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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萧楚 ...

  •   “诺儿,吃完这块糕点,不要把它丢桌子上,桌子不用吃饭。”
      “再喝两口粥,娘亲答应你,只要你喝一半就行了,乖。”
      连哄带劝的总算让诺儿吃了早餐,凌歌觉得自己这才是真的心力交瘁了。小孩子什么都好,就是不爱吃饭,每次吃饭,都要绞尽脑汁的哄着,简直比打一架还累。
      高怀璧安静的看她哄诺儿吃饭,只不时帮着擦擦诺儿嘴角边残留的食物,并不多话。曾经她绯衣似火,手舞红绫,叱咤江湖。而如今,却是柔顺本分的世家媳妇,孝长辈,怜稚子。这是他一直向往的平凡生活,只除了她不爱他。
      “夫君怎么只发呆不吃饭?”凌歌一手揽着诺儿,另一手去夹他爱吃的笋片放到他碗里。
      怀璧笑笑,低头夹起笋片放进嘴里,慢慢咀嚼。
      凌歌不再关注他,耐心的哄着怀里的小家伙。
      用过早餐,怀璧仍去书房忙碌寿宴的相关事情。凌歌拉着诺儿到花园散步。
      高家堡既是武林之尊,又有自己的产业,宅院自然有能力也需要建的宏伟气派,而可喜的是,它的细节之处又颇多精巧细致。比如眼前的这个花园。
      不同于御剑山庄临山,高家堡近水。而花园建设就依托近水的地势,将院外清定河的水引进来,注入人工挖掘的湖中,并建沟渠,再将水流引出去,保持了湖水的流动性。
      湖上建六角亭,湖边有假山垂柳,配以各类花草植物,延展开来。
      当有人来通报说御剑山庄少庄主来访,请少夫人过去的时候,凌歌正带着诺儿在亭中下棋。四岁的孩子,很有下棋的天分,让凌歌这个吃过很多盐的“老人”都应对的很狼狈。
      手中的白子还悬在半空,凌歌正纠结要不要就破罐子破摔。听到消息,一时似受了惊吓,白子嘎达一声掉在桌子上,把诺儿下的好好的棋盘打散了。
      御剑山庄的少庄主,萧楚。
      凌歌第一次见萧楚,就是在帝都,帝都长安。繁华的长安城中人群熙攘,正逢热闹的集市。
      月白袍子的公子,手打着折扇,一见就是富贵人家的子弟,带着随从,一个摊位一个摊位的闲转,也会对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挑挑拣拣。
      那个时候,她比现在要年轻很多,不像现在暮色沉沉,有些争强好胜,于是才会有双鱼银簪之争。
      帝都长安。
      黑色丝绒的桌面上,摆着几件造型各异的银簪。凌歌一眼便注意到那支双鱼发簪。她最是喜欢银饰,对任何做工精巧的银饰都爱不释手。只是在她的手伸出去拿住一边要仔细看看的时候,另一只手也同时伸过去抓住了另一边。宽厚的手掌,手指修长,骨节分明。
      她抬起头,看向身侧的人。那一瞬间就愣住了,原来世上真有如此清奇俊朗的人,若以画喻,他是画中仙。还感觉一点面熟,在哪里见过一般。从未想过,这一点熟悉,竟然最要命的毒药。
      那个总是灰色衣衫的随从,青书,在旁边咳嗽了一声,拉回两个人的神智。
      凌歌拈起发簪,问老板:“多少钱?”
      萧楚愣在那儿,这发簪,不是刚刚还在两个人手里吗?怎么一转眼就到了这姑娘那里?
      青书正好很配合的大声问道:“姑娘,这是我家少爷先看到的。”
      凌歌轻扫了他们一眼,眼里含着理所当然的意味,“是我先拿到的,自然应归我。男子汉大丈夫,岂有与小女子争夺的道理?”
      青书还要说话,萧楚用眼神制止了他,轻叹道:“我并不想与姑娘争,既然姑娘相中了它,便由姑娘买了吧。青书,我们走。”
      凌歌看着他们离开去了下一家,付钱的时候,忽然一惊,放钱的荷包竟然没有带。她又检查了一遍全身,似乎真是忘了带。跺一下脚,真是出门不利。
      “给。”温润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凌歌转头,看见那个离开的人又回来了,清朗的眼神,带着笑意,递给老板钱后接过包装好的银簪,转而送到她手里。
      “我想,相遇都是缘分,何况我们喜欢上同一件东西。可以不拒绝我的好意吗?”萧楚问她。
      凌歌如今已是不记得当时自己怎么回答的了。大概总是欠账还钱一类的话,因着自己初下山的倔强和骄傲,怎么可能允许自己接受他人的东西。一定是问出了还钱的地方。纠缠也就是这样开始的吧,若早知道以后,她一定什么也不问,那也就没有所谓的开始。
      佛说:万法皆生,皆系缘分,而有时候,缘起即灭,缘生已空。
      只是那个时候,他们还不懂。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萧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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