两个人吃了,把菜单交给我是他脾性的本露,即使在他还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一向是个爱壮阔的人,更何况他现在荷包鼓鼓。他也许只是顺着本能的表露,误把我当做某个爱慕虚荣的小女孩了。
“先生,我们店里新进了一批波尔多红酒,82年出款的,正直当季,要不要试一试?”年轻的服务生恰合时机地推荐道。
“给我橙汁就可以了。”我对着老爸吐了吐舌头装萌。老爸不可能不知道我喝酒的事,但是在他面前,我还是要有个没有成年的女儿的样子。
“呃两杯橙汁,就可以了。”
服务生愣了一下,两只眼睛瞪得滚圆,“先生,您确定不要?这个酒”
“橙汁!”我和老爸异口同声地坚持道。服务生讪讪退下,神情里尽是不可思议。
我环顾了一下四周别桌的境况,像我们这般中年男人加妙龄女子的组合数不胜数。成熟的男人轻笑浅谈,年轻的女子抿上一口甜酒后满面红晕。
女人不喝醉,男人没机会!
这个道理在这个场合得到了完美的诠释。
可是服务生小哥,我和眼前的这个男人,很可惜不是你想象的那层关系!
佳肴上桌,先是开胃菜,接着主菜,然后是汤。我很识识趣地一道道品尝过来,无论是从环境、服务还是口味,这家餐厅都堪称顶级。只是我只顾埋头大吃,而老爸也一言不发。与周围几桌男人优雅而风趣地笑谈,女人娇羞而腼腆地附和想比,我们显得那么另类,那么格格不入。
或许,换作对面的人不是我,而是另一个人的话,老爸会和他们一样。
他会挑选这家餐厅,已不是我印象中那个暴发户的老爸。这些年来的风花雪月,想必也使得他的品味有了质变的升级跳跃吧!
当我品尝着蓝莓布丁的时候,老爸已经喝完了咖啡。
“今天早上,我和你妈通了电话!”
手中的勺子伸进支离破碎的布丁碎片中,我突然不知道怎么挖掘碗里的甜味。
“她很想你,也很关心你。”老爸若有所思地说道,我居然从他的口吻里觅得些许的不知所措,些许的酸涩。
妈妈,是我和老爸难得的共同话语中,坚决不能触碰的礁石。
“哦,她还好吧?”我装作轻描淡写地搅弄着布丁。
老爸端起咖啡杯小口地啜饮着咖啡,说:“应该是比我们父女俩都好一些,她说今年可能会回来一次。”
既然当初要走,现在何必回来呢?
我在心里念完这句话,放空地看着碗里的布丁被我无心地捣成一堆蓝色的碎泥,就像这碗布丁一样,再怎么美味,被捣成这副浆糊德性了,谁还有尝一口的欲望?
“你跟她说了?”
“说了。”
“她怎么说?”
“什么都没说。”
布丁已经不能再吃了,咖啡也凉了,话题到此戛然而止了。片刻的沉默后,我和老爸都知道,这顿晚饭到此结束了。
一顿晚饭的时间,老爸破天荒地没有看过一眼手机。尽管如此,我还是感受不到这次难能可贵的聚餐带来的和睦感。我越发地觉得,我和眼前的这个中年男人之间有一道巨大的鸿沟,不是普通家庭中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代沟,而是两个人同坐一桌却无言以对的僵冷气氛。我再也不是那个会在临睡前拉着爸爸要他讲一个睡前故事的小女孩,他也不再是下班回家时会给我带上一份小礼物小惊喜的慈父。时间的流逝与空间的变迁不仅改变了我们的容貌,也改变了一切。
老爸把我送到小区大门口便驱车离开了,他本意想送我到家门口,可是我婉拒了。也许是他对我依旧信任,也许是他真的快赶不及下一局,总之他并没有坚持。望着渐行渐远的后车灯,我觉得这个距离才更加适合我们现在的处境。汽车在下一个路口转弯,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而老爸,也消失在我的生活里。回到一个人自处自若的生活,这半天像是偷来的一般。
我并没有立刻回家,当然也没有出去鬼混。我走到河道临岸的路边,找了一张长椅坐下。不知是因为太久没和老爸相处,还是太久没有听到妈妈的消息,我的心情起伏不定难以平息。我努力试图回忆起过去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美满记忆,但是这样的记忆却都如同支离破碎的拼图,任凭我如何努力都无法将它们凑成一幅完整的画面。我突然想起客厅里挂在墙上的那张爸妈的结婚照,那样为数不多可以证明“幸福”这样东西曾经驻足在这个家庭的证物,很长一段时间里,它被牢牢地取下来封存在终日不见光明的储物柜中。而我已经记不得,在爸爸妈妈分别离开这处居所另寻他处后,我是如何找到它,并且将之悬挂在墙壁上的。
我庆幸我的记忆力如此之差,若是在此时此刻能清晰地回想起往日的快乐,那现在的孤独岂非更为致命?
好在,我已习惯了一个人。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面对夜晚,一个人享受一个人的滋味。
一个人,坐在空空荡荡的河边,尽情地撕撒着一个人的情绪。
直到一只手拍了拍我的肩膀,我才回过神。我猛地抬起头,发现眼前尽是一片朦胧。我下意识地往后退去,却不小心被长椅绊了一跤。上一次有人在黑夜里拍我的肩膀,给我留下一段噩梦般的往事。
“你不要紧吧?”我顾不得膝盖上火辣辣的疼痛,下意识地往回缩,正要张口大呼,那个人却掏出一块手帕按在我的膝盖处。
“流了点血,皮外伤,不要担心。”
我认出了这个声音。
抹去了挂在睫毛上的水珠,司马的脸庞在夜灯的照耀下分外明晰。他的额头淌着汗珠,结实的手臂露在运动背心外,展示着流线型的肌肉线条。我一把夺过手帕擦干混着泪珠的汗水,嘶哑地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我在夜跑啊。”他说道,而眼神分明是想问,你在干嘛?
“好死不死地跑来这里干嘛?”我嘟囔道,这才想起司马住地离我很近,而河道边的这条小路车少人少空气又好,无疑是附近最佳的锻炼场所。
司马没有接话,只是把手帕按在我的膝盖上。膝盖本就只是微微地擦破了一点皮,我对着膝盖吹了口气,感觉好很多了,在司马的搀扶下站立了起来。
“我要回家了。”
我可不愿再被司马多瞧几眼我这样的窘态,脆弱的我是私底下的那个我,在别人眼里,我应当是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韩孝萱,那个天塌下来也不会皱一记眉的韩孝萱。
忽然,天上又飘起蒙蒙细雨。
我抬头望去,月亮已经消弭不见,天空中星光黯淡。我仿佛能看到笼罩在头顶的那层乌云,尽管它已与夜色化为一体。
“下雨了,你快些回家吧,我也要走了。”司马蹲下来绑鞋带,绑完鞋带站起来原地跳动了两下,那个姿势,我突然又有些忍俊不禁。
“嘿,这个你拿着,涂一点明天就好了。”司马从口袋里掏出一管药膏塞到我手里。
我还来不及看一看那是什么,他就对我摆摆手,转身大步跑开了。
我摊开手掌,一支药膏静静地躺在我的手心。我再度抬头时,他留给我的只是一个背影,他跑得不快,却很平稳。我目送着司马的背影越变越小,越变越远,忽而飘落的小雨在这个时候停止了。
我往家的方向走去,脚步踏入小区门口的时候,我突然很想回头看一眼。在我的印象中,那条路说长不长,说短倒也不短,可是当我回头的时候,只能捕捉到一个模糊的背影,那个背影在我看来,和书里面的句号差不多大小。
回到家中,我简单地洗了个脸,坐在窗边。
从窗外望去,天色照旧一片漆黑,没有半点星光,也没有残月如钩。
雨已经停了,但不知道乌云有没有散去。
“晚安,乌云。”我对着夜空浅浅道别,关上灯,窗外的黑夜迅速占领窗内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