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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17章 【那时候的 ...

  •   那顿晚餐,我连最爱的金针菇肥牛饭是什么滋味都浑然不觉了,只是听他说着关于他的事、瑾枫的事、以及他和瑾枫的事。口中食不知味,心中却是五味杂陈。
      临走的时候,他调侃道:“你吃金针菇肥牛不怕胖吗?”
      我赧然一笑:“她不吃这些的吗?”
      “嗯,很少吃。她有时候对自己很严苛。”他脸上的表情令我捉摸不透。
      那天晚上所谓的加班,其实效率奇低,我只是机械地处理着手上的事情,全程走神。满脑子都是我想象中瑾枫的样子,挥之不去。顺手打开一个word文档,像制作人物档案一样打下如下文字:
      程瑾枫,女,29岁,H市人。美国CMU商学院硕士,现于美国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3岁与周崇祎相恋,27岁结束恋情。将于本月底在国内举行婚礼,嫁作他人妇。
      打完,又关闭,取消保存。我静静地坐在椅子上,手撑着头,不自主地将那些异国他乡的恋爱画面一一脑补呈现。

      浅湾,灯光音乐刻画出一丝朦胧的氛围,最是能催起人心底最深的情愫,周崇祎向我说出了他的故事:
      我的本科是在TSH大学念的,大学的时候是那种典型的工科男生,还是一副好好学习的高中生的样子,不参加社团学生会、不跟哥们儿喝酒泡网吧、不跟班里仅有的几个女生传情达意,要不是在图书馆看书,要不就是在宿舍捯饬程序。我周围的大多数同学在毕业之后都会选择去美国留学,我不出意外得也成为了考G考T大军中的一员。
      后来就去了美国,读的master,在CMU,它的计算机专业顶尖的。我原以为我的生活还会像本科那样维持一个技术宅的状态,但是后来,我越来越意识到,在美国,光做出成绩而没有social是行不通的,你必须去融入它的文化,即便只是努力地靠拢。我后来也会去参加一些party,去做一些志愿者的工作,在外人眼里算是很开朗很open mind的一个人。有一次我去参加一个朋友的生日party,当时在现场的只有我和一个女生是单身,他们就起哄我们在一起。说真的,当时的我虽然收到过一些表白,但是骨子里还是一个想以学业为重的好好学生,总想着这些谈情说爱的事等回国后从长计议不迟。那个女生看上去很清瘦,打扮得简单利落,坐在角落里可能还挺难被注意。但仔细看,她的眼神却很闪耀,笑起来就像星光在闪烁。我有一瞬间仿佛被击中一般。
      我后来知道,那个女生叫程瑾枫。跟我同一个大学、同一级,同一年来美国。而那场生日party后,我们交换了联系方式,再后来,真的就在一起了。
      她后来说,其实那不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我想可能是我们曾参加过同一场新生入学仪式、华人新生聚会,或者是曾经在某个共同朋友的party上谋过面。我不记得了,她却说:我们在机场就见过了。
      事实证明,她早就知道我了,而那次生日party,她也是作足准备而来的,包括起哄的环节也源自于她和趴主的策划。我知道这些的时候感觉到的是幸福,因为我已然发现自己很爱这个女孩,她独立、个性、有上进心,时而也会撒娇,不乏小女孩般的可爱,还有那双笑起来发光的眼睛告诉我她也沉溺在幸福中。
      那时候的我们好得就像连体婴一样,一起过圣诞节、感恩节,万圣节,一起去北卡的深山野林做志愿者,去基努维斯玩帆船玩跳伞,去迈阿密享受日光啤酒和意面,去菲尼克斯看光彩陆离的灯会。。。。。一起经历答辩、毕业、找工作。我不知道原来除了做程序之外,我的世界可以变得这样精彩美好,两个人在一起的幸福可以充盈到觉得整个美国似乎都是可亲可爱的,走在异国的陌生街头,因为有她在身边,原本心底的疏离感和抵触感都好像不复存在了。
      按照我原先的计划,硕士一毕业就回国,但是她却想在留在美国,至少是先待几年,积累工作经验再回去。而我那时,恰好被实习的公司留用,留在美国的工作机会直接摆在了眼前,为了她,也为了自己有更好的前途,就留了下来。
      她还算顺利地被一家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录取了,我们顺理成章地搬到了一起,为共同的未来打拼。那时的我不会知道,我们此后竟然会面临那么多的考验、产生那么多最终难以愈合的裂痕。
      工作之后,我们两个都特别忙,时常加班,她还是那种特别拼的个性,出差审计一去就是十几天甚至一个月。常常是我起床去上班时她在补觉,我下班回来时她已经在去出差的飞机上了,我们最长的记录是35天没有碰面,你敢相信吗?虽然住在一起,但两个人的交流越来越少,共同话题也渐渐的没了,坐在一起吃饭也变成了各自盯着手上的屏幕浏览。我们明明相爱,却不知道这份爱已经在现实的打磨下变得面目模糊。
      我们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年假,我想好好的陪她出去旅行一次。从制定计划到出游,都是我在张罗,可我做的每件事在她眼里似乎都是有错可纠的,她不满意日程安排、不满意酒店风格、甚至不满意我选的航班。工作之后的她变得挑剔、计较、心浮气躁,我看着她冲我发脾气的样子,一句话都不说,我似乎明白了,念书时候那个跟我不论去哪儿都能眼神里闪烁星光的女孩儿再也找不回来了。
      后来,意料之中地,她在两年之中升了两个level,已经成了项目的manager。那时的我在IT公司follow的那个项目历时两年,已然进展得十分成熟,我作为主创人员也到了可以立功表彰、升职加薪的地步。事业如日中天,而我们的感情却岌岌可危。
      某一天,我接到了本科时系主任的电话,他是我的恩师,这些年一直或多或少有联系,电话里他告诉我,就我目前的研究领域而言,在中国国内的市场还没有打开,未来将会非常有前景。他鼓励我回国自主创业,把国外的先进技术带回去。挂了电话,那个在我脑海离盘旋了四年之久的想法终于落地生根:我要回国。
      我要和瑾枫一起回国。回到自己的家乡,父母的怀抱,也许,我们两个就不会觉得那么累了。
      我把这个想法跟瑾枫说完之后,她沉默良久,说,需要考虑的时间。
      我异想天开地规划着未来,回国之后,我们先择日去见各自的父母,把婚事定下来。然后,用我们两个在美国这些年的积蓄买一套房子,她可以申请调去事务所在国内的分公司,我则开始我的创业计划,只是——这些美好的设想最终在瑾枫哭倒在我怀里告诉我她没法放弃这里辛苦努力换来的事业跟我回去的时候,“轰”地一声破灭了。

      周崇祎说到这里的时候,眼睛里有一丝丝的红润,低头搅了几下杯子里的咖啡,继续说道:
      她送我去机场的时候全程都在哭,我安慰她:是你dump掉的我,你哭什么?她不说话,只是泪水不停的从她眼睛里汹涌出来,那双会闪耀出光芒的眼睛,我也真的真的舍不得。
      我进了安检,回头最后一次看她离开的背影,那么清瘦,一如我第一次见她。
      在候机的时候我接到她的短信:第一次见你是在机场,你像太阳照亮了我的全世界,分手也是在机场,答应我我们从此要各自幸福。
      回国之后我越发努力,去我以前的同学做合伙人、四处找风投融资、项目上马、推销产品打开市场。。。。。。我让自己像个陀螺一样转起来,为了可以忘掉她。
      后来,公司经营了三年,似乎如外人表面上看到的那样,我已经很成功。回国的初衷达到了,我才能有底气地告诉自己,我为此所作的牺牲都是值得的。
      直到那天,你还记得我们相亲那天吗?瑾枫给我打了个电话,我们虽然互相有号码,却几乎没有联系,她说她回国了,办婚礼,本月底。

      故事到这里,七年的时光隧道终于走到了出口,我像是一个站在出口看着周崇祎朝我走来的人,看着他喜怒哀乐的七年人生旅程,尽是唏嘘,一时间愣着不知道说些什么。
      忽然想到:“你,为什么,把这些事都告诉我听?”
      “我诚恳地想请你帮这个忙。”
      “其实——你一个人去的话也并没有什么关系吧?对不对?”
      他笑了笑,低头沉默不语,似乎我问了个不恰当的问题。我也真是的,他这样子一个冷峻理智的人向一个只见过几面的小女生吐露心声是多么不容易的事,若不是出于诚意满满的求助怎会把七年的伤心过往都诉诸于我,我非但不领情还推三阻四。我有点不好意思得呵呵笑了下。他的故事说完了,似乎话匣子也一下子合上了。沉默了片刻,突然话锋一转:“你平时用什么社交软件?要不我们加一下,虽然我平时不怎么上。”。。。。。。

      我靠在办公椅上晃悠着,脑子里回想着这顿意义非凡的简餐,想到这里,忽的回过神来, “腾”地直起了腰杆——他发我的QQ号还没加呢!这会儿加一下吧,回家了估计又该忘了。输入姓名验证信息自动加上了,眼睛不经意地扫过签名档时,忽然间怔住,终于明白他为什么一定要我假装他的女朋友出席婚礼——
      签名档上写的是:要幸福是我们留给彼此最后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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