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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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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确实没有,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因为我不是他所幻想、所欣赏的那种,足够聪明、足够迷人,最好还有点神秘感。在我那位室友眼里,我就和二十年前他第一次见到我时一样,简单浅薄,粗暴任性。如果说他现在对待我和二十年前有什么不同,那就是他“信任”我,他把我看成一个可以在物理上(注意是物理上)和他近距离接触的一件物体。但这种大实话我那位室友是不怎么会说的,他怕我不高兴。更何况,他自己也不可能真正弄明白他对我的感情。
现在福尔摩斯终于开口回答我,这证明他漫长的计算结束了。
“你这是在转移话题,医生。”
“我只是找个命题证明你不知道实话在哪里,”我继续说,“从语言学角度来说,第一人称‘我’的使用率远远大于‘你’或者‘他’,但是在你的词汇里,你使用‘你’或‘他’的频率远远大于‘我’。”
“你是想吵架吗,医生?”
“告诉你,我只想干一件事,那就是回去赶稿。如果现在你腰不痛了,你最好是继续睡觉。”
“好吧,你既然要我不顾忌你的感受,实话实说,那我就说了,”我那位室友拿手臂撑起身体,他跪坐在床上,看着我,“你不是怪我一周前发脾气骂你吗?你以为我是责怪你回来太晚?得了吧,我当然知道你那位旧主顾克莱门森上校时不时会犯点严重的风湿痛,而要找你去治疗,但我想你用不着趁机跟他那位年轻漂亮的新太太整整喝上三个小时的茶吧?这样很不好,医生,克莱门森上校不嫌弃你拙劣的医术,始终固执地要你做他的家庭医生,是因为他认为你和他都曾经任命于诺桑伯兰火枪团。虽然他再婚时我就认为不妥,害怕将来有一天他会找上门来请我调查他太太的外遇,但我衷心希望这些不要发生,尤其是不要跟你扯上干系。”
“我看你的腰不痛了。”
“你不用转移话题,医生,是你让我想到什么就说什么。现在再说你自己,你犯不着整天板着脸不高兴,你就是在这个屋子里呆腻了。我已经看到你把那本新的火车时刻表翻得卷页,但是你发愁你手上没钱。反正这么多年来,你不把家里这点钱花光你就睡不着觉。你用不着赶你那些粗制滥造的稿子,你可以把支票簿递给我,我现在全部签给你。账户上就剩下不到四十镑。你嫌少也没有用,因为就这么多。”
我立刻打开抽屉,把支票簿和笔递给他。他抬起眼睛看着我,既震惊,又绝望,还无可奈何。我熟悉他这种神情,二十年来从来没有改变。他接过笔,迟疑了一下,还是签上数额和名字,递给了我。我奖励式地吻了一下他的额头,从他手里接过支票,小心翼翼地夹进我的记事本里。钱确实这个世界上最美妙的一桩事物,我的心情变得很好,因为事实上我已经计划好带福尔摩斯去哪里休养身体了。我扶着他重新在床上躺好,帮他盖好毛毯。
“你每次,”他委屈地看着我,“只有在我给你钱之后,才会对我温柔。”
“快睡觉。”我说,接着我吻了他的嘴角。
“需要睡觉的人是你,”我那位室友不满地抗议着,“你每天都在赶稿,几乎都不休息。我给你钱了,你可以睡觉了,亲爱的。”
“不行,”我坐回到书桌旁,“我写完这一部分才能睡觉。”
我写到哪里去了呢?我起身为自己煮了一杯浓咖啡,咖啡因的刺激能让我保持一点儿清醒。我亲爱的读者们,请原谅我继续得要用一种冗长、无趣的方式来讲述这个故事。因为回忆录这种玩意儿,不像我那些小说,我可以随意加工或者删除。但在一段真实生活中,缺了任何一角都是不可想象的,你不可能像舞台上的一出戏剧,落幕时就跳过你的二十岁,直接进入三十岁。在这里,我先介绍一位我年轻时的朋友,他的具体名字我不太方便透露,因为只要我拼写出他姓氏的哪怕三四个字母,也实在很容易让读者们猜出他的真实姓名,这样违背了我这本回忆录保持匿名的初衷。在这里我姑且将他的名字称之为K,我们是在拉丁文课上认识的,我将我的拉丁文笔记借给他。他父亲为他在外交部谋得了一个体面的职位,正式外派之前他不得不重新补习他早就忘得差不多的拉丁文。有一天早上,K抄完我的课堂作业后,问我有没有兴趣去参加他姑妈布兰德夫人在周三举行的一个小聚会。
“她是个闲不住的女人,尤其是嘴这个部位,”他从银烟盒里递给我一支烟,“如果去的人太少她会一直唠叨到下个世纪末。啊,要是你能和我我一起去的话,我想她会很高兴的。”
除了迈克罗夫特曾带我出去吃饭,我几乎没有去过伦敦的其他地方,更不要说社交场合了。我每天去上课,课程一结束就回贝克街自己呆着。至于我那位室友,他整天行色匆匆,并且即使他不忙,他也不会搭理我。一想到我那位令人恼火的室友,我认为我应该有我自己的生活,就像他所表现出的一样。
我点点头,对K的邀请表示感谢。
K说要将我介绍他的姑妈,他上下打量了我一下。
“但是你要穿得正式一点,不能像在学校这个样子。”
我继续点点头,K显得很高兴。
“那么就这样说定了,”他说,“你住在哪儿?圣詹姆斯广场还是圣乔治花园?我到时派辆马车来接你。”
我感觉到我脸红透了,我不好意思告诉他我住在贝克街北街那一片老房子里,而且是合租的一间居室,只好硬着头皮说自己住在圣乔治花园附近。我为自己的谎言付出的代价是,那一天傍晚,我不得不从家里步行四十分钟走到圣乔治花园,等待K派来的马车载我去布兰德夫人家。
那天晚上,K一看到我,就问我:
“你没有燕尾服吗?”
我摇摇头,我没有更好的衣服了,我最好的一身行头还是去年圣诞节时我母亲找裁缝给我做的。至于现在,我母亲已经不能全额负担我的生活费,我还得看我那位室友的脸色讨生活。
K无所谓地耸了耸肩,随手把一支白色玫瑰插在我纽扣上,告诉我。
“现在流行白玫瑰。”
K之前告诉我这是个很小型的、是他姑妈一时心血来潮举办的宴会,但事实上,当我进入宴会大厅之后,发现人还是挺多的。而且相较之下,我的穿着打扮过于寒碜了,简直格格不入。我看出来布兰德夫人显然是一位社交高手,她就像裁缝一样在人群中穿针引线,将他们缝合到一块去。K很快就把我抛到脑后,他和其中一位姑娘打得火热,又是跳舞又是调情。我不仅谁也不认识,而且我根本不会跳宴会上流行的舞蹈,跳法和我以前学过的完全不一样。我只好呆在角落里,但是我又不能吃东西,在宴会上吃饭那可是一桩顶没有教养的表现。幸亏K的那位姑娘转头和其他人跳起了舞,这使得K意兴阑珊,很快就决定提前退场离开了。当K问我是想留下来还是顺路坐他的马车送我回家,我大大松了一口气。
K的马车行驶到圣乔治花园时,放我下车。我吓了一跳,因为夜已经完全黑透了,只剩下伦敦浓浊肮脏的雾将每一条街道都深深填满。我那位室友早就警告过我,伦敦西区的治安在白天还算过得去,一旦到了浓雾的深夜里,也会是很不安全的。我留在浓雾里,靠着煤气街灯一点昏黄的光芒来辨别方位,跌跌撞撞地往贝克街跑去。
我刚跑到贝克街221号B,恰好这时候歇洛克·福尔摩斯也刚回来,他正在费力地从翻遍各个衣兜来掏钥匙。他一看到我,就很不高兴,一直絮絮叨叨他本来指望我能和他一起去巴茨医院做实验。就为了这么点小事,他数落了我足足二十分钟。我一回到自己的房间,就拔下胸口插着的那朵白玫瑰,扔到垃圾桶里。我相当沮丧,甚至以为我再也不会去这种不适合我的场合了,但是第二天K遇到我时,他告诉我,他姑妈特别希望我能去参加周末的一个聚会。
“我没有合适的衣服穿,”我老老实实地告诉他,同时为了面子又撒了个无伤大雅的小谎,“我长高了,以前的旧衣服不怎么合身,我找裁缝重新订了几套,要下个月才能做好。”
“不要紧,”K神秘地眨眨眼睛,说,“你和我差不多高,我可以借你衣服穿。如果你喜欢,你也可以穿走。但是你一定得要去,不然我姑妈会责怪我的。”
“呃,”我犹豫了一会,说,“我不太会跳,呃,现在流行的舞。”
“那也没关系,”K立刻说,“你会跳什么舞?波尔卡还是玛祖卡?好极了,你脸上的表情说明你这两种都会跳。我姑妈会安排好的,她会让这个聚会的主题是复古宫廷,人人都得跳玛祖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