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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偏心 ...

  •   十五元宵夜晚,丰城百姓不论富贵贫贱,皆喜欢举家出行看灯,年轻的少女少年们都兴带上各色面具,手持花灯,结伴走街,讨个踩晦气的好兆头。

      云春阁在今晚也允许公子们结伴外出,当然有护院随行。
      只今晚,阁内公子们都喜欢褪下自己平日里的锦袍朱钗,换上平日里不会穿的寻常男子的朴素布衣,带上掩面的面具,如同世上大多数的良家男子们一般,既兴奋,又带着羞涩的躲在面具后,打量着街上各色的花灯,和各色的人。

      这一晚,注定是多少少女少年们心中最瑰丽的一个梦。

      逛完了夜市灯会,玉春阁还在知名的翠微楼包雅室,供公子们歇脚,吃夜宵。

      此时和往年一样,阁主夜阑和阁内几个老人、管事都早早来到楼里,喝茶吃点心,隔着窗栏看景聊天。
      今夜,夜阑他虽同样不外出看灯,也随了俗例,身上着的是简素的灰白长袍,头上只簪了个葡萄藤木的木簪,身边立着也是暗蓝布衣的亲信——莺歌,他平淡不出色的容颜,嘴角总是含着笑意,陪着几个阁里面的老人说话,看着下面街道上热闹非凡。

      年纪越小的公子越是舍不得这份热闹,回楼里的时间越晚,但再晚,也绝对不敢过了定下的时辰,夜阑抬头看看屋里的渐多的人头。

      还差锦媚一行人。

      夜阑皱了皱眉,锦媚娇惯,素不爱走路,这番迟到……

      正此时,门外传来喧闹声:
      “累死小爷我了……”
      “可惜我脚上的新鞋,踩得都没样了。”
      “总算到了,我的脚都没有感觉了。”

      果然是他们,夜阑和众人抬眼看出,推门而进的都是阁内最鲜的几个公子,最后的一身暗红色绸袍,带着小玉冠,鬓角发丝一一缕飘落胸前,一脸苍白的最俊俏的公子。

      不正是锦媚。

      公子们知道自己迟了,无不赶紧到阁主那告饶致歉,夜阑摆摆手,并不介意,公子们才各自安心落座,吃茶聊天,让楼里的小厮点上各自喜欢的夜宵,又各自聊开了。

      “怎的你们回了那么晚,莫不是看中谁家小姐俊俏舍不得回了?”
      “呸,还不是锦媚着了魔,逛起了劲头,一路向西的扯着我们足足多走了一个时辰,若非起了大风,像是要大雪的样子,他还不知要领着我们去哪个荒郊野岭了。”
      “可不是,这次逛的,一年里我都不要出来了!”

      当事人锦媚却不像平日里的话多,只是静静的捧着热茶,也不见喝,任热气氤氲着脸庞,愈发的静默。

      众人都当他累狠了,也不再找他说话。

      一随锦媚一行的阁内看护走到夜阑耳边,低声说了些,夜阑听着,不动声色,倒是窗台边看景吃茶的莺歌,放下手里的茶杯走到夜阑身边左边的空位坐下。

      “锦媚,我右边还有空着的,你过来陪我说话。”夜阑开了口,锦媚楞了一下,慢慢起了身,快步走到夜阑身边福了身子,落座在一旁。

      莺歌瞅着他走的步子有些不对,开口道:

      “你脚嫩,走了那么的路,必然是磨了,回去找我,我那有好药。”

      “……谢谢莺歌。”锦媚扯了笑意,还是捧着一杯热茶,再不开口。

      说是找他来说话,夜阑也半天不开口,低头把玩着自己的手腕上的流绿的玉镯,空气中弥漫着一丝紧张的感觉,阁内公子们哪个不是玲珑心,顿时觉得有些不对,谈话声低了些,又有更加乖觉的公子扬了声,说了更加热闹的话题,众人接话的接话,痴笑的痴笑,将屋内有些冷滞的气氛遮掩了几分。

      夜阑终于还是动了,拉过来锦媚的一只手,将腕上的镯子扣在了他的腕上,不容分说。

      锦媚也是呆呆的,另外一只手上拿着的茶杯半茶杯都倒在衣襟上都不自知,盯着手上的镯子不知道开口。

      莺歌叹了口气,拿出自己的帕子,起身替他擦拭。

      “阁里公子们都抱怨阁主偏心,我还一味的不信,今天可算知道了,阁主的心果然是偏的,这镯子跟阁主也有十几年了,今日却给了你,你心里要有数,不可恃宠而骄。”

      众人看过来,谁不知道此事,一时间吃醋的,惊叹的,了然的,都发出了声音。

      “就知道,锦媚可是阁主的心头肉!”
      “那镯子,我可知道,前朝一位皇子的爱物,数年前阁主交好富商看中了,当下拍了千两票子,公子都没有给。”
      “……嘘,据说是阁主以往相好给的。”
      “就你消息灵通,八卦多!”

      “后日,你便正式接客。”夜阑平平说了这一句。

      莺歌正在给锦媚整理衣服,感到他手下猛然的一个震动,耳边轻轻的飘过来一句颤抖的话:

      “您允诺了我,说还给我一年的。”

      “……我改变主意了。”

      夜阑说了此句话,再不看他,走到公子们面前,举了杯,朗声说道:

      “这一年,阁内万事顺遂,大家伙心想事成!”

      众人无不起身同贺。

      众公子回阁后,都一一安歇,莺歌找出清凉去肿的伤药,走向锦媚的房间路上,路过阁主的寝室,看见灯光仍亮着。

      莺歌心里叹了口气。

      推开门,伺候锦媚的幺儿努努嘴:“他哭了一路,回来没泪了,正歪在床上,不换衣服,也不睡,眼睁得老大。”

      莺歌心里沉了沉,让幺儿退下休息。

      莺歌撩开落地的帷帐,看到锦媚果然还是那一身的暗红,直愣愣躺在床上,也不盖东西,眼神死死的看着窗外,顺着看去,能看到一轮满月。

      莺歌坐在床边,轻手褪下他的鞋袜,果然一双豆腐般白嫩的玉脚上布满了水泡,有些破了,流出血水,染红了白袜,看的赫然。

      莺歌用针过了烛火,一一挑破了水泡,细细涂抹上药膏,再给他穿上干净、宽松的袜子套好,才拉着锦媚做好,又给他洗了脸,擦了手,换好了一身干净的中衣,塞进了温热过的被褥,才给自己倒了杯水,幽幽的喝起来。

      锦媚盖着被子,只露出个巴掌大的脸,烛光掩映下,愈发显的眼神灼灼,开了口,声音了一丝含着委屈的哑意。

      “莺歌……楼里你才是真正偏着我的。”

      “嗤……”莺歌吐出个茶叶梗,点了一下锦媚的眉心,“白眼狼,阁里面真正偏心你的是阁主。几年来,你扪心想想,他是把你做倌哥养,还是把你做儿子养?”

      “儿子!有让儿子去勾引人的吗?有让儿子去卖的吗?”锦媚滕然坐起来,低吼出来。

      “锦媚,你越矩了,你当然不他儿子,你是小倌,注定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点朱唇万客尝。阁内我负责管教公子,多年来阁主拦着,不让我过于苛责,对你过于宽容宠溺,终还是害了你。”

      锦媚看着一贯待自己,待阁内公子都细声温言的莺歌,如此冷然的呵斥自己,第一次,心中油然的生出一股惧怕。

      “这楼里真正冷的是莺歌,真正心软的是阁主。”多年前一个离去的公子曾经说过这一句话,自己那时候并不相信,今天信了。

      “脚上的伤不碍事,睡一晚就好,明日歇一天,不可下床,后日是你的好日子,有我在,耽搁不了。”莺歌按下锦媚,替他掖好被角,冷冷的语调转换了,恢复了柔柔的口气,却听的锦媚遍体身寒。

      “谢谢莺歌……”锦媚被子中,手紧紧扣着床单衣角,半天才挤出这句话。

      莺歌嘴角扬起了一丝笑意,“这才乖,不枉阁主一贯偏心你,睡吧。”

      莺歌捧着一盅银耳枸杞羹,推开了夜阑的亮着灯的寝室,见他不过穿着中衣,披着件外袍,笼着手,立在窗口边。
      窗门大开着,当夜风极大,还带着哨子,冷风一个劲的灌进屋内,卷起了满屋不知何时有的纸屑。
      夜阑发丝凌乱,衣袂翩跹,冻的青白的脸颊上泛着不正常的红晕,一双眼神却闪着刺目到疯魔般的神采,直勾勾的看着窗外下方的一个地方。

      莺歌赶紧放下盅碗,冲上去关紧窗户,强拉了夜阑做到床上,将暖被紧紧裹住夜阑的冰冷的周身,又将屋里书桌下的暖盆,都移到床边。由嫌不够,唤来侍从,多加了两个暖炉,又又盯着夜阑灌下一大碗姜茶,细细看着夜阑脸色恢复正常的血色,才呼了口气,累坐在夜阑床边。

      “你们俩祖宗能不起折腾我这个老胳膊吗,心疼心疼我一把年纪了,又多年不伺候人了。”夜阑看着已经恢复正常的夜阑,侧靠着床头,背靠着人,咬咬牙,捶了一记他的肩膀,手里下了力气,疼的夜阑一个转脸怒瞪,呵斥道:

      “莺歌!”

      “这会子,和我吼什么,羞恼我?摆出主子谱了不成?”

      “你又想到哪里去了,我身边只你一个亲人了。”

      “好,既然还当我是你爹亲留给你的人,我少不得要直言上书显得我的忠心为主,好听不好听,我是管不得了。少爷,你还真当你是锦媚那样的青葱少年郎,弄的自己吹冷风,耍个性子,玩什么?玩的了为伊憔悴的戏码?你有身子骨去玩吗,好好好,你拼着身体不要,唱着这戏码,角呢,看客呢,人看不见,没有人叫好,没人心疼,省省吧,啊!”

      “你……你的嘴还是这么毒!”夜阑扶额,看着眼前这个中人之姿,平日里一脸和气的莺歌露出了多年不见的真性子,一个“少爷”,知道他是真恼了。

      夜阑,曾有四个亲侍,多年命途,只余莺歌一个一直风风雨雨陪在自己身边,莺歌年纪长夜阑五岁,二十年过去了,二人早已是亦仆亦友,亦父亦兄的情谊。

      “锦媚他还有疯魔痴傻的本钱,他还输得起,十几岁,就是心碎了还能粘起来,你输不起了,少爷,咱们安安静静的,不东想西想,守着这个春玉阁,多攒些银子傍身,不好吗?”

      “什么叫玩不起,输不起,我夜阑,永远玩得起,输得起!”睡下的夜阑一个打挺,坐起身来,开口恨道。

      莺歌看着夜阑,那高傲的神色,那微微上扬的眼角,那不可一世语气,和二十年前第一此看到的小夜阑一模一样,耀眼极了,这样的人,让人舍不得说不。

      莺歌心里叹了气,认了命,他始终是主子,他不过是他的影子,主子有命,影子再拧,也拧不过大腿了,前方是坦途,还是万丈深渊,他要走,总得陪着呀。

      “阁主,还得最后容我说说,今晚之后,我再不说个不字。”莺歌按不下这只犟驴,只得翻身将毛皮毯子笼在他身上,“偌大个丰城,你要找个知心的女人,我不拦着,反而为你张罗,但想想你选的她,她是乖巧?听话的?长相俊美的?家室看得过去的?她哪一点符合,你到底看上她哪一点?”

      夜阑低头想了想,半天也没想出个所以然,等的莺歌太阳穴直突突。

      “想是因为她……异于常人,有趣,这么几年,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让我想多琢磨琢磨她。她一个小乞儿,总是能在咱们楼前面的一片墙根下的那片烂泥里,找到自己的最舒服的地儿,应该是东墙角下一个一个破石头墩,是她的位子,若是来迟了,被人占了,她就皱了一下午的眉头,等在旁边。坐在那个破石头墩上,她烤个芋头,蚕豆,甚至蚱蜢,自得其乐的表情比我看过的坐在高位的人都自在。她哪里当自己的乞儿,毫无半分的怯意和自卑,何人施舍,或多或少,都一一道谢,那样子,十之八九到让施舍的人不好意思……”
      夜阑的眼光透过窗户,透过空间和时间,落到那块地上,落到那个人身上。

      “谁都知道她每日来咱们楼下不是乞讨,是看美人,你一日里喜欢临窗站上一刻的习惯被她不知怎么知道了,她落座的地方,哪里是什么风水宝地,可不是正好对这你的窗子,几年的时间,她从来十次能看到一次,到来十次能看到的你八九次,众人都说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拿她的痴心妄想当个乐子。竟不想,这一年,你到动了心思,看来,是某个天鹅送上去想被癞蛤蟆吃了才对!我也眼拙没看清这尊菩萨是真佛,是我该去拜拜真佛了。”

      “她还小,你这个泼皮样,别吓着她!”夜阑听的“癞蛤蟆”就开始皱眉。

      “啧啧,护食的厉害,果然再厉害的男人还是男人,”莺歌直摇头,“若不是前几日我年终盘点进账本子,还不知要等着你倒贴到什么时候,我这个掌钱袋的才能知道家里出了个败家的老郎们。”

      “不过送些寻常的东西,本没什么,我也不想那么明显,小事一件,就没和你说,再说,还没……定什么,你别想太多。”

      “什么?你都贴成这样了,还没吃到嘴里?不对,我就说年三十那晚她来吃饭,我就看着不对,她年纪小,性子不定,你既然有意她,笼紧在身边是第一要事,奇怪,以前不想见都能看到她那副尊荣在我买阁内外晃来晃去,如今,她这十几日都不见人影。”

      “破五开市那天都没见她来,我就知道不好,让人去丐帮问了,她是又犯了旧疾,说是这次又得好些日子不能下床。问了这些年她抓药的药房大夫,却说她是内伤沉珂,竟然是早夭之状,我最是忧心,我年前就拖了人将她的现在吃的房子和大夫的诊断带到京都,京都老大夫多,希望能有更好的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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