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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光与影(蓝洁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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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永远依附着光而存在,只为证明光的灿烂。当一切尘埃在光线中隐去,影子早已不复存在。影,永远与光时刻相依,可人们永远铭记光的温暖,有谁记得,影子那般努力地想要证明自己的存在。
(一)
婴儿才出生的时候会哭,是因为胸腔太小,以至于呼吸是一个极其痛苦的过程。在他们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刻,就被世界如此的摧残。是不是每一个婴儿落地时,都会哇哇大哭以此向这个世界的强大致以崇高的敬意?如果我并不与之同流,那么是不是就理应遭到天诛?
我想,是的。
因为我无声的到来使母亲离世,出生的一刻便被当作是不祥的孩子。再加上我是母亲和其他男人的私生女,所以母亲的丈夫,我名义上的父亲对我恨之入骨。阴暗、肮脏、冰冷在儿时的记忆里不断滋生,一朵一朵,开得妖冶,却令我作呕。所幸从小有段时间是被爷爷带大的,不然我定会早夭在自己父亲的手中。只是我还来不及记清爷爷的容貌,他就离世了。年少天真的我,不懂感恩,也不懂悲伤。
七八岁时,家里时常会出现一些穿衣布料极为节省的女人,而且,次次不带重样的。每当父亲把钞票塞给正在穿衣服的那些女人时,我心里对她们有了莫名的鄙视。或许这个世界上的污秽都明目张胆地存在,而人们总出于本性地鄙视。
我懂事得极早,察言观色是我从小时候就培养出的好习惯。战战兢兢地过日子,这样的童年或许也乐得安稳,相安无事。每日总期盼着下午的时光,可以有几丝阳光透过树荫在我的皮肤上跳跃,晒晒我快要发霉的生活。
父亲的生活只有生意和女人,那些女人来了又走,往来不复。或许是他的生意好转让他心情甚好,又或是似水流年早已冲淡他对母亲的爱和对我的恨。他心情好的话,还会时不时向我介绍一下这是某某阿姨,但由于阿姨的位置总有很多女人。我为了不叫错人家名字,所以宁可三缄其口。他也讪讪地冲不同女人笑道:“这孩子比较内向,不大会和别人沟通。”于是,他便停止了让我认识他那些后宫佳丽的蠢想法,我也很高兴因此少了项负担。
升初中的时候,生活的挫折才向我排山倒海般袭来。先是入学体检,被查出患有慢性心脏病。父亲对此置若罔闻,我只得自己求医问方,每次腆着脸向爸爸要些医药费,他总会一脸嫌弃地看着我,叹道:“你这个赔钱货。”再把钱给我。
如此几次,他便烦了。我只要每隔一个月去他秘书那领钱就可以了,对此,我甚表庆幸。
大姨妈的初次到访,我早有准备。知道班级里同龄的几个女孩都已有这种经验,我便通过那个年代还不算发达的网络简单了解了一下。父亲对此后知后觉,不做表态。初中几年里可谓是发奋读书,因为我实在找不到别的事做。考进了当时的省重点高中,父亲对此不屑:“不然你想去哪?技校?那你出去别跟人家说你是我女儿。”殊不知,我还真不想当他的女儿。
安安稳稳地在高一的时光中打滚过来。高二,班里转来一个男同学。人高高的,笑容很是爽朗,第一次,就像琼瑶亦舒那些书中藏着的少女心事,那一种怦然的感觉,我的初恋已初露端倪。
每个少女在初恋的时候都会做些傻事吧?比如把自己的心愿写在折星星的纸条上,将这些秘密小心翼翼地折叠好,交付于那些粗枝大叶的少年手中。他们哪会懂得这些细致的小心思,于是,这样的暗恋就如尘埃落定,再无发展。
那样的爱恋,在时光的洪荒中,随波逐流,终被人遗忘在记忆的细枝末节,无人问津。
倒是因为暗恋的原因,成绩下滑不少。那个时期里固有的叛逆因子,在与父亲的争吵中,彰显无遗。一气之下,我收拾好行囊,在家里留了张便条,便出走了。
新上市的CD player在高中生之间收到热烈追捧,一向抱着不为那个男人省一分钱思想的我自是奢侈地抢购了一个。叶倩文的歌声伴随着我“潇洒走一回”,我哼着小调,走去了爷爷的故居。
我儿时栽下的小树,现已披上绿色的衣裳。在窗前的风中,永远静默伫立,直至我生命的最后一刻,都是我赖以生存的氧气制造源。
父亲永远是那样毫无情绪,我和他便只有过年时才有交集。
在爷爷的故居里,我每天早晨都能听到清脆的鸟鸣,每次抬头都能看见繁茂的枝叶和点点碎光疏密有致。痛苦的黑色高三,有那样的环境却是过得极为安静,极为舒适。那样的日子,一去不复返,那样的地方,是我生命不可侵犯的净土。
我从未想过慢性心脏病竟然我如此窃喜,我在慢性表调查表上潇洒地写上这五个字,便躲过了军训。
要说这病,早被我调理好了,我把青春期的少女生活过得跟退休老人的独居生活一样,养生与运动并重,自知身体不好就应该学着改善而不是因为从小活得艰难就糟蹋自己。我想起刘帆的一句玩笑话“唯有一个健康的体魄才能支撑起一个龌龊的灵魂”,这家伙,一语中的。
(二)
并不是每一段爱情的邂逅都那么浪漫。
军训的时候,帮舍友送防晒霜去操场。
九月的天,骄阳似火,我看着那些姑娘们像干烤过后的橘皮似的皮肤,突然懂得了我手中的东西于他们来说的重要意义。
远处的刘帆穿着迷彩服,一身正气,带着满脸不难烦的神情说:“真是大小姐不知民间疾苦,连护手霜和防晒霜都分不清。”
我满脸尴尬地看了看女孩们的脸色,我哪会知道那些写满英文的瓶瓶罐罐分别都姓甚名谁。我撇撇嘴,带着歉意地说:“不好意思啊,弄错了。”
“嘁。”
我从未想到过一个单音节的语气词竟能牵动我那么多情绪中多巴胺的爆发。在我往后的人生中,无数次以刻薄的姿态对陈诗妍发出这个语气词。这大概是从刘帆那里学来的坏毛病。
彼时的我也不是吃素的主,有着和老爸拍板,离家出走两三年的气魄,哪里怕一个十八九岁的黄毛小子。“本姑娘从不用那些瓶瓶罐罐的东西,所以不清楚。想必同学你是对保养领域是深谙其精髓且颇有造诣了,还真想替女同学们向你讨教讨教。”
一帮男孩子哄笑开来,少年被气得满脸通红。如此一来,我们的战火在大一的时光了炽热地燃烧了大半年。我乐此不疲地算计着他,也不知从何时开始,会偶尔因为难得的小小让步而产生一种怪怪的感觉。就像是每天和你对着干的人不在了,你会觉得生活变得乏味,却死活都不愿承认那是一种变相的依赖。
临近期末考,高数的压力很大。从小我花钱都大手大脚,对数字没有什么概念,对数学更是恨之入骨。父亲的秘书早上打电话来,说父亲急性病发作住院了,希望我去看看。我哑然,并没答应,他连自己女儿心脏病都无所谓,我何必去关心他?说是不关心,却还是不免有几秒钟的记挂。
实在没心思做题,我把衣服放在自习室的座位上占座,出去倒点水喝。回来时,刘帆坐在旁边,衣服被挂在他的椅子上,我的座位又被别人占了。我正心烦意乱,偏要有人趁这个时刻为炸药点火。我的厉声怒吼引来了整个教室的目光,实在窘迫,我只能在前一个被我吓走的同学之后仓皇逃离。
我和刘帆的相处陷入一段长串的尴尬时光,直到学期末都再没说话。整个暑假,我都在做兼职,从洗盘子到夜班的超市收银员以及各种家教,忙的一刻不息。但却还是能忙里偷闲地想起刘帆。那个幼稚的大男孩,一身的痞气,笑起来单纯无害,毒舌起来却令人愤恨,傻起来让人无奈发笑,聪明起来总能一语道破天机。
我怀着忐忑的心情再次踏入校园,我知道我和他终会有个了结,只是没想到来得那么快。对于刘帆的情书,我很不厚道地和室友们分享了一番。其经典语句在当届中文系中广为流传,脍炙人口。那是文末的神来之笔——
“语已多,情未了,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我把那封情书小心翼翼地和我那瓶纸星星放在一起。至于纸星星,是我无意间在教室垃圾桶里发现的,那晚值日生的我,满脸泪水地捧着它回了家,是夜,将其上的尘埃反复洗涤。那些是我生命中最珍视的东西。
战火止于此,我把占座之仇连本带利地讨了回来,他也毫不计较地表示了一次难得的大度。
交往后的一段时间,我带他到爷爷的故居里去看了看。我尤记双眼放光地对我说:“蓝洁,不如我们同居吧。”
当时,刘帆无意间听到了那英的《梦一场》,日日夜夜在我耳边哼着那曲调。殊不知,那歌的靡靡之音曾在我的生命里无数次陪我度过没有刘帆的日日夜夜。刘帆曾在那一方小小的老屋里,为我唱起过那首歌。
『早知道是这样像梦一场
我才不会把爱都放在同一个地方
我能原谅你的荒唐
荒唐的是我没有办法遗忘
早知道是这样如梦一场
我又何必把泪都锁在自己的眼眶
让你去疯让你去狂
让你在没有我的地方坚强』
刘帆唱歌的感觉准确而僵硬,好在他声音很低,凑合着还能听。我靠在他怀里,听他忽高忽低的曲调,清晰准确的吐词,无比地眷恋。也很没出息地想过,就这一刻,是永恒,该有多好?他炙热的吐息渐渐靠近,我闭上眼睛,许久,再无下文。
他眼睁睁地看着我道:“你怎么就这么饥渴,我不过想提醒你肩带歪了。”
我拉好肩带,掩住发烫的脸颊,锤了他一拳,忿忿道:“我去上厕所。”
他明朗的声线从身后传来:“亲爱的,那是厨房。”
我怒吼:“老娘拿菜刀砍你。”
(三)
大三的寒假,我们去长白山脉玩了一圈。
刘帆找一个天津同学借来的吉普车行驶在崎岖不平的山路上,天地间全然一番耀眼的白。冬季的天,总是黑得特别早,才下午三四点左右,暮色就已初露端倪。刘帆茫然地驱车行驶向唯一的方向,此刻的他就像是做错事怕被抓住的小孩,只能用他不着调的轻浮掩饰住内心的不安。不过,他那色厉内荏的眼神还是出卖了他。我斜睨他一眼,说道:“撑,继续死撑着,回头咱俩横尸荒野,被大雪埋葬。”
他底气不足地说:“就不能乐观一点吗,要死你死我不死。”
想着当年还是《泰坦尼克号》风行的时候,杰克和肉丝两人缠缠绵绵,上演了“you jump, I jump”的狗血戏码。然而,电影跟现实有着天壤之别。刘帆的“要死你死我不死”便是最真实的铁证。
我向来得理不饶人,加上刘帆这样极度不浪漫的态度让我更加生气,嘲讽道:“看你什么时候开导航,不是说自个儿就是活导航吗,导航也有掉链子的时候啊。”如果能重回那一刻,我绝对三缄其口,打死也不说出后半句话。
凌晨一点,我们还是没找到开往附近城乡的路,导航机械地重复:“前方五百米,请掉头。”我真想把导航里那个女声拉出来,再狠狠地揣上两脚。对她说:“你他妈的给我看清楚,掉头就是悬崖。”没想到我无意的一句话,竟一语成谶。
被导航骗到山上,我们找了个林子里停了车,这里的树枝繁叶茂,至少明天,车不会像停在旷野平原上那样被雪淹没大半。所幸出上一个城时的油量加满了,我怀着对明天能找到路的期望,在副驾驶上沉沉睡去。
半夜里,忽然一声隆隆巨响吓得我们惊醒,估计是树枝上一坨雪砸到了车顶。这一醒,是睡不着了。
“刘帆,我怕。”我颤抖地说。
这家伙特不解风情地回道:“有啥好怕的,睡觉。”
“我发誓我听到了狼嚎。”这回更加颤抖了。
“不只狼嚎,还有豺狼虎豹。”这家伙顺着秆子往上爬,变本加厉。
我抑制出想骂脏话的冲动,自我催眠着“没有豺狼,没有虎豹”。刘帆这会倒是良心发现了:“要不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我认真地洗耳恭听,妄图以此忘却外面的恐怖。
“当年我奶奶死的时候,我从医院的太平间里出来。据说,那家医院的太平间会给每个死人系上一根红丝带。这是跟我一起去乘电梯的护士告诉我的。然后,你猜我看到了什么?”
我刹那间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但出于好奇还是问了接下去的事情。
“我看到护士手上也系着根红丝带。”
“啊——”这一声当然不是我叫出来的,是刘帆,他捂着手臂说道,“你他妈属狗的吧,逮着我就咬。”
我毫不顾忌他手臂上那一圈牙印,战战兢兢地等待困意来袭。人家男朋友都会在自己女人害怕的时候把对方抱住,安慰对方,我这是造的什么孽啊。刘帆,你他妈的不是东西。
兜兜转转了一天,总算是上了条老旧的公路,沿着它开,总有出路的。只是没成想,当晚,油量指示灯已经转红。刘帆满脸恐慌地说:“蓝洁,咱还剩多少吃的。”
“一盒巧克力和俩苹果。”我如实回答道。
终于,在凌晨时分,车内的指示灯全暗了下去。轰隆隆的发动机静默了,呼呼运转的空调也窒息了。刘帆的声音变得暗哑,他依旧不着调地说:“终于等到它停了,这样我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吃你豆腐了。”说着,他一下把我拉到他怀里,我听着他强而有力的心跳,竟觉得分外温暖便沉沉睡去。
手机在这荒山野岭当然没信号,即使有信号,也没电了。我和刘帆艰难地靠着巧克力和苹果度过了一日。这雪还是没头没脑地下着,而且愈下愈大。
第四日清晨,雪终于停了。我们决定带着剩下的几块巧克力走出去看看,说不定前面就有希望。
刘帆说:“你可答应我了,要是走出二十公里找不到任何有人烟的迹象就跟我回车里等救援。”
我回道:“反正坐在车里也是等死,倒不如搏一把。”
我清楚地知道,人类在雪地里顶多活三四个小时,不然会因为体温过低而死亡。可我们能有什么办法?
我一刻不得停地拉着刘帆在雪地里跑动起来,以便让身子暖和起来,刘帆嚷嚷道:“你这样会加快能量的消耗,还没冻死就油尽灯枯了。”他拉住我,我一不小心摔倒在地,那样的冰冷,隔着几层裤子却依旧痛入骨髓。
不知走了多久,身上的热汗更令我不适,小腿和脚完全失去了知觉,膝盖像刀剐一样疼痛。我实在走不动了,又被一块不知名的物体绊倒。干脆瘫坐在地上,刘帆深一脚浅一脚地踩过来,拉起我,“乖,咱不能停下来。”
死亡就横亘在我眼前,我带着几分哭腔:“刘帆,我冷,我好想睡。”他急坏了,连忙脱下外套给我穿上,“不冷了啊,咱不能睡,睡了就醒不来了。要不我给你讲鬼故事。”他那样慌乱无措的样子,完全顾不上寒冷,我想把外套还给他,却被他拒绝了,“洁洁,我求求你了,你不要还给我,只要你活着,我再冷都无所谓。”
我突然想起刘帆那个天津的同学,也就是那辆吉普车的主人。天津方言,管女生都叫姐姐,即使是古稀老汉也可以将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称之为姐姐。而且两个字都是念第二声。跟“洁洁”有异曲同工之妙。突然间,很不厚道地笑了。
刘帆被我弄得莫名其妙:“你该不会是回光返照了吧。”
这家伙向来没什么好话,我慢慢地站起来,艰难地行走。前方有一块陡坡,结了冰后十分滑,我爬上去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走着。没想到雪层下还有块石头,我一绊,摔倒了下面一个坑里,接着失去了意识。
醒来时,刘帆的的身体裹着我,他的嘴唇冻得发青,浑身打着颤。我赶忙脱下他的外套,他抵死不穿。
我哭着求他:“帆,我求求你,穿上吧。”
他不做任何反应,我赶忙帮他套上,他的眼睛里依旧澄澈,他坚定地看着我:“答应我,要死也是我先死。你一定要活下去。”
刘帆掏出来我们准备留着救命用的巧克力,我给他留了几个,只吃一块小的。就好像能量在体间燃烧,人类的意志是无穷强大的。那一刻,我的心里只有三个字:活下去。
这个世界上,还有刘帆这个傻小子,傻到可以为我牺牲自己。为了他,我也得活下去。爬出坑外,我望见远处若有似无的袅袅炊烟,就想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兴奋地向那跑去。我大声喊着:“刘帆你看到没,那有个小村子。喂,救命啊,有人吗,救命啊。”
我快跑到村门口时,肺火烧一般地疼。我弯下腰来,手臂撑着膝盖,喘了几口粗气,再抬起头来时,眼前一黑。
醒来时,周围有温暖的火光和噼里啪啦燃烧爆炸的柴火。刘帆见我醒来,立马端了碗汤来喂我喝下,“来,咱驱驱寒气。”
羊肉汤,这对我来说是多么奢侈。这时一位农村大姐走了进来,操着一口热情的东北腔:“姑娘,你醒了啊。刚才你倒在咱村门口可吓坏我了。”
刘帆向我介绍道:“这是王大姐,得多谢她收留我们。”
王大姐呵呵傻笑道:“来者是客嘛,我去做点好菜,你们在我这歇一晚,明儿个我家那口子去城里,也正好给你们捎过去好了。”
我们在城里坐上火车回去了,并且打了电话给车的保险公司。大海捞针,我们也没指望能真得找回那辆车。
但此刻,我们清清楚楚地知道: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因为活着,我才可以继续爱着刘帆。
(四)
或许那样单纯的爱,早晚有一天会不复存在。
就像是接到了那个电话的瞬间,我就有这样的预感——
父亲的秘书打来的电话:“小姐,董事长他病了,肾衰竭。可能,时日不长。”
我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应,只是机械地说了句:“嗯,我抽空去看看吧。”
父亲的生意转交给了二叔,二叔是个憨厚老实的中年男人,并无广大不惑男性随身配备的啤酒肚,精神矍铄,十几年如一日。
这让我看到他时,不禁有了时光倒流的错觉,就好像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父亲也会有屈指可数的几次带我去游乐场里。我骑在他肩上,手里拿着棉花糖,畏惧地看着那海盗船。不知从何时起,那样的恐惧被我硬生生地打破了,我壮着胆子坐了好几次海盗船。所谓习惯成自然,就像是我习惯了父亲若有似无的存在,一时间让我完全接受他从此销声匿迹,确有些困难。
我站在病房外,父亲躺在病床上,气若游丝,熟睡的样子透着深深的疲倦。忙生意都忙成什么样了,这样的熟睡,与他阔别多久了,他现在,定是很幸福的吧?不知站了多久,我突然从空白的思绪中醒了过来,笑了笑,低声地呢喃了一句再见,独自狼狈地离开医院。
坐了连夜的飞机赶过来,其时已是凌晨,小镇的街道上并无寂静,反倒多了几分清冷的寂寥,灯光宛若错落有致的音符,谱出一首孤独的夜曲。我像是失了魂一样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盘算着我该如何去机场,毕竟买的是便宜的双程夜票。
隐约地听到汽车的鸣笛,像是因为在医院附近就刻意压低了的声音。这样空旷的夜,怎么会有车流呢?我笑了笑,一定是我幻听了。直到那刺眼的白色灯光照着我全身时,我才惊魂未定地回过神来。车刹得及时,我只是失去平衡地摔了一跤,并没伤着哪。
我和周赫的相遇,就像是命中注定,即使没有那场车祸,我们也会在飞机上结识。得知我去机场后,他便说要载我一程,以表歉意。虽说是我乱穿马路不好,但这大半夜的,着实没有车会把我带去机场了,我便道一声“麻烦你了”坐进车里。
车内的装饰颇为老成,佛像,佛珠,玉佩……想来,他必是个虔诚的教徒。
他笑笑说:“这是我父亲一个朋友的车,人老了,有个信仰也是好的。”
“难怪你去机场呢,我还在想这车你怎么运到另一座城去。”
“安个翅膀让它飞过去。”我平淡地笑了笑。
“不是很好笑吗,很多女孩子都说我很有幽默感呢?”
脑子里突然跳出各种诙谐状态下的刘帆,我摇摇头:“很好笑。只是有人用生命在演绎滑稽,我对诙谐的接受能力,比一般女生强大得多。”
“男朋友?”
说着,刘帆的电话打来了。
我笑了笑,对他说:“正好打电话来了。”
接起电话,我说:“还没睡啊。”
“嗯,想你,睡不着。”他带着浓浓的鼻音,声音有些暗哑。
“听声音你大概感冒了吧?这才刚入夏就开空调了?”我责备道。
“你什么时候回来?”他的声音就像一个幼儿园的小孩子早晨上学时候问父母:“你什么时候来接我?”一样。
“等会坐回去的班机了。”
“叔叔他,还好吧?”他略带担忧地问。
我一时间晃了晃神,无神地道:“还好,一点老毛病。”
“你……”
我打断他:“放心,我很好。”
“嗯……那早点回来,有我在。”
“知道了,早点睡吧。”我道了晚安后,挂掉了电话。
我没有告诉他父亲的病是肾衰竭这种费钱的大病,他估计只以为是什么心脏病高血压一类,与老年人相依相存的疾病。
突然间,我莫名地想哭。为我与父亲相互错失的这么多年而哭。我一点也不好,即使父亲给我的童年和青春并没有那么美满幸福,即使我并没有继承他的血脉,仅是父亲这两个字眼就让我想哭。无论如何,他都是我的父亲。
身边的男人递给我一块手帕,我拿起擦了擦眼泪,我很惊讶这年头还有男人是带手帕的。这样细心而温暖的男人,大概已经快绝迹了。
男人在飞机上换了个位置,坐到我身边,我和他聊了很长时间,直到困意来袭。那场闲聊,我只记得他叫周赫。
如果有一个人不能在我生命中出现,我希望,那是周赫。并不是他让我痛苦,而是在往后的日子,我是他的一道劫数,一场折磨。
(五)
学校很为大四的学生着想,为我们办了场求职会。我在人潮中,奋勇战斗,把自己的简历投了一家又一家。
“蓝洁,又见面了。”周赫的声音迫使我停下了风风火火的脚步。
他笑着说:“可以把你的简历给我一份吗?”
我递给他,问道:“那我什么时候可以上班。”
“随时。”
我并不是什么圣人,既然有朋友的帮助,为何要拒绝?一个人情而已,吃顿饭,帮个忙就还掉了。
进公司后,和周赫相处的机会日益增多,才知道他是我们公司老董事长的儿子。他是个很温柔的人,就连笑话也说得极有风度,不像刘帆总是没下限地说这些带色的笑话。周赫是个把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周全的人,即使天大的工作量他都能游刃有余地解决,颇有一种“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处变不惊。作为下属的我,则是轻松不少。
一天,周赫约我去吃饭,不是应酬,只是朋友吃餐饭。
我笑着调侃他说:“只要是我们两个一起去的饭局,没一次吃得饱的。”
“这次你要是吃不饱,我从手臂上割下两块给你吃。”他大有一股英勇就义的气势。
饭店是在一个高档的大厦里,没有任何招牌,没有预约吃不到。
“合着你还老早跑来预约了啊。”
“预约最少提前一个月,饭店老板是我朋友,这是VIP座,一般人坐不到的。”
“得了吧你,哪有VIP座是在大堂里的。”
“你不是说不喜欢在包厢里吗?”
“得,咱得融入大众。”
酒过三巡,周赫的眼神有些黯淡,他看着我说:“我要订婚了。”
“这不是好事吗?”
“我爸挑的儿媳,我并不爱她。”
“那就不娶呗,娶媳妇又不是给你爸娶的,非得你爸看着顺眼吗?”
“为了家族生意,联姻的。”
“这就是国企啊,就是打到外国市场都改不了家族企业的根本面貌。”
他无奈地笑了笑:“本来,我是无所谓的。可是,我喜欢的人,是你。”
话锋一转,我有些不知所措。
“可是……”
“你不爱我,”他的眼睛更黯淡了,“我知道。”
“刘帆是个好人,也很爱你。可是,我不愿死心。”
我拿起包,买了单:“对不起,我想,决绝一点,对你我都好。”
(六)
初冬,二十三年前的这个月,我降临在这个世界上。刘帆装作不记得我生日了,但他并不擅长骗人。
很久没联系的周赫发来了短信,约我到星巴克谈一谈。这么长时间,他大概想清楚了,我随便套上件大衣,利落地赴约。
那家星巴克沿街的对面有家礼品店,里面有一只大大的猪的形象的布娃娃,我一度缠着刘帆让他买,但是体积太大,一个两三百,洗起来又麻烦,他一直不乐意。并不是我想抓着青春的尾巴买一个布娃娃来装少女。那是我小时候,父亲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升高三的那年,把它丢在了父亲那,没有带去爷爷家。等到我现在想起时,它已不知去向。原来这还有一对的,当年那只母的丢了,还有只公的。
那只公猪被一个女生抱着,大概是男朋友卖给他的。那个男人付钱付得甚是干脆,要是刘帆有那样就好了。
那两个人走出店来,我才望见是刘帆和另一个女孩,我看过照片,好像叫做陈诗妍,我还以为他们只是朋友,看来是我太天真。
那一刻,我怔在原地一下也不想动弹。
周赫看见我失了魂的样子,并没有多说什么。沉默和咖啡香在我们周围轮转着,这样的时刻倒也十分舒适。
他的话并没有打破这沉默的美好,一切,是那么相得益彰:“我,还是忘不掉你。”
“嗯,那我们在一起好了。”
他看着我的眼睛里骤然多了几分明亮,我笑了笑,并未多言。
日子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我并没有理睬刘帆多余的解释,应该说是听都没听就搬到了周赫家。倒是觉得可以给周赫颁发个完美情人奖项。
在我说“我饿了”的时候,周赫会立马去厨房倒腾,刘帆只会说“我也饿了”再跟我大眼瞪小眼。下雨天,周赫会撑着伞送我到车里,刘帆只会让我自己冒雨打的。在家里,周赫虽然工作忙但好歹会帮我随手处理一些家务,刘帆只会把所有家务推给我做,自己在房间里打游戏或写论文。
日子,过得如此麻木,我也自我催眠着,我是爱周赫的。只是刘帆和那个女孩两个人并肩出现的画面,总会在我午夜梦回的时候想起。那画面,刺眼,更刺痛心。陈诗妍有着女孩子的美好品质,阳光、坚强、倔强、独立,而且有思想、有目标,有时活泼可爱,有时直接爽朗。那样的女孩子,不需要男人的保护,就让我身为一个女人,都需要仰望和羡慕,怎会令男人不爱。
美好的姑娘,总是讨喜的。我确信这点,是因为高中同学会。当年我暗恋的男生和班花结婚了,我自嘲地笑了笑,即使都过去的事了,还能讽刺着现在。
回家,我和周赫说,同学会上两个人好几年没见,然后又复合了,世界真奇妙。周赫云淡风轻地笑着告诉我,同学会,同学会,拆散一对是一对。
周赫的话,一语成谶。
一个月后的大学同学会,我看到了刘帆,他热络地在陈诗妍那桌谈笑。
有个穿着白T恤的男人找我,他说他叫林然,陈诗妍的男朋友。
“我想你跟刘帆可能有些误会。刘帆那个娃娃,是买给你的。他拉着诗妍帮他去看,可能是我穿衣服没那么亮眼,你没看到我。他失恋后总是往我和诗妍这跑,说实话,我是有点吃醋了。所以我希望你和他既然误会解开了就和好吧。”
我对林然的印象,从那时开始,就挺好的。一个秉持礼貌的男人,一个由内而外透着淡漠的男人,至少对于一个他不爱的女人,他是这样的。
他继续说道:“你今天最好不要先找他,他和诗妍聊了好一会。说什么‘骄傲’啊什么的。诗妍性子像男生,所以跟他意见很像。刘帆单方面的误会灌输到诗妍那里,估计她对你没什么好印象,自然也不会劝你们复合。我跟他客观地说说,你们冷静了再谈一谈好了。”
“谢谢。”我矜持地点点头,笑道。
“顺便说一句,刘帆今天故意避开你到诗妍那桌去的。依刘帆的性子,这意味着什么,我想你知道的。”他无害地笑着走了。
那一刻,我才知道,是我在这段感情中太过尊卑,没有沟通,没有交流。一旦有什么事情发生了,立马逃离,立马怀疑他,猜测他。
那天,我说:“是你,守护不了我的骄傲。”
我的骄傲不是金钱,不是虚荣的浮华。我的骄傲,是他。是站在我身边的男人,我不要那个男人腰缠万贯或风流倜傥,我只要那个男人名叫刘帆。我爱得是那么没有底气,那么没有自信。我是不是应该相信他,相信他像我爱他一样爱着我?但只要看着他和另一个女人站在一起,年少轻狂的我都无法接受。
归根到底,还是一个老旧俗套的东西——安全感。我实在不知道如何去定义一个如此虚无缥缈的东西,我只知道,这东西,别人给你的,是那么微薄而稀缺。只有由内而外的自信与强大,才是安全感产生的源泉。
散场后,刘帆来找我。他身上酒味很重,已经快醉了,我问他现在住哪,他说还是住我们家。
我们家,呵,我笑了。
他说,我一直在等你回来。
这一刻,呵,我哭了。
嘴唇感到了温暖与湿润,刘帆炽热的鼻息带着浓重的酒味扑在脸上。他的舌头毫不温柔地伸了进来,像是要侵占口腔了的每一寸肌体。这一吻,击溃了我所有的坚持,也击溃了周赫对我所有的爱。
结束后的很长时间,他拥着我,不忍放开,那低沉的声音在头顶响起。眼泪突然间倾巢而出,我想,我大概一辈子都忘不了这句话。
蓝洁,我们回家。
(七)
周赫就像是一切尽在意料之中一样,并没有追问我为什么晚上没有回去。
此刻的我站在他的家中,突然觉得这里就连装潢都跟我不处于一个世界。他站在窗边轻笑着说:“你知道你父亲的病情吗?”
“劳你挂心,一直有好转。”我淡漠地说。
“那如果我停掉进口药品的供应呢?接下来的透析可不是笔小数目。”我惊讶地看着他,他继续说道,“我居然还和你们这些学生一样天真,居然以为你是真的爱我。你知道吗?公司里那些对你客客气气大小员工,你父亲的医疗环境,你优越条件的衣食住行,都是我给你的,我为了你拒绝订婚,和家里闹翻。我比刘帆更爱你,我比刘帆能给你的更多,我比刘帆牺牲的更多。这一切难道在都毫不在乎吗?”
我一时怔了神,不知该如何回答,只是说出了我心里最真实的一句话:“因为,我爱的,是他。”我就是一个如此决绝的女人,若是徘徊在两个男人之间只能证明——两个都不爱。
周赫看着我,惨淡地笑了笑,我看不清那眼里燃烧着的是什么。
他咬着牙说:“你信不信我只要开一开口,没有医院敢收留你父亲。”
“你若是爱过我,就请放了你自己。”我打开门,准备离开。
他大步上前强拉住我,用来地把我推到墙上,压制着我,让我动弹不得,没有人看得出我在挣扎。他强行地吻了上来,那样霸道,那样不容抗拒。
就在这时,刘帆来了。
他挥了一拳周赫,我仿佛都能听到骨头碎裂的声音,然后丝毫不留恋地大步离开。我正想追上去,刘帆大喝一声:“蓝洁,你他妈有多远滚多远。”
我站在原地,愣了。
良久,我转身,怒视着他,此刻的我才知道何谓感同身受。我终于懂得了他方才看着我的眼神里燃烧着的是什么。是恨,爱已彻骨地绝望,只剩下恨。我不想否认,我对周赫肯定是有感情的。如果没有刘帆,我大概会爱上他,只是命运里没有那么多如果,我的心里已经有了刘帆,饶是他多么努力多么爱我,也都是无用。
我离开了那个地方,在外面随便找了家摊子,点了碗蛋炒饭。那是刘帆唯一做得像样的一种食物,我笃定地认为,那打死也算不上一道菜品。尽管好吃,也不是刘帆做的味道,怎样,都比不上刘帆在我心中的地位。
晚上,我回来爷爷的故居,刘帆把他的东西搬空了。家里凌乱而又寂寥。我缩坐在墙头,哭了一夜。
二叔打电话来,说医院已经不能给父亲病床了,交多少钱也没用。我急忙安慰道,没事我来搞定。
周赫像是等了我好久的样子。
“你终于肯来见我了。”
“那天,你叫他来的,对吧。”
“我可找不到他。”
“还有什么,是你周赫做不到的?”我轻蔑地笑了笑。
“伯父只是转个院,去北京治疗。”
“周赫,你不觉得你这样做会下地狱吗?”
他走到我面前,用力地把我抱住。我已经无力去反抗,由心而发的颓废至深。这耳鬓厮磨之际,他的声音浑浊不堪。
“我不怕下地狱,只怕地狱里没有你。”
周赫自从和家里闹翻后,一直在另寻出路。
我尽好女人一切的职责,我在外以他女友的身份应酬,在内以女仆的姿态打理好家务。只是对他每次醉酒后的需求都一概拒绝。我和他虽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但基本和陌生人没什么两样。我对他客客气气的,他不做家务无所谓,带女人回来乱搞我还帮他洗床单,砸碎我新买的花瓶,我只会惋惜地把玻璃渣倒掉。
他时常冲着我大吼:“蓝洁,你他妈能不能别这个死人样。”
我这是礼貌性地笑笑,不再理他。
我们最怕的,并不是背叛,并不是不信任,也不是失忆遗忘,更不是互相伤害。我们最怕的,是冷漠,是那种由内而外的疏离,是那种被爱情紧扼住咽喉的无力挣扎。
有一天,周赫喝得烂醉地回来,我照顾他脱了衣服,扶他上床,他无力地看着我,说:“你走吧,我留不住你。”
然后,把自己关在房里,哭了一夜,丝毫没有掩盖声音,痛苦得无法想象。他可曾想过,就在另一个房间,不知有多少个夜晚,我也曾哭过,眼泪默默地流出眼眶,干在脸上。努力压着自己的声音,告诉自己,没事的,一切都会过去。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周赫信佛了。或许真的是佛祖的宽容豁达改变了他。周赫的身上全然看不到得失心与戾气,取而代之,对人都有一种宽容,对生命的理解已是到了超凡脱俗的境界。
后来,他一个人照样把生意做得发达,移民去了美国。他说,他想离开这座伤心的城市。他给我留下了一个账户,里面有一大笔钱。他说,那是给我父亲治病的钱,也是他亏欠我的,请我务必收下。换肾手术要一笔不少的费用,以防万一要预备着,若是我想还,那再联系。我再三感谢了他的好意,父亲,真的很需要这笔钱。
他临走前的那一晚,我们聊了很多,好像两人都看破了这滚滚红尘一般。好像回到了那初识的夜晚,一直聊到我睡着为止。
晨光再度唤醒我时,他便从此在我生活在销声匿迹。
(八)
我去找过刘帆,我哭着问他,我们重来好不好。
他沉默了许久,只是说,我们都回不去了。
多少个日日夜夜,我听着手机里刘帆唱得并不动听的《梦一场》,我穿着他遗忘在爷爷故居里的衬衫,我读着他措辞肉麻、行文流畅的情书。我守着记忆里的刘帆,永远地活在了回忆中。
冬天的清晨,有些冷冽,这个繁忙的城市,连空气都充斥着灰尘。
我在奔跑,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
我只觉相似而高大的银灰色建筑物渐次倒退,脚底麻了,却还依旧不停的奔跑。
周围的行人成双成对,甜甜蜜蜜,我这才看清,
那是我和刘帆。
我们在公园里接吻,那还是第一次,我还记得我嘲笑刘帆生涩的吻技。
我们在哈根达斯里吃冰淇淋,我还记得那天是刘帆发奖学金,我们两个只买了一个小球,却吃的特别满足。
我们在繁华的商业区,两人驻足凝望一款新出的戒指,谢瑞麟的,没有镶钻,也不是很贵,只是价格仍让我们两个学生望而却步,我还记得,半年后,刘帆买来送给我。他说,蓝洁,等我有钱了,给你买个钻戒,你会不会嫁给我。我笑道,视钻石克拉而定。
肺里火烧一般疼痛,痛得如幻如真,我不得不停下来,喘着粗气。
整个城市轰然坍塌,我豁然间看见他的身影。
我想逐步追上他,可腿脚使不上力,就像体育测验冲刺完一千米后,废掉了一样。
我声嘶力竭地呼唤着他的名字。
刘帆——
刘帆——
难道,他听不见吗?
他回头了,我看到他眼中狼狈的我,也看到了他嘴角不屑的笑。
他的身影渐渐消失在远处的尽头。
我恐慌地醒来,眼角一片濡湿,又是一个光怪陆离的梦境。
我才发现,我忘不掉他。我才发现,我已爱得无暇顾及姿态。这样狼狈的蓝洁,不是他所爱的那个女孩吧。
我尝试着习惯没有他的日子,尝试着以高姿态地面对失败的爱情,透过大学的室友找了份新的工作。意外地发现,我的上司是林然,他说他和陈诗妍结婚了。
工作了一两年,也随着林然升迁,公司派我和林然出差谈客户,我在收拾好行李打算出门的时候才接到林然的电话。外地的客户把时间改到明天,今天先去谈本地的另一个客户。
我深谙自己这种谈判上并不精通的人,在饭桌上只能是个陪酒卖笑外加被吃豆腐的,所以化上了精致的妆容。饭局快结束了,我看到刘帆扶着踉踉跄跄的陈诗妍来到酒店开房。林然也看到了,但毕竟是个经理级的人物,比我沉得住气,依旧喝着酒与客户谈笑。只是这酒喝得越来越豪气。
我俩送走客户,林然喝得快挂了,我也不算清醒。我征询他的意见,他的意思是在这开两间房间。
我们上楼,电梯打开的时候看到刘帆神色匆忙,衣着凌乱而单薄地跑了出来,显然他没留意到我们。我把林然扶进房间,撂在床上。由于他太重了,所以连带着我一起倒下。身体躺在舒适的席梦思上,我无力爬起来,便瘫软地沉陷入梦里。
天还没亮,我又惶惶不安地从梦中惊醒,刘帆和陈诗妍应该在另一个房间里躺在同一张床上吧。我身边躺着林然,心里却想着刘帆。窗外的阳光在窗帘上开始作画,林然醒了,他看我的眼神有些慌乱。我没弄清他在慌乱什么,匆匆穿上昨天喝醉酒脱下的外套,便逃离了这个地方。
我后来才意识到林然慌乱的到底是什么,但凡一个健全的男人,醉酒后醒来,身边躺着一个衣着凌乱神情悲伤的女人,大概都会把自己放到一个禽兽的位置吧。我回到家里后,又沉沉地睡了一觉,以至于错过了航班。林然大概觉得自己没脸来找我,一直没有音信。
我辞去了工作,我这才发现,我离开刘帆已经快三年了。时光,真的如同白驹过隙。
3年,1095天,26280小时,630720分钟,我不敢想象这样庞大的时间我是怎么走过来的。我还天真地以为,再一次遇见,我会再次回到刘帆的身边。他,怎么会等我呢?
一梦,两三年,该醒了。
换了个工作环境,没想到遇到了陈诗妍,我不想让她认出我,干脆给自己随便编了个名字叫蓝筱娆,所幸她没看没见过我本人。
某天开会,碰到林然,没想到世界这么小。他和陈诗妍,气氛微妙。我在笔记本上写下一行字,邀请陈诗妍晚上去吃饭,她爽快地答应了。
刘帆的照片显示在她的手机上,来电显示照片,我一下子愣了,她松开了我。她说要帮刘帆介绍对象,是我吗?
真讽刺。
我从未想过再相见会是这样的方式。
那晚,陈诗妍早早地走了。他疑惑地看着我,我说,别看了,我就是蓝洁,只是不想让她认出我。他愣了愣,只说,好久不见。
那晚,我们聊了很多,我们从未有过的坦诚。
他说,他后来想了想,或许我和周赫在一起是对的选择。
他说,酒店里那天晚上,陈诗妍吐了他一身,所以他只能把脏衣服脱掉,灰头土脸地下楼买醒酒药,然后在沙发上睡一整晚。
只是,当他说一切都过去了的时候,眼神闪烁。他还爱我吗?我不敢肯定,也不愿否定。
林然邀请我去一场聚会,据说是刘帆举办的。我挽着他来到KTV的包厢,他显然看懂了我的意思,走向刘帆向我介绍,我是他的女朋友。
刘帆神色微滞,整晚都和陈诗妍表现得很亲密。我笑,这就是刘帆,越是在乎的,就越不愿承认。
我和陈诗妍也谈了一次,我潜意识里偏执地认为当年我和刘帆的分开和她一定有关。对她的态度自然也很不好。我还告诉她,我和林然睡过了,像是示威,也是报答林然。只有让他们俩见面,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
翌日,我驾驶着周赫留下的车,开去了林然的家。我想告诉他,我和他真的什么都没发生,我们俩只是在一张床上,穿着衣服,天昏地暗地睡了一觉,仅此而已。我想告诉他,陈诗妍来找他的时候,他可以毫无愧疚地说出,陈诗妍便是他挚爱的女孩。而我,可以去刘帆的面前,和他解释清一切的误会,告诉他,我爱他。
这么想着,愣了神,一个女人身影突然蹿出来,我还没有看清,便把她撞倒在血泊中。
陈诗妍躺在手术室内,手术中的字样还被灯光照耀着。
刘帆看我的眼神里充满了憎恶。
“你满意了?可以和林然在一起了?”
“你怎么这么蛇蝎心肠,至于对她怎么残忍吗?”
“你是故意的,对吧?”
“她如果死了,我绝不会放过你。”
我不再去听刘帆的话,径自离开了医院。刘帆,如果躺在里面的是我,你也会如此绝望吗?还是说,不屑一顾。
我去警局,自首了。从此关在一间小小的房子里,没有阳光。
不知道多长时间过去了,刘帆始终没有来看我。
原来,他这么恨我。
大概,我的存在,只是为了陪衬陈诗妍这样美好的女子吧。我也曾活得那么认真,刘帆,是唯一我爱过的人,然而,最终他还是离开了。如果我生活在,一个类似陈诗妍这样女孩的普通家庭。我会有父亲的疼爱,母亲的照顾,一个深爱我的男孩。
只是,生不对,死不起,
我做了此生最后一个决定。
我决定了,刘帆,我不爱你了,我再也不要爱你了。
因为,我的爱,是你的恨。
据说,人死后,灵魂会以最高贵的姿态俯瞰这世界苍生,回忆千百遍此生的种种,确定无所眷恋后,再前往极乐世界。
我无心等待沉重的法庭判决,看着我面前的墙壁,义无反顾地撞上去。
我脑中闪现出了刘帆,
他穿着军服一脸挑衅的模样,
他认真和僵硬地哼唱着《梦一场》的模样,
他在茫茫的大雪中,求我活下去的模样,
他抱着我说,“蓝洁,我们回家”的模样,
这样炙热地爱过,此生足矣。
我轻盈地站在昏黄的天际,太阳不疾不徐地下落,影子逐渐缩小,再缩小。
老天,你是否有觉得亏欠于我?
如果有,请完成我最后的心愿。
只盼,不再有来世。
光线沉默了,影子也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