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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那位华先生 ...

  •   洞外,便是我来的天地了。虽夜已澜,一辆停泊着的法拉利跑车却大灯开着,原来它正停在一条宽广而平坦的公路上,它蜿蜒着,通向城市。而飞卿在驾驶座上,招手让我上车,并将车门打开。
      我与华羲和告别,他点一点,没有说什么。但我隐隐有一种预感,我还会再次见到他。
      回去的路上,飞卿天南地北地侃着,我乐滋滋地听着。那一种气氛,似乎多年相交的老友见面。(我说过,我见到他的第一眼,便升起一股亲切感。这种亲切感,会拉近素昧平生的两个陌生人之间的距离,使彼此很快穿越冷漠和怀疑筑成的藩篱,成为兴趣相投的朋友。但这种情况已经很少见了。我看见大多数人择友,莫不建立在维持他们利益的圈子上;我也看见,小高层里的一扇扇防盗门,不仅防范小偷和强盗,也隔离了你的邻居。这两扇薄薄的门墙之间的距离,是咫尺与天涯。咫尺,是仰头可见月;天涯,是相隔了38万千米之巨的遥远。我珍惜来之不易的缘分。所以,尽管当时我还不了解飞卿的本性,但我以为,一个拥有孩子般真诚的笑容的人,心底绝不会怎样坏。)
      我问他,他们一家是否一直住在小华胥里。他诚实地回答道:“大多时候是。我们都喜欢隐居。但有时也会作世界旅行,认识不同种族的朋友。但我们不常去巴黎、纽约这样的大都市。”
      “这是为何”我感到意外,“难道你们不喜大都市?”
      “倒并非如此。实在是城里空气太污浊,交通太繁嚣,建筑太密集,人群太喧闹,我们喜静,这些是无法长久忍耐的。我们做旅行,一般都选择相对比较清静的中、小城市,特别是一些旅游者不多的小镇,逗留的时间会长一些。”
      接着我又问他是否在上学,他的兄弟姐妹们做什么职业,因为他们看起来都比他大,当然也很年轻。他道:“如今大多人上学,难道不是为求一张毕业证,好为将来的工作增添凭证?我们呢,有些祖产维持饘粥,倒不至于非出外求学工作以为谋生……其实最大的问题是,我们无法忍受这种规则的束缚。我们太喜欢自由了。”
      我笑了笑,突然感觉自己活得很累。便问他多大了,可有二十岁。他摸了摸鼻尖,笑道:“这个……要比你大些。你不会嫌弃我比你老吧?”
      “当然不。”我说,“但你们为何非要隐居在深山老林呢?并非要在这人迹罕见之地才能享受静谧呀!”
      他沉默了一会儿,十分郑重道:“不隐瞒你说,我们与世隔绝,一来是我们的天性,驱使我们远离人群,二来,……我们具有超越普通人类的能力。毕竟‘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但明明你放心,我们虽然赞同弱肉强食,不拒杀戮,但并不主张杀戮,我们都是和平的爱好者,我们有我们做事的规则,而且我们比一般人更加重视法则。我们认同自然界一切生物的生存权利,并履行对它们的生命的尊重。而且你帮了我们的大忙。我很高兴我们是欠你的人情债。要是别的人,我真不知该怎样去忍受。尽管我看出来你不喜欢以恩人自居,但我还是要说,你以后有什么事情,尽管跟我说。我虽然不能为你上天摘星星,但一般的事还是能够做到的。你千万不要在意娥皇的混账话,许多年来,她一年是这样一种怪脾气。她很少回家,就住在石窟外面的那个房子里,不过有时候也会有别人来替代她。”
      “是为了照顾华先生?”
      “是的。”
      接着我们又谈起其他,大多是他说,我只管听。聊着聊着,我忽然问起我背包里的那把剑,我有太多的疑惑了,需要他给我回答。
      “其实也没什么。”他说,“这把剑是我们的克星,我们怨恨它。”
      “克星?”我惊叫起来。虽然理解了他的话,但更加好奇了。一把剑能克制人吗?哦,他们并不是普通人,但到底也是人啊!
      “请恕我不能说了。”
      “那你能告诉我它的来历吗?”我转弯抹角地问。我觉得飞卿太单纯了,也许我能从他的嘴里搞到秘密。
      “它是很久以前一位大圣人华原锻造。尽管我们恨他,但不得不说,他是位品德很高的人,他仁慈博爱,当然他的品质,也赋予到了这把剑上。而且他警告它后来的持有者,说君有道,则剑公正,世太平,君无道,则剑无道,战乱起。”
      “那么说来,你们就是坏人了?”我心跳加快,觉得自己似乎做错了事。
      “我们不是坏人,只是道不同不相为谋。”
      谈话时,汽车已驶进城市。城市的烦嚣,瞬间四面八方扑来。飞卿皱了皱眉,问我在此生活多少年了。我告诉他快十年了。
      “十年,你简直太坚强了!若是我,生活一年,便会把身体搞垮的。我一直奇怪,人类多脆弱呵,却不知从哪里汲取了力量,竟能够忍耐人所不能忍的苦难。这可真叫人惊讶!怪不得大家都想成……呵呵……反正真是令人讨厌极了。真佩服你们一辈子生活在这里的勇敢。”
      “这算什么勇敢,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我冷笑,觉得他真是个泡在蜜罐里长大的孩子,“没有很好条件,只能忍耐。再说,若像你们,离开城市隐居,能干什么?没有钱,便只能当农民。但就算是做农民,还没有地耕呢!”
      “对不起,我并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说……算了,我很不擅长解释,我指的是性格方面而言。我认为你很合适。”
      “合适什么?合适当农民吗?那你算说对了,我本来就是农民。”我感到越发生气,我尽管很骄傲自己是农民的女儿,但我不希望人家说我只适合种地。
      “你又误解我的意思了。”他红了脸,“怎么你这样伶牙俐齿?我的意思是说你的性格,你热爱山水,还是一个敢于冒险,又乐于助人的女孩。我认为你与自然离得很近,你能感受到它,愿意亲近它。我是这个意思,不是你说的那个。”他语无伦次的解释。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但实在过奖。”我不习惯人家夸奖我,“也许是因为我太平凡的缘故,如果我优秀些,也许就没有时间来亲近自然了。而且我不漂亮,如果我漂亮,那么大概也不喜爱看书了。也许我会参加许多许多的活动,与许多许多优秀的男孩子约会。但我一切都太普通了,没有人注意到我,所以我才有时间干别人不愿干、不屑干的事。不过,我是自然的,我很乐在其中。这点你说对了,但是,我感到疑惑,你怎么知道呢?我并未告诉你我的想法,而且我的神情常常是冷漠的,纵使高兴,人家也会以为我是强颜欢笑,似乎冬日的冰已将我冻起来了。那么你是怎么看出来的?难道说,你也同华先生般,有看透人心的能力吗?”
      “我没这能力。而且,人心岂能看透?”他笑叹道,“人们都说海洋很大,但海洋大不过天空,天空却又大不过人心。人心,比大海更加深不可测;比天空更加浩瀚无际。我能看透大海,却走不尽、看不透人心。人心是个大秘密,参透了一层还有一层,即使你花过很长很长的时间去研究,你依旧未能解开那个谜。如今的我,也正在研究这一秘密,因为我也想要做一个人。”
      汽车依然长龙似的堵着。趁着等候的当儿,我将心中的一个疑惑说了出来,我说在山中,我听到的那歌声是怎生一回事,是否就是为了引我前去。飞卿竟未否认。我吃惊得很,问他何以知道我在那。
      他很得意地笑,说:“嘿嘿,这便是我们的本能啦!你可知道,森林中的大多生物,它们的皮肤、血液,甚至每一个毛孔,每一道呼吸,都时刻吸收着自然信息。比如,当灾难来临,千里之外的一点微妙的动静,它们便会感知……你只要注意聆听,将你的心灵和身体沉浸进去,去感受它的静默,它的喧嚣,像是植物随风摆动的声音,虎狼的呼嚎,蛇虫的嘶鸣……你从它们的动静中,便可以得到和平与动乱的消息,假如你再敏感一些,便可以亲自听见,看见……一沙一世界,一树一森林,我们为什么不知道你来了呢?你的一切动静,我们都知道,能感觉到。这是我们的本能。而你们,”他冷哼一声,继续说:“你们已经不依赖于上天赐予我们的感官了,你们的体力,早已经有了机器来代替。所以,器官的退化是必然。这没什么好说的。”
      我很赞同他的话。接着我又问他,华先生是怎样被困于此的。
      初次见面,问这些是失礼的,但我实在忍不住好奇心,且大约隐隐地有关切之意吧!
      不料他竟是很老实的回答,他道:“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大哥少时一直在山修行,后来入世周游。谁知,竟误杀了一位年轻人。那位年轻人出生权势之家,其父率三千门客,要捉拿大哥偿命。门客虽大多是鸡鸣狗盗之徒,但亦有几位大本领的奇人,可最后都败在了大哥的手里!……若非大哥自责,甘愿自囚华胥,哼!凭他们,能将大哥囚至今日?”他只说了这些,多的便不肯再说了。但我从他嘴里知道的消息,已经够我的心脏跳到极致了。
      飞卿载我到雅庭小区门口,我下车后,正要请他上去坐一坐,便听见身后有人叫我,回头看,那驾驶保时捷的男子,正是陆逊哥。
      陆逊哥是陆伯伯的小儿子,姐夫的同事,公安院校毕业,还未结婚,独居,房子就在姐夫家的楼上,所以最近两年,我们熟悉起来。他摸样秀美,身材高挑,也是具有古典美的男子。他整个儿人的气质,既忧郁又显得文雅,既玩世不恭又寡言深沉,既悲天悯人又冷漠无情。他常常地忧虑着,似乎在进行深层次的思考,这使他既具有哲学家的神秘与智慧,也有音乐家的敏感与多情,还兼有政治家的理性与专注。
      我曾经喜爱他,有一会儿简直为他神魂颠倒。但当时我没有表白,并非怯懦,只是我看出他对爱慕他的女郎们的态度,礼貌地疏离着,便知道他对爱情的不热衷。而且他又是姐夫的同事。这种本来该“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关系,不但未增加勇敢,反倒给我套上了怯懦的枷锁。更糟糕的是,他一直不愿流露哪怕一点点爱情的暗示,我也只能喜欢喜欢他就算了。
      但我常常在半睡半醒间梦见他。他穿一件像黑色的长袍,他看我的眼神,是如此的柔情。如果在现实中,他这样看我,哪怕只有一次,也足够使我投进他的怀抱。有一次,我竟梦见他像蜘蛛侠似的在高楼间奔跑。然而,纵使他夜夜走进我的梦里,我依然无法接近他的内心世界。他似乎为自己筑起了一道城墙,隔绝着别人的靠近。我猜测在那城墙的里面,藏着一个秘密,谁能找出它,便会走进他。但我没有这个力量,大约是我太不美丽,也太不温柔的缘故罢!
      “陆逊哥,你出差回来啦?”我听说他出差去他市,是为了协助当地警方侦查一起深夜神秘失踪的连环谜案。
      “嗯,刚回来。”他回答。当他看见汽车里的飞卿时,他的眉毛便紧紧地皱起,眼神凌厉如刀。飞卿毫不示弱地对视。
      “你们认识?”我疑惑地问。
      “不认识。”他们同时说,语气竟都出乎预料的冷淡。
      我想,这二人不但认识,而且大概有些纠葛,但他们既不愿透露分毫,我倒不便相问。因为探听别人的秘密,在我看来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于是便装着道:“既然如此,我来给你们介绍,这位是我的邻居陆逊,这位是我的朋友飞卿。哎,对了,还不知你姓什么呢?”
      “姓华。”他似乎考虑了一会儿才说。
      他们礼貌又疏远地互相问好,接着飞卿告辞离去。我目送他的汽车驶进车流里,心中涌起一种感觉:今天之后,我的人生一定会翻天覆地的改变。
      事实也如此证明:那天之前,我的灵魂一直沉睡于布满蛛网的灰色的洞穴里,没有阳光,看不见云彩,感受不到微风。而那之后,我的人生之船,从宁静的港口,驶向了暗藏风暴的大海,奇险,诡异,却充满了大欢喜。
      陆逊哥将车门打开,我坐了进去。问他案子办得怎么样,他道已水落石出。说凶手是位有精神病的男子。我并不大相信,毕竟请陆逊哥出手的案子,大多都十分神秘,而且凶手都带些超自然的神秘色彩。他说的凶手,一定不是真凶,应该是应付大众的烟雾弹。
      他将车停在车库,与我并肩上楼。姐姐的家在八楼,他却在十三楼,待我出电梯时,他在后面说:
      “那位华先生不是普通人,明明,你一定少同他接触。”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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