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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 2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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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搬去了良辰那里。
良辰正在把一些东西搬到客厅,好腾出更大的空间放下一张单人床。这个屋子还不到八平米,而且狭长拥窄,良辰的一床一桌放在那,倒别有一番小窝的温馨。我横加一张床进去,除了门口两把凳子的空间,在两张床之间,只容两条腿的距离够我俩各上各床。
我满头大汗地摆弄着跟我作对的床单被罩,笨拙,左右不是。良辰一把抓过去:“还是我来吧。景天真是把你惯坏了,连个床都不会铺。”
我木然。
良辰顿住,不再嚷嚷。她抓着被角坐下来:“你和景天,真的就这么分了吗?”
我不打算聊这个话题,起身继续摆弄被子:“不说这个,我暂住一段,找到合适的住处,我就搬走。”
“说什么呢,我高兴你过来住。我不问了,等你想说的时候再说吧”,她抱了抱我,我们继续把被罩套好,铺好床。
从良辰这里去上班,着实方便,走路五分钟到地铁,五号线,七站地。不担心堵车,不顾虑天气,半小时不紧不慢就能到公司。
可这样容易计算的路程和时间,我却在第一天就出了岔子。明明要进五号线的,却心不在焉地拐进了十号线;数好的七站地十四分钟,偏神经停滞地坐过了站;到公司忘记打卡;上课忘记打开耳麦,两位客人的光盘只录上了图像没有声音;走路恍神,撞掉墙上一整排的新品杆身,附带掉下一根样品挖起杆,砸到自己的脑袋,肿起乒乓球般的大包。
这仅是失恋的第二天,却到处张贴着永久失恋下去的霉运征兆。我是不该标榜"失恋"这两个字的,我只是不知如何形容自己现在的状态。
“别郁闷了,晚上一起去唱歌吧,”楚岳帮我捡起杆身,一根根放回摆好。
我不做声,一只手揉着头顶的大包,另一只手费力地整理着被我撞乱的货架。
楚岳继续说:“你就不要苦着一张脸了,搞得跟你被抛弃一样。你这分手是件好事!晚上唱歌,把郑非池叫上。”
“还是先不要叫了,我还没有跟他说我和景天分手的事。”
我自觉是一只自相矛盾的动物,站在被雨水泡坏的洞口,一只脚踩住了洞外向往已久的阳光,而另一只脚,悬在湿漉漉的洞壁上,磨蹭着细碎的沙砺止痒。
K歌约了六个同事,都是平日里走得近聊得来的,脱掉鞋子在包房沙发上跳来舞去,也是无妨的。东倒西歪地唱着依依呀呀的曲子,不论大家是失恋着,还是正在恋着。只要有那么一丁点情呀爱呀的积云,几瓶啤酒,几支香烟,加上几句触景生情的歌词,就能催生出泪来,但只是断在眼底,连不成雨。
整个高中,景天从不张口唱歌,只因他一句"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让我笑岔了气。“五音不全”,我四个字终结了他的KTV之路。所有之后的日子,我唱着,他听着,不管是多人的聚会,还是只是我一个人起兴。可我很少选歌,景天知道我要唱什么,我会唱什么,哪首歌是肯定能博来喝彩的,他都提前点好了,一个接着一个,陪着鼓掌:“唱的好!来,赏你一个吻!”
王筝的[[没有人比我更爱你]],不是我点的。
没有人会比我更爱你
为你放弃自己也愿意
没有人能比我更爱你
就算一天我们注定会分离
没有人会比我更爱你
为你付出生命也愿意
没有人能比我更爱你
就算没有人会永远在一起
我不会唱,但那歌词情意太真切,是谁拿着一支笔,在某人的心里写着自虐的誓词?那坐在水中弹琴的歌者,又是谁,一抔抔捧来泪,填满爱人的眼窝?
我喝多了。空腹灌进五瓶啤酒,撑到聚会结束还没有吐已经是我的极限。
但我没有醉,我的神志很清醒,我还记得最后要开一张□□。不为报销,只想看看有没有刮刮奖的运气。我一直不相信人会酒后乱性,那只是为乱性找的借口。至于一夜醒来,全然什么都不记得的桥段,更是剧情需要的瞎扯。
至少,我从来没有过。纵使胃里翻江倒海,双腿瘫软难立,但我知道进站刷卡,给老人让座。明明我是站着的,为什么刚让了座的老大爷硬要把我拉回去坐?明明我是抓着把手站着,为什么我的腿全在地上,手也觉得冰凉?为什么我被好几个人围着,问我要不要帮忙打120?
“惠新西街南口,我下车,”种种情况表明,我摊坐在地上。但我需要到站下车,这是末班车,坐过了没有返程。
我还是有力气掏出手机的,打给良辰:“我喝多了,你来接我吧,还有三站地。”
我被众人推下车,听到地铁清洁工说:“我看着你,等你朋友来了我再走”,我对着年迈的大爷说了句“谢谢”,不知道他也没有听到。
被良辰陪着,苏远和他的同学架着回了家。没想到刚第一天成为室友,竟是以这样的方式见面。清淡如良辰,竟然有这样一个不着边际、深夜买醉、口吐脏话的朋友。
吐的不成样子,头痛欲裂。良辰冲一碗蜂蜜水扶我喝下,胃里舒服很多。迷糊中听见她说:“这又是何苦,明明放不下。”
一觉醒来,已是中午。周一在家休息的,只我一个,孤单单的一阵凄凉。冰箱里除了酸奶和几颗鸡蛋,什么都没有。本想中午将就着煮包方便面,凑合填饱肚子再躺回床上。郑非池打来电话:“昨天喝酒了吧,我昨天晚上和今天早上发的短信你都没看到吧。”
昨天下午倒是收到他短信,我回复说晚上有饭局,不用他来接,他也就没去练球。
我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回短信:“昨天确实喝大了,刚睡醒。”
“还没吃饭吧,我去接你吃午饭。”他可是真有闲啊,一个大老板,说翘班就翘班,“现在是11点半,我大概12点到你小区,给你半小时收拾自己,哈哈。”
“那,好吧,不过我可能要久一点,”我要洗澡、吹头发、化妆、搭配衣服,半个小时哪里够,突然我又想起一点:“对了,我现在不住东边了,在北四环。”
“北四环?那更近,十分钟的事。那我等到12点再出发吧。”
他挂断电话,我开始七手八脚地忙碌。
“吃什么?”他发动车子问我。
“嗯,特别想吃呷哺,你呢?”
“宿醉刚醒的人,应该喝点汤之类的吧。你竟然想吃火锅。而且还是便宜的火锅。”他揶揄道。
我系好安全带说:“我就想吃火锅,就想吃火锅。”话说出口,发现竟然带点撒娇的意味。
郑非池转头看看我,脸上的笑意更深刻:“好,就依你,去吃呷哺。”
北京遍布大大小小的火锅,我唯独对呷哺情有独钟,他家的酱料是独一无二的,每次我都要吃掉三袋。
“女孩子还是少喝点酒,尤其是不能喝醉”,他把涮品放进锅中说。
我把最喜欢的白豆腐和粉丝放进酸辣锅,按几下,把它们全浸在汤汁里,然后放下筷子,胳膊交叉在桌子上,看着他说:“我和景天分手了,就是前天。”
他没有发愣,也没有停顿,接着我的话说:“那我可以光明正大的疼你了。”顺势把一只涮好的虾放到我面前的碟中,可郑非池不知道,我并不爱吃虾。
吃完中饭,他要回公司,把我送回住处。北京从来没有不堵的时候,这大中午非上下班高峰期还是堵的寸步难行。前面一辆白色宝马车上走下一名女子,穿着短袖却围着皮草的围巾。看起来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但装扮却老气了些。她急躁地看了看前方的道路状况,又钻进了车子。
发现郑非池也看着那个女子,我逗趣道:“长的挺漂亮,车也不错。”
“是个二奶,”他说。
“你怎么知道?富二代不行吗?”我很奇怪她那样断定。
“富二代不会打扮成这样,也一般不开这样的车。”他说。
“照你说,大老板都不舍得花钱买个法拉利什么的,只舍得买这五六十万的车。”他这两句话我听着别扭,回他的语调也提高了些。
他不接我的话,开着车子一点点往前挪。
“如果不用考虑钱的问题,你会选什么车?法拉利?兰博基尼?”他问我。
“不,我选悍马。但是我不会开,呵呵”,反正我不会开车,就随口说了一个。
“哦?还第一次听女孩说买悍马。你有时候有点男孩子性格”,他继续开着车,“去学个驾照吧。”
“学驾照?为什么?我不行,我肯定是马路杀手。”我连红绿灯的左转右转都看不明白,上路可不就是马路杀手嘛。
“学会了带你去买车。”他转过脸看我一眼,“不过我可送不起悍马啊,法拉利、兰博基尼也送不起。你要是喜欢吉普,也可以考虑买来改装。”
“你要送我车?”我很惊讶,他的礼物一次比一次升级,一辆吉普车,这个礼物太大了。
“是啊。还有,你跟朋友住一块不方便吧。崇文门的房子一直空着,你可以搬过去住。”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没有看我,只是盯着前方的路况。
一辆吉普车已经惊到我的小心脏,现在又是大房子,我是需要欢欣雀跃地配合一下,还是真实地表达我此时的不知所措。
“还是等那边的公司装修好了,我一块搬过去吧。这边刚搬过来没住两天。”我不是一直都想住大房子吗,为什么就这样拒绝了。
他没有再坚持,送我到楼下,再折回公司。
我躺在单人床上,这是一张可以折叠的床,一米二宽,一米八长,我没搬过来之前,它只是被折起来放在墙角,以备临时之需。床下,是我的两个行李箱,放满了衣服,还有一些衣服硬塞进了良辰本就不大的衣柜。化妆品堆在一个盒子里,放在良辰的书架上,因为屋里仅有的一张桌子上,摆着电脑、音箱、良辰的日用品,还有她在家里加班时要用的资料,余下的两尺空余,只能在用电脑时放置两只胳膊。
洗衣机的上水器坏了,我要用大盆从厨房的大水龙头接满水,走到客厅,倒进洗衣机里,往返四次,才够我洗四五件衣服的水量。冲洗的时候,还要再来两遍这样的过程。
晾衣服也是麻烦的,阳台要从苏远的房间穿过。房间的地板上,一只拖鞋挡在过道上,另一只躺在阳台的门槛上。两个人的被子都没有叠,不成形状地卷在床上,还有一角快要拖到地上。
我垫着脚尖走过去,走向阳台,那里只有一个圆形的支架,还挂着两条男士内裤,三双袜子。那袜子是扭成一条的,没有铺展齐整,已经晾在那里很久,硬邦邦的。我只能把内裤和袜子全部推到一起,空出一截晾晒我的衣服。
还没洗完衣服,胳膊已经开始酸胀,再不想端盆。我躺回床上,看着刷白的房顶,一盏40瓦的灯泡在头顶,像掉光叶子的树上挂着仅存的熟透的柿子。
“我刚才应该答应他搬到崇文门的,”我心里想。一百多平的大房子,有可以跳舞的大客厅,现代的厨房、软软的大床、还有分层设计的衣柜……
既然我已经因为郑非池和景天分手,为什么我不能住进他的房子。他说过了,以后可以光明正大地疼我。我为什么不可以和他在一起,住进他的房子。
我可以的。
找个合适的时间,把郑非池介绍给我的朋友们,她们应该也会为我高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