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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红尘有痴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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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十一回到酒家二楼,一句不说,径自回自己的房间歇息去了。封十二还唠唠叨叨地跟到她房门口,只听“砰”一声,差点被关上的门撞到鼻子。
“呸,我又没抢成,你拉什么脸!” 封十二啐一口,悻悻地扭着杨柳腰走开了。
封十一除了淡绿罗衫,默默地躺到软床上,思绪游离多年前的姑苏城。
传说烟花飞舞的姑苏,出了一个剑客。他年少有为,我行我素,江湖任其来去自如,挥剑斩断千古纠葛。他是个不动一根心弦的男人,他却有一柄叫做“极乐”的剑。他的剑,快、准、狠,既然要杀,就杀个片甲不留;既然要命,就剑剑取人要害。也许这是他所谓的剑道“极乐”。
那年深秋,封十一独自漫游到姑苏城郊。一席轻薄月白袍子随风飘荡,袍子下轻盈的莲步,一步一记,印在落花上,碾成红香一片;头上乌黑云鬓,只斜斜插一支青竹钗,随着脚步一颤一颤,迷离眼神似乎不知所归,却引得多少空虚的路人断了魂。
已是薄暮时分,荒草凄凄的山丘上,却有一群人屏息凝神,围绕着一棵殷红的枫树。
封十一也挤到人群边,发现一群人都在关注一个男人,正是在她对面。
那双明亮透彻的眼睛直直注视着她这面的一个对手;但他似乎又没有在看,他的瞳孔里没有杂质,没有任何人,连对手的身影都没有,他的目光穿越了对手的身体,似乎已经搜寻到了对手的灵魂。
寒意就在那一刻布及全身。她是被一种杀气所渗透,尽管她不是对决者,但这种杀意却扩散延及到了周围,逼仄得她几乎想返身离开。但她却又不由自主被这个男人的眼睛所吸引。那双眼睛有一种魔力,明明他没有在看任何人,却能让所有人都去关注他。就在封十一觉得自己快被那双眼睛吸附进去的时候,那双凌厉到不容任何人的眼睛里,突然泛起了一丝笑意。这丝笑意却让封十一浑身一麻。
周围的人应该都和封十一有同样的感觉。所有的人都在那一刻僵住了,不知所措。只有一个人动了。
那个凌厉眼神的年轻剑客动了。他似乎只是身形微微挪了一寸,甚至只是晃了晃,他的眼睛里的笑意就随即消失了。
片刻后,僵住的人群的头上忽然飘起了洋洋洒洒的枫叶,细细碎碎随风四散,为苍茫的暮色平添几分灵动和惊艳。
封十一不由自主接了一片在手上,赫然在目的是一滴尚未凝固的鲜血。她立刻甩手扔掉。这时面前才“噗通”一声,背对她的那个剑客颓然倒地。喉咙口汩汩流淌细细的血流。但他的脸上很平静。他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也许这就是极乐的死亡,在茫然不觉中已脱胎去逍遥太虚境地。
人群反应过来,刹那轰动的时候,那个取人性命于须臾的男人已经收剑走远。
但他刺穿对手灵魂的目光,就在决斗的那一刻,就在胜负确定的那一刻,也把封十一的灵魂锁到了万劫不复的痴迷深渊。在内心深处,她也颓然跪倒在他的剑下。这一点,让她又惊又疑又喜。
这一年,封十一带着师妹封十二,已经闯荡江湖整整三年;这一年,她们已经完成了攻克八大门派的傲人任务,从今往后,这些门派中无论发生什么要事,她们姐妹都会立刻知晓。;这一年,上得了她们的床,和上不了她们的床的登徒子们,凭借着或真或假的和她们交往的经验,已经半吹嘘半爱慕地把她们抬到了江湖第一美女和第二美女的地位。江湖中盛传着关于她们的香艳传说,无数的豪迈剑客都想试一试是否能过得了封家姐妹的美人关,而被她们勾了魂的男人们的妻妾们,也忍无可忍,自发组织起报复团体,锲而不舍地追杀她们到天涯海角。更有刚烈的怨妇,如衡山派大弟子陈萧然的原配妻子刀小娟,真的用鸳鸯剑的雄剑,把对她不忠,并且出卖门派情报的丈夫大卸八块,之后发誓要手刃妖妇封十一。
这些怨恨并没有让她们惊惶失措。毕竟,有的是男人愿意挺胸而出,为她们挡枪挡剑。相反,情敌们积累的怨恨越多,越证明了她们的艳名。但封十一就在这样的顶峰状态时,突然厌倦了。
她阅人已无数,熟稔风尘和自己身体的每一寸。征服的快感,伴随着失落心情而来。原来江湖不外如是,原来所有的情爱和誓言也经不起另一个美艳女子的挑逗。她已经极尽风流能事,却越来越找不到爱的感觉。
她几乎以为这就是心开始衰老的时候了。
却突然发觉心里还有一点余地,仍然保留着情窦初开。
感情来的时候,连她也无所适从了。
她唯一记得的是,她好像被下了魔咒,到处打听他的消息,渴求着关于他的任何的一点信息。
再后来,所以关于他的消息都打听完了,她只好耐心地等待着。只要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任何人谈到易寒,她都会迫不及待地要知道全部,无论他在哪里,她都会不远千里,就默默地跟随而去。
偶尔清醒思考的时候,她也觉得,本来她才该是那个给他下咒的人,不是么?
人已不能自拔。
封十一苦笑。
有人在敲门。
孙颂涯放下正在整理的行李,过去打开。门外居然是楚风。
“是你?进来吧。”孙颂涯恍然想起之前对楚风许下的诺言,微笑着和他打招呼,“真的还想找我报仇?”
“不,不是的。”楚风举起手中的刀,纯乌金打造,造型诡异,泛着渴血的青黑色的光。“我,找到了他们,还有刀。”
“哦。”孙颂涯点头,“那,为什么还是跟我来了嵩山?”
“我想给你做保镖。”楚风说,“无论如何,你让我父母安心地离开了。这些年,又每年都来看望我。我想报答你。”
“这,”孙颂涯显得有些为难,“我是个大夫,一向给人到处看病,似乎也没什么仇家——因为如果看不好别人的病,我立刻换个地方呆就是了。所以你一身好武艺,跟着我,恐怕刀会生锈的。”
楚风看起来有点郁闷。孙颂涯看透了他的心思。接着说,“其实你现在已经是小有名气的大漠飞鹰了。凡是最近一年跑过大漠的商队都得到过你的恩惠。大漠既然寂寞了些,你不如趁此到处自由走动走动,那些得到过你帮助的商队,必定也愿意和你结交。”
“你说的是。”楚风高兴地说,“不过,我的确是想报答孙大侠的。我知道您也一身好功夫,并不需要我保护。那这样吧——”
楚风走到窗口,打开了窗户,向外张望。窗外夜色正浓,渐渐黯淡的酒家灯火已经照不出一丈外的事物。楚风呼啸一声,寂静的夜色中传来了轻微的声响。
很快,从夜色中极速划来了一道流畅的曲线,一只活物“扑棱棱”撞进了房间,居然是只雄伟的大鹰。比夜色还浓的墨黑的羽毛丰满锃亮,铁钩一样坚硬的鹰爪牢牢地攀着屋梁,似乎能把人腰身粗的梁柱拆下来;厚实宽大的翅膀一张开,呼扇起的风凌厉如刀刮;明亮的大眼睛虎虎生气,好奇而警觉。这只大鹰一进来后,抓稳了梁柱,收了翅膀,望望楚风,通人性的眼睛仿佛在告诉他,它准备好听候吩咐了。
“追风,下来。”楚风又呼啸一声,那大鹰“呼”地就从屋梁上扑了下来,栖息到他肩膀上,圆睁着大眼睛,直视孙颂涯。
“真是只灵物。”孙颂涯不禁夸赞,“它莫不是真正的大漠飞鹰吧。”
“对,这是真正的大漠的鹰王。”楚风爱抚地摸摸追风强健的翅膀,“它刚学飞的时候,我就爬到峭壁上,把它偷了回来。如今它不仅能听候我的命令,而且还能号令鹰群。我想,也许你走南闯北,会用的到它。它不光能传消息,而且关键的时候,还能带一人飞离险境。”
楚风说着,恋恋不舍地把追风郑重地交到了孙颂涯手中。
孙颂涯思忖了片刻,他倒未必需要追风,但想起秦谣一向喜爱这些动物,于是笑着道谢,收下了。
清早好赶路。
易寒一大早起来,匆匆梳洗罢,就牵了踏雪,拉着背了一堆七零八落行李的阿彦去秦谣下榻的客栈。
他昨晚等到半夜才等回孙颂涯来,终于得知秦谣下榻的地方离他的客栈不远。立刻颠颠地跑去打声招呼。只是当时已晚,不便多聊,于是叮咛再三,说好次日同行。
还好秦谣也才刚准备好。
“易兄早。”秦谣神采奕奕,看不出昨晚奔波疲劳的样子,“你们也这么早动身?准备去哪里?”
“和你——”阿彦脱口而出,被易寒狠狠踢了一脚,“哎哟”一声,行李“哗啦啦”掉了一地。
“和你同路一段。”易寒讪笑着说,他本不习惯撒谎。
“哦,我此去西南。可易兄你老家不是姑苏吗,那是在东南啊。”
“呃,我是说到前面驿站同路。”易寒尴尬地说。
“哦,正是如此。”秦谣听了很放心。于是也收拾好行李上路。
一路上易寒继续旁敲侧击询问匕首的事,无奈秦谣只答让他放心,自己会保管好的。
“这匕首真是希奇。明明装饰那么多美玉宝石,映着珠宝之光,温润无比,似乎只不过是件摆设。”秦谣兴致勃勃地说,“但一旦接触到血丝,顿时化温润为犀利,寒如秋水,削发断金,极为锋利。真是难得的宝贝……”她一路赞不绝口,易寒心里只是暗暗叫苦,看情形千金万金都不见得能夺回所爱了。
还未等他想出如何交易的说法,二人已经到了该分路而行的驿站。走到分叉的大路口,眼看秦谣张口要道别,易寒打定主意跟她一起去西南,就说他闲来无事,打算去黔南风光好的地方游览一番,等路上再慢慢想办法把匕首要回来。二人都正要开口——
“易公子!”旁边突然窜出来封十一和封十二,拦住了他们的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