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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

  •   十一
      学生会改选了。
      我拿着自己的讲稿走进了广播室,对着整个年段的同学照本宣科。无非就是说说我在这一年里的所有成绩啊,然后自我反省一下,再拉拉票之类的。其实我根本就不想去竞选连任副主席。尔伯韬虽然讨厌,但确实是挺有才的。钢琴十级,还会谈点古筝。写写诗画画油画,都很不赖。然后,成绩也还好。虽然是政教处那个该死的尔修文主任的宝贝儿子,但也不完全是一个纨绔子弟。我虽然不是很喜欢他,但一起工作久了,也不想拆他的台,跟他争那个职位。
      我其实并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乖学生,根本就没办法老老实实的呆着,本本份份当一个重点高中的乖学生。我以前被老师宠坏了,总是无缘无故的就不想去上课。翘课了以后,老师总会自己就给我找了理由,然后就不了了之。江山易改秉性难移,上了高中,我也就收敛了一个来月,然后又开始三不五时地逃课。起初还不怎样,后来被老变态撞到了,自然没有给我太多的好果子吃。虽然老段替我圆了场,但我还是觉得很不自在,毕竟真的给她添了好多麻烦。在这个职位上多呆一天,就多被束缚一分,就多难过一点。
      有时候,我甚至开始怀念起在十中那段云淡风轻,自由自在的日子。除却那段不堪回首的记忆,我发觉当初真的是太美好了。我是我自己的王,我的世界里一切都像风一样自由。
      我忘不了,那天,尔伯韬根本没有拿讲稿,只是站在话筒前,很随意的说了几句话:“其实,我不是一个合格的主席。这一年多来,那么多的事情都是许景琦同学做的,她很辛苦,也很棒。希望大家支持他。”
      我当时就傻了。那种感觉真的没有办法去形容。就像如果在华山论剑的时候,洪七公自动放弃和欧阳锋的决赛权主动认输,欧阳锋会有多么落寞。我当时的心情就是这样,心里空荡荡的,连一点可以依靠的东西都没有。你这一年来的努力,这一年来想证明的东西,被人家看的跟草芥一样,你会发现自己跟人家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所有努力,付诸流水。没有那个跟你竞争的对象,即使你成为了赢者,也不会有那种满足的快乐。真正的满足感是在在战胜与自己实力相当的对手之后才有的。没有对手的轻易的胜利,其实,更像一种耻辱。一种难以言喻的耻辱。
      胜之不武。
      很顺利的,我成了年段的学生会主席。老变态没话说,毕竟是尔伯韬自己拱手相让这个职位的。其实,作这么多事情,那么努力,无非就是想证明自己,想让老段觉得自己没有看错人。可是现在,我想达到的目的都达到了,我突然就觉得很没意思了。人总是这样,还没有得到的东西总是最好的,不惜一切的向着它去奋斗,等到真正把它握在手心的时候,却发现它远不如自己想象的那么金贵。
      我也是这样,我也仅仅是一个普通人。所以,当我顺利通过竞选,看到老变态那张没有一点波澜的脸和老段充满笑意的眼睛,我突然觉得很乏味。
      鲍坤在半年多的工作成绩斐然,继续连任了他的体育委员。为了庆祝,还请我们大撮了一顿。其实重点是在莫漠,因为他总是找各种机会和莫漠一起去吃饭,哪怕带上一堆的电灯泡也无所谓。
      鲍坤的家境其实很不好。他的父亲现在正在监狱里,他的母亲在一个超级市场里打工。他一向是非常节俭的,他是他的母亲最优秀的儿子。贫穷,逆境,不能折磨他的菱角,只能让他更乐观,更坚强。莫漠则不一样,她的家庭其实可以算得上挺富裕的了。如果一个有钱人家,偏偏只有一个小孩,而这个小孩又是十分的优秀,那必然是集宠爱于一身的。偏偏莫漠就是这样一个孩子。
      鲍坤对莫漠很好。他一向是对很多人很好的,更何况是他喜欢的人。他不愿意看着一向娇生惯养的莫漠在他面前拼命地省钱,放着好好的套餐不吃,跟他一样去吃米线。所以,他发了疯一样的练球、做题。篮球和化学是他最擅长的。英岚对学生的奖励向来不吝啬,英岚的钱也和它的名声一样厉害。所以,只要在篮球比赛和化学竞赛中能够得奖,那么鲍坤拿到的奖金也会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我想,这足够他的花销了。
      还有一个好消息,美姝当选了年段的团总支书记。她真了不起,凭借自己的能力一步一步前进,得到很多人的认可。其实坦白的说,她比我厉害。毕竟我的当选很大成分上是得益于先入为主的优势,而她真的是从最普通的干事做起因为努力而成功地。
      我不如她。
      我就这么恍恍惚惚,看似忙碌其实迷糊的过完了我的高中第一年的一半多。没有得到我想要的,却已经失去了所有的。在这段时间里,我不再和狗狗联系,他打电话给我我也是打哈哈,然后就迅速地挂了电话。生怕和他多说一分一秒,就增加一寸一分对文璐文澜甚至是对狗狗的愧疚。我欠狗狗的太多,在欠下去,会还不了的。有时候晚上作点噩梦,惊醒,一身冷汗,窗外却只有无辜的星星眨巴着欠打的眼睛,而我的狗狗的那盏永远不灭的灯或许还是孤独矗立在我家的对面。甚至或许,它已经不亮了。
      杜扬扬?呵呵,他就离我更加遥远了。他更多的时候是和美姝呆在一起。我不知道要跟他说什么才好。以前的亲密,不复存在。
      这段时间的一个巨大的意外就是,我居然和尔伯韬成了好朋友。
      政治教研组要做一个调查课题,要从年段选几个学生来做。老段是我的政治老师,当然选了我。陈静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学生,所以她的老师也选了她。而因为这个课题得奖的话有不少好处,而我们学校选送的又一定会得奖,所以尔修文就硬要把他的宝贝儿子塞到这个小组来了。
      结果,我发现原来尔伯韬还是一个挺可爱的人。比如,他真的爱音乐爱到发狂。从鼓浪屿出来的人还真的是不一样。在英岚,你可以很清晰地分辨出哪些男生是岛内来的,哪些男生是从鼓浪屿来的。岛内的男生都是那种很时尚,很张扬的男孩子。他们会穿宽宽大大的校服,会有一个很个性的发型,把自己搞的很hip-hop。他们很好动,有很多人玩直排轮玩滑板玩街舞。他们身上总是有很多叮叮当当的首饰。
      可是鼓浪屿的男生就不一样。兴许因为鼓浪屿是琴岛,几乎家家户户都有钢琴,那里出来的男生都比较内敛,斯斯文文,安安静静。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他们总会想到一个字“白”。白白净净,白皙的皮肤修长的手指,平静地安放在黑白琴键上,柔和而安静。他们的眼睛里兴许会有一些忧郁。
      尔伯韬,就是鼓浪屿男生中的典型。
      他一直穿着的就是那种非常合体的西装式校服,不到逼不得已不穿运动服。他的脸虽然干干净净,五官端正,可是骨子里透出的那种类似于贵族的气质,实在是铞得让人有扁他的冲动。
      记得那是一个周末,我们小组去一座农民工子弟小学作调研。尔伯韬看到音乐教室里有一架铺满灰尘的破旧的钢琴。在得知那架钢琴是一个好心人捐赠却因为缺少音乐老师而乏人问津之后,他居然自己去打了水仔细地擦拭起钢琴来。
      陈静也蹲了下来,陪着他一起擦起钢琴。她也是学过钢琴的,她也非常的热爱钢琴,只不过因为种种原因,上高中之后,就放弃了。
      我看这他俩就这么蹲在地上,专注地擦呀擦呀,突然很感动。
      “我们给小朋友们弹琴好不好?”尔伯韬转过头,冲着小学的校长说。
      “好啊,我看看有哪些班级不上大课,让他们过来啊?”校长说。这所学校由于师资的原因,不能六个年级一起上课,得两个年级两个年级轮着上,这就是所谓的大课。如果不是自己亲自过来做这个调研,我还会觉得这些东西还离自己很远。不是亲身经历,不知道在特区经济繁荣的光环下,还有这样
      特别的一面。英岚这种超级豪华的软硬件设备,让我们无法去想象这所小学的陈旧与落后。这就是差别。令人心寒的差别。
      很快的,那些没上课的一、二年级的小孩都聚集了过来,绕着陈静和尔伯韬,里三层外三层地围着,伸着脖子看他们从未正式看过的——钢琴。
      这架琴已经很久没用过了,音准差了不少。可是尔伯韬严肃地坐着,认真的弹着,那首简单的儿歌《两只老虎》真的比他表演过的所有的世界名曲更加动人。我从未见过这个外表冷漠的家伙,会如此投入感情地去演奏这首歌。
      然后是静,我的静。她换起了尔伯韬,手指在琴键上翻飞。她唱歌,一句一句认真地教那些好奇的孩子们唱歌。
      我是音乐白痴,我站在离他们的很远的地方静静地望着,突然想到了两个字:圣洁。这个世界上,或许再也没有什么文字比这两个字更适合来表达他们。
      我们的课题理所当然地得了奖,我们几个人也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好朋友。
      我是一个比较懒惰的人,每天虽然忙忙碌碌,但其实是不得已而为之。对我而言,能坐着我就绝对不站着,能躺着我就肯定不坐着。工作是别人给的,而生活是自己的,为工作卖命,为自己生活。偷得浮生半日闲,其实是一种很有情调的事情。
      改选完的第二天,因为早上有一些转交工作要弄,我只能早起。虽然很舍不得我暖暖的被窝,但想到自己的责任,我还是咬咬牙,万般无赖的爬起来。世界上最残忍的事情,莫过于把一个阿嗜睡如命的人拽出被窝。因此,我觉得自己非常可怜,在最美的清晨要身受最不人道的刑法。
      洗漱完毕,我依旧晕晕乎乎地。背着书包,去食堂吃早饭。这样一个清晨,这样的安静。大家都还在睡觉,我却得起床干活,想想就委屈。
      低着头,踢着石子走路,别别扭扭的像个小学生。路过体育场的时候,听到咚咚地阵阵篮球撞击地板的声音。
      七早八早,是谁在打球啊?
      我条件反射得往篮球场一瞥,我居然认得那俩大球的家伙——鲍坤和莫漠。
      “嘿,大清早的,是打球呢,还是打情呢?”一看是他们,我一下就来了精神。不抓紧时间,消遣一下,枉费我“超级小琦”的光荣称号。
      “你说呢,我们那么老实,当然是打情了。”这个鲍坤,自从谈恋爱之后,脸皮就越来越厚,跟墙似的。
      “别听他胡说八道,我们练球呢。”我看不见莫漠的表情,但我去看得见她手中的球向鲍坤砸去,鲍坤慌忙躲开,抱着球,一脸认罪伏法的样子。我心里觉得好笑,他们俩确实是活宝啊。
      “那我就不打扰你们打情了,我还是去打饭比较实在。”我决定放弃做一个电灯泡的权利 ,大步向食堂走去。身后,又是那有节奏的,快乐的咚咚声。这个学校,还是有活力的。
      然而,我吃过饭,走出食堂时,看到的却是鲍坤和莫漠耷拉着脑袋,狼狈的站在政教处主任尔修文跟前。尔修文好像特别地愤怒,看他嘴巴蠕动的频率,就可以想象得到他像一挺机关枪一样,正霹雳啪啦的骂人呢。
      完蛋了,鲍鱼和莫漠这回估计会死得挺凄惨的吧。虽然不是一个朋友应该做的,但我不知道除了节哀顺变,我还能说些什么。
      要知道尔修文最讨厌学生之间恋爱了。这个老古董,不满学校里男男女女搂搂抱抱,亲亲我我,居然曾经拿着v8去偷拍学生打k的片段,然后把男的搞成处分,女的休学离校。他仿佛对恋爱有着最天生的过敏。只是,在英岚这所闻名全国的中学里,学生情侣的比率好像和压力成正比似的,居高不下。所以,校方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至于被尔修文逮着的就是那种既倒霉又命苦的苦命鸳鸯了。
      最惨的是,这一次的悲剧主角,居然是鲍坤和莫漠。
      我悲哀地望着他们,却无能为力。
      “今天到底是怎么回事啊,鲍鱼。”早上放学,我背着书包,追着沮丧的鲍坤。
      “唉,也就那样。”
      “尔修文发现你和莫漠在一块了?”
      “嗯。”
      “不会吧,你们怎么那么不小心。难道你不知道遇到什么也不能遇到尔修文这个道理么?他那种冥顽不灵的老古董,不会善罢甘休的。你们当时没在干吗吧?”我真的有点气急败坏了。
      “我能干嘛啊。就是打完球,牵着手,准备回去啊。然后一抬头,就看见尔修文那张贱脸了。”
      “你的运气真的有够好。”我无奈了,“不然我去找尔伯韬说说,看看他有什么办法。”
      “省省吧,你以为我没有去找尔伯韬走后门啊。他说他老爸因为他没有去争取当主席,给他丢尽了脸面,正和他发火呢。”
      “天。”我真的快要绝望了。
      “不过,尔修文让我好好打球,好好竞赛。如果最近的高中篮球联赛我能打好并且在省的化学联赛里拿名次,就对我从轻发落吧。”
      我轻轻地吁了口气:“好加在。这些东西你都挺擅长地,好好加油吧。”
      “只能这样了。”鲍坤的笑容里夹杂着多少无奈啊。

      “琦琦,我,我姐姐,呜呜呜。”我正在自习,文澜却给我打来了电话。刚接起电话,她就哭得稀里哗啦。
      “小澜别哭,发生了什么事呢?”
      “琦琦,我的姐姐,文璐她……”
      “文璐到底怎么了?!”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使得我特别着急。
      “琦琦,你知道我们的弟弟是怎么死的么?”她没头没脑地问我。
      “怎么死的?这跟文璐又有什么关系?”不知为什么,那种不祥的感觉越来越浓烈。
      “我的弟弟是死于家族遗传病。这种病既可能突然,也有可能潜伏。”她忽然变得非常严肃。
      “你的意思是?”我意识到了什么,却不敢去确定自己的想法。
      “我的姐姐也得这种遗传病。这么多年了,所有人都以为我们姐妹俩会健健康康地。可是,原来我的姐姐只是处在潜伏期,潜伏期过了,她的病就发作了。”文澜小声的说。
      “啊?!”我呆住了。为什么这种电视剧里俗滥的情节此刻会这么缺乏幽默感地发生在我最好的朋友身上呢?
      我努力使自己镇定:“你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姐姐这几个月身子比较虚弱就是因为这个!下午她上体育课晕倒了,送去医院,医生诊断的结果就是这样。”
      “那,文璐,文璐……”
      “她最多只能再活半年。”文澜说着,痛苦起来。我知道我没办法劝她。
      “我马上赶回去看她!医院?房间?”我腾出一只手收拾东西。
      “平和第一医院,重病三房。”
      “好,呆会见。”
      “嗯。”
      挂了电话,我直冲向杜扬扬,不由分说的阻止他再写东西,帮他收拾书包。
      “喂,你这是干什么,中邪拉。”杜扬扬满脸疑惑。
      “比中邪更惨。”我冷冷的说。
      “啊?景琦,你不要吓我。”
      “我没有吓你。文璐出事了,我们得马上回去。”
      “马上?你没问题吧?明天有课呢。”
      “有课也得回。不然你我都会后悔的。具体情况路上说。”
      “好吧。”杜扬扬甩下笔,和我一起收拾好东西,向校外的车站奔去。

      景琦日记之四:
      2004年4月16日 星期三 阴
      这个世界充满了许多意外,让我措手不及。
      比如我居然和尔伯韬成为不错的朋友。这是美丽的意外,毕竟我多了朋友。
      比如我居然是在这种情况下和杜扬扬说话。这是心酸的意外,因为走到这一步我很无奈。
      但我没有想到文路出现的居然是这种意外。
      接到文澜的电话后,我就拉着好久没有说过话的杜扬扬冲回了平和区。我真的很怕,很怕文路会离开我。小疤的那段经历曾经让我痛不欲生,一年之后,我好不容易才喘过气来,这种经历我不再要有第二次。
      那么鲜活地生命啊,怎么就会面临死的威胁呢?我离开时,她还健健康康笑眯眯地送着我,可是等我到了医院我是不是要看到苍白虚弱的她?
      我真的很怕。她真的会被死神带走么?我不敢想象。
      我很软弱,是的,我很软弱。
      那一路上,我有一句没一句地告诉杜扬扬事情的前因后果,我发现自己一直在抽泣,眼泪都不知道怎么就流了出来。我从未如此慌乱。真的。慌乱。我从来做事情,都是一步一步,有计有划,从未像今天一样手忙脚乱束手无措。
      杜扬扬一直默默地坐在我的身边,任凭我紧紧攥住他的衣服,只是偶尔拍拍我的肩膀,或者偶尔递一张纸巾给我。
      我突然想到小疤出殡的那个夜晚,狗狗也是这样守在我身边的。那时他不停的说不停地说,让我没有一丝一毫胡思乱想的时间。那个时候,我觉得安定。
      而此刻,杜扬扬就这么坐在我身边,却也让我感到同样的安定。
      或许,或许我们之间从未离得那么远过,一切,一切都是我自己想象的,不是么?
      一路无语,但坐在杜扬扬身边,我能感到是宁静。跳乱的心,就在这一路无语中被慢慢平复。这或许是我一直那么喜欢他的原因吧。哎,他真的是一个能让我感到踏实的人。
      我希望,我的朋友都平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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