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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第三十七章 ...

  •   “阿岚,将这个粉抹在出汗的地方。”
      “阿岚,尝尝这个药茶。”
      “阿岚,呃,休息吧?吃下去,放心,这是小剂量,我会看护你的,还可以用其它一些药收拾——”
      “……” ,
      这趟旅程,收获最大的居然是青僚子,最倒霉的当然是诸葛岚——这一路连个黑吃黑的机会都没有,这还让不让人活下去啊!
      当然,青僚子做的个别几样东西还是挺有用的,有些……咳……要不是看在堂姑制的药卖价高得惊人,诸葛岚打死都不肯被用来当药人一般试验。
      “阿岚,这个荷香凉粉特别有用吧?”青僚子讨好道,“嗯,茶温了,快喝吧,温的凉茶正好祛暑。”
      “……”
      天气热了,不过这支队伍的男女老少各个都气息清爽,闻不到汗酸臭味。同时,大家每日两碗温温的祛暑药草汤,解毒、去湿,不会中暑。
      全马匹的车队就这样几乎畅通无阻地一路驰骋到接近成都的丘陵间。
      青僚子因为还要谈“生意”,就住诸葛岚的地盘——她其实是很清楚,小侄女的地方肯定要比族里安排的住处简朴但舒适得多!果然,当她泡在石砌热汤池子里、喝着井里拿出来的甜果酒时,无比佩服自己的眼光。
      蜀中有山有水,但是山地之高、之广,远超过吴越。
      诸葛岚的地方其实是刘礼推荐的,坡地、但不是在山脚,有山溪及井水,却无山洪之忧,竹木常绿,夏季夜间也比庄院那边略为凉爽些,冬季也稍许冷一点。唯一欠缺的是土地并非良田——如果是良田,她就买不到了——倒是有片紫柴胡长势不错。
      新地方仍是以纸坊为名。不过诸葛岚没有在自己的这块地上种粮,而是彻底地栽竹、种松,竹间试着移栽荪菇参芝以及青茶等,而松根处种茯苓——这回她打算让孙辈收获六十年的仙草茯苓。
      至于竹,那用处实在太多了,半点也不会浪费,连竹虫都是鸡只喜爱的美食啊!
      “阿岚,是这蜀中和我们那里差不多,还是因为你特意找的地方、有意带来的吃食?”陆骞不是头回至蜀中,却是第一次来这个山庄。
      “我有意让他们在坡上种了我们那边的菜,还有调料、香料都是。”
      “不错!除了在船上有些乱,这段路程还算顺利。”
      “是呀!”连个像样的盗匪团伙也没有,这让诸葛岚无比郁闷——下回她是不是应该把自己队伍的钢刀、背上的铁胎弓和铁箭、身上的细甲统统隐藏起来,呃,不用双马?可不这样装备的话,伤亡就会剧增!
      “所有人都安全到了就行。阿岚,你真想移居蜀中?”
      “不太想。我还是喜欢自家的山林,青山秀水,还有温汤……嗯,出行也方便,不需要又是栈道又是拉船的。不过这里战乱确实少,即使之前魏军来了,也没多大乱子。”而且她还靠高级的笺纸和护卫的酬劳,赚了不小的一票,嗯,大都用来修缮通路、扩建房屋和购买种子了,不然这个小庄子原先的贫困相会让父亲看到了难受。

      ***

      跟着家族来蜀中的男女老少,除非病得无法起身,所有人必须在选定的日子去拜祭。
      那是忠武侯的忌日。
      诸葛岚一身青缘本白深衣、玄革带、青铜勾,佩她经常用来防身的宽刃剑,足下是极少用来配礼衣的皂色短靴。她还差几个月就满二十岁,按男子礼也可以加冠了,所以这回直接戴顶布冠了事。全身上下,粗看是个没什么钱的平民,但稍加留意,便可注意到她的剑柄上硕大的晶蓝宝石不仅价值极高,还打磨得恰到好处,不会因沾上血而让主人握不住剑。另外她布冠间的一支毫无特别雕琢的簪子,那可是极品白玉——呃,原先的雕工太过别致,她让部下磨掉了,但这一点不影响通体晶莹剔透毫无瑕疵的白玉本身的价值。
      其他族人也好不到哪里去。
      有的一本正经,有的奇装异服。虽说深衣居多,但其他的,比如道袍就有不少出家的和未出家的人穿。只是穿得有些怪的,都是原本就特立独行,或是地位比较超然的。
      今天陆骞也是浅衣、皂靴,戴冠、佩剑,但是因为他身形高大、相貌深邃英俊,即使穿着类似,也与女儿的气质大相径庭。
      诸葛岚与父亲一齐骑马,带上自家在籍的部曲,护送青僚子的马车,会合了其他族人,浩浩荡荡地前去先祖的祠堂。
      诸葛武侯祠
      蜀汉早已成了历史,刘氏皇族后裔现如今也不过是普通士族,但是不论胡汉,没有任何人不承认她家先祖忠武侯的谥爵。
      尤其这乱世,大家心底希望有人来收拾这残局。只,眼下还看不到希望……
      “今天人很多嘛——”诸葛岚暗道。不过她不会说出来。
      族长目不斜视地过去,一切礼仪严肃而简洁。别人如何看、如何想,与他们无关。他们只是来祭祖的,但又因为不是家庙,所以也非正常的新年祭祖或是大日子的庙见。
      旁观的士族们沉默着看着这支诸葛氏的亲族队伍有些随意杂乱的队列,顶多奇怪于男女老少、道士女冠甚至两名僧人,各个都焚化自己的文稿。
      陆骞很有技巧地将自己写的一张只比狗爬好一点的字,夹在女儿的两张手书之间。女儿的字不见得特别漂亮,但是遒劲有力、自成风骨,尤其是多种字体的出师表还出现在族学里当教材——这一点是因为诸葛岚将自己的字稿做成刻印石板,印在她自己做的竹纸,刷印数千份也不会毁损,于是族学、还有专门教部曲和部下孩子的学堂,不花一文的拿来用……还有家里不少位生活陷入窘境的友朋,也被她请来抄写用于刻印的文书而得到可观的“束脩”。
      “磨墨。”绕圈的族长对着假山石前一面写了不少字的高高的白墙看了半晌,然后开口吩咐。
      大家还以为他要挥毫接着写点什么,还特地去取纸。
      不想,等笔墨纸砚都弄好了,族长手一指,“阿岚,上去!好好写一篇出师表!哼,他显摆,用三种字体,还写在高处,你去!用四种字体,写在他上头!”
      “……”诸葛岚瞪了片刻那一砚台的墨汁,再瞅瞅高高的石头。然后,妥协地解下佩剑,但换上匕首,接着用一块粗布包起砚台。好吧,在很高的地方用多种字体写出师表而且不怕摔……好像在场的也只有她一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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