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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照顾 离歌,为什 ...

  •   府里的老爷夫人过世后头七还没过,府中的人就都跑光了,如今只剩下她、离歌还有我,原因她不知道。看她的样子对于过世的老爷夫人感情也泛泛。

      府邸的整体景观与现世用于拍摄古装剧的那些地方景点差不多:回廊很多;内设东院、西院和后院;院与院之间的门多半是石拱形的。
      我的房间位于东院,翠如本是住在西院,但被离歌吩咐夜晚也要侍守在我房间内。对于这事,我很欣然就接受。翠如每日清晨都会练剑,这证明她是习武之人,相反,我这身子骨却柔弱甚微,修养了两日,依旧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一看就是闺房大小姐。

      离府的后院种满了各式各样的盆栽花,养了一池的荷花和一池的金鱼。所以,在没有任何电器的古代里,我这两天除了赏花戏鱼,什么都没做成。
      想想,这大概是我长这么大最闲暇惬意以及没戒备心的时候。

      现在正处春季,院中荷花虽没开,却也开出了一院的花香。
      荷花池上面有一个亭子,我躺在亭中的藤椅上,翻看这个时代的书卷。
      古代字体与现代没什么差别,所以还是看得懂。若要说区别,就是书卷的字里行间都是文言文,看得有些累。还有一点就是,古人说话的方式有时像念诗一般,过于文绉绉。

      合上书卷,翠如将薄毯铺我腿上。
      我将书卷放在石桌上,问她:“这院中真的只剩我们三个人?”
      她说:“小姐,现下确是如此。但前日听少爷说,二小姐过几日就会回来,并且会重新雇佣一些下从进来府中。咱们离府这么大,没些人补补人气,实在也是冷清。”
      就三个人的话吗?那为何今天我总能感觉到一股隐藏的视线,还是我过度敏感了?

      “小姐似乎变得与以前不一样了。”翠如突然的一句话把我从思索中拉了回来。
      “何意?”我问道,有时会学这个时代的说话方式。
      “喜好赏花这点还是没变,只是小姐的脾气比以往温和许多,性情也好了许多。”
      我本想问以前的我是什么样的,但还是没问。至于性情好?这话倒是第一次听别人这么说。
      “小姐!你……”翠如一惊一乍道, “二日以来,我还是第一次看见小姐笑!”
      她又感慨, “哎,想来都怪那些市井小人胡乱造谣,否则像小姐这样的好女人怎能遭人唾弃!要是他们一个个都能瞧见小姐真正的模样,定会都倒贴着跑过来求小姐娶入离家!”

      我以为听错,皱眉看向她,她条件反射地用手护住脑袋,“小姐你别敲我脑袋,我的意思是小姐要娶郎君简直是再容易不过的事了!”
      “娶?”
      她倒蒜似狂点头又狂摇头。
      我眉头一挑,立马翻看书卷里某一段本就觉得怪异的话——“君在一方,舞起带姿;君在一方,娇笑友之”。
      方然醒悟,莫名就缓眉而笑。贤女戏舞男,舞男嗔应贤女。原来是个女尊男卑的时代,这下还真有穿越的真实感了。

      我笑还未停止抬眼就见离歌走在台阶,正向这边走来。离歌喜好红色,所以时常穿得一身红艳,很远就能看清。进了亭子,他第一件事就是弯身而下,轻轻将我抱住,“离笙今日心情似乎不错,有什么好事发生吗?”
      明明我是姐姐他是弟弟,但他的举动,每每都让我觉得他是哥哥。他待我越好,我便总会想起李现言策划杀掉我之前的模样。我说。“离歌,我想出去走走。”
      他伸手将我那被风吹起的一缕发丝揽到我耳后,笑道,“好,整日呆府里可能闷了些。晚膳过后,我陪你出去散散心。”
      “恩。”离歌来后,那股视线似乎更强烈了,我朝着感觉望过去,却只看到院子的围墙。离歌似乎也察觉到,眼神变了样又不着痕迹地立马恢复过来,牵起我的手,“离笙,风渐渐大了,你现下的身体吹不得风,我们先进屋好吗?”

      这样的情形数日来都是如此,不论是离歌的过度照顾还是紧张都让我觉得怪异,怪异到我有时会觉得他不是发自内心在笑。

      晚膳吃得简单,清粥淡菜的,很快便吃完。翠如出门办事,我便自己进房换衣,穿上离歌送来的衣服:上着浅绿罗衫、下罩翠绿散花裙、腰间系着金丝软烟带。本来他还要我披上一层薄烟纱,但我穿上后又脱了下来,因为那样穿会让我更似弱柳扶风,在这时代女人过度纤弱就是罪吧。这样想后,我选了条白色点碎花的肩披,披上后,就出了房间。

      离歌似乎早早就在房外等我,见我出来,上前自然而然地牵起我的手,“离笙。”
      只喊我的名字,没有说其他话,似乎在等我说话。
      他也换了衣服,内着一袭干净的绿色上衣,外罩一件亮绸面的乳白色外袍,甚至连双手也都戴着白色手套。排除手套不说,整体装扮与我的打扮默契而又搭配。白色肩披是我自己选的,但他却恰好与我穿戴一样。
      看他这般雅致清俊的模样,我笑了笑,凑到他面前道,“离歌,你倒是‘妖娆’‘淡雅’皆能驾驭啊。”
      见我忽然与他近距离说话,他有片刻的呆愣,随后不自然地低眸一笑,“走吧。”

      戌时三刻,我走在了古代的大街上,大街两排整齐地摆着琳琅满目的摊子。这里的人们,借着月光和四处高挂的灯笼,开始了夜晚的工作,游街的人们脸上带着丰富多彩的表情,用以迎接夜晚的热闹。偶尔有孩童调皮地在人群缝隙中嬉戏串跑,路人便会半斥半笑地追赶,此情此景看似不和谐,其实和谐又美好。

      “小姐,买根冰糖葫芦送爱人吧?又甜又大的葫芦可是刚刚酿做出来的呦!”上了年纪的大娘拿着一根冰糖葫芦在我面前,我看了眼她,再回头看不知何时被我落在后面的离歌,“可以吗?”
      离歌点了点头,我便欣喜地接过大娘手中的冰糖葫芦,“谢谢大娘,还有,他是我弟弟不是我爱人。”
      离歌拿铜板给大娘时的表情我没看到,但我说要买的时候他是诧异的。其实我并不想吃,要说缘由又说不清。离歌给完铜板后,我盯了许久手中的冰糖葫芦,然后递给他,“既然是给你买的,还是给你吃吧。”他皱眉看着冰糖葫芦有些犹豫。
      还是第一次见他皱眉头。
      我装没看见,牵过他的手将冰糖葫芦塞在他手中,抬眼问他,“怎么?一个铜板的东西瞧不上?”这句话是玩笑话也是真心话。上流社会的姿态,大多都是这样,对于普民生活的衣食住行一向不感兴趣,古今中外皆一样。

      “挺甜的。”在我不以为然的时候,离歌嘴里却出乎我意料地含了一颗冰糖葫芦。他一边笑着一边晃悠着手中的冰糖葫芦,样子单纯得像个十七八岁的少年。
      我定定地看他,突然有些不明白:“离歌,为什么要委屈自己来迎合我?你其实不想吃的吧?”
      这话其实不该问的,一旦问出口就点破了彼此之间的心照不宣

      离歌直直地看着我,几乎要把我看穿,他收敛了笑,冷声道:“离笙,你还要继续装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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