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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忘了 我三十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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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叔叔一早就到了,我那会儿正喝着小姨送来的乌鸡汤,看着一个人高马大的男人走了进来,身上穿着制服。
“您好尚小姐,我是昨天和您联系过的刑警,我叫廖宇锋。”
我冲他点头,“您好,请坐吧。”说着指了指沙发。
他四处望了望,轻松地问,“您的病好些了?”
我指指脑袋没拆掉的绷带,和他开玩笑,“刚刚自拍,貌似感觉还可以。”
他顿了顿,指指我的脑袋,说了一句话,“老爷子和我说,她外孙是骄傲的英雄,我也这么觉得。”说着打开公文包,掏出了笔记本,拿出录音笔问我,我无所谓地笑,“廖警官,我能先问你一个问题吗?”
“廖警官听口音并不是南京人吧?”
“您应该看到了我的手机号码,显示位置是北京,尚小姐,我昨夜,连夜飞来了南京,为一个耽搁多年的案子。”
我笑笑,“可以了,您问什么,我便说什么,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谢谢尚小姐配合。”
“……”
詹忱据说一早就去了城隍庙,我从她油腻腻的嘴看到了这点,接过她递来的香蕉,剥了皮,一口咬下去。
“都问你什么了?”她也剥一个陪我吃。
我没说话,脑子里乱成了一锅粥,詹忱拍拍我,从西服口袋里掏出了一个未拆开的信封,“喏,我有钥匙,一切都是好奇心驱使。”
我接过,瞪大眼问她,“他怎么打开的?”
詹忱摇头,“我问他的时候,好像看到他有钥匙。”
存放档案和材料的抽屉只有两把钥匙,他哪来的?我拆开了信封,里面,大大地写了三个字。
笔墨凝重,提转有力。
詹忱上学的时候告诉我,她要报仇,我那时以为,她只是说着玩儿玩儿,后来才明白,她从来没有在这一点上开过任何的玩笑。
后来,等她累极了躲在我怀里哭的时候,她说,她想要份儿爱情,一份儿,不会被抛弃的爱情。
原来,她所见到的,全是被抛弃,全是受伤害的爱情。
她要的,没人给得起。
我曾在二十岁的时候幻想过自己未来会嫁给一个怎样的人,他该多金,该英俊,还是该才华。
后来的某天,詹忱说,她想下雨的时候,宁愿自己淋着也要给她撑伞的人,可如果有个人给她打了辆车,她会毫不犹豫地抛弃那个打伞的人,因为,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如何能照顾好她后半辈子。
我那时想,这个坏女人果然喜新厌旧,后来细细一想,确实是这么个道理。
梁骁是为我打伞的那个人,可他不是替我招来出租车的那个人,尽管他有一辆开了已经不知道多少年的北京吉普,他还是为我打伞,宁愿自己淋雨。
记得问过他为什么不带两把,他潇洒地告诉我,他喜欢淋雨。
可我却讨厌雨,特别地讨厌,甚至讨厌一切潮湿的东西,所以我到现在这么大年纪了,仍旧没到过海边,仍旧没学过游泳,原因很简单,我怕水,也讨厌水。
詹忱则不同,她太擅长潜水,我亲眼看过她穿着比基尼一个人站在浴室里自我欣赏和陶醉,而我那时正穿着棉质的睡衣站在门口问她为什么进了卫生间一个小时都不出来,我觉得她那时只是自恋,后来她才告诉我,如果一个女人在穿上潜水服带上呼吸机后仍旧让人觉得是美的,那才是真正的女人。
是,她做到了,她做到了一个真正的女人,詹忱连梦话都不会说,睡姿也永远保持迷人,和诱惑。
我一直怀疑她上辈子是个狐狸精,她义正言辞地告诉我,她明明就是狐狸精,喔,还有一个特别文艺而又清纯的名字——詹妲己。
我仍盯着那张纸发呆的时候,张谦打来了电话,急吼吼地问我,“告诉我你在哪个病房?”
詹忱耸耸肩,靠近电话喊,“妇产科,进住院大楼左拐上三楼,再右拐第一间,敲门便可。”詹律师的逻辑思维,还真强。
我撇撇嘴,看到了站在我面前,抱着一把还在滴水的白色马蹄莲,风尘仆仆的张谦,当然,在这之前,我已经将那张纸塞在了屁股下。
小姨自动选择了消失,只留下我们三个人面面相觑。
我说过,张主任他是好人,就连我在楼上摔了第几个台阶,他都一清二楚。
“你就不能长点儿心?”张主任埋怨我,说着将马蹄莲装进了花瓶里,挪到了离我远一些的地方,认真地说,“这不能离太近,对身体不好。”
詹忱眨眨眼,“有毒?”
“影响睡眠。”张主任认真回答。
我吞吞口水,“亏我还喜欢了那么多年。”
他回身瞥我,“这一点儿都不影响你喜欢,相信我。”他走过来,坐在了沙发上,没样子地靠着詹忱问我,“说说,都干什么了?您这大奔头磕得呀,啧啧啧啧……”
詹忱嫌弃地推开他,扫了扫身上挂着的张主任牌细菌,认真地告诉他一个事实,“张谦,尚家大小姐要生下梁家大少爷的儿子或姑娘,你没戏了。”
张谦不在意地笑,“没事儿,我不在乎。”
“无可救药。”詹忱看着天花板叹气,我勉强勾勾嘴角,抱着被子靠在床头,看向了窗外。
南京的十月底的天气,依旧有暖暖的太阳,周围,依旧有暖洋洋的人,说着暖烘烘的话,我却有种感觉,想逃离。
詹忱借口城隍庙的东西没吃完,先坐小姨的车离开了,病房里,留下我们俩,相对无话。
我一直知道张谦的心思,只是,就像詹忱说的,不对,相遇的时间,不对。
对于我们俩,太早了。
我六岁的时候,知道了旁边邻居家的哥哥,叫张谦,小名,叫小谦,生气的时候,阿姨会喊他死孩子,看到他突然有天可爱到不行,阿姨又会喊他乖儿子。
我十三岁的时候,邻居家的哥哥,成为了我的同桌,他说,自我介绍一下,你好,我叫张谦,张是我爸的姓,谦是谦逊的谦,欢迎你成为我的同桌,尚星妹妹。
我十八岁的时候,邻居家的哥哥说,星星,我想学医,我不想我妈,像我爸一样,那么早离开我。
那年的夏天,阿姨不再喊着骂他死孩子了,只是一看到他,就会流泪。
我知道,只是因为太像,换件衣服,就是儿子和父亲身份做了交换。
张谦再没回过家,直到医学院毕业,他留在了北京,而阿姨,也被他接了过来,搬家的那天,阿姨问我,喜不喜欢他。
我才忽然惊觉,是什么时候,变成了星星,而不是妹妹了。
我笑着摇头,扬了扬手上的结婚戒指,阿姨那时,似乎满脸失望。
直到那次知道有了梁骁的孩子,他才说,“我已经彻底没机会了。”
现在他就站在我的病床前,我笑着告诉他,“梁骁骗我了,那个孩子,不是他的。”
“星星,给我点儿面子,成吗?”他并没有生气,只是笑得,似乎有些苍白。
“你该找个好女人,最起码,不是带着拖油瓶的好女人。”
我成功补刀,他扬了扬口袋里的钥匙,说,“我去老房子里找些东西,替我告诉姥爷,我会去看他。”
我看着他离开,嘴角一直漾着笑。
我又翻开那张纸,静静地待在那里。
我爸说,真正地好男人,舍不得让女人哭。
梁骁做到了,只是最后一次,我哭得厉害的时候,他根本不知道。
詹忱推门进来的时候,我正抱着双膝盯着狗熊的两只大眼发呆,詹忱摸摸我的脑袋,轻声说,“或许,真的就错过了也说不定呢。”
我不争气地落了泪,抬手擦擦,笑着看她,“我还有一段时间才能回去,小忱,不用请假陪我了,真的,我没事,哪儿哪儿都好。”
詹忱摇头,“我太懂你,星星,既然不是他的,既然有孩子,就会再见的,其实巴西,并不远的。”
我摇摇头,很坚定地告诉她,“好马不吃回头草。”
詹忱立马闪起星星眼,拿出平板电脑翻给我看,一副媒婆相,“哎,我跟你说啊,这个是我前些日子去见的客户,刚刚继承一家油田,哎你知道吗,私人海油,那得多少金子摆那儿都换不来的呀,对对对,还有这个,香港人,虽然话不怎么懂,可对女人特别疼你知道吗?什么白色。情人节,日记情人节,三八情人节什么的,样样有礼物,而且,不逊色爱马仕的包包,还有……”
“我想找个宠我到无法无天,对孩子好,对我爸好,对我妈好,对我小姨好,对我姥爷好,冷了给我买厚衣服,热了给我扇扇子,笑起来会很温暖的男人,小忱,你这儿有候选的吗?”
詹忱动动眼睛,“有,不过,时候不到,不能让你知道。”
我抿抿嘴,笑了,“那我还是再等等吧,说不定哪天,他骑着白马,就回来找我了呢?”
眼泪不知为什么,簌簌地落下来,滴在手背上,烫得厉害。
詹忱说,她找不到别人代替的,除了一个人,我说,那个名字,从今天开始,就不要提了。
我十六岁的时候,想找个会打篮球的男人,然后在他赢得比赛的时候抱起我,向全场宣布,我是他的。
我二十二岁的时候,看着一毕业就出嫁的好友,真心地送上祝福,那时就想,我一定要找个,亲手给我挽起长发,披上白纱的男人,不想别的,只要那一刻,停留在心里就可以。
我二十六岁的时候,妈妈从非洲打来越洋电话,她问我,有喜欢的人没有,我说有,妈妈说,喜欢就去追啊,追得上的,就是自己的,我说我不敢,妈妈说,要是不敢,那个人就不是你的了,所以挂断妈妈的电话,我把那层窗户纸捅破了,然后,被表白的那个人,一个月没理我。
我二十九岁的时候,没有鲜花,没有白纱,姥爷将传家的玉镯子亲手给我戴上,摸着我笑着流泪,说我长大了,我捧着两本鲜红的结婚证对他发誓我会幸福一辈子,然后,对着他显摆自己左手无名指上,没有一颗钻石的白金戒指。
我十六岁的时候,很幸福,因为最好的朋友,和一个会打篮球的男生谈恋爱了,我觉得,真好。
我二十二岁的时候,很幸福,因为我接到了新娘子的捧花,还有真挚的祝福。
我二十六岁的时候,很幸福,表白过后的心不再剧烈跳动,恢复平常后的我更是坚定,我所做的,没错。
我二十九岁的时候,很幸福,因为姥爷说,我是全世界最好看的新娘子,我向来自恋到没变,把那句话当了真。
我三十岁的时候,没了鲜花,没了戒指,手边依旧有一个红本子,手上,也多了张笔画狠厉的纸条,只是我知道,现在谈幸福,很难。
梁骁写得很直白,一个字的废话都没有,简简单单的几笔了事——忘了我。
居然连署名都没有,“真抠,多写一个字会死啊。”我很确定自己是笑着哭的,只是詹忱摸摸我的头说,“照他说得做,或许会好很多。”
我窝在她怀里,重重地点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