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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家都TMD地冷静点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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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一的课的重点是读无数的科研文献 。读完后大家要由助教带领着讨论和评价每篇文献的假设,实验的设计,数据的解释和结论的合理性,其目的在于学习做科研的技巧和训练思维的方法。
名为学术研究,每节讨论课其实是个地雷场,必须小心行事。一方面要接助教给的招,另一方面要提防同学的冷箭问题和论点,再有就是防范来修研究生课的H大本科生。
作为研究生,我们理当能应付本科生的攻击,但稍不慎被炮轰一次,我们的头皮就马上成了小孩子的战利品。以上都是最基本的功课,要在这上面超越和标新立异,谈何容易。
大家研究文献之余最热衷于做发表划时代划领域的文献的白日梦。发表文章的数量和质量是衡量搞基础科研的人的标准,这一如生意人数银子。
无一例外,人人做梦都想在三个最有声望的学术杂志——《细胞》, 《自然》,和《科学》上发表。
研究生如能在三巨头上发表,那他的博士后就绝对搞定了。
博士后如能在三巨头上发表,那他的大学教授的职位就搞定了。
最后大学教授也是靠这个提升终身教授。
大家最近关于三巨头的讨论超兴奋,是因为我们之中出了一个读研第二年就出在《细胞》发表论文的牛人。
最牛之处在于他是文章的第一作者,也就是对那个研究有最大贡献的人。
《细胞》对每篇文章的数据量和质量的要求是出了名的超苛刻。
试问能有谁,作为一区区的研二 ,在修课之余搞定一个《细胞》的paper?丹尼是也。
说起丹尼, 无人不知, 无人不晓,几乎全部人都对他顶礼膜拜。关于他的事迹, 我听得多了,但一直没见到庐山真面目。
同时我开始了在不同的实验室轮流实习,目的是要找一个教授要我而我也要教授的实验室, 在以后的四至九年做毕业课题。
第一个实习的实验室的老板是个瑞士人。
他成天笑呵呵的,全体学生赞同他是这个地方的另类。
十分的另类。
惊奇的是他的快乐好像并不是用酒精和毒品来维持的。
老板是个大红脸,当然需要他的左右手做大白脸。
我被大白脸们炮轰了六个星期后得到释放,来到第二个实验室。
第二个实验室的老板比较正常,只有在发了《细胞》, 《自然》,和《科学》后才会大笑。
这个实验室的红白脸开始不是很明显,但两个阵营很容易就看出来了。
一方都是德国来的博士后,另一方是美国和加拿大来的博士后加上一德国叛徒。
两方之间存游着一个印度来的老好人博士后,一本科生,一神龙不见首尾的研二,和我。
我以为两军仍在招兵买马,虚张声势,只要我躲得好,还是能活六个星期的。
当我轻松走进实验室每星期都有的组会,我根本没有闻出里面的火药味。
开始大家只是在讨论一个恒温箱的维修问题,但很快就变成互相埋怨对方霸占试剂和仪器的多种恶习。
他们愈演愈烈,英语里的德国口音愈来愈浓,我们开始听不清楚内容。
然后他们开始夹带着大量德文地大声对叫。凭我的初级水平,我只听到多句“白痴”,“猪狗”,”该死的“,和“屎”。
终于,一直不出声的老板突然爆发:“大家都TMD地冷静点好不好!”
大家嘎然而止。
那天的会草草了事后,剩余的时间大家都没有干活。老板每半小时换一个博士后闭门深谈,剩下的博士后们则轮流换伴去喝咖啡和谈心。
我坐在那里象看走马灯,心想此地不宜久留,不知哪天就当了哪方的炮灰。
上一问题的答案是,马上。
老板叫我跟着加拿大来的博士后作个实验,结果德国帮马上放出一马女将。
她把我揪到一坏了的仪器前:“是不是你干的?你有没有公德心?嗯?”
第二天我去找老板,严肃地检讨我对科学的奉献,最后表示我对这个实验室的题目不感兴趣,我需要离开,以免玷污其他人对科学的热情。
老板瞪着我,有点迷糊:“你是说你不想作实验,只想读paper?还是你作实验和读paper都不想干了?”
我硬着头皮:“我不想作实验,也不想读paper了。”
老板:“那。。。你走吧。”
我:“谢谢老板栽培。”
第三个实验室。老板是第一个老板和第二个老板加起来除以二。
他向我和气地微笑,一看就是身上每一个细胞都奉献到科研上的人。他知道我对他的研究很感兴趣后十分兴奋,和我讨论了一个多小时,最后大家都很如痴如醉。
他说:“我跟你介绍一下实验室里的人吧。”
实验室里低低地放着音乐。
“What a dream I had
Pressed in organdy
Clothed in crinoline
Of smoky burgundy
Softer than the rain
I wander in empty street
Past the shop display
I heard cathedral bells,
tripping down the alley way…”
一首很短的歌,琴弦清纯简单,但十分美丽。
录音机继续唱了几首歌,我和实验室里的人一一握手寒喧。
最后轮到一个背对着我的人,他的工作台离录音机最近。他转身,平和的微笑,沉稳清澈的目光。
他与我握手:“你好,我是丹尼。”
他的声音。他就是我在餐会室的柱子另一侧听到的人。
从小我就记得好听的声音,因为老爸是标准的男中音,当年还差点被招去当文工团的歌唱员。
老妈和外公的中气很足,说话时掷地有声。
Bridge Jones’ Diary 刚出时我对达西先生一片倾倒——他偏高偏瘦,气质从容不迫,而且声音沉着悦耳,简直就是完美。
我望着丹尼,感到心跳的声音变大。
我向录音机的方向点点头:“Patterns?”现在放的是首冷门的歌。
他笑:“你喜欢Simon and Garfunk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