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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庄淼 ...

  •   庄淼,还是庄淼。

      如果她成为他们的同伙,对她来说意味着多大的万劫不复,光想想都让她打冷颤。这好比她面前有一大池子水,有个声音怂恿她跳进去,作为旱鸭子的她知道跳进去就跟自杀没差别,这时候又有个声音提醒口渴难耐的她,如果她不跳进池子,是喝不到水的。

      她想喝水,非喝这一池看起来清澈见底的清水才能解她的渴。忤逆自己的心做事,她从来都办不到。正因为这样,才形成了今天这个死马救不活的局面。

      小欣这几天跌入两个极端,一边是万分激动,一边是垂头丧气。不是因为煎熬的思考,也不是因为焦心的忧虑,而是因为她试图发力挣扎明凯这个邀约的诱惑——跟他们一起打拼,一起圆梦。

      她的梦,有一部分是庄淼。

      这一池子水,是庄淼。

      真是恐怖,明明不可以有的想法,她有了这么久,越是扑杀越是旺盛,且越来越能在人前掩饰。
      你夹着狐狸尾巴,对他心怀不轨!
      没有啦,只是喜欢他,默默地喜欢,好不好。
      你不是小女孩了,怎么还这样?
      是大女孩,就不能喜欢他吗?况且,他放在那里,我不喜欢,肯定会有别人喜欢的。
      她像一株狗尾巴草,随风东边摆一下,西边再摇一下,拿不定主意还特别惹人烦。闺蜜对她的反反复复特别鄙视。
      矛盾和挣扎时时刻刻地在将她绞杀,当庄淼再次出现的那一刻。

      世界上有两样东西无法自拔,一个是牙齿,另一个是暗恋。

      祸端起于那场英语比赛。

      大学里,她除了努力学英语,其他时间都在跑各种兼职养活自己。那场英语比赛是她所在的大学对仗隔壁外贸大学的一场正规比赛,算是每年大学城里比较隆重的比赛之一。她大一时没被选上,大二死拼活赶终于在本校中干掉校友,得到那次难得的锻炼机会。这次比赛光是校内筛选赛就花掉了她三个月的时间,生活费一下子没了来源,只好天天搭车回家蹭饭,公车上抱着口语书大声背读,惹得路人频频侧目。脑子不灵光反应不快就死背下来好了,这是她一向遵从的读书真理。

      比赛的那天终于来了。几队选手以辩论赛的形式进行比试。她和本校的队友站在台上,闺蜜方雯和王美琳在台下胡乱尖叫,让原本手心发汗的她更加紧张。本队队友相互握手鼓士气时她见到了庄淼,就那一眼,她觉得脑部的供氧出了点问题,莫名眩晕。他,高大帅气,笑容灿烂如日,美式口音十分纯正,声音低沉而有磁性。他们演练时,这个人从来没出现过,比赛时忽然成了他们的队友。那场比赛中,她盯着那张脸,背的辩词一句没拉的流畅说出来,连自己都觉得神奇。这个俊朗而陌生的男生的出现,就像给她打了一筒兴奋剂,既充满力气又被那微微的眩晕感带着她分不清东西南北。脸庞发烫,手发抖,笑容不用保持就自然地全程待在脸上,当然还有眼睛离不开他。最后,他们这一队得了冠军,庆祝的时候那个人又消失了,就像一场美梦一样出没。

      后来,她才知道庄淼是顶替一个生病的队友来参赛的,再经过许多遮遮掩掩的打探,她还知道他是经管学院大四的师兄。他在学院里人气很旺,是许多女生追捧的对象。她下课的教室去饭堂和回宿舍的路线明明是条直线,后来变成了经过经管学院教室大楼再绕向男生宿舍楼门口的大曲线,跟着走的方雯和美琳一开始纳闷她这是健身减肥,还是发泄对她们的不满。

      偶尔能如愿以偿地在男生宿舍楼门口碰到这位师兄,她刹住脚步,直愣愣看着人家,拼命思考着他要是跟她打招呼,她应该如何应对:是矜持微笑着不说话,还是主动说师兄你好。可是,奇怪的是,即使他扫过来一眼,也从不跟她打招呼。每次不管擦身而过时是怎样情景,她都脸红心跳到快要晕倒在地。美琳和方雯见她这幅死样子,才知道她的绕路的“阴谋”,现在提起那件事,两人依然可以大笑上半小时。

      小欣,你看见庄淼的脸色很像一块猪肝,知不知道?还有,两只本来就小的眼睛忽然睁大,嘴角挂着亮晶晶的口水。我们本以为你毕业后绝对可以去尼姑庵专职修炼的,想来是他挑起了你身上潜在的魔鬼欲望啊!

      两个闺蜜的消息灵通,将他的血型,星座,喜好,私人手机号码,家里号码,宿舍号码,还有□□号都打听到了。她们积极出谋划策:将他堵在路上;直接打电话去表白;送花写情书;缠着他同进同出;在学校广播里大喊,庄淼,雷小欣爱你!

      她一个都没用上。经过几次她制造的碰面,从庄淼的表情看来,完全当她是陌生人。她有些丧气,一面之缘,他连她是谁都不知道。

      还有,听说,他有女友。这个迟来的消失更令人丧气。

      女友算什么,又不是老婆,老婆还可以离婚呢。闺蜜们安慰她。

      她站在学校那棵大榕树下偷看经管学院的师兄师姐拍毕业照,一批人接着一批人,就是找不着庄淼。

      他又凭空消失了。

      她失魂落魄一段时间,美琳才打听到原来他出了国,毕业前的几个星期就动身了。难怪见不到他了,毕业照都没照。她想着不管怎么样,在他的毕业典礼上,合照一张,算是了无遗憾吧。这点奢望都落空了,当时觉得学校一下子空了许多,了无生趣了许多。

      雷小欣,我们换个人,许多比庄淼好的师兄师弟排队等你呢!美琳和方雯劝她珍惜眼前青春时光,光忙着养活自己再不谈恋爱大学就过完了。

      没男生排队等她,一个都没有。她继续兼职打工,考证书,实习,找工作,大学四年的时光如白驹过隙。她常常对着比赛时留下的唯一一张合照发呆,白衬衫黑棉裤,干净利落的短发,眼睛微微眯起,笑起来嘴角向上翘起灿烂的弧度。唇红齿白的英俊是她的最爱。

      “雷小欣,是你吗?!”那天中午,在现在他们经常碰头的快餐店里排队买饭时,她肩上被人大力拍了一下,害得手上的白饭差点抖到地上。

      吞气回头看,是一脸惊讶兼差点欢呼的李明凯,他们班以前的副班长。

      班上同学各奔东西后渐渐少了联系,本来她在班上话就少,更别说主动找他们联络感情了。出来工作两年,这还是第一次遇到同班同学。叙完旧,才知道明凯毕业后作为学校的交换生去了美国,两年结束后回国,工作的公司是她隔壁的庄林地产公司,庄淼家开的公司。

      自从明凯出现,只要在隔壁上班,必定打电话约她中午一起吃饭。习惯后,直接默契地在快餐店碰头,闺蜜美琳和方雯毕业后分别去了另外两个城市,明凯成了她在L市的老朋友。这家伙伶牙俐齿,相貌端正,她身边的女同事很爱跟他们一起围桌吃饭,乐得热闹。

      这样和明凯打打闹闹过了半年,觉得有朋友陪伴的工作时间还算不赖,以前都是和同事下来吃饭,吃完回去上班,上完班回家。同事三句不离公司人事,家人三句不离别家儿女的喜讯和催嫁,她觉得自己生活空白得只剩下点点点的省略号。

      那天,风和日丽,春光正好,穿着洗得发硬的白衬衫和工装黑裤她都觉得舒服。即使体重秤上显示体重是52公斤,比原本保持了十几年的51公斤整整重了1公斤,她也不甚介意。1米59就1米59,没什么大不了,52公斤就52公斤,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一点也不胖,国民标准体重范围内。

      小欣,你看你,除了手臂粗点,其他地方都是我们羡慕的好不好。36C,腰也不粗,屁股还很浑圆,哪里胖了?减什么肥,真是脑子进水了。美琳和方雯拉她大吃特吃的时候,都这样鼓励她。她们比她高,怎么吃却都不会超过50公斤。

      小时候还因为班上跳晚会舞老师从来不挑她,调皮的男同学总笑她胖。慢慢地,亲戚朋友见到她都会说:欣欣,这身段婆婆最喜欢,别学人家乱减肥咯。她乐得接受这些好话,照样吃喝。不过有一个亲友,他是例外,跟她吃饭时永远都会说:雷小欣,你要对自己负责好吧?别吃了,再吃还有人敢看吗?这个人就是她的青梅竹马叶东昊,那小子两年前忽地跑去了加拿大,宣称永远不回来了。连家人都不要,真是太没良心了!她一想东昊,心里便暗骂。别人青梅竹马的故事要不浪漫,要不凄美,她的只剩下打架和约在一起去小区里捣蛋。长大一些,大多时候是相互看不顺眼,剩下的时间却又能掏心掏肺地相互倾诉。典型的哥们儿关系。闺蜜对两人关系琢磨良久,才肯给他们二十几年的“亲密关系”定论。

      还有一件事更令她疑惑,身边别人觉得是抢手的男人,最后都成了她的哥们儿。叶东昊是一个,李明凯是另一个。她坚信,这个数量只有增多,不会减少。

      庄淼呢?会不会……

      算了,不要想这个……

      不要比较,这世界上所有的悲剧就是因为比较才产生的。她现在学会了这样大度地想。

      那天中午,庄淼就这样忽然出现了,他端着饭盒在明凯身边坐下,对她微微笑。

      “明凯,这位是?”她呆愣在哪,听见他问。她忘了自己当时是不是在啃明凯丢给她的鸡爪,反正就是忘了笑。

      “雷小欣,哥们儿。”明凯笑嘻嘻给他们介绍,“雷欣,这是庄淼,我们学校的师兄。”

      庄淼,是庄淼啊!

      脑细胞死了一批不够,再死一批。出来打滚两年,她再次见到庄淼还是那样失态。她当晚回来忏悔,竟然第一次尝到了失眠的味道。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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