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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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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馆里的人,都是抬头望去。
这酒馆本来是老板娘从亡夫那里继承来的,她没子嗣,可是那汉子临死,也不曾把酒馆交给兄弟们。
只是抓着她的手,憨憨的笑着说“下辈子,别嫁我了,受苦。”
此后,她也不想再嫁人,只是,守着这酒馆,守着一颗心,再不许别人进来。
门柱子是榆木,不是啥名贵木料,可是却硬朗干净,上面大红楹联,笔画不是勾锋秀美。
平安如意,年有余福,胜在好意头。
此时只看见一个浅绿色长袍子的女孩,懒懒的靠在门柱子上,小脸如同刚刚烧好的纯白陶瓷,在阳光下带着余温。
似乎阳光刺眼,那秋水潋滟的眸子半眯着,随时要有水波流出,用一只手挡着阳光,一只手拉着那个刚才被推到一旁的小乞丐。
素白如玉,十指纤长,春日柳树剥皮削雕而成一般,却不避讳的拉着一个污垢油腻的瘦小手掌。混不在意。
可是那小乞丐,却是局促,有些卑微的低下头,看见那纯白的布鞋,向上,是浅绿色的长袍,针脚绵密,袖扣繁复。不是什么他见过的昂贵绫罗锦衣。
却让人舒服,就像是雨后的榕树。再看到自己那污垢破衣服,不着痕迹的往旁边蹭了蹭,怕碰脏了。
可是也没舍得抽开手,温凉软软,和死去的姐姐一样让自己心安。
迈着步子,没什么大家闺秀故作姿态的小碎步,就这样干净利落的走进来,却自有一种优雅。
一股桐油清淡香气弥散,人们不说话,不知为何,似乎不想打扰,她带来的这微妙的静谧。像是细雨飘散的青石巷子。
她也不觉得古怪,用闲着的手,敲了敲纤细的腰身。
细软的发丝,几乎到了膝盖,有一种清雅的柔媚。
不过,沉默有尽头,本不曾持续太久。
“你,你,刚刚说的可是真的?”
王三爷反应过来,声音颤抖。
他就知道,他就知道,那个让江南武林成了现在这样的人,让他王三成了现在这样的人,绝对不该被这样怨恨。
五年前,他还是一个被当作炮灰一样的混混,有一次两个帮派火并,红了眼睛的人,卷刃的刀剑。被砍的浑身没有一块好皮肉的他
在被当尸体,草草埋在土堆之后,他一下,一下,挖开了土。透出气的第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只有十三四岁的,孩子。
一身白色裘衣,对于他来说,还太大了些,袖子都透不出手来。不知是哪家孩子顽皮。
可是在看到那一双眼睛的时候,他隐约觉得,天地都在因为他的一个眼神悲怆。
那是在笑,妖娆,迷人,。可让人觉得丹凤眸子,看淡生死。眉眼容颜,像是彩墨点染,魅惑的似乎妖魔。
但王三到现在还记得,他在看到自己的时候,璀璨的笑着问了句“为什么不去,死呢。”
当初自己愣了半晌,而那人只是的看着,笑着,等着自己的回答。
他更加记得自己那天说过的话,“因为我要证明,我能比别人活得好。”
“如果,我让你,活的比别人好一些,又如何?”
“那我王三,这条命,随时可以给你。”
“你能好好活就行,有这个心,不容易,若是能力所在,也能让别人活的好些,更是不容易”
这话,不是不暖人心的。
然后,今天他成了王三爷,一个在江南一个角落里翻覆任意的大人物。
那少年,从来都是李白裘,他已经三年不见的李白裘,他欠了一条命的李白裘。
思绪流转,回到眼前,他盯着女孩,似乎要得出一个究竟。
那女孩似乎没听到他说话,只是饶有兴致的打量屋子的陈设。
王三爷恼了,那有力稳定的手,搭上了腰间的刀,可是不知如何,用尽力气,也拔不出,然后是,整个人动不了。
在看到柜台前摆着的小菜时候,小拳头捏紧了一些,那小乞丐感觉到了,抬头看看。
在看到精致的侧脸时候,又低下头。
“好吃的啊,好吃的。老板娘,这个牛肉,这个豆干,这个卤蛋,这个,这个,都给我一份。哦,不,两份。”
意识到身旁的孩子,她改口说
然后就旁若无人的找一个桌子坐下。从筷屉里抽出一双筷子,敲着陶瓷小碗。叮叮咚咚,像是没教育好的孩子,在吃饭的时候很没规矩,但是看着她脸上干净的笑,人们讨厌不起来。
说来可怪,刚刚那压抑的气氛,消失的无踪影,人们的注意力,都不自觉的转移到她的身上,而跑马汉子,则是对视,对视,激动的很。
“书生不谙绿林道
绿林好汉提刀笑
金榜题名庙堂才
上阵杀敌亦是妙”
一个流传很广的小童谣,浅白易懂,可是也许是她的声音太好听,和着敲击瓷器的声音,交映就像大珠小珠落玉盘。一个字一个字,清脆蹦到人心头。
只听她幽幽一叹息:“文武艺,都是能报国的,明里暗里,都是能救人的,其实以李白裘万年傲气的脾气,就是被刺到死,也不会解释。
但是,因为他,这场瘟疫,少死了三四成的人,不是假的。可他就是在那里听着骂声,声声入耳。
然后,就让我们这些被世间赞颂的所谓英雄,闹心的吃不好睡不好,真是阴险啊阴险。所以,你们,还是,不要再用这事骂他了,要是实在不顺眼,大可说他傲娇,腹黑,小气幼稚,是不”
“还有啊,你们别瞎说啊,我和他木有奸情啊,木有!”说到这,那表情有些无奈抓狂。
人们听着女孩的碎碎抱怨,有些懵懂的呆滞,可是有人不会,比如那七八个跑马汉子,立刻跪在地上,有些人只是远远看过一眼,可是却永远不会忘记
“吴姑娘.....”
还不等说完话,那女孩摆了摆手,汉子只觉得一股大力从膝盖传来,就从地上站起身来。
不理会或是怀疑,或是震惊,或是火热的神情。
不过,因为身份暴露,隐约什么:“这就是李公子看上的人啊....”之类的略带酸味的女子言语,飘到耳朵里。
女孩很是不满意的皱皱带着风情三两四钱的眉头,眼波一横。
“你跪一下,我又不能多块肉,倒不如帮我把饭钱结算了。”一根筷子,在手中灵活旋转成各种花样,没有人给她上菜,也确实无聊。
“要的,要的,我们哥几个跑马,一年剩下几百两白花花银子,当初在咱家乡,姑娘陪咱这些人吃了几个月的粗茶淡饭,嘿嘿,嘿嘿。”
刚才对着一帮仆役都敢耍横的莽汉子,如今只是嘿嘿傻笑。另一个汉子看不过去,拍了他脑袋一下。他这才反应过来
“给姑娘上菜啊,老板娘。”吴玄玄接了句:“老板姐姐诶,能不能多给点~笑的无赖,可是让人心安。
老板娘应了一句,小跑到柜前拿盘子装,特意用大一号的盘子装的满满。心里默念,
打不起就好。一定是当家的在保佑,让吴姑娘这样的比天高的人物来这里。想到这里,心里也觉得甜蜜几丝丝。
那些喝酒人,踌躇好久,也没鼓起胆子,去搭话,只是看着,直到她和小乞丐上到楼上,人们也还是痴痴看着。
只有那几个女人,雀跃的讨论着,李公子是如何高风洁骨,没几句话,就已经合不拢嘴的兴奋。
怀疑?这话,可是吴玄玄说的。
天下女子,也不都喜欢吴玄玄,同性相妒,何况本来就善嫉妒的小气女子?
那洛阳花魁兮妹,名列《风流山语》第二十五道配菜,牡丹甜螺。
曾经说,宁愿白头,不愿见吴青凉。
言之凿凿,带着决绝。
说到底,这江湖,女子是陪衬。
所以,就算是讨厌吴玄玄的人,也无法不佩服。
挣得那一桌宴席在所有菜品之前的,青凉酒。
能教天下女子,不遗憾不是男儿身。
听着她的故事传说,在闺房想着。
就觉得心头有火在烧,让那心不安分,要去走一场江湖。
...........
二楼雅间里,吴玄玄和小乞丐坐着。
一口,一口,一口,她吃的很是仔细,还一个劲告诉,那孩子多吃。
就像是没看见,酒楼人们透过墙壁盯在她身上的目光,就像是没在意王三的不安,就像是没听见那嘿嘿傻笑。
拿出一个葫芦,青黄色,刚摘下来,其中水分还没褪尽,拔掉塞子,向下微微倾倒,淡青色的水流,落到碗底,酒香弥漫。
青凉酒,酿酒用的水是竹笋,薄荷,莲叶,混春天露水熬煮,用来发酵的粮食,也是播种在碧色十月菊花之间,伴着菊花开谢一转。
酒成之后,藏在冬日湖水之下,待到春暖花开之时候,酒水带薄冰。半化半凝。才能算是大成。
那位她还没见过的酿酒大师说:“只有清雅温醇如它,才对得起,白马绿衣,吴家玄玄。”
可是,他明明都还没见过自己,凭什么把自己说的这样好?
是说书人,那舌绽莲花,还是市井传言,人云亦云。
那时候在门外,听到这孩子,说自己的好,她不禁笑笑,也不是不无奈的。
这一个江湖,又有多少人,是这样,带着憧憬的眼神,带着单纯的崇拜。
她行走武林六年,从来都是人们眼中最特别的一个,所以也绝对没有那么,特别的太平。
可是阴谋阳谋,斗角钩心,暗箭明枪,她都是一笑置之,反倒觉得这样的武林才有几分味道。
可是,她独独怕这样的眼神。
慢饮慢酌,就着豆干小菜,入口是辣凉甘甜,一股清香从舌尖弥漫,冲到心头,化成火热的酒气。
一碗,一碗,一碗,再一碗,铺满那不算小的桌子一半。
碗底碧色流光摇曳,倒影着房梁上挂着的红色扣结。
修长柔软的手,叩击着桌子,报出一大串菜名。
“清煮鸿鹄,白罂粟鲈鱼,青白菜,雪蜜驼峰,黑椒牛肉.....江湖,侠客,情仇,干杯。”
呢喃自语,一碗碗饮尽,懵然不知是不是醉了。
只是痴痴的说:“好怕,好怕,自己没有你们想的那么好,那,你们又得多失望,可这么单纯的心思与向往,我哪里舍得”
这样在天上的位置,是不好承担的,三十一道菜,三十一个辛苦人,有的人在百八年前入土,自然不愁不苦。
可是还有那十三四个活在当下的人,是不是也和自己一样,这样怕,这样辛苦。
想到这里,也对那个编写《风流山语》的神秘少年生出几分怨怼。
柔软曼妙的身子,伸了大大一个懒腰,把脑袋趴在桌子上,看着那模糊不清的木头纹理。
长长吐出一口酒气,眼神恢复清明。
对着滋味十足的小菜,吃的飞快,可是也不粗野。
只是那神色,让人不明白,怎么就因为几道小吃,就如此欢喜?
吃完后,筷子整齐并拢,放在碗边上。满意的拍拍肚子,可以看见靥上梨涡两浅浅。
孩子眉头纠结,欲言又止,不过好久之后,还是弱弱的开口。
“吴姐姐,你,你这样,好吗?不是都说你是江湖之中,三四百年不出一个的女子.....怎么这样?”那个小乞丐还是忍不住问道
“嘿嘿,失望了?难道吴玄玄就得一脸欠抽的清高范儿?”难道吴玄玄就得喝露水泡茶,吃秋叶落花才能和你们的认为符合?
告诉你,那都是说书的骗人滴,不说的唬人点,哪里的钱?是不?告诉你,有时候去听说书,我真心暗爽啊.....要先走了哦。”
“嗯,有句话怎么说的
你我本是陌路,相遇也是恩泽一场。
怎样,是不是有些说书人说的那个,一身才情倾尽天下的风范,嘿嘿。”
笑起来,两颗小虎牙碰着浅薄透明的唇,小乞丐觉得好看。
比说书人说的好看。
起身就走,踏出门口,一声哨子,踢踏,踢踏,一白马奔来,一白马奔去。
李大公子约她听一场戏,本来玩的好好的,一纸书信,把她折腾来江南。那泱泱三五千字,把他李白裘病弱孤单,可怜巴巴的样子描述的天地悲悯。
懒散如她,有吃有喝,睡到三竿日上,对着一封信皱着眉头,很是忧郁。
吴玄玄说到底,也还是没硬的下心,毕竟他的身子,自己是知道的。
朋友交心的不多,他算一个,何况看着也赏心悦目。
雪白罂粟,满楼花开,妖惑人心。
白马已去,酒馆不去,那些酒,也还没喝完,人自然也不会走,讨生活不容易。
那些人物在泱泱江湖,也没几个,数不清的还是凭着手里刀剑混饭吃的辛苦人。
那群跑马汉子,绕圈对在座的抱拳道:“吴姑娘说的,我就信,刚刚那话,是我们兄弟不是东西,在这里,向李白裘李公子赔罪了,咱哥几个没本事,不过东西来去,还能为李公子正名
刚刚几个妹子骂的够劲啊,嘿嘿,”本来觉得那群人凶悍不去接近的食客,听得此言,也爽快的举杯。
倒真是应了那句话,你我本是陌路,相遇也是恩泽一场,何妨一场醉。
王三爷没说别的,留下一锭金子,说是给今天人的酒钱付了。
小孩子用酒水在桌面上歪歪扭扭的写下‘吴玄玄’三个字,喃喃自语“这样的吴玄玄啊,吴玄玄是这样啊。”然后夹住一块牛肉塞到嘴里,吃的快意。
老板娘掂量着手中的金子,可以把当家的坟头修修了,怎的也得气派气派。当初,他可是自己穿旧衣服,也不肯少了自己的胭脂首饰。
那一个酒馆,此刻,满满的安乐幸福。
好多年后,那些当时在酒楼里的人。老去或是快要老去,都和身旁的人,不讲她绿衣白马,风华惊仙。不听她绝世公德,泽被江湖,不谈她和某人的伉俪情深
只说,吴玄玄,真的,是个好女孩呢。
读故事,看惯江湖仇杀,生死一场场的残酷,可是始终觉得这快意温暖,琐碎市井,古道热肠,才是江湖的意义。
可以没有武功绝世,没有权倾武林,没有壮怀激烈,只求,人心不凉,笑颜不散,江湖人,可以江湖老,但求不江湖死,喜乐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