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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前番君:下 ...

  •   结亲一事就此揭过。

      七年后的深冬,积暖乍寒。敬逢走出御书房时,收到在人界定居的友人发来的信函。帖上称北新国将举办雪雕赛会,遂邀他一同前去赏玩。搁好帖子,他折身踱步至太医苑,状似无意地问某人:“在京这么多年,你可曾想过去哪游玩?”

      那个场景,正好是银霜满天。江小太医低头将半两茯苓放入药罐里,纤长眼睫,在他脸部投下层阴影。“唔,自然是有的,只是腾不出闲余罢了。再来么,独身前往也无趣。”

      这正中某逢下怀,他哦一声,垂眸理了理袖间的皱褶,续道:“那再好不过了,我恰巧缺个伴,就一同去走走吧。”

      翌日一早,他二人便乔装成两名普通百姓驾车出了城门,先是一路向西赴西祠国会和好友,再一并前去北新国。回程那日,马车经过恬覆山时颠了下。江晚兮掀开帘子望路,不料映入眼帘的,却是只躺在血泊里奄奄一息的幼年小鸟。

      那身羽毛通体朱红,油光滑亮,实在漂亮得紧。江晚兮一时动了恻隐之心,急忙下车将伤鸟抱回车里包扎。

      敬逢受不住那股血腥味,故打算下地透透气儿,不想将将拉开帘子就察觉到有几股腾腾杀气自四面八方涌来。他下意识地蹙起眉,心下晓得小江壮士捡了个麻烦的东西。但瞧着对方那么喜欢,他又不好得说破,只好暗中掩去小鸟的灵息。未免后患,甚至幻出只一模一样的鸟丢在原处。

      一切处理妥当,他擦擦手,念诀召来祥云腾起车马,远离这是非之地。

      回城当夜,江太医府入夜后的宁静,突然被一声凄厉尖叫刺破了!

      待老管家连同一帮小厮抄着武器赶来时,惊讶地发现檀木床上来回滚着一坨白团,而床的主人则很没出息的紧紧贴在墙面上,瑟瑟发抖。

      咳…事情的缘由么,还得从桂月挂梢时说起。

      那会儿江晚兮抱着小红鸟迈进府里,饭都没顾得上吃就忙着替鸟清洗伤口上药,缠好纱布后便将它安置在竹笼里静养。到得入夜时分,忽而下起瓢泼大雨。某太医被雷声惊醒,下床喝水的档忽地想起养着小鸟的笼子还挂在走廊上,忙披上外衣跑过去将小鸟带回屋里。

      雨势虽大,好在搁鸟笼的位置较为偏僻,伤口并未淋到雨。松口气之余,他担小鸟夜里会冷,故把小鸟留在了床上。合眼之前,还贴心地拉过被子替它盖上。

      谁曾想会在梦里被异响吵醒,睁开眼便看到一团白色不明物在床上翻来覆去,不时还发出奇怪的叫声。深更半夜的,不论谁遇上这事儿,都会被吓到。更遑论江小太医,他不仅手无半点法力,还特别胆小。

      稍稍定了定神,老管家鼓起勇气凑上去准备给白团一击。棍子将将举到半空,那白团突然发话了,竟是糯生生的小孩声:“唔,叔叔,快给我解开,你捆得太紧了,我喘不过气儿!”

      不单老管家愣目,所有人都呆住了。江晚兮怔了半响,终是慢吞吞地挪到床上解开那些纱布。

      寒月清冷,几许雪花落在红梅蕊心上,白色纱布被一双葱指层层松解。纱布下,小孩的脸因为憋得太久而涨得通红,深深吸口气后,细细的眉由紧蹙到舒展,无法言说的可爱……

      近来几日,天气颇为明朗,然某大城主的心情却很是阴郁。

      一袭狐裘窝在软椅里,他瞟眼屋外编灯笼正编得欢快的一大一小,心里边又开始发愁。早知会如此,当初就不让他捡那只小祸害了。自他来后,自己就彻底被小江壮士忽视了。那死小孩横竖怎么瞧都不是什么好货色,偏生就那厮看不出来,真是叫人着急!

      一番苦思冥想,还真叫他想出个隔离他二人的主意来。

      于是,次日一早,小倾流还未睡醒就接到了敬逢的圣旨。旨上称上元节将至,让他做两盏新颖别致的花灯出来。

      虽不解城主为何会将此重任交予自己,但因着有江晚兮指导,小倾流还是很快完成了。

      两盏花灯由刘司监交到敬逢手里,明明不咋地的玩意,愣是被他夸得个天上有地上无。赞末表示他很欣赏小倾流的才华,是而收他为义子精心培养。为证明自己并非随口一说,甚至招来大批能人异士教导他。

      这法子想得极妙,既封了天下人的口,又让江晚兮无理拒接,可谓是两全齐全。

      不过小倾流也确实很出色,但凡先生教授的,不消几日,他都能掌握得透透彻彻。听着旁人赞许小孩,敬逢无形中也会生出股自豪感来。若是他和江晚兮其中一人,成家成得早些,孩子也该是有小倾流这么大了。

      待小倾流把七七四十九路紫薇枪使得出神入化时,边疆又传来喑昌族来犯的消息。

      最近几年,当初反乱的族群都陆续归附了,唯独这喑昌族仍猖獗。又因着对方地势占利的缘故,这边尽管多次派兵攻打,但仍是没能将它拿下,委实让人头疼。

      正烦恼之际,那只小祸害竟有胆色上堂主动请缨,示意愿带兵讨伐喑昌族。

      小小的身子背着杆紫薇枪,眼神自信而坚定。敬逢突然就有了磨砺他的心思,遂如了他的愿,授予其百夫长的军衔,随大军北上漠荒。

      出兵不到三个月,前线五百里加急传来信函,内容无一乐观。派去的七名军医外加五名太医,俱遭到敌军毒手,而兵卫取水的水源更是被对方投了毒,又因处理尸体不及时之故,军中瘟疫横行。我方损失惨重。

      拆信的时候,江晚兮因担忧小倾流,也跟着一同看了。

      看完他的脸色除了更苍白些外,并无甚大反应,敬逢也就未多注意。直到第二日黄昏,不见那厮过来送药,才渐觉不对劲。遣人到江太医府询问,老管家回道:“江小主昨天夜里就带人,捆着几车药材出城了。”

      闻讯,敬逢驾马亟亟追了一整日夜,才在杯绘山找到江晚兮。面对命令,一向对其言听计从的江小太医却突然双膝跪地道:“其实救不救人,我压根不在乎。我入宫为医那么多年,真心实意想救的,也只有一人而已。此次北去,为的也不过是自己的私欲。若军队亡了,敌人侵入关,那我这么多年的努力又有何意义,我活着,又意义何为?”

      两相对峙许久,敬逢终是松了口。

      百里驹掉转方向缓缓踏上来路,迎着血色残阳,他挥挥手,声音有些颓然。“早去早回,我等你。”

      那大概是敬逢对自己说的最后一句话。后来,江晚兮想。

      漠荒的气候比不得京里,时常这一刻还温煦和平,下一瞬便飞沙漫天,极其地凶险。

      江晚兮随着大军一路颠簸,虽然过于劳累让他的身子有些吃不消,但瘟疫得到了控制,还算令人欢喜。黄土沙丘一望无际,他渐渐没了时间的概念,想不起自己在这里待了多久,也记不清自己离都多久了。

      望着异乡的孤烟明月,他偶尔会想起那年倚坐在两生花树下看书的少年,何其漂亮。

      这日清晨,他坐在火堆前煎药,抬眼的片刻瞧见个英挺俊俏的年轻人从小倾流的帐篷里出来,直直走到自己跟前,俯身鞠了鞠:“江叔。”

      他眯着眼仔细地看,认出来人后,一拳揍在他身上,呵呵笑道:“好小子,一夜就长这么大了。瞧这小模样,不愧是我养的,像我!”

      “哈哈。”倾流在一旁坐下,不知想起了什么,目光带上些许悠远怅然:“昨晚筋骨抽伸的时候,我还纳闷不已,后来才意识到自己已经五百岁了。原来前面那几百年,我一直都把自己成年的日期记错了。”

      “哦?记成什么了?”

      “七年后的三月初八。”

      江晚兮嗅出话里的腥味,一副清雅嘴脸立马笑得败絮尽现,“哦?三月初八?”

      倾流倒是坦荡,“恩,其实也没甚,不过是个女孩子的生辰罢了。”

      三年的漠荒之战,终是以阡军获胜收尾。

      大军班师回朝之日,百官全全到齐,立在城门前迎接这些护国功臣。江晚兮捏紧手里的木雕,避开人群迫不及待地往重羽宫赶。那是他在闲暇时照着敬逢的样子一刀刀雕出来的,尽管刻得仅有五分像,但一定要亲手交给他。

      后来的后来,直至江晚兮辞去官职离开京都,那个小木雕仍然没能送出去。

      那个人没给他机会送,他也就不送了。索性留在身上,陪着自己游历名山胜水,一路风尘仆仆,最后归隐于不知名处。

      那年的顷琅七阁里冷冷清清,刘司监眼里血丝盈满,他说,“大人,您想哭就哭出来吧。”

      “半年前,城主的四肢就不大灵便了,却一直硬撑着,大碗大碗的药喝了吐,吐了又喝。有天他突然说想看烟花,可下官找遍全城,愣是没寻到丁点。他就说,那就不看了,就算找到了,那个人不在,也没什么意思。”

      “原本下官是想写信召您回来的,可城主不肯。他说,那样会乱了军心,更会让你一番努力付诸于流水。”

      “两个月前,城主的腿彻底麻木了。未免手也这样,一有空暇,他就天天在宣纸上写字,不吃不喝的写。”
      …………
      ……
      刘司监后来还说了些什么,江晚兮记不清楚了。他只记得,他在桌上看到了那几沓厚厚的宣纸。每一页,满满当当的,皆写满了‘江秋’二字。

      然后,他低头拍着衣上的沙粒,终是忍不住笑了。

      ***
      “后来呢,后来呢?”

      “对啊,张爷爷,您别只讲一半呀,小御医后来怎么样了?”

      听得入神的听者不甘心故事就这样落幕,纷纷催着继续讲。

      “后来?”老张抚一抚花白的胡子,“没有后来了。我也是听村里的老人说的,当年他们只说到这,我知道的也就这么多。哎哟,时辰不早了,你们快些回家去,可别让父母担心了。”

      听者逐一散去后,老张背着手走出茶铺。先是到饭馆买了两只小油鸡,再一边哼着小曲一边往村南走去。

      远远地,就看到自家门前立着一名蟒袍男子,芝兰俊秀,玉树生香。似是察觉到他的目光,那人回身直直朝他望来。

      四目相对的瞬间,老张有些惊讶,随后便笑着抚抚胡子将人请到屋里。

      多年的独居生活,老张的厨艺已练得极好,不消多会儿就弄了几个小菜出来,再将小油鸡切片,一桌倒也丰盛。拍拍从院里树下挖出的酒坛,他不可一世的说:“杏花酒,我自己酿的。”

      对面的年轻人毫不客气的抱过一坛,揭开酒封就喝,末了赞道:“恩,手艺不错。”

      老张乐得笑眯了眼,“哟呵~好小子,几十年不见,酒量见长不少。”

      倾流搁下酒坛,摇摇头纠正道:“江叔您老糊涂了,不是几十年,是四百七十二年。”

      白发老头立即吹胡子瞪眼,“贫嘴!快说说,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您忘了我的原身是什么了?”年轻人眼中笑意盈满,“只要这方圆百里内有半只鸟,我就有法子知道。”

      “哟呵~好小子,有能耐了!”

      倾流又喝口酒,望向窗外的树,“江叔,两生花过几天就要开了,不随我回去看看?”

      老头笑笑,“我在这儿吃好住好,无忧无虑的,别提多自在了。回去作甚,徒增伤感罢了。”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而今物是人非,又有什么好值得回去的。

      敬逢病逝前曾留了遗诏。因膝下无子,遂将城主之位传予江世生。

      着实好笑。

      他江晚兮这一生,不论是入朝做官还是北上漠荒,重来,为的都只是一个人。现在那人不在了,这江山是谁的,又与他有何干系。

      所以,他很利落的将累赘扔给了倾流,自己则整日蹲在药房里捣弄药材。只有逢到上元节那天,他才会放松下。认真的沐浴,然后换身干净的衣物到伏羲庙挤在人海里看烟花倾城绽放。

      年年皆如此,就像去赴一个甜蜜的约会。

      偶尔遇见成双来看的少年郎,他也会想起敬逢,想起那年的盛世烟景,想起那年的自己。

      其实说到底,一切不过是寂寞作祟罢了。

      因为寂寞,他爱上自小陪伴左右的江秋。同是因为寂寞,他爱上那个坐在两生花树下的少年。

      酒到半旬,倾流有些醉了,“江叔,我一直很疑惑,当年您究竟为何不告而别?”

      “唔…”老头眼中带上迷茫,“时间的事情,我记不清楚了。”

      咳…这个为何要仔细论起来么,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

      小江壮士孩童时期有两个喜好,一为研究医书,其二便是写故事。不过这厮虽然老年时说得一通好故事,但并不代表他幼年时写故事写得好。

      然而,到底年少自负,他觉得自己写的东西完美无缺,是别人即便再写个千百来年也及不上的。

      后来他试考做了官,天天忙着照顾敬逢,无心再构思情节,渐渐地也就忘了这一茬。直至若干年后,江小太医成了江老太医。某天他在药房里配药时,从药箱最低层翻出了一本自己以前写的故事。翻开一阅,种种语序置错条理杂乱无章,简直叫人不忍直视。

      翻到末章,他意外地发现有人在文下写了点评:‘江太医写的太好看了,看得我都哭了!’

      呜呼~这宫里果然没人重视我!

      于是,次日还未破晓,我们伤心欲绝的江太医就骑着小毛驴一颠一颠的出城了……

      ***
      “哎哎,你们听说了吗?咱们城主五百年前救回来的那姑娘,前几天去野游时被马蜂蛰了!”

      “哟~那可不得了,要想好得快啊,非得忌肉不可。”

      “啧…以她那性子,我押一两银子,赌她十天之内,绝对好不了。”

      “你们这群没良心的,怎能拿人家的痛来取乐呢!要押也是我押,二两,二十天!”

      “孽障,放开那些银子,让我先来!”

      “十两。”

      两锭雪花银被抛到桌上,众人抬头,看到老张垂眸将荷包重新系紧,“赌一个月。”

      哼,那个叫君长的不省事的,当初被抱回来时费了他好些珍稀药材,他可都一一记着呢!

      店里下注的人依旧互相打趣着,老张转身走出茶铺,抬头间发现村里十年不曾发过芽的丁柳树长出了今年的首个绿芽。

      一抹斜阳温软。

      如是,树影斑驳,岁月静好。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前番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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