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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姐妹和偶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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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方处长给江婵送的花!”
“这都是今天第几束了呀……”
崔逸云将一大捧玫瑰放到我面前:“你可把姐妹们都羡慕坏了。”
我冲她咧嘴:“你们也不是没有,而且——又不能吃,有什么用?”
“真不懂浪漫,”她撅嘴笑,“说到吃的,听说付少给芳华带了法兰西的酒心巧克力,据说是顶顶珍稀的东西,我反正没见过——付少对芳华真真是一片痴心,大家都在传,他至今未曾娶妻,为的就是她。”
“哦。”我垂眼。
“付少真是难得的好男人——江婵,你喜欢他吗?”
“怎么会,我喜欢成熟一点的。”我笑道。
“这样,”她嘻嘻地笑,“其实,那位陆大帅也很不错,虽然不爱说话,可严肃的样子很有男子气概,你说呢?”
我抬头,发现她正紧紧盯着我,大眼睛里流动着说不出的奇异光彩。
我想,我明白了什么。
摇头:“冷冰冰、阴测测的有什么好?”
“嘻嘻,要求真高——不过你有这资本!”笑得异常明媚与释然,她拉起我的手,“走,锦绣坊的伙计来了,带了许多新布料,好些花样呢,我们去瞧瞧,赶着先挑两匹,做新衣裳穿!”
锦绣坊是这一带颇有名的制衣店,每月都会过来给在夜总会坐台的小姐们量身制衣,对夜总会来说,美丽的女人永远不可少——经理从来不在上头吝啬。
确实来了不少新料子,崔逸云很是高兴,挑挑拣拣最后看中一匹鹅黄色的缎子。
“就这个了,做一件旗袍——上两天买了双皮鞋,正配这颜色。”
锦绣坊的小伙计却一脸为难:“这一匹芳华小姐已经要了……”
“胡说!她要了的,你们还会放在外面?”崔逸云瞪起眼睛。
“正要收起来,您就来了……”
我站在旁边,一瞥眼正瞧见一个婀娜身影走进门来,便拉了拉崔逸云,指着一块红色丝绸料:“我倒觉得这不错,你皮肤白,正衬这颜色,而且——穿得亮眼些,也能多叫客人们注意,鹅黄虽然也是极惹眼的,到底不如红色鲜亮。”
“这匹白色碎花的我要了,鹅黄的,既然是崔小姐喜欢的,就给她吧。”
“是,是。”小伙计诺诺连声。
我转过身:“芳华姐。”
她冷冷地瞥我一眼,突然嘴角一勾,微微笑道:“你的肤色也适合亮眼的颜色,多选两匹。”
“是,谢谢芳华姐。”
她冷哼一声,转身离去。
崔逸云朝她的背影一撇嘴:“傲什么傲,多了不起!”又捧着那鹅黄的料子对我道,“江婵,我还是喜欢这颜色,你若是喜欢红色,红色就给你罢!”
“好啊。”我笑道。
捧着绸缎,我走进了以前常呆的休息室,现在分到唱歌的组里,又有了些许名气,经理单独为我安排了地方,以前那个公用的休息室就不曾再去。
茉莉还坐在原来的角落,垂着头,指尖夹着一支烟。我走过去,取过那烟丢到地上,用鞋尖碾了碾:
“怎么染上了这东西?对女人家不好,还是别抽了。”
“也就是玩玩。”她懒懒地。
自那日初次登台,经理已给我安排了新的住处,是一幢小洋房,颇为僻静,我甚至没有去小巷里取贴身物品就搬了进去,和她之间的往来似乎一下就断了。
那些流言我也听过一些,说不心虚是假的,茉莉怎么不是养了头白眼狼——我连谢谢都吝啬给呢。
“锦绣坊送了新布料过来,我瞧这匹的花样十分配你,就替你拿了来,你看看喜不喜欢?”
她头也不抬:“我可拿不来这样的好东西——你要送给我,大可直说,拐弯抹角的,倒叫人心里不舒坦。”
我一愣,随机笑开:“知道啦。”还是那样直愣愣毫不留情的语气,许久未听,竟叫人觉得温暖。
她仔细端详着那布料,又用手细细摸了一遍,点头道:“上好的航绸,难得颜色这样好看,你是大家小姐出身,稀罕物事见多了,瞧不上这个,我活这么大,却还没穿过这样好的料子。”
我勉强笑道:“茉莉姐……”
她也不搭腔,抬了头打量我:“你这头发梳得很不错,我倒不知你还有这一手。”
“现在住的那里有一位嬷嬷,梳了一手好发式——这头发是她梳的。”
她挑眉:“他们还给你请了下人?”
“是,有两个,”望着她消瘦的脸上似讽似嘲的笑容,没来由一阵揪心,在心里头盘算了几日的话便冲口而出:“你搬到我那里住吧,”想了想,又补充道,“那房子大,我一个人住着也怪冷清的,你过来,我们正好做个伴。”
她看着我,是那种审视的目光,半晌,长叹一声:“想必你也听到些闲言碎语了,真是人言可畏。你没有什么对不起我,可她们那样说,是否连你自己都觉得是背负了我?”
“茉莉姐……”
她打断我:“我晓得你的心思——我们是各有所图、各取所需,我提点你,你飞黄腾达后能拉我一把,是不是?”
我垂头,算是默认。
“你想的不错,不然素不相识的,我为什么帮你?”她笑起来,“不过,我没奢求那么多,我本也没真帮你什么,不过说几句话,又不会掉身上的肉——我不求你对我感恩戴德,只盼着,你不是那个将来会踩我一脚的人。有句话叫一报还一报,我付出多少,就要多少,要的多,总会还回去。”
我咬紧了唇。
“更何况……处着处着,还真是将你当成妹子了,我啊,这辈子傻就傻在长了张管不住的嘴和一副直不溜丢的肠子。”
“只当是姐妹,也不行吗?”
“本来就不是,何苦自欺欺人。”
我起身:“既然如此,我也不勉强了。”
“带上你的布。”
我顿住脚步:“如果不喜欢,你大可丢掉。”
我想,茉莉和芳华,看着云泥之别,其实是一样的人,兜兜转转总在这个圈子中——卑微低贱到了泥土里,所以要高高地昂起头。
……
因为心情不佳,我没有直接回去,而是在街上随意乱逛,也没有什么想法,就是大富豪小洋房两点一线久了,不免觉得厌烦。
却有了意外之喜,不对,应该说,是一个意外。
“李副官?”我望着站在街口的男子,不确定地开口。
那人回头:“江小姐?”也是惊讶的语气,却是跟在陆允正身边,曾在夜总会为我包扎过伤口的年轻男人。因为有过正面接触,我又对舞刀弄枪的人格外敏感,是以一眼就认出了他。
瞧他东张西望的,似乎正在找些什么。
于是走过去:“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吗?”
他一愣,挠了挠头,竟有些憨厚的样子:“我来给大帅买点吃食,但……”他指指成堆的小吃摊,一脸的为难,“也不知要买点什么。”
我抬头,乌沉沉的天,满天繁星如霓虹闪耀,时候确是不早了,这个点上,那人是还没吃晚餐吗?
被玉莹堂姐知道,只怕是要怎样的心疼呢。
“附近有家白俄人开的西饼店,里面的糕点很是不错,或许,你可以为他买一些。”
……
李全提着一个精巧的纸袋,迅速钻进停在街边的黑色汽车,这才有功夫擦了擦额头上因疾奔冒出的汗。
“大帅。”他叫道。
黑暗中,一点微光闪烁,半晌,低沉的嗓音响起:“怎么去了那样久?”
“回大帅,路上遇见了江小姐,她推荐一家白俄人开的西饼店,属下就跟着去了,没想到那店离这还隔着一条街,江小姐又走得慢……”想了想,又补充道,“就是江玉莹小姐的堂妹。”
“嗯。”良久,李全才得到自家大帅一个简短的回答,于是,赶紧将纸袋递上去:
“这是江小姐选的,说是什么海绵蛋糕,您尝尝。”
李全是个粗人,仗打起来,野菜树皮也是啃过的,平日里有个大鱼大肉三碗大米饭,就是天底下最好的美食。陆允正对吃食也不挑剔,他一路伺候着,倒还真不知道什么蛋糕蛋卷的,是个什么美味,叫个娇滴滴的姑娘这样极力推崇。
于是便分外期待,等陆允正吃了,就眼巴巴地问:“怎么样?”
陆允正在黑暗里蹙起眉头,淡淡道:“太甜。”
李全有些失望,长长地哦了一声:“那我再给您去买点别的?”
“不必,回吧。”
车子平地驶出。
男人低头,手里的蛋糕极绵软,香而甜蜜,一如少女柔软的肌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