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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2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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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沉溺在快乐之中,因为自那事之后,俨风更加宠溺我。
我知道这是不公平的,因为他爱我远比我爱他要多,他才是那个无法放手的人,即使我们间第一个提出分开的人是他。我知道,我深深地知道,而且很无耻地经常利用这一点。譬如,我会旁若无人地闯进只属于他的“私人空间”,将他尘封的记忆挖出;我会强迫他适应我的时刻表,不到凌晨1点不许睡觉;我会软硬兼施地让他将他那些灰暗的文字改成我喜爱的故事,每一个都必须有一个像梦一样美好的结局;我还会在下班后一时兴起拉他去歌厅飚歌,吼到嗓子哑掉,身子垮掉,然后骑上他的背,眯着眼睛为他指路,悠闲地逛回家……
我以为我会一直这样快乐下去,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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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菁菁?”
这个声音好熟。
我刚刚下班,在繁华的商业街上悠闲地逛荡,独享下午时光的好心境被这个声音敲打得七零八落。这一刻,我知道我刻意遗忘的那种心被拆解的痛并没有因为时间而变淡。
我深吸一口气,换上一张伪装到完美的笑脸,迅速转身。
我想我眼中烁然的惊喜确实迷惑了他,因为他有瞬间的语塞。
“你……好久不见啊!我是说……你去年怎么没有参加我的婚礼,害得艳文怀疑我惹到了你。”
“是吗?那我的阴谋终于得逞了,这可比闹洞房要有效多了!”我半真半假地开着玩笑。
“真的假的?”他不可思议地看着我,仿佛在看一个恶搞的惯犯。
“你不会真信了吧?”我眼中有着足以乱真的戏谑,“瞧你,你还不知道我?我怎么会因为要整你们而不参加我最好朋友的婚礼?”
“那怎么……?”他此时像极了一个被欺负了的孩子,他比我小十个月,如果我自己经常视自己为孩子,他为什么不能有孩子般的一面呢?
“我去年被挖到现在公司,不到一星期就被派到福建出公差,被一个讨厌的客户烦到不行,最可怜的是忙完已经是你们洞房的时候了。你愿意我像个罪人一样事后认错,还是干脆一脚踹开你家门,打断你们的好事,拥抱你娇美的新娘,将我疲惫的身子丢到你们的床上补眠,嗯?”
可怜的人啊!被我吓到了吧?
没有,我想他已经习惯了我的搞怪,而且不会就这样被我蒙混过关,他不傻。
“别开玩笑了!”
他不傻,是的。那我岂不就变成傻子?这样蹩脚的理由鬼都不信。
我叹了一口气,说:“那时我正失恋,把自己放逐到雾灵山,手机关了,也没告诉任何人,没人能联系到我,我自然也不知道你们哪天结婚,恐怕知道了也不能出现,你们会怪我带一张臭脸过去破坏气氛的。”
失恋是真的,不知道他们哪天结婚则是假的,因为知道才不能在北京呆下去。
“是吗?”
“你要是不信,恐怕我只能编一个理由给你了。拜托,体谅一下失意人的心情好不好?幸福的先生!”
近似剖心挖肝的话,被我说得像肥皂剧的桥段,若是我肯定不信,但他信了,因为我是这样的人,越是伤心越会说得轻松。很令人讨厌的个性。
“为什么一直没有联系我们?”
回答这个问题对于我来说太难了,所以,我决定直接转换话题,笑笑说:“我结婚了。”
“呃?”他微讶,还有点高兴。
我本来希冀他有一丝丝失落的。
人就是这样,总不愿认输,即使结局如此明显。
“我结婚了。”
“恭喜你!”他很真诚地说,不过又补充了一句,让我的脸彻底垮了,“我还以为你会有很长一段时间想不通,因为我选了艳文。”
那一时间我的脸到底变换了几种颜色我看不到,说实话,也不想看到。不过,我真佩服自己功力够深厚,因为我竟回答得这么迅速,这么平静。
“我还以为你不知道呢!不过,你认为我会在友情和爱情之间选择什么?”我微笑着挥挥手,“我不会抢我姐妹的东西。”
解恨!
不但化解了尴尬,还将他贬损到“东西”级,扳回了一局!
“那就好!”
片刻后,他发现了我话中玄机,赏了我一记“铁拳”。
我顺势做跌倒状,身子偏靠向橱窗,恰好有个路人甲自我身后走过,伸手扶了我一把。
其实,没有他我也不会真的跌倒,这种戏码我演过无数次了,好友们都无奈了。可是,好死不死地冒出个路人甲来配合“英雄救美”,就不一样了。除了尴尬,还会有其他吗?
路人甲显然看到了我们游戏的全过程,眼中有着明显的鄙夷。他甚至没有离开,就站在那儿观赏霓虹灯般闪烁不定的脸。
该死的!我的“间歇性慢半拍综合症”竟然在这时候理直气壮地欺负我,害我像根木头似的戳在那儿很久,而且还是根会变色的木头。
幸好这时候杨思礼很有礼貌地代我道歉,使我不致丢人现眼到被自己全身散发的热量蒸发掉。(抱歉,我在此时才刚刚想起要交待我最好女性朋友的男朋友ed、现任老公的名字。)
路人甲很严肃地说:“欢迎两位下次以正常的方式光顾本店。”
“咚!”我的心脏是这样回应他的。
丢人!
不加修饰语了。
是老板?难怪阻止我撞烂橱窗玻璃,原来这是他家的。
不过,我的口齿却在这时被激活。
“何必等下次呢?思礼,有时间陪我买件衣服吗?”我微笑。
那灿然的笑让杨思礼和路人甲有刹那的失神,特别是路人甲,在我和杨思礼踏进店门后才回了魂。
我在宽敞的店子里自在地流连,间或将目光在某某件男装上停驻几秒。比起我,杨思礼则有些无措。我想如果是他,可能会在路人甲……哦不……是店主路人甲的盯视下一走了之吧!这是男人与女人的不同,男人会选择最简单的方式,女人会选择最能愉悦自己的方式,所以,他很无奈,我很享受。
我本无心买东西,游戏的心更重吧,但我还是掏出了钱包,用了两百块钱买了两枚纯银戒指。它们是用来搭配一款男士休闲衫的。我想将其中一只送俨风,另一只留给自己,这个想法让我心中暖暖的。两百块钱,足够温暖我了,不贪心更多。
“向日葵戒指?”杨思礼有些惊奇地看着我手中的戒指。我不爱戴饰物,他是知道的,也许正是因为如此,他才意识到我喜欢他吧?我只戴过他送我的脚链,那代表他在我心中的意义是不同的。
“对,我喜欢向日葵,我的丈夫俨风总会让我想起它。”
“可是,为什么要两枚?”
我伸出左手,手指比一般女孩子要粗许多,那代表我有本钱带男款戒指。
“走吧!”
我拉着杨思礼走出店子之际,回眸瞄了一眼与那两只戒指相匹配的衣服,标价898。
我微笑着与杨思礼道别,祈祷下次见面可以平静得犹如两个同性的老友。
耳边隐约听到:
“老板,戒指卖掉了,衬衫怎么办?”
我没听到路人甲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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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遇到一个老友,就会有无数个老友像雨中的水泡似的冒出来,每天都会有人发短信提醒我“记得看校友录,看看有多少人在通缉你”,“下个月有聚会,不到就宰了你”,“有时间就冒个泡吧,别学坏孩子人间蒸发好吗?”,“死哪儿去了?小心我让你血溅五步!”……人都死了还血溅五步个屁呀!
我边读短信边抱怨。
“你人缘这么好吗?”俨风帮我系好围裙。今天妈妈所在的院系聚餐,晚餐任务交给了我。(又忘说了,我婆婆是美院的教授。)
“是杨思礼那个混蛋做得好事!”我咬牙切齿地说。
“那是谁?”
“我大学同学,后来娶了我的好友尹艳文,前几天在下班路上遇见他,真后悔把手机号给了他。”我把葱剁成天女散花状。
俨风轻轻碰碰了我的背,我回头迎上一杯菊花茶。
“润润喉,你的喉咙哑了。”
我心中忽然升起一种背叛了他的感觉。只要是与杨思礼有关的事都会让我情绪外露,这与事本身无关。我放下刀,擦净手,接过杯子放在桌上,在他转身之际,我抱住了他,从身后。
“怎么了?”他不动,声音温柔地问我。
“我喜欢你!”
“我知道。”
“我真的喜欢你!”
“我知道。”
“我真的真的喜欢你!”
“我知道。”他很有耐心地回答我。
我应该知足了。
我深吸了一口气,心中有丝丝释然,同时脸上平添了几分调皮的孩子气。我坏坏地用头在他背上蹭来蹭去,将他那件新换的衬衣弄皱。
从背后,我可以看到他宠溺的笑。
我赖在他身上,从口袋里摸出一枚向日葵戒指,摸索着戴在他的左手无名指上。他的手修长细致,比我的漂亮好多,有时会让我嫉妒得牙痒痒。
他带着浅浅的笑以另一只手触摸那戒指。
“那是什么?”
“向日葵戒指。”
“为什么是向日葵?”
“我喜欢向日葵。”我笑得甜腻腻的。
“为什么不买给自己?”
“我有,”我掏出另一枚塞在他手里,“给我戴上!”
他转过身握住我光秃秃的左手,试了试我的无名指,太松了,换套在中指上。
“后悔了吗?”
“什么?”
这个男人和我一样喜欢说一些“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话。我喜欢说,不代表我一定能适应同样的说话方式。该死的!让我像个智商低劣的傻瓜!
“嫁给我,你后悔了吗?我甚至没有送你枚戒指。”他的神情黯然。
我没有马上答。我很会说谎,但这并不表示我喜欢说谎,我不会矫情地掩饰我的虚荣,但要让我假设离开俨风,我真的做不到,一这么想,我就会心痛。他在我心中到底占多大分量,我自己也不清楚,在我没有将一切理清之前,我不想断然做一个非此即彼的选择题,当然我同样不想伤害他。
“为了不让我后悔,你要好好待我!”
他的表情没有一丝丝好转,显然他对这样的回答并不满意。
“有一天,你后悔了,告诉我,我放你走。”他说这话的时候将我的手抓得很痛。
“俨风……”我想说些什么,但在这个时候手机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