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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 17 章 ...

  •   我懒洋洋地躺坐在躺椅上,将躺椅的椅背调节到一个最舒适的角度,闭起眼肆意地享受着阳光的拥抱。盛夏午后的阳光本应该是最毒辣的,但是这一小块郁郁葱葱的盎然绿意就好像把阳光中猛烈的那一部分给过滤了,只留下暖意被允许进入这个小天地。
      当然了,我所说的这一片“室内桃园”正是司马的小花园,躺椅也是他从屋子里的储物柜里翻找出来的。和他一起吃完午饭后,在我轮番的请求、威胁和耍赖的攻势下,我又像个小跟屁虫似的跟着司马回到了他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蜗居里。我很喜欢他的小花园,说不上是因为对他感兴趣所以钟意了这片小花园,还是因为小花园的确够吸引力才对他有了些兴趣的。这实在就是个现实版的庄周梦蝶的谜题,到了多年后我也没找到答案。
      司马有着近乎古板的作息表,午饭结束后他必须要浅睡半个小时。从关上房门那一秒起他就陷入了一种半昏迷状态,他的上眼皮和下眼皮就像一对缠绵在爱河里的小恋人一般,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彼此亲密接触的机会。他的眼睛不断地瞥向床的位置,可以想象,如果不是因为我在场,他早就忍不住小跑过去和他的枕头也来一个同样轰轰烈烈的亲密接触。
      看着他极睏的模样,我顿时恶向胆边生,一个无聊的恶作剧念头迅速地在脑海中成型。
      “喂,给我介绍介绍你养的花花草草呗,昨天太黑了没瞧清楚。”我抓住司马的胳膊来回拉扯,他就像是一个不起眼的花瓶,花瓶里一种叫做“睡意”的溶液被我扯得来回晃悠。
      司马不会拒绝的,我有百分之一万的自信。
      我并不算很会观察人,但司马为人处世的特点实在太过明显和强烈。从昨晚打电话向他求助到现在,无论我提出多少要求,也无论我的要求是否合情合理,他都没有拒绝我。再回想起之前与他相处的种种事迹,我得出一个大胆的结论:司马根本不懂得拒绝。
      我不知道我得出的结论是否正确,又或者司马只是懒得和我一介小女孩斤斤计较,这才逆来顺受地勉强答应我的每一个要求。我心里没个底。要想证明我的猜想是否正确,只有一个办法——继续提出下一个要求。
      所以当司马拉着我走进小花园里强打起精神为我介绍每一盆花花草草的时候,我的耳朵在认真地听,心里想的却是——下一次,对他提个什么要求比较好呢?
      司马讲解起各类植物来可比他上心理辅导课来得要专业得多,我私下里以为他其实可以考虑一下改行当个生物老师。可惜虽然他有当一个好老师的潜质,我却并非一个好学生。睡意沉沉的司马说出来的每一字每一语也像是裹杂了拳拳睡意的催眠曲一般,瞌睡虫很快就感染了昨夜本就睡眠质量大打折扣的我。再看看他已经快要睁不开的眼睛,我心肠顿时也就软了下来,菩萨心肠地特意批准他进行迟到的午睡计划。
      作为交换条件,要给本姑娘找一张舒适的椅子,我要在小花园里休息一会儿。
      也许是躺椅在阴冷潮湿不见光的储物柜里待得时间太久,竹片里有一股淡淡的霉味儿,不过我也不是个很挑剔的人,况且,被这种暖洋洋的阳光照晒上一会儿后,这种霉味反倒能映衬出满园青草的清新香气。我慵懒地将全身的重量全都压在躺椅上,太子趴在我的胸口,随着我缓慢的呼吸一起一伏,看来它早已坠入了梦乡。
      尽管很舒适,可是我早已没有了午睡的习惯,我环顾着这座小花园,看着每一盆草,每一朵花,惊愕地发现其实刚刚司马说的每一句话我都还记得。
      虽然没有认真刻意地去记住,但我的大脑就像一部刻录机一样,此刻回朔起来,每一个字都清晰可辨。
      那株叶片比扇子还大一圈的是芭蕉,芭蕉边叶子又窄又长,从第三层花架垂到最下层的是四五年都没有开花的吊兰;叶片小小圆圆,叶缘有一圈小锯齿,散发着清凉气味的是薄荷,也正是拜它所赐,这个小花园里居然没有夏日里最多,也是我最讨厌的苍蝇蚊虫;而最顶层花架上,并排摆着三盆红瓣黄蕊的小花,正恣意地绽放着。我的目光在这三盆花上逗留了许久。
      “这是萱草,最好养了,品种也很多。”这是司马最后介绍的一种花,彼时他正哈欠连连,刚刚被我准许去赴周公之约。
      “萱草?”
      “萱草!”我睁大眼睛,“草字头,宣布的宣。”司马停顿了一下,“也可以这么说,韩孝萱的‘宣’”。
      我仔细打量着这朵不起眼的小花,没有牡丹的艳丽,没有秋菊的高洁,甚至比不上连成片的油菜花的壮观。
      “对了”,司马拉开门说:“它还有个别名,叫忘忧草!”
      忘忧草。
      忘忧草。
      我喃喃地念叨着,活了十几年了,我居然头一次知道我的名字还有这么一层含义。我从来没问过爸妈我的名字是谁起的,我一直认为名字不过是一个代号,只要别太难听就行。
      忘忧草。
      忘忧草。
      我的忧在哪里?
      哪里可以忘记?
      我又想起了一首古诗: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诗是谁写的我忘记了,可是杜康是什么我记得牢牢的。怪不得我这个年纪就迷恋上了酒精,原来是这名字闹的鬼。
      我会心一笑。
      笑完后,我觉得阳光越来越暖,清香越来越盛,身体越来越轻,思维越来越模糊。
      迷蒙之中,我又看了一眼萱草。也难怪,它太不起眼了,形状没什么独特的,颜色也并不艳丽,怪不得我昨晚压根就没有注意到它。
      它实在太不特别了,陷入别的花草之间就消失弥踪。
      就像我一样。

      待我悠悠醒来的时候已是傍晚时分,太子早已不知所踪,而我的身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条柔软的毛毯。这一觉睡得很痛快,我睁着眼斜躺在躺椅上,身子由内而外充满了一种轻飘飘的飞腾感,那是一种说不出的轻松,是一种讲不明的满足,就好像全世界所有的事都已与我无关了一样。
      头顶上骄阳已是夕阳,褪去了闪耀的金黄,现在的它更像是一团鲜红色的火球,将半边天空染得如朱似赤。失却了猛烈的强光和似火的温度,这个时候的太阳最适合肉眼直视,而恰巧这也正是它一天中最美丽的时候。脱下了披裹一整天的强硬外衣,此刻它方显壮丽本色。
      最美丽的时候,也是最短暂的时候。
      夕阳斜斜坠下,如同一幕慢动作放映的风景片,不多会儿,火球消失在城市的天际线,我这才站起身,透过围墙的顶,我还能看到斜阳最后的一圈轮廓。但那也只是一刹那的事,我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终于从半梦半醒的状态下恢复。这个时候,我的视线里只剩下如鳞般的火烧云。
      “夕阳的样子,好像一颗大鸡蛋黄啊”我自言自语道,我的肚子发出“咕咕”的声音随声附和。
      我将毛毯挂在臂弯上,踩着拖鞋走进司马的卧室,各式各类的大小书籍摊满了他的书桌,司马正蹲坐在地上逗着太子玩儿。
      “醒了?饿了么?”司马手里握着个橡皮球,他看了我一眼,然后把手里的球丢出去,太子立刻飞速蹿出去,用一只爪子不断挠拨着小球。
      “你该不会是在锻炼太子捡球吧,它是猫哎,不是狗狗。”我没好气地说。
      “我知道啊,这是我给它买的玩具,猫都喜欢玩球儿。”
      “哦”我点点头,假装自己早就知道喵星人们的习性,但其实我一窍不通。
      司马走进客厅里,一会儿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回来递给我,说:“这是我下午出去买的猫粮。你既然准备养着它了,就该准备点才是,老是跟着你胡吃乱喝的怎么行。”司马说着把猫粮袋子塞进我的手里。
      我打开袋子,尽是些各种口味的猫粮饼干,我别着嘴说:“要你管,我自己没钱买吗?”
      司马也不跟我斗嘴,它只是静静地看着太子不亦乐乎地玩着球儿,不得不说,当喵星人遇到了弹跳球,你所要做的只是坐下来一边放声大笑一边欣赏这一场无声的喜剧。我和司马肩并肩站在一旁看了好久,期间我至少有三次笑到腰都直不起,笑着笑着,我的肚子都疼了。
      “嘘这是什么声音?”司马突然捂住我的嘴,神神秘秘地说道。
      “咕咕咕咕”顺着这个声音,司马望向我的肚子,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此刻屋子里若是有一把铲子的话,我肯定用最快的速度在地上挖个坑然后钻进去。
      “饿了?”司马的最没有动,但是他的眼神分明在这么问我。
      我也用眼神给了他一个肯定的答复。
      “我有些饿了呢。”司马抢在我之前先说道,“我买了些菜,不如现在准备晚饭怎么样?”
      我哪里还有不同意的理由呢?
      “好啊,我帮你一起,两个人干活总比一个人快吧!”我自告奋勇地说。

      两个人做事真的比一个人做事来得又快又方便吗?
      这就像是一加一是不是等于二的哥德巴赫猜想,穷尽了你的脑汁也只能得到特定条件下的解,至于最终答案嘛
      至少在司马的厨房里,这个猜想是不成立的。
      我想帮忙洗菜,可是洗出来的菜枝叶尽毁惨不忍睹;我想帮忙切排骨,可是我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切出来的排骨一块大一块小;甚至我想帮着做一道最简单不过的拌黄瓜,也在手忙脚乱中误把酱油当做了醋。十分钟后,不顾我的强烈抗议,司马把我推出了厨房。
      “你先看一会儿电视吧,上上网也行。”司马话里有话,我在心里替他把下半句讲了出来——就是别呆在厨房里碍手碍脚就成!
      我愤愤地按着电视遥控器不断地转台,心里憋了一把火,哼!厨房本来不该是我们女人的天下吗?什么时候轮到你这个黄毛小子在这里撒野了?
      可是从厨房里不断飘出来的香味持续打击着我的自信心,与自尊心。我虽然好强,但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这种香味,即使你用手枪指着我的脑袋,我也没办法制造出。
      我心里的不平与愤慨更盛了。
      “喂,你煮饭了没有?”我探头探脑地对着厨房喊道。
      “大小姐,我只有两只手哎!”司马的声音伴随着排骨滑进油锅的声音从厨房里传来。
      “我帮你煮饭吧。米淘好了没?”
      “你会煮饭?”我最讨厌这种带着怀疑的语气,一听到就气不打一处来。
      “别小看人了!”我哼哼着说,“烧菜我承认比不过你,煮饭还要技巧吗?”
      厨房里沉默了,只听见菜铲和锅底碰撞的声音。
      “别煮糊了!”轻飘飘的一句话,听在我耳里像是一把刀。
      “狗眼看人低!”我嘟囔着,已经找到了米缸,从里面挖起一大勺米饭倒进电饭锅里,哼着小曲站在水池边淘米。
      我做着我最拿手的厨房活儿,也是我唯一会做的。我吃你的菜,你吃我的饭,我们打平,互不亏欠!
      我得意地想着。

      扒着碗里的饭,我叹了口气。
      餐桌上,红赤的红烧排骨,青葱的清炒芥蓝,酸甜的是凉拌黄瓜,鲜美的是紫菜蛋花汤。
      每一道都是很普通的家常菜。
      每一道都是很可口的家常菜。
      司马不停地给我夹菜,就好像生怕我不够吃一样。可以说这一桌子菜非常地勾人胃口,司马的厨艺我是彻彻底底地领教了。
      我自己的厨艺,我也算是明白了。
      承蒙司马的关照,我真的没有把饭煮糊煮焦。
      我只是,忘记加水,把饭烧得太生了!
      司马还是不断地给我夹菜,自己却猛扒饭。我仿佛能听到他的牙齿和夹生的饭粒生硬的摩擦声,而他却依旧面不改色心不跳,我的脸现在比烧热的灶台还要烫。
      我咬了一口排骨,齿颊留香,司马的厨艺果然不是吹牛的。
      再看看他的碗里,大半个碗底已经显山露水了。
      “喂!”我说,司马急着扒了一大口饭,怔怔地看着我。
      “别吃了!”我一把夺过他的饭碗摔在桌上,瓷碗和玻璃桌面碰击发出清脆的叮当声。
      “饭都是夹生的。”我打破无声的平衡。
      司马却笑了。
      “你笑什么?”我盯着他的眼睛,严肃地问。
      “饭是生了一些,但是还能吃,吃不坏。”司马放下手里的碗。
      “真的很生?”我问。
      司马看着我,嘴里嘟囔成一团,认真地点点头,但是没皱一下眉。
      “那你还吃?”
      “生米也是米,一年难得吃一次,干嘛不吃!”司马理直气壮地说,反倒显得我斤斤计较了。
      “别吃了。”我直接把他的饭碗倒扣在桌子上,剩下的米粒堆成一座小山坡,“吃坏了我还要送你去医院,不合算!”
      司马笑了笑,说:“你也吃了呀,要去医院,必须是一起去。”
      我笑了,他也笑了。
      “喂,我做饭是不是很难吃,老实讲!”我指着他问。
      司马点点头,又摇摇头,再点点头。
      “不是一般地难吃,你也知道的。”
      “我知道!”
      相视一笑,我们又同时大笑出声。
      笑完后,屋子里是突如其来的沉默,沉默到我能听见院子里风吹草动的动静,还有夏日里独有的夜蝉的蝉鸣声。
      “厨房里还有些面,要不我下个面,我们分着吃?”司马惴惴地询问道。
      “就这么办,这次我就不帮手了,你自己搞定!”我说。
      “加两个鸡蛋?”
      “再好不过了!”
      说做就做,司马一点不含糊。
      十来分钟后,他捧着一大碗鸡蛋挂面回来。
      “喂!”
      “怎么?”
      “下回,教我做饭呗!”我呼哧呼哧地吞咽着面条,这才像是人类该吃的东西嘛!
      “好啊!”司马的回答简单干脆。
      “等我出师了,我请你吃饭啊!”清澈的面汤上点缀着星星金黄色的油光,鲜香可口,美味不可方物。
      “一言为定!”司马伸出右手,四指握拳,单单小拇指翘了起来。
      “一言为定!”我和他拉了拉手指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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