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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chapter 9 ...


  •   有些人早起,不是因为已经睡够了,而是失眠。

      清晨,一辆Ducati1199机车在最高限速内以脱缰野马之势直奔一所大型私立医院。

      重型机车在医院门口骤然停住,天还有些暗黑,周围仍然是静悄悄的。

      恒旭双脚着地,架着机车也没下来,他取出手机,右手大拇指在触摸屏上停顿着,许久都不见其动作,直到一辆小轿车按着喇叭驶过身侧,他才回拨一个在已接来电中的电话号码,接通后,他只和对方说了十秒不到就挂断了。

      几分钟后,一个穿着淡灰色套装的妇女脚步匆匆地走出白色建筑物,往恒旭所在的方位行进。

      没等恒旭开口,妇女已经说话,“这次是我的失误,今天早上,我忘了收报纸,她在报纸上看到你父亲的照片,情绪陡然失控,又是闹跳楼,又是毁损器物,所以给注射了镇静剂,剂量已经加大,没想到还是出了这种事,不过,刚刚已经度过了危险期。”

      恒旭回应,“这是第几次了,上次是听到小孩的哭声,这次是看到新闻报纸,除了自杀还是自杀,除了想到死,还是想到死,我还以为这次她必死无疑,没想到又从鬼门关回来了,真奇怪啊,有些人怎么死也死不了,有些人即便苟且偷生也要活着。”

      妇女讶异地看着那双有些清冷,有些淡漠,却酝酿着隐痛和一丝不易察觉的绝望的晶亮眼睛,她被那对早熟眸子里所包含的复杂迷惑了,迟疑了一下才说,“根据你母亲的病理类型,这样下去只会恶化,张医生建议家属尽量到医院来多关心照料——”

      “就是说,她现在见到我,已经不会再用水果刀攻击我了?”

      妇女看了他一眼,没有作声。

      “我倒觉得这里更像个家,你们就是最好的家属,在家里没有人会定时对她嘘寒问暖,更没有人会体恤引导她的感受,就算天天看到,也未必是真心相待,丈夫什么的,儿子什么的,家属什么的,不过是一个社会赋予的有着强烈情感色彩的名词,作用并非想像的那么大。”恒旭从外套口袋掏出一个沉甸甸的信封给妇女,“方姨,有事随时通知我。”

      “这都是我分内的事。”方秋霞接过恒旭递来的信封,“你已经有很久没有看到她了吧?”总是不死心,所以总是重复地问,“你真的不打算进去看看她吗?”

      “不了,我还得去学校。”

      “是呀,是大学生了,上的哪所大学?”

      “华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真出息,不像我家那孩子,整天伸手要钱。”虽然方秋霞作为特聘看护,没有资格追问这对母子之间的恩怨情仇,但在她的心中,恒旭一直是个好孩子,“不耽误你去上学,我进去了。”

      爱与恨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情绪,可偏偏它们有着致命的共通点,那就是在意,不管是爱对方,还是恨对方,都会在意对方。在意对方的程度与爱恨的强烈程度成正比,所以,爱恨总是危险的悬于一线之间。

      华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前方一百五十米处有一小小喷水池,景观灯由上而下,五光十色,颇受路过的情侣喜爱。

      不过,恒旭一向没什么浪漫细胞,所以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他站在喷水池旁,想抽根烟,还是作罢。

      他后方有六个男人站在一起小声嘀咕,你推我,我推你。

      有一个尝试着往前靠了一步,因为恒旭的转身,而猛地收住了脚步。

      被恒旭盯得紧张失措,那人说,“应你的要求,今年开赛比往年提前一周,星期六晚上凌晨两点,花岗湾。”

      把话带到,六人便齐齐遁走。

      倒不是眼前的恒旭有多可怕,他们忌讳的是道听途说拼凑起来的恒旭,那个十六岁便横霸暴走族的传说。

      星星绕着月亮,闪烁静然,轻风飒爽,这是夏日里一个顶好的夜晚。

      凌晨两点差一刻,花岗湾北面高地,各型帅酷的机车云集,人声鼎沸,不少好手正使着摩托车绝技热身,吸引来大片欢呼喊叫,这种预热气氛的助兴招术,效果极佳。

      这便是由一个远近闻名人称“力哥”的大佬牵线江门市十五个区的暴走族头头所举办的一年一度的王者机车争霸赛,赛车规则年年不同,花样迭出,但始终逃不过一个原则,那就是速战速决。

      今年比的是独木窄道,有你无我。

      所谓赛车,说简单其实就是,参赛者行驶完指定路段,驶过路段中设置的重重路障,最后到达指定终点。

      复杂来说,今年的不同之处在于到达终点前必须过一所摇晃的木制铁链吊锁桥,要在这样一条危险狭长又摇摆不定的桥道飙车,难度可想而知,也就是说,没有人能保证吊桥不会因重心不平而翻转或机车失衡,人随之跌落千万余丈深湖底的安全性。

      对于十五个区,各区的暴走族老大来说,倒不是因为金制奖杯吸引人,而是王者的头衔太具诱惑力。

      此时此刻,各区的暴走族老大都纷纷离开属于自己那国的辣妹小弟包围圈,走到各自组装调试好的机车旁,接过身边美人递上来的头盔戴上,除了新区的恒旭以外,已经全部各就各位。

      迟到就等同于弃权,“老大,你上哪去了?!”光头喃喃自语,宋博文、李平达频频看表。

      眼看着比赛时间越来越近,新区的兄弟们个个急得头顶冒烟,眼睛发紫。

      对他们来说,弃权就像是旧社会时代因害怕而无条件投降。

      说时迟,那时快,伴随着轰隆声响的一道亮光急驶而来,一个侧身九十度急转后,于盛十利落地从机车后座下来。

      光头欢呼一声,众兄弟也跟着大声呼喝起来,助长士气。

      恒旭拉住于盛十,摘下头盔,他说,“还有两天就是你的生日,你等着,我会把奖杯拿回来给你做今年的生日礼物。”

      说完,不待于盛十有所反应,恒旭便罩上了头盔,发动机车犹如一股清流滑入车道,做了一个漂亮的擦地甩尾。

      于盛十的视线越过人群,瞬间锁定跨坐重型机车上丝毫没有被暗夜掩映的男人,一阵莫名的情绪在他的胸口扩散开来。

      恒旭记得,他无心的话,恒旭也记在了心上。

      去年,恒旭夺冠,把奖杯给他,他推脱不要,戏说,“我才不要,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他看到恒旭那狂野不羁的黑眸里面顿时出现敏感的失望。

      当时,他愣了一愣,随即意识到自己的话在恒旭耳里产生了相当大的歧义,他立即挽救,“我是说,下一次,把它当作生日礼物送我。”

      阴霾从眼底褪去,恒旭点点头,很单纯的笑了,“好。”

      恒旭是不过生日的,他说,生日是他的磨难日,是他出生在这世界上轮回受苦的开始性标志。

      后来,怕惹恒旭不快,他便不提自己生日的事,可是,他不开口,恒旭也没有一次忘记过他的生日,没有一次忘记过……

      早就明白的,早就知道的,早就了解的,恒旭看似难懂,但骨子里却平直坦荡,是个说到做到的人,够强大,也够简单……可是……

      面色忽地惨白,于盛十以手遮掩,可是,他把这所有都遗忘了。

      人在一生中,或多或少会犯错,有大错有小错,东西不小心沾上了秽渍可以用清洁剂洗掉,抹布擦掉。但,人的选择一旦偏了,便会成为终生无法更改的轨迹,擦不净,洗不掉。

      凌晨两点,秒表准时掐下,场面霎时高涨沸腾到极点。

      裁判走出大部队,手向上一抬,现场上百号人就安静下来。

      起点线,十五人各自骑跨在机车之上,蓄势待发。

      裁判用扩音放射性话筒说完规矩,将指挥红旗用力甩下,比赛正式开始!

      十五辆机车顿时并驾齐驱,开足马力,油门轰隆隆,威风凛凛地向终点奔驶!

      场面骤然雀跃欢腾,口哨呐喊助威此起彼伏!

      速度与速度的竞争,技术与技术的比划,胆量与胆量的对抗,像在上演着一出堪比好莱坞的特效电影。

      恒旭似乎能听到自己的心正活生生地跃动着不凡的频率,这样的紧张刺激,这样的追逐放纵,这样的血液沸腾让他又找回了活在人世的感觉。

      喧嚣越来越远,对手越来越少,终点越来越近,辽阔的青湖在风的引导下撞向堤坝哗哗作响。

      上桥,恒旭的机车车头与赖军的车头相互撞击,刮出耀眼的火花,尖锐的划擦声几乎可以割破耳膜。

      即使是做了恒旭一辈子死对头的赖军也不得不承认,遇上恒旭做对手,显然是遇上了麻烦。

      赖军锁起眉心,聚精会神地避开恒旭那不要命的玩法,有好几次,他都有失重的错觉,本该在他掌控下的机车不受控的滑轮轻颤,摇摇欲坠,为防掉落桥下,领先少许的赖军降下车速来,恒旭很快就乘胜追击,风声擦过头盔的电光火石间,当他的眼隔着头盔护镜与恒旭的眼交接的一刹那,心头陡然一震,这人疯了,真的不打算要命了……没错,恒旭还在狂加油门的超速,桀骜不驯的激越。

      刹车,赖军狠狠地盯着错身而过的背影,咬了咬牙,甩掉头盔。

      妈的!为了赢恒旭,为了这一天,他整整操练等待了一年!

      没想到,还是输了!

      前方,那是早已从起点线到终点线等待的众人。

      有人正在挥舞着胜利的旗帜,迎接王者的到来。

      恒旭越过终点线,刹车线早已断裂,机车仍然不停地往前狂冲,直冲入湖,身后是一片惊呼声。

      当他的身体被湖水浸没时,那股地心引力的推进让他无法立即奋起往上,只能猛力下沉。

      赖军直直地看着这一幕,上身微微一紧,下意识地想要去营救,可脚步才迈出就猛然收回,因为他意识到,那个人是他的对手。

      骤起的波浪渐渐褪去,湖面微起涟漪,恢复温顺,但谁都没有看见恒旭浮出水面。

      赖军若有所思地盯着湖面,心底浮起莫名焦躁,直到周围恐慌骚乱起来,他毅然果断地跃入湖水当中,飞速向着恒旭消失的地方游去。

      于盛十怔怔地看着恒旭消失的地方,毛孔空前地直立,往后踉跄了一步,然后慢慢滑下,最后坐倒在有着露珠湿润冰冷的草地上。

      “哗”!水声溅起!

      恒旭自己蹬水,脖子仰起,呈现一个优美的弧度,似人鱼般冒出了水面。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心脏漏跳半拍。

      赖军与恒旭仅隔十米,被这个场面震慑住了,灵魂掀起深层次的颤动。

      恒旭说,“如果你不凑热闹,本可以玩久一点的。”

      他甩甩头,滴水的银发在月光星辰的照耀下甩出一道晶莹的珠串,嘴角勾起一抹孩子恶作剧得逞般的胜利笑容。

      他划过赖军身边,如海豚般矫健纯熟地游上岸。

      赖军跟着上岸,他的情绪像在湖水激起的漩涡里打了几个转凌乱无章,脚步匆忙急促,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后面紧紧追赶着他。

      恒旭胡乱揉了揉纠结的银发,对待众人的簇拥波澜不起,他回头看了一眼刚刚上岸的赖军,转身大踏步朝他走了过去。

      赖军湿漉漉的左手臂被一个女人紧紧抱住,他不耐烦地低头给了她一个敷衍的吻。

      “赖皮军,问你个问题好么?”恒旭一脸真诚。

      “说过多少次,不要那样叫我!”赖军冒火了。

      “你倒说说,你哪次不赖皮?输了一次,还来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要你明明白白承认我比你强是多困难的事啊?”

      不提还好,一提赖军就觉得受辱,“我警告你,想死你就去死,但别拉我做垫背的,跟着你下黄泉!”他指的是机车互飙。

      恒旭满不在乎地一笑,目光有些探究意味,“我就是想问你啊,你刚刚为什么下水?怕我死吗?还是怕找不到像我这么强的对手?”

      赖军窘然,眼神游离了一下,一脸黑线,丢下一句,“下次寻死,千万别让我这个好事者看见!”便拥着美女骑上众小弟的其中一辆机车喧嚣离去。

      恒旭捧着奖杯走到于盛十身前,伸手一把扯住他的胳膊,将他拉起,“我们回去吧。”

      于盛十本来很气恒旭,谁知一抬头,居然撞上一对清澈的眼睛,他脑里的某根神经被拨乱,只一刹那,因担心而起的怒气怨气消停了大半,再发作不起来,被恒旭碰着的手臂加速一麻,他隐下了唇角的苦涩,象征性地捶了恒旭的肩膀一记,皮笑肉不笑,“幸好你落水后我所料想的悲观局面并未上演。”

      “我哪有那么容易死?”恒旭把奖杯塞入于盛十怀里,“喏,生日礼物!”

      于盛十捧抱着金子制成的奖杯,却有阵深入骨髓的寒意。

      回到家,在灯光的明亮下,他才有机会仔细端详这个价值不菲,充满象征意义的奖杯。

      忽然,他的瞳眸深处折射出一排信号,心无由地一惊,一喜又一沉。

      最佳兄弟。

      于盛十打电话给恒旭,恒旭没有接,再打,还是没有接。

      他看了看天色,估计恒旭洗了澡,头发也不吹,直接就累瘫在床上了。

      隔日凌晨,手机铃音把于盛十吵醒,他痛苦地叫道,“老大,看看现在几点钟好不好……”

      恒旭解释,“我刚醒,拿手机准备看时间就看到在所有的未接来电中,你最多,以为你有急事,我又睡过了一个圈,有点担心错过了什么。”

      于盛十从床上坐起,睡意全消,“你那个最佳兄弟是怎么回事?奖杯上不应该是最强王者吗?”

      “哦,那个啊。”恒旭恍然道,“我跟力哥说今年也一定是我赢,我说要送人当生日礼物,请他改雕最佳兄弟四个字。”

      “你说你会赢,他就预先把奖杯订给你了?”

      “嗯。”

      “他怎么就有把握你会赢?!”

      “我不知道耶,我没问他,他倒是有问我,为什么不雕生日快乐这四个字,我说奖杯不是奖吗?就刻了最佳兄弟。盛十,恭喜你,在恒旭心中荣获最佳兄弟奖。你要记着,你于盛十在我恒旭心中宛如情同手足的兄弟,甚至比我亲大哥还亲,我可以为你两肋插刀,在所不辞。这个生日礼物棒不棒?”

      “恒……”像光明狠狠刺穿神经末梢阴影处的疼痛,于盛十说,“我可以再向你要一样礼物吗?”

      恒旭正在厨房的冰箱里找可以充饥的食物,“可以啊。”

      “我生日那天陪我二十四小时。”

      “二十四小时?为什么?”

      “总之,你一定要陪我二十四小时!”很强制。

      于盛十鲜少如此霸道,恒旭笑一笑,“好吧,我答应,你生日那天,我把二十四小时全给你。”

      挂断了电话,得到了恒旭的承诺,于盛十仍然不能安心。

      他后悔了,深深地后悔了,后悔一时冲动答应跟沈晴天孤注一掷。

      就在这一晚,他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草率,他就像一只落入猎人陷阱的贪心的猴子,只要放下手中的玉米,就可以得自由,却硬是紧抓玉米不放,然后被猎人捕获。

      沈晴天不是个会纠缠不休的人,而恒旭也从不是个会拖泥带水的人。

      于盛十明明是手握胜券的人,却因看错了对奖地点,延误了正确的对奖时间。接下来,他不能出任何差错,只要再走错哪怕一步,胜券便过期作废。

      于盛十生日的前一日就住在了恒旭家,恒旭虽然有些一头雾水,见于盛十丝毫不肯松口,也就没有追问。

      十二点的钟声敲响,终于迎来了对于盛十来说可以用胆战心惊来度过的每一分每一秒。

      一秒钟过去了,一分钟过去了,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三个小时过去了……

      下午三点,夏日的阳光有些刺目。

      十五个小时过去了,什么也没有发生。

      门铃突然响了,恒旭去开门,于盛十心神一震,随即他又笑自己的神经过敏,只有恒旭主动去沈晴天所在的地方,才能算沈晴天赢,只要他不让恒旭去任何地方就好了,只要再撑过九个小时,就好了。

      恒旭关门,手上提着送货上门的精致蛋糕。

      于盛十没有办法放下紧绷的心绪,也就没有心情享受美味的蛋糕。

      这样明显的低气压不可能让人舒服,恒旭皱眉,“盛十,有什么事困扰你吗?”

      于盛十后来追悔莫及,因为就在这时,他还有机会放下手中的玉米,如果他把跟沈晴天打赌的事坦白的话,可以如沈晴天说的,谁也赢不了,可是,他没有,他错过了唯一能够起死回生的机会。

      时间走向十六点四十三分。

      于盛十的手机响了。

      那是姚华打来的,她是照顾恒旭祖母的看护。

      姚华声音焦急,“盛十,我是华姐,恒在不在你旁边,他的手机关机,座机也打不通,你知道怎么回事吗?”

      于盛十当然知道是怎么回事,因为那些都是他的杰作,他避重就轻,“华姐,你找恒有事吗?”

      “嗯,很重要的事,你有办法找到他吗?”

      恒旭就在于盛十旁边打游戏,自然听出端倪。

      他拿过于盛十的手机,听到对方的话后,脸色愈发难看。

      挂断电话,恒旭便往外走。

      于盛十急了,“恒,你上哪?”

      恒旭没有停下脚步,他边走边说,“老婆子生病了,我过去看看。”

      于盛十自知阻止不了他,他清楚地知道,恒旭自小在一个冷漠无爱的环境里生存,日日夜夜目睹父亲与母亲的拳脚相向,母亲离开后,他便成了父亲棍棒之下的牺牲品,只能孤独地舔舐身心的伤口,亲情感逐渐淡漠的他,始终不变关心着,爱着的人,就是他的祖母。

      “我跟你一起去。”

      通透宽敞的独立低层平民公寓外围种满了花花草草。

      恒旭进屋,于盛十尾随。

      两人同时怔立,表情却不尽相同。

      沈晴天、姚华、恒旭的祖母,三人笑嬉嬉地围坐吃着西瓜。

      姚华起身拉过于盛十,“盛十啊,晴天说如果恒跟你在一起就要先把恒骗来,和恒一起给你一个生日惊喜,没想到你也来了,我们准备的惊喜不就不够惊,不够喜了吗?”

      沈晴□□于盛十很浅地一笑,那抹笑容,很淡很微,但却像是要让于盛十的身体分割般,皮肤钻心地火辣疼痛,似乎有一只手勒住了他的脖子,他没有暴怒,没有情绪失控,只有深深的挫败和悔恨。

      走得越高,站得越高,跌下来,越痛。

      他不愿意放开的那根玉米就是害怕在那片名为恒旭的泥沼中溺毙的心。

      显意识里,他明知道应该尽早放下手中紧握着的那根玉米,却再三犹豫不决,不能决断。

      潜意识里,他想要以这样的方式给自己离开的借口,让自己明正言顺的结束数十载的爱恋,却美名其曰,迫不得已。

      人就是这样,执着于手中的玉米,死死捍卫不愿放手,直到手中感到湿滑黏腻,才知道,那紧握的,不过是一支烂掉的坏玉米。

      害怕溺毙,没有勇气下水,不敢放开浮板,接受挑战,奋力一搏的人,是不可能学会游泳的。

      当他彻彻底底清清楚楚的明白,他或许得到了想要的结果,狡猾的远离了恒旭可能会带给他的伤害,赢了一点,却也输了,失去了,拱手出让了可以赢得全部的机会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无可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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