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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第 18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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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最公平的是什么?
很多人会说是时间。时间从不嫌贫爱富,也不分是非对错,对于每一个人来说,一分钟就是六十秒,谁也不会多一秒,谁也不会少一秒。
可是时间也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骗子之一。
忘记是谁说的了,当你坐在火炉旁,一分钟犹如一个世纪那么漫长;而当你坐在一个美女的身边时,一小时却比一秒钟还短。
对此我十分认同,我想,“时间”若是有一张脸的话,一定是绷得紧紧地,严肃极了的眼神里却在闪烁着狡黠的幽默感。
好了,我并不想在这里探讨哲学问题,对我来说时间也好世界也好哲学也好都太过深奥了,我自知自己不是个有着深邃思想的人,并且我还为之欣慰。即便如我这般简单而混蛋地活着,都会有这么多扰人心智的麻烦源源不断地涌现出来,若是再思考那么多诸如“活着的意义”之类玄而又玄的事情的话,我怀疑我这辈子是不是还能发自内心地笑一笑了。
我想说这些的原因很简单呢——时间有时候过得太快了!
尽管心里清楚,但当我发现时针已指向十点的时候,我还是感叹光阴流逝地太过不讲人情。我的时间并没有被偷走一分一秒,说起来期间我也没做什么,只是和司马一起看了会儿电视,司马喜欢看球赛,若是周末晚上没什么事要做的时候,他都会看上一两场球作为消遣。我倒是对体育比赛一点都没有兴趣,我不明白地球另一头某个草坪上二十几个满身臭汗的大男人野蛮地满场飞奔抢一只皮球的游戏到底有什么吸引人的,当然,除非那些球星长得比较帅。
帅哥流汗比较吸引人的原因,不是因为汗水,重点在于帅哥。
不过现在是暑假,无论是足球还是篮球都处在休赛期。所以变成了司马陪着我看了我喜欢的选秀节目。我不清楚司马是不是爱看这类节目,但是他看得聚精会神地,偶尔我会用眼角的余光偷偷观察着他,他并没有双目呆滞或者大打哈欠。
如此这般,倒也相安无事。
电视节目结束的时候,也是我该离开的时候了。这个过程很自然,就好像彼此心知肚明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的一样,一点也不刻意做作。我起身,司马替我拿过手包,我坐着穿鞋的时候,连太子都知趣地安静地等我。
司马执意要送送我,说是晚饭吃得太饱想散散步,而这个周末都没有锻炼身体。我知道他是担心我一个人走夜路不安全,但我也没有说破。
走出司马房门的时候,我下意识地掏出手机看了一眼,电子日历提醒我今天是7月2号。我的暑假才开始两天,而这两天,我都是在司马的家里度过的。
突然间有一个疯狂的想法:这是我目前为止经历过的最有意思的暑假!
而与此同时,时间的魔法又一次显露出它的神奇。司马家到我家的路,之前也不知经过多少次了,往日里即便跑步也要十来分钟的路程,这一次慢慢地走,却几乎感觉只是眨眼之间便到了尽头。司马每次都会在桥的这一头停下脚步,然后看着我过马路,到了小区门口他才回去。
这一次也不例外。
例外的是我。
“要不要上去坐坐?”我的嘴好像不由我控制一般突然说,说完我就后悔了。
“那个我的意思是,打扰了你两天了,上去喝杯茶”我这才想起来家里已经很久没有茶叶这样东西了,立马开口道:“咖啡喝杯咖啡再走吧。”
“哦”司马挠挠头,他挠头的动作很快,每挠一下蓬松的头发,我的心都会跳得更快一些。
“好意我就心领了,但是这么晚了还喝咖啡,我会睡不着的,明天还要上班呢!”司马笑笑说着,我的心还在剧烈地跳动着,但已是强弩之末。
“也对哦,那我先回家了。”我几乎是立即转头就走,一路小跑,太子四肢并用才勉强赶得上我的步伐。到了大楼底下的时候,我悄悄往小区门口的方向张望着,依稀只能在夜色茫茫之中看到司马的背影。
“下一次,不许你再跟那个坏人那么亲近了。”我用手轻轻地巴着太子的脑门,它呜咽着抗议。
哼!你就慢慢后悔着去吧!多少人想尽了办法想到我家来我都没同意,邀请你你居然敢拒绝?我暗自赌气道,愤愤地用力按下了电梯。
房门打开的时候,我又开始庆幸司马没有答应上来坐一坐了。
“回来了?去哪了?”家里灯火通明,老爸坐在沙发上抽着烟。才几个星期不见,他的面色颓废消沉,头发乱蓬蓬的,胡子也有好几天没有剃了,东一块西一块地占据着他肥硕的脸颊。他隐隐地有着两只熊猫眼,而屋子里呛人的烟味连我都忍不住狠狠地咳嗽了好几下。
“出去散步了。”我察觉到气氛不太对劲,从老爸身前烟灰缸里的烟灰程度来看,他过来的时间还不算太长。我放下抱在怀里的太子,任由它直奔它的小天地,坐在门口默默地换鞋。
“这只猫哪儿来的?”老爸的眉头挑了挑,狐疑地问道。
“养的宠物,一个人呆着怪寂寞的。”我坐到老爸的身边,故意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其实只是想让他闻一闻我的身上既没有烟味也没有酒气。
“我也是顺道过来看看你,看你不在家还以为你又跑出去了呢!”老爸轻轻地搂住我,我撒娇地在他的肩头磨蹭着头发。
“爸,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啊?”我试探地问道。
“也没什么,早些时候你妈给我打了个电话,说她这个星期就回来了,到时候找我们一起去吃个饭。”
我的心咯噔一下,旋即就明白了老爸这副颓废的样子为了哪般。无论是当初那个英俊帅气的爸爸,还是现在这个大腹便便的老爸,妈妈永远是他最难以启口的话题。这些年来很多事情都变了,但这件事,永远变不了。
“她哪天回来?”我若无其事地问道。
“周三?周四?忘记了。”老爸说着,狠狠地吸了一口烟。
我把他的烟夺下,用力地掐灭在烟灰缸里,然后一把把烟盒攥在手心里,说:“别抽了,烟抽多了不好!”
人在遇到想要逃避的话题时总要寻找一两个避风塘的,而烟和酒总是在这张名单的前列,这一点我当然懂。只是我实在不忍心看到老爸一根接一根地抽烟。
妈妈看不起老爸,这是我们这一家,或者说,这个破碎的一家子心照不宣的事实。妈妈这一次回来,不是为了老爸,也不是为了我,只是为了她的工作。见一见我不过是她身为母亲的责任,而见一见老爸,更只是连叙旧都算不上的举手之劳。
一个人的举手之劳,竟是别人挥之不去逃之不了的羁绊。
我叹了一口气,安静地继续依偎在老爸已经不再强壮的手臂上,这个场景似曾相识,当年妈妈离开的时候,无数个夜里我就是这么样和爸爸一起坐在沙发上度过的。
直到后来,老爸也离开了。
现在,他们又回来了。
接到妈妈的电话,是第二天一大早的事情,那个时候天空才刚浮现出晨曦。妈妈说话依旧如常地简洁明了,尽管看不到她的脸,但是我立刻就脑补出她行色匆匆的样子。妈妈告诉我她已经在机场,飞机会在一个小时后起飞。她在和我通话的时候时不时地停顿下来和身边的人说着什么,我猜那是她的异国男友。可是我什么也没有问,甚至没有问她到达的具体时间和回国后的安排。电话挂断后,我有一种幻觉,就好像刚刚只不过是做了个梦。就是那种半梦半醒间做的简短而模糊的梦,若是我此刻倒下头继续呼呼大睡,就会在醒来后彻底被遗忘的那种。
可是我没有再睡一个回笼觉,虽然睡意依旧浓烈。
我替自己泡了一杯浓茶,茶叶是爸爸昨天带来的。他说之前几次回家,连一杯热茶都没有,爸爸爱喝茶,所以干脆就自己带来备着了。
“哼,也好!”我恍惚间自言自语道,我倚在窗边,眺望远处徐徐升起的初阳。天空已是亮白一片,黎明的黑暗被尽皆驱散,太阳尚未升至最高点,清晨的风吹在身上还有一些清凉的冰爽。窗外混杂着蝉鸣与鸟啼组成的乐章,虽然我看不到一只飞鸟,也见不到一片夏蝉。但是我知道,它们都在某个看不见的角落里。
看不到,并不代表不存在,不是么?
突然我很好奇,有人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有人说早起的虫子被鸟吃,我很想问一问窗外的鸟儿和蝉子,到底谁说的是真的?
我呷了一口茶水,茶叶放得太多了,味道略苦,不过这样更能提神醒脑。我对茶道一无所知,就像我对其他很多事情都知之甚少一样。我只知道老爸带来的茶叶肯定不会是普通货色,但其实我根本就觉得便利店里三块五一瓶的乌龙茶味道并不比这差。
现在家里有茶叶了,下一次邀请司马上来喝茶的时候,我应该是可以做到理直气壮了吧!
又喝了一口茶,味道更苦了,我不得不倒上一杯清水润润喉咙,太过苦涩的茶汁让我的喉咙干干涩涩的。
一口清水入喉,我仿佛感到一阵风吹过般清新。原来水是要这么喝的,才会感觉到它甜滋滋的味道。我啧啧嘴,平日里我甚少喝水,咖啡牛奶果汁酒精在我的饮料单上都排在清水之前。清水实在淡而无味,我讨厌一切平淡无奇的东西。
但这一次,白水让我改变了对它的印象。我吞咽了一口口水,即使连口水都留有一缕清香的味道。我不知道究竟是因为水变得好喝了,还是因为茶叶的缘由,但我确实感受到了那种“苦后回甘,齿颊留香”的感觉。
然后我才想起了一件被我忽略的事。
为什么,我又会想到司马呢?
大梦初醒的时候思维最为迟钝,却也是最最真切。一个人呆在家里我可以毫不顾由形象问题,不刷牙不洗脸没化妆素颜着,反正也没有人会看得到,我可以大胆地多保留一会儿最真实的我。
形象上如此,心灵上亦然。
我不必装做坚强,不必强颜欢笑,不必隐藏什么。
自然也就没有必要欺骗自己,我刚才确实又想到了司马。我不欺骗自己,一个人若是连自己都骗,那他还能保有几分真实?
生活不是演戏,戴着面具又怎么面对自己?
我开始往一个我自己从未考虑过的方向思考这个问题——我,该不会是喜欢上了司马吧?
而一想到这件事,我就忍不住想打哆嗦。这种感觉就好像小时候做了坏事被人撞见一样,脸热得发烫,心里虚得要命,无论如何都不想承认这是发生了的事实。
可若是这一切都是假的,我又怎么会表现成这样呢?
突然间,原本平静的心思被搅地好乱,就像如镜的湖面被淘气的小孩子丢进了一块石子一般,阵阵涟漪激荡开来,电光火石间变化成层层波涛,旋即又化为一个个漩涡。
“我一定是还没有睡醒。”我自我安慰道,却猛地发现自己心跳得好快。鬼使神差地,我居然拿起了手机。当意识回归我大脑分管理智的那一块区域后,一则“早上好”的短讯已经经由我的手指通过手机发送出去了。
“唉”我一拍自己的脑袋。
手机抖动了一下,我第一时间查看。
“起得很早嘛,比‘早上好’还要早。”
我还记得“早上好”先生,那只色彩斑斓的大舌头鹦鹉。
“为了监督你有没有睡懒觉!”我一字一句回复道。
“懒觉是什么,字典里查不到啊。”
“懒觉是一笔财富,暑假里我是小富婆,你是大穷鬼!”
尽管很想跟他说些什么,但是话匣子一旦打开了,就充满着抬杠和插科打诨。
等了好几分钟,司马的回信迟迟不见踪影。我开始笨手笨脚地为自己准备早饭。
燕麦和牛奶的搭配营养上是说得过去了,可是抡起味道么,跟白粥加油条的组合那可是天壤之别啊。
于是乎,吃早饭变得跟写作业一样,不过是每天的例行公事罢了。
最后一口牛奶吞下肚子里的时候,手机又再度闪烁。
“你看,这个怎么样?”短讯里,还附带着一张照片。
“嘿嘿,要穿在身上才能做评价。”我回复道。
照片里,是一条花纹斑驳的四角游泳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