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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apter 2 你这样自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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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端一愣,不明白我出于此境地,何故和他攀谈。
“奴家这里有一曲,与春江花月夜曲风略有不同,却不承多让。”
“华姑娘不防弹来听听”
我低头腰间。
程端会意,起身拉开已快要伸进我衣襟里的手掌,我唇角已经咬得泛紫,多半是又羞辱又气愤,却更加的无可奈何,化作一丝郁结汇聚十指间。本来想弹的是一曲梁祝,却怒不自已地奏起了十面埋伏。如此澎湃的曲子,我仿佛魔怔般,任指尖在弦上狂放驰骋,一曲终了,双手早已鲜血淋漓。周围一片寂静,唯有我的手,血液一滴滴地低落在木地板上的声音。
程端激动地鼓起掌来“真没想到华姑娘一界女流,竟也奏得出如此壮烈之曲,程某先前之词诚是无稽之谈。”
楼云霄眼神黝黑地注视着我,然后低头看着我指尖一滴滴滑落的鲜红,嘴角勾起一丝莫名的怪笑“怕死之人,也舍得把自己伤得这么惨?”
我抬起眉头,淡淡地眺望着他,就像眺望一个尊者“我是怕死,但却不怕疼!”
“那这样也不疼?”他一把捏在我的伤口上
我一声低哼,咬牙忍住,汗顺着额头便滴落下来,都说十指连心,怎么可能不疼?
“既然不怕疼,三天后便是王的寿宴,你准备准备,替我献奏一曲”他噌然起身,也不与身旁两位同僚寒暄,直接摔门走人。
没羞辱到我就这么生气?不大像他一贯的作风。
回到住处,便有大夫上门治疗。大夫说只是皮外伤,休息个十天半月就能好。芊芊靠在门面,面色不善地瞪着我“主子说了,三天后王的寿宴,你若有半分差池,便剁了你的双手”果然,他从来不会这么好心,何况我们本就是仇人。
然而,王寿宴的前一天,我的指尖不但没有好转,反而伤势更加严峻了,臃肿到几乎没有了知觉。我才恍然醒悟,纱布上有问题,我立刻便想到是芊芊?
楼云霄看着我几近残废的双手,足足盯了有半盏茶的时间“你这样自残,许是对我的反抗?”
“我一直认为,沉默是我的反抗,我并不喜欢自残”
他不置可否的笑笑。
我轻轻用凉水揉搓着双手,然而笨重的像熊掌,我这辈子还没用熊掌洗过脸,甚至连帕子都握不住。一次次拿起,滑落,拿起,滑落,终于在地十三次的时候,一双修长的手接住了我手里滑下的帕子。那干净消瘦的五指,像一根根雨后冒出的春笋,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想起春笋,可是那手就是那么的好看,让你忍不住想着顿来吃说不定都是那么的鲜美。
只见那双手轻轻地拧起帕子,然后要交到我手里,我笨重地去接,却抽不出来,抬头看他,却惊讶地发现,他眼里噙了些许笑意,这个笑和以往的笑不同,除了喊了点点暖意外,还有什么具体的不同,我也说不上来。然后他执着帕子揉上我的脸,我可以感觉到他指尖上的冰凉,我忍不住后退一步,却被他拉住,他的手掌握着我的胳膊,传来的依然是阵阵凉意。这是三年来,我与他的第一次肌肤相亲,当然还是隔着衣料。我恍然觉得其实他一直都和我一样,双手冰凉,听说这一类人血是冷的,薄情,薄幸。
如果是其他女子,与他如此亲密接触,该是早就高兴过头了,可我没有,为什么没有?打个比方,有一只长得像白狗的白狼,你明明知道他是一只凶狠的狼,还能和他安然近距离相处吗?就算他没把你吃掉,你也会自自己把自己吓死。
他轻轻地拂开我的乱发,姿态优雅地漫不经心地说“你这张脸很美丽”
离得这么近,近到我可以看清他眉眼上的睫毛“我觉得你并没肤浅到只看中外表的美丽”
“你这双手,已经无法弹琴了,我也就只能肤浅地看看外表”
我轻轻地笑了笑“或者你还不知道,奴家我不光会弹琴,其实,还会跳舞”
他淡淡地说“你想献舞?”
我状若无意地答“我只能献舞,不然你会砍了我这双手”
他反问“我说过这话?”
“或许没亲口说过,却有人传达过”
“芊芊这丫头,真是越来越忠心了”
多么聪明的人啊,我只要暗示那么一点,他就明白了。
梦里我想起那个人满面春风地对我说“谙儿,你看这彩蝶风筝,是我送你的见面礼”他说“为什么他们都巴结我,而你不是呢?”他说“谙儿,你救过我的命,我总觉的你和他们都不一样,是真心待我”他还说“谙儿,等我将来掌了权,我就把你接出华府,我要让他们看看,就算是庶出的你,也能光明正大地成为皇后”
我想我在华府的九年里,遇到的唯一的寄托便是他。
七岁的一个雪天,我被带到这个家,我的娘亲当日被冻死在雪地里。我在雪里躺了三天三夜,依然活了下来。于是我作为一个死了娘的卑微的庶出女流连于华府。
华相,那是我的亲生爹爹,当时权倾朝野。我躺在他脚底下听他说了一句让我恨了他一辈子的话“撑不下去的,便不是我华连峰的女儿”
下人说,我和娘亲是被爹爹抛弃的,奈何还是被她寻了来,亲生的孩子总不好往外撵。于是我作为庶出的女儿被留了下来,听说府里那个嫡出的小姐比我足足小了七岁。
作为亲爹,他也着实没有苛责我,哪怕我不思进取,不求上进,不学女工,不颂女德,他依然给我足够吃喝用度的零碎,足够差遣使唤的仆人。
所以,就算是做一个庶出女,也没有多少委屈可言。更何况,他也甚少来打搅我,十二年里,我只见过他七次面,所以直到他死,我依然不慎记得他的大致轮廓,这是做人子女的悲哀。当然对于我这个算不上的女儿,也许反而是一种自由。
天亮了,我便梦醒了。梳洗打扮一番,便推门出去。
楼云霄见了,负手走到我面前,笑着对我说“见王而不束发,是为无礼之状”我举起双手,让他看到我尚未恢复的臃肿。他微愣片刻,从头上抽出发簪,那是一根通体乌黑的曜石,一端镶着流光溢彩的紫玉。单看外形便知价值不菲,然而接下来,却将它插在了我的黑发间。不说他送给我那么价值连城的东西,就是他站在大庭广众之下,亲自为我束发,都要让我颇为费解。即便是我能在王面前一舞,为他赢得几分薄面,也无需得到他的如此恩赐。况且,他也着实没有见过我跳舞,更应该担心我一个不小心丢了他楼相爷的面子吧。
这样高深莫测的人,思想一般是是高深莫测的难以理解,还好我这人的优点之一便是,难以理解的东西,我都自动忽略不去理解。
他牵起我的手把我扶下马车,细心周到得仿佛我不是供他玩乐的伶人,而是与他结发的妻子。他一袭紫衣华贵逼人,气质卓越,只那么一站,在人群里轻易就能看到他的存在,于是我脑海里突然就跳出那么一个词:鹤立鸡群。怪不得皇城里有一半的女人都想嫁给他,如果能成为他的结发妻子,想必是一件华丽而荣耀的事。而皇城里另一半的女人想嫁的人也在这片人群里,那就是坐在上首,一身明黄缎面长袍的沈轩澜,也是我们的皇帝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