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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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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蛊是江湖传言中十分神奇的蛊毒,它出自近些年在武林异军突起的万毒宗。
万毒宗的崛起和它的出现一样令人匪夷所思,像是突然从地底下蹿出来了一队阴兵,打着阎王爷的旗子,来这世上讨命。
它在江湖人口中是个十分凶险可怕的门派,以奇毒名震江湖,其宗主是个不常露面的神秘人士,便是那些极少数的露面机会,也是不断变换着装束打扮,时男时女,叫人分不清楚万毒宗究竟有几位宗主。
江湖上对于这位宗主的唯一了解,便是知晓其出自蛊毒一脉,制蛊用蛊神乎其神,无忧蛊便是其中一个。
传说无忧蛊是引天山冰蚕做蛊虫,喂以玄冰化水熬制的五毒汁液,豢养经年,便成一味极阴寒的蛊毒。
无忧蛊,顾名思义,能使人无忧的蛊,而人们普遍有一种说法,便是没有记忆的人容易无忧。因此,中了无忧蛊的人,最大的症状便是失忆。
其实,客观来说,无忧蛊算不得害人的蛊,反而它常常被用来起死回生,这是制蛊之人起初万万不曾想到的神奇功效。
因着天山冰蚕长年栖居天山霜雪,享尽天地纯净无垢的润泽,久而久之便有了比之天山雪灵芝还要强劲的回春之效,用它制蛊,聚五毒之力,更有了解毒奇效,凡是因中毒而死的人,在尸体还未彻底冷透的时候,可用无忧蛊以毒攻毒,进而起死回生。
但这世上之事,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通俗点说,即是药三分毒,无忧蛊虽可解毒,却不能忽略它本身也是奇寒之毒的事实,所以,想要用无忧蛊续命,就要准备好接受它的副作用。
其一,记忆尽失,这倒不算太缺德;其二,容貌毁损,中了无忧蛊之人,面容隐现青色,眼瞳色变,随着毒发之期临近,面容之青色渐重,眼瞳也将由青灰色转为暗青色,形容肖似鬼魅;其三,体质畏寒,因是寒毒,体质便难敌寒冷,且受寒愈重毒发之期便愈加快。
所以,综合来说,无忧蛊是个让人爱恨交加的蛊,但只要是毒,便总有生发之期,区别仅在于早晚而已。杀人用毒,常需要即时发作,立即置敌人于死地,而无忧蛊的特点在于,它有一段潜伏期,三至五年不等,所以,狭义上讲,它不是个杀人的蛊。
可是,它杀起人来,却也十分可怕,比如毒发之期,若无解药,中蛊之人必死无疑,便是大罗神仙也救不了。
至于如何判断无忧蛊是否毒发,便在于中蛊之人是否恢复了记忆。
中蛊之人若是忽然间想起了些许前尘往事,哪怕只是一星半点,那也代表着毒发之期将近,若是不及时服食解药,随着记忆的全部恢复,蛊毒全面爆发,整个人便可做好准备向阎王爷报道了。
关于这个解药,其实有些奇妙之处,它虽称之为解药,却实际上仅是抑制蛊毒,即服食之后可令人再次失去记忆,只要记忆不再恢复,便是安全的,虽然也有时间期限,但只要以后每一次毒发时也能按时服用解药,便可终生无忧。
所以,总的来说,中无忧蛊之人,服或者不服解药,其实是在性命和记忆之间做选择。
在药红云将半颗丸药之类的东西,掷在地上的时候,我飞快地在脑中对无忧蛊作出了如上分析。
我恍惚记得,在我跌跌撞撞地从池中爬出来,奔向药红云和她怀里的萧薄暮时,她一甩手便将一小颗东西扔到了我脚边,冷冷道:“你不是要解药么?给你!!!”
我愣愣地看着那半颗解药,脑中一片空白,药红云则是一脸怨恨道:“你怪阿暮不肯给你解药,就要杀了他,可是你又是否知道,非是他不肯,是他没有!即便是三年后,如约来此为你送解药的我,也只有半颗,他又怎么能给你!
可是,你却这么狠毒,这么无情,居然为此要杀了他!”
脑子里仿佛轰的一声炸开,我呆呆地看着药红云怀里面无血色的萧薄暮,漆黑的发丝凌乱地散在白皙俊美的脸上,像是洁白的宣纸上随意描画了几笔,纵使原本该是狼狈的模样,却在他这里显出一丝美态。
脚步不自觉地上前,我看见药红云悲戚地为他理着发丝和衣衫,摸到他胸口的匕首手,风情万种的眸子顿时一痛,眼泪洒落,她哽咽道:“阿暮,我早就与你说过,她那样世家出身的女子,又怎会珍惜人心的可贵,又怎会懂得江湖儿女的倾心相付等同交托生命。
我早就说过,一个权臣的女儿,一个牵涉朝堂那些肮脏事的人,根本不适合你,更不值得你为她那样奋不顾身。
阿暮,你原该是清谷里自由自在的一阵风,不为情留,不为爱停,无忧无恼,逍遥快活,我不忍心将你牵绊住,一直以来,只能极力忍下对你的思慕,可是你却为她停下了。
到底是她自私,还是你变了性情,我已经分不清楚,可是,事到如今,既然她已对你弃如敝履,那么,就算把你变成活死人,我也要你永远活着,我也要永远陪在你身边。
阿暮,你不要忘了,我可是万毒宗的宗主,我总有办法让你活着。”
江湖上人人谈之色变的万毒宗宗主,原来竟是这样一位外表看似风情万种的弱女子。
将萧薄暮的面容衣衫整理完毕后,药红云扶着他站起身,一步一顿地走着,经过我身边的时候,她一道凌厉的目光扫过来,咬牙切齿道:“李轻寒,你记住,今天是你先断了情,以后我绝不会容许你再将他从我身边抢走!”
我迎上这张美艳如花的脸,忽然感觉嘴角有些濡湿,有些腥甜,下意识抹了一把,指尖触到一片黏腻,视线移去,见到斑点血迹。
药红云看了一眼,虽然极其不情愿,但冰冷狠绝的面色还是缓了缓,“阿暮在这之前曾交代过我,他若有不测,让我务必转告:明日淇水旁,你去见一个人,那人手中有另外半颗解药。”
我眼眸一抬,想起池中萧薄暮附耳说的那句:“轻寒,等过了今夜,一切就都结束了,我会给你交代。”
药红云咬了咬牙,有些气恼道:“原本我并不愿告诉你,最好让你毒发而死也好免除后患,可是……”
“小云,我想我记起你了。”我缓缓道。
湿漉漉的衣衫让我在夜风中寒冷百倍,于是脑子里又开始闪现出零星画面。
那是在去京城的路上,我和萧薄暮遇见一位来历不明却貌似很有来头,但最终也没能清楚是什么来头的红衣女子,似是与萧薄暮相识,百般纠缠地跟着我们,想方设法破坏任何一个我和萧薄暮独处的机会。
直到最后,我十分诚恳在她面前亮出了我与萧薄暮已经成婚的官府文书,她便气呼呼地不告而别了。
走之前,她特意在我床头留了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青山依旧,绿水长流,总有一天,我会回来报仇雪恨,小云留。”
那时候,药红云还是个没长开的小丫头,初到中原,不熟悉汉字,原本十分有气势的留言,却愣是被她歪歪扭扭的字迹变成小孩子赌气的玩笑话。
我啼笑皆非地将这字条拿给萧薄暮看,他却刮了刮我鼻头,道:“英雄出少年,长江后浪推前浪,夫人要居安思危。”
我当时便在他膀子上拧了一把,他佯装着疼痛,嘴里却哈哈笑着,惹得我也忍不住破功,同他笑作一团。
原来我和萧薄暮还有那样快乐的时光,我不禁庆幸,我终于想了起来。
也不过三个年头吧,我浑浑噩噩过去的三个年头里,当年那个黄毛丫头已经亭亭玉立地站在我面前,散发着风情万种的少女风韵,她将我的丈夫抱在怀里,实现了当年的誓言。
一方帕子被扔了过来,我恍然的思绪被打断,只能匆忙接住,听见药红云道:“你的嘴角血流不止,快擦擦吧!”
是啊,怎么会不流血呢,我感觉我的整个脑子都已经快裂开了,闪现的画面越多,那种疼痛便愈加猛烈,像是有人正拿着一把短匕,一点点地将我的脑袋肌理分明地剖开。
我扶着额头,靠着念力强撑着没有倒地,我想要张口说话,却发现喉头的腥甜淹没了我所有声线。
药红云的眼神又软了几分,她看看萧薄暮,又看看我,哀怨道:“你们两个这是何苦呢?早知道你们在一起,就是这样彼此伤害,我当年说什么也要拆散你们。
算了,我要带阿暮走了,明天事了,我们不会再回中原,你且记着赴约,找那人要回另外半颗解药,从此忘却我们,快活地过下去吧。
还有,我和你说这些,不止是因为阿暮事前相托与我,还因为我想让你知道,我们江湖儿女比你们这些世家小姐更加懂得一往无前地守护自己心中所爱。
我知道,我们万毒宗在江湖上的名声不好,被封为邪教逆党,我这些话,或许让你不齿。
可是这世上的事,当真是这么绝对的吗?有多少事情表象和实情是严丝合缝的?
我们邪教都是恶人,那么你们那些道貌岸人的名门正派就全都是好人吗?甚至那高高在上的……”
“好!甚好!!!”一声高亢洪亮的话响彻整座中庭。
衣衫带风,有人从高处跃下,疾步行至我身后,继续笑道:“真是不枉老夫来这边关走一遭,不止让我看到了诈死的‘薄暮轻寒’夫妇,也见到了行踪隐秘的万毒宗宗主!”
“呵呵呵,枉你这老匹夫是清风派掌门,居然躲在暗处偷听,真是可笑!”药红云鄙夷地翻了一个白眼道。
我转过头,正看见宋明河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对于我的面容,他十分熟悉地微微一笑,“这阵子江湖传言‘薄暮轻寒’未死,躲在陵峡关躲避清风派追杀,我原本不信,现下倒是省悟了,空穴来风未必无因,有时候传言这东西,还需信上一信。
‘薄暮轻寒’,你们勾结万毒宗,杀我座下八大弟子!药红云,你代领万毒宗京城作乱,为害百姓,这几年来,更是为祸江湖,被你们毒杀的武林人士不计其数,可谓恶行累累,人人得而诛之,今日,既让我寻到你们,便断不会手下留情,我必要替武林伸张正义!”
宋明河话音将落,腰间佩剑已夺鞘而出,我只觉眼前寒光掠过,快如闪电,撩起一阵清风穿袖而过,剑尖未至时,我的耳膜已经被阵风摩擦空气带起的低啸声激得刺痛难当。
赶在宋明河的清风剑抵至我喉头之前,我闪身躲在一旁。我不得不再一次庆幸我有着这样灵敏的听觉,得以再次救了我的命。
宋明河显然有些难以置信,以快而准著称的清风剑居然被我躲了过去,他眯着眼道:“李轻寒,想不到不过三年,你的武功精进了不少。”
我故作淡定地含笑不语,一般这种反应在此刻这个情形下是一种高深莫测的表现,但其实我脑中实在没有想法,手无寸铁,单凭听觉躲来躲去,我起码也得有上乘的轻功才能与宋明河这样高手下逃命。
于是,唯有能拖一时是一时,我将眼角余光洒向一旁的药红云和萧薄暮,希望他们在我拖住宋明河之际,快些逃离。
宋明河也不愧是一派掌门,一眼便看出了我心中所图,眼风扫向药红云,沉声道:“堂堂万毒宗的宗主,是不敢迎战老夫么?果然黄毛丫头,难成大器。”
药红云恨恨瞪了一眼道:“你这老匹夫,不来找我,我也正要找你算账,清风派捉了我们多少弟子,百般凌虐折磨,我不会善罢甘休,但今日我可没心情打发你!”
药红云说完就甩袖越过宋明河,径直向大堂走去,宋明河眼疾手快地挥剑阻拦,却被我一个闪身,将他的手臂推挪地偏移了几分,于是,他的剑尖不过险险擦过药红云的袖角。
药红云冷哼一声,瞧见我的眼色,便搀扶着萧薄暮不偏不倚地继续前行,真是个善解人意的姑娘。
因为我看一些戏折子里经常讲到这样的情节,在情况危急时,常有一方做出牺牲拖住敌人,以让同伴逃脱,但那些同伴又常常不忍逃脱,以致最后大家一起被杀,这是一种讲义气的表现,但问题在于,如果一人先逃脱去搬个救兵,总有几分希望大家可以全身而退。
所以,药红云眼下的行为真是个理智而聪明的选择,虽然我心里有那么几分失落。
宋明河陷入了一种两难境地:是先去杀药红云和萧薄暮呢,还是先把我解决掉?
先杀前者,我会在中间捣乱,先杀我,以前者的武功,很快便能逃脱。
看来,还是我帮他做选择比较好,不过,先要找一件兵器握在手里,假装自己想要和他决斗,不然这样徒手单挑,实在太不给他这个武林人物颜面。
就在我东张西望寻找兵器的时候,我瞥见石榴树下萧薄暮之前留在那里黄花梨木的拐杖,想着,虽然比较不像样子,但大丈夫不拘小节,非常时刻,什么东西都可以非常一下。
只是,我方将拐杖拿起的时候,一颗碎石急速飞来击在杖上,电光火石之间,一根打磨光滑,品质上好的拐杖瞬间断裂成两半。
我呆呆地看着空掉的掌心,又看看地上零落木片中现出光华的一把长剑和一柄折扇。
“阿暮,你醒了?!”药红云惊喜出声。
循着声音望去,一张苍白却好看的脸上,漆黑双眸晶晶亮亮地望着我,手臂因为方才发力击碎拐杖而有些疲累地缓缓垂落身侧。
“哼,醒了最好,我们今天正好将这恩怨算个清楚!”宋明河拔剑而指,对着萧薄暮冷冷说道。
看来,即便萧薄暮伤重,在宋明河眼里,他仍是最具威胁的人。
“宋掌门,你一世英名,有些事却仍看不清,萧某不禁为您扼腕。”萧薄暮从药红云怀里站直了身子,脸上挂起嘲讽的笑。
“不错,是老夫眼拙,这三年边关藏了这么个厉害人物,我竟然不曾察觉,直到近些日子江湖谣言四起方才醒觉,不过,现在也为时未晚。”宋明河说完,已跃身而起,一把长剑径直刺向萧薄暮。
而自始至终,萧薄暮一直懒懒笑着,丝毫不为迅速逼至眼前的剑气所慑,只是那样不以为意地笑着,像是一抹极淡的月光,安逸地伏在墙头。
宋明河的剑终究在距离萧薄暮的脖颈一寸的地方停了下来,而当他急急转身的时候,眉头已经气急败坏地拧了起来,清癯的脸上满是厉色和恼恨,一双眼睛死死地将我盯住。
我握着手中长剑,剑柄的纹路在掌心轻轻摩挲,纷至沓来的熟悉感顿时像一股激流涌过了全身,灵台顿时清明几分,那些年里,一招一式地比划和练习,此刻又重新回到了我的脑子里。
我终于万分确定,我是李轻寒,我手中握着的是我心爱的秋霜剑。
我出生在一个秋霜乍起的时节,有微微轻寒,人们常说剑气如霜,于是,取名秋霜剑,教我剑术的宫师父将此剑送给我时,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