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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杯 所谓勇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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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我以前,总是很羡慕童话故事中那些手持银盾高举利剑的骑士们,恨不得自己能再勇敢、勇敢、勇敢一点。
“为什么不羡慕王子呢?王子也很勇敢不是吗?”看着双眼发亮的我,南宿不禁蹙起秀气的眉,毕竟那才是真正的主角,耀眼,完美,无可挑剔。
“因为王子的勇敢是属于公主的,而骑士的勇敢才能真正地保护想要珍惜的人。”我一本正经地说道。
听了这话,他一改若有所思的神情,小小尖尖的脸露出一抹别有深意的笑。
“哦?久年有想要珍惜的人吗?”
我哼哼一声。
“是谁呢?”
再哼哼一声。
“不说是吗?”
“是又怎……啊!”
没想到他会扑过来挠我痒痒,我笑得眼睛湿湿的。
任他严刑逼供,我也不招一词。
为什么?王子不需要知道那么多。
王子只要被骑士保护得好好的就可以了。
每当我望进那双桃花春水般的眸子,不止一次地这么想。
这个人,要一直好好的。
所以才会在他因失足而滑落水中的时候也不顾自己是个旱鸭子一味地将他往岸上扯。
所以才会在他因胃疼而痛倒在地的时候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守在他身边舒缓他的痛苦直到救护车来。
所以才会在他因失意而苦闷不堪的时候陪他街边肆意买醉告诉他别担心有我在。
所以才会在他一通电话打来说想见我而穿过大大小小的街巷看到他的那瞬间却是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原来,骑士也不是那么好当。
所谓勇敢,也许是要经历过千百次的恐惧,才会因为内心的麻木,而变得无畏。
当骑士没有盾牌没有刀剑,没有盔甲没有防备。
王子也不在。
黑漆漆的铁嘴怪物就这么咬准他的方向。
砰!
我惊得一下子睁开眼,挣扎着从一片黑暗中醒来,却又陷入另一片黑暗。
这是个陌生的房间,很大很安静,没有一丝光线,没有第二个人。
抚上胸腔,感受到那传来的阵阵跳动,才是真正地松了一口气。
小时候南宿和我被绑架过一次,那些人渣把我们关在小黑屋里,恐吓我们让我们对着电话哭喊对着电话尖叫。
虽然很害怕,但是当我们紧握住彼此的手的时候,似乎有一种固执的力量让我们坚信希望,将眼底打转的泪水又硬生生地逼了回去。
直到电话中传来南夫人冰冷的拒绝,南宿的眼泪终于夺眶而出。
人渣们疯了,他们掏出一把不似玩具的枪,对准我们,那一刻,恐惧足以令我们死去。
但是,我们不该死去。
“你们哪个兔崽子才是南氏继承人?”持枪的人渣懊恼地问道。
我想,这就是希望。
于是我捂住南宿的嘴,在他不可置信的目光中,说,我是。
我是南宿,我是南氏继承人。
嘭!
枪声响了,穿透了我的左肩,而南宿滚烫的眼泪沾满了我的右手。
同一时刻,警方涌了进来,将他们团团围住,一网打尽。
我们就这样荒唐地得救了。
我想朝南宿笑笑,噬骨的疼痛却令我的五官皱成一团,他扑过来把我抱住,声音沙哑得不像话,脸上还沾着我的血。
瞧啊,他那撕心裂肺的样子,我觉得我如果我活不下去还真对不起他。
后来我到了该学射击的年纪,教管我的墨镜大叔说,要想为南氏卖命,要想当南大少爷最有用最凶猛的狗,枪法要精湛得像獠牙一样能够随时撕裂敌人。
我点头,可是当我握住枪柄的时候手就不可抑制地颤抖起来,就像被电击中一样,我尖叫一声把它丢开。
于是南凛就再也没让我学,他说,没关系,没有枪你也一样厉害。
他知道,我也知道,自那次闹剧以后,自己对枪总是有种难以言喻的恐惧。
即使我可以将背脊挺得很直很直,可以将笑容保持到最好最好,但是,内心的恐惧还是会击碎表面的一切伪装,连我自己也控制不住,最夸张的是这次,居然会由于紧张过度而导致休克。
真没用,我攥紧拳头,指节发出清脆的声响。
感觉自己就像傻瓜一样,被人耍得团团转。
这明明只是□□啊,赤发青年这样说道。
是啊,□□。
小子你有种也尝尝被人抵着心窝嘣一枪然后在魂飞魄散之时听到一句“哎呀这不是□□么”的滋味。
有胆量的人,我欣赏,但是那些喜欢把胆量用在我身上的人,我就不那么喜欢了。
从沙发上坐起身来,“咻”的一声,不知是谁披在我身上的外套滑落,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拎起来了。
作为一个有着轻度洁癖的人,我不是很喜欢甚至可以说是讨厌被染上陌生的气味。
但是……将鼻尖凑近了一些,淡淡的清香在这个连空气都黑暗的房间显得异常清晰。
奇怪,找不到讨厌的感觉。
是谁的呢?
目前我接触过的人只有那只红毛丹,但不可能是他的,他身上的是浓重的烟酒味,如果没有必要我绝对不会主动靠近他十步之内。
那么这个好心的人会是?
苦思冥想一阵,忽然感到有些好笑,这是我吗?仿佛是捡到玻璃鞋一样沾沾自喜的王子,这种人,会是我?
明明这与我毫无关系,不是吗?
随手将外套丢在一旁,我推开厚重的房门,沿着黑色的过道径直走远,直至人声沸腾之处。
我也不知道这是哪里,但我肯定我会在这个奇怪的地方与红毛丹绝对脱不了关系。
可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劫财?
摸摸口袋,一样未少。
劫色?
算了吧,世界上哪有那么多gay。
两者皆非,所以是该去找一个合理的答案的时候了。
在这个满是幽情迷离、暧昧浪荡的pub晃了一圈,我低头看看塞满衣兜的电话号码和联系地址,又数了数多得让我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荷尔蒙爆发的被搭讪次数,实在无奈。
这个pub与我所熟悉的night吧不同,这里的人似乎更热衷于纯粹的□□交易,每一个人脸上都带着张扬的勾引,随意扫过一个角落都有令人脸红心跳的画面。
重重魅影与霓虹灯光相纠缠,这种肆意放纵的欢场,真是个适合寂寞的单身汉的好地方。
朦胧,清晰,虚假,真实,我微微眯着眼睛,渐渐有些分不清了。
这时一阵欢呼声冲破重金属乐自远处传来,目力所及之处,有个高挑的身影被一群人环绕着、簇拥着,尽管这样热闹,他仍是不为所动,举手投足间拒人于千里之外,衬着吧台反射的寒光看过去,更添几分清冷,与这里格格不入。
正是他这种莫名的乱入感使我无法不去注意他,看那人挺得笔直的背,就可以知道他是多么地孤高。
真奇怪,对着他的明明都是讨好和笑脸,他竟是显得那么的不耐又厌弃。
正幸灾乐祸,他的正脸忽然转了过来。
就那么一秒钟的时间,我和他的视线堪堪擦过,我怔住,先是惊艳,然后是惊讶,紧接着所有的念头都像被他偷走一般,一片空白。
我笑不出来了,眼睛陡然瞪大。
这,这张脸……这张脸!
我猛然站起,踉踉跄跄,撞倒吧台数把椅子,闹哄哄地引来一片的视线,可是他,那个人,早就不看这边了,见他似乎有要走的打算,我赶紧朝那个人冲过去。
就在这时一个醉鬼扯住了我的胳膊,力气还满大,我一下子没挣开。
“没、没见过你啊,一晚多少?”
“松手。”见那人越来越远了,我慌了,转头发现那醉鬼还在眯着一双眼转溜溜地打量我,更是气急:“老子不是卖的,滚一边去!”
“你,你不是?谁信?”像是把我的愤怒当成欲迎还拒,醉鬼肥短的手指挑起我的下巴,浓重的酒气直往我面上扑:“凭你这张脸,一晚,随你开,开价。”
听出他话里的意思,我咬牙切齿地笑了,缓缓地抬起一只手。
“五、五百?”
我将手握成拳头。
“一千?没问题!我就说你哪有那么便宜!”
“错了。”狠狠地拍掉他摸到胸口的手,我毫不留情地一拳砸在他脸上,“是这个!”
醉鬼惨叫一声翻倒在地,得了自由的我目光赶紧朝那个方向寻去,可是人已经不见了。
他不见了。
所有的慌乱都化为无与伦比的失落,我握紧拳头,深呼吸,压抑住兵荒马乱的情绪。
大概是看错了吧,怎么可能这么巧。
又忿忿地朝地上补了两脚,无视掉醉鬼那因痛苦而皱成一团的脸,在四周惊诧惶恐的目光中,我大步离去。
还没过几秒,竟然又有一只手揽住我的肩膀。
God damn it!
我忍不住骂了一句,今晚不识相的怎么那么多!
想也没想直接甩出一巴掌,手腕却硬生生地被人钳住。
我惊讶地抬眼,只见那一头漂染得赤红的发,嘴角上扬弧度分外不羁的青年挑了挑眉:“我们谈谈?”
对这个一而在再而三触及我怒点的人,我只能冷笑:“凭什么?”
他晃了晃夹在指间的纸片,笑得好不得意:“凭这个。”
我眯起眼,他手中的,正是残缺的那部分资料。
“哦。”指尖在满是冰渣的玻璃杯上点着节奏,我没什么表情,“所以你想说的就是,之前发生的那些都只是一时兴起的玩笑,对吧?”
炎星,也就是那只红毛丹,解释起那场荒谬的“枪杀”竟然不带一丝愧疚,笑得跟个没事人一样。
“我那也是没办法,谁让你长着一副很好欺负的脸又不知死活地冒充了讨债的呢?”
呵,到他口中不知死活的居然就成了我了。
见我又开始冷笑,炎星眨眨眼,语调一转:“不过说真的,你这家伙看上去瘦瘦的身手到是不错,兄弟们提起你居然还有点怕怕的,挺行的啊。”
难得从他嘴里冒出一句好话,可是我已经没心思去在意这个了,只想赶紧拿回缺失的资料。
“如果你是想道歉,那么我已经原谅你了,如果你是想扯淡……”我将杯中的烈酒一饮而尽,站起身来,“恕不奉陪。”
见我要走他果然又拿出了那张纸片,在我眼皮底下晃啊晃,“你不想要它了吗?”
我臭着一张脸又坐下来,让他再次露出了得逞的笑容,露出尖尖的小虎牙。
其实我大可不必受限于他,强取豪夺这事儿我又不是没做过,更何况是对他这种无赖。
但是,我觉得他一定还有一些话要说,绝对有关于南凛,也许连资料上都没有。
因为当他把玩着那张纸片时,眼底有划过那么一丝复杂的小情绪。
“我发现你的个性很合我胃口。”他突然冒了这么一句,见我诧异地瞄过来,才反应过来,脸竟然有些发红,“喂,你别搞错,老子不是那个意思!就觉得你人不错想交个朋友!”
“我知道。”他因窘迫而过激的反应令我紧绷的脸缓和不少,不由得想逗逗他:“容易脸红的人都不会坏到哪里去。”
听我这么说炎星的脸反而更红了,他别扭地把头一扭,喝了一口闷酒,“那我们算是朋友了。”
“啊,随便。”我淡淡道,只是不明白他对这个为何如此在意。
像是看出我的不解,张扬的神色再次飞回他的脸上。
“因为有些事只有朋友才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