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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chapter 4 ...


  •   黄昏。

      沈晴天开窗。

      雪融了,风里夹杂着暴风雨过后的独特湿气。

      他最恨的不是切实伤害了韩七七的祸首阿标,而是见死不救的恒旭,还有失约未赴的自己。

      韩七七的期待与盼望,他发现了,却假装没有看见,没有发现。

      她一直认为他们的相遇是命中注定,他是她命中注定的对象。

      那时候,他若不是跟在她身后,而是抱紧她,给予她力量与安慰,是否一切将有所不同?

      他很清楚,当时的她最需要的是什么……

      但,他没有行动!

      恐惧往往是源于不确定的未知,它是由个人的思维惯性所衍生的不同丑态。

      遇到那样残忍的事,即使是普通朋友,也应该给予拥抱与安慰吧?可是,如果他抱住了韩七七,会不会把自己再次推进爬出来的泥沼之中?王筝的例子,他怕了。

      命中注定的对象真的存在吗?如果是的话,只能有一个人吗?

      这么多人的人生在世上交错,不会只有一个人才能让自己得到幸福吧,一定还有其它的可能性。

      黑、白、灰三种思绪的交战杀死了他的行动。

      在事故发生的刹那,他才猛然醒觉,自己是何等的无情。

      她曾说,他是风,没有人能留住风,除非风愿意自己停下来。

      她曾问,有什么方法可以让风停下来?

      他回说,当他发现自己无法超越情感冲动的时候,那个时候,就会自动驻足。

      他竟然用思绪杀死了紧紧抱住她,安抚她的那股冲动!

      当她遭遇到那般惨不忍睹的摧残,他的理智仍然凌驾于情感冲动之上!

      他,沈晴天,也是众多杀害韩七七的冷血凶手之一!

      要报复他这种无情的人跟恒旭那种无心的人最好的手段就是让无情,无心的内在空间堆砌满满的情义之后的深深期待,然后再把一切全然粉碎。

      他对恒旭敞开自己的心扉,诱使恒旭也敞开心扉,两人建立起深厚情谊,再待时机成熟将两人同时摧毁,他的计划是这样的。

      伤害恒旭,伤害自己!

      他真的胜了,又如何?

      他做的这不能改变事实的一切究竟有何意义?

      他明白,这真的没有任何意义。

      后悔没有用,再多人陪葬都没有意义!

      可是,什么都不做,他会被自己的罪疚逼疯!

      虽然,他连想都没有想过还会跟恒旭建立□□的暧昧羁绊,他们之间竟会有这样的发展,但,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不是吗?

      不论是精神上的羁绊,还是身体上的羁绊,羁绊越深,斩断的时候越鲜血淋漓,这不正好吗?

      他在犹豫什么?他在顾忌什么?

      他的计划设计得完美无缺,他却一直小心翼翼,不敢全然实行,现在又犹豫,顾忌,无非是潜意识里想为自己留有余地。

      说得好听,到底,折磨也好,报复也好,所有的一切不过是为了让自己赎罪,为了让自己能心安理得!

      恒旭一眼就看穿了,一句话就道破了他的本质,他沈晴天是一个伪善者,十足的伪善者!

      以前的他,太想当个好人了,不管怎么想,至少人前做足面子,笑言相对。

      现在的他,不知不觉竟来到如此遥远的地方,可以回去的地方渐渐在消失。

      他已经在悬崖边上,再不勒马绳,就是逼自己走到绝境,退无可退,没有余地。

      不想死在自己设的圈套中粉身碎骨就要赶快,赶快离开恒旭,往后退,回到开始之前!

      已经够了!

      再多人的不幸也不会换回韩七七的生命!

      可以停止了,沈晴天!他不停这样说服自己。

      然而,有一个事实总在提醒他,不停提醒着他不能撤退。

      那是韩七七出事后的第十二天,向执桥打电话给他。

      向执桥说,“班长跟她母亲的遗骨已经被她的祖父母认领并下葬,丧事基本上处理完了,你明天要不要跟我一起去潍坊墓园拜一下。”

      他说,“好,几点?”

      向执桥说,“早上九点,我去找你。”

      电话挂断了,他的脑神经跟着断线。

      他赶紧回拨,问向执桥,“班长叫什么名字?”

      向执桥说,“韩七七啊。”

      韩七七……

      就是这个名字,那一个片刻,他竟然想不起这个熟悉的名字……

      他害怕前进之后的粉身碎骨,可是,他却也深深害怕后退之后的平静安稳……

      岁月是残酷的,人性是薄凉的,他怕自己终究会在平静安稳中遗忘……忘记那个在他生命中留下一笔灿烂遗产的少女,忘记那个名叫韩七七的少女在他生命中游走停留过的时光。

      吹了一天一夜的冷风,沈晴天关上窗,打开昨天晚上故意关掉的空调。

      不能退,不可退,他逼自己跃入绝境,跳进那为自己所设的坟墓里。

      走到床边,他取出夹在恒旭腋下的体温计。

      40.3摄氏度。

      比昨天没开窗,没关空调之前,提高了一度半。

      沈晴天摇恒旭,“起来!你烧得厉害,我送你去医院。”

      恒旭意识朦胧地挥开沈晴天的手,难受翻转。

      沈晴天用冰凉的手触碰恒旭的额头,恒旭的体温滚烫异常。

      镇定地收回手,他用手机叫救护车。

      恒旭高烧三天,转为肺炎。

      医院的味道真是让人喜欢不起来。

      沈晴天坐在病床旁,静静地看着因生病躺在病床上,闭目接受吊水滋润的恒旭。

      他的手轻弄恒旭的银发,恒旭的睫毛好长,眉毛的形状也很漂亮。

      过去,他从来没有像这样仔细地凝视过恒旭,也没有去注意恒旭的皮肤,现在才发现,恒旭的皮肤很细腻,连毛细孔都几乎看不见。

      这么细腻的皮肤却是布满颜色,青一块紫一块,让人不免觉得有点可惜。

      沈晴天为恒旭的额头更换湿毛巾。

      恒旭的头动了动,沈晴天固定住,恒旭就醒了。

      第一次遇见他,四目相对时,那种感觉是什么呢?感觉像没有半点声音,但门却突然被打开了。

      “被我逮到了,你想趁我睡觉时,偷吻我。”

      恒旭开口说话,沈晴天想要吐血。当然,并不是因为恒旭的声音干哑。

      沈晴天拿过湿毛巾往水中一浸,然后把湿漉漉的毛巾往恒旭的脸蛋上整个一盖。

      直到恒旭呼吸困难,沈晴天才拿开毛巾,稍稍拧干,盖在他的额头上。

      枕头被沈晴天一闹,湿了。

      恒旭不舒服地挪来挪去。

      沈晴天走出病房,找护士要了一个新枕头,换过。

      恒旭说,“会被玩笑话激怒的人,多半是对方说准了,恼羞成怒。”

      沈晴天不说话,喂恒旭喝水。

      恒旭问,“我怎么会在这里?”

      沈晴天还是不说话,他拿过放置一旁的课本,研习起来。

      恒旭一把抽走沈晴天的书,“我道歉。”

      沈晴天说话,“把书还我,快要开学了,我还有好几篇论文没写。”

      “论文是个什么东西?”恒旭问,“我为什么在这里?”

      “你说呢?人来医院吊水住院,除了生病还有什么原因?”

      恒旭狠瞪沈晴天一眼,“你明知道我问的什么!”

      沈晴天夺回自己的课本,“你得了由天气变故细菌感染引起的高烧转肺炎。”

      “原来是区区肺炎,我还以为得了什么不治之症。”恒旭拔掉点滴,“沈晴天,我好了,我们回家吧。”

      沈晴天制住恒旭任性的动作,“不行,医生说你最少要在医院待一天,观察看看还有没有什么其它的病因,发烧是一个警讯,它在通知你身体有某部位生病了,发烧本身不至于伤害人,它是一种正常的免疫反应,可以帮助白血球抵抗细菌,然而,你发那么久的高烧不退,仅仅是因为细菌感染倒罢,说不定是脑膜炎,那就惨了。”

      “脑膜炎,真是可怕的名词。”恒旭掏掏耳朵,“你骗我的吧?你知道我最怕脑子得病。”

      “谁骗你了?”沈晴天把恒旭推倒在病床上,“躺好,我去叫护士来帮你重新打点滴。”

      护士进来了,又出去了,典型的白衣天使。

      “我饿死了!不能吃饭?!”恒旭踢动双脚闲不住,“啊!啊!啊!只能躺在床上,这样下去,我不饿死,也会弊死!”

      耳边有只苍蝇一直叫嚷,根本没办法静下心来的沈晴天放下手中的课本,应对恒旭。

      “想玩什么?我陪你。”沈晴天趴在病床一角,双手撑颚。

      恒旭想了想,“纸牌。”

      “好。”

      不出十分钟,沈晴天就把纸牌买了回来。

      “谁输,谁就脱一件衣服。”恒旭兴奋地盘腿而坐,顺便夸一句,“单人病房真好。”

      沈晴天白他一眼,“恶趣味。”况且,也不想想,“你还在生病,拜托别让病情加重了。我讨厌医院,讨厌病人。”

      恒旭丧气,“没劲,就像运动员跑一百米,没有金牌作为奖励,谁会去当运动员?”

      沈晴天说,“如果人追求的只是结果,那么人生就是一个悲剧,生是起点,死是终点,太可悲了。”

      恒旭问,“你认为的人生呢?是悲剧,亦或是喜剧?”

      沈晴天像是回忆着什么,“每次我一开心期待,没一会儿马上就会落空。那样子,还不如都不要开心。以前的我一定会很肯定就说人生是悲剧,现在却不那么肯定了,或许是韩七七的人生观影响了我,她很爱吃麻辣烫,每次吃过,就会肚子痛。后来我劝她别吃了,结果她还是吃。她说,为了那么好吃的麻辣烫,事后肚子痛一痛是可以忍受的,有时候,为了一些美好的事,为了经历一些感动,事后摔伤是值得的,总比走得太平顺太无聊好。她的人生观很奇怪吧?”

      恒旭怔住,和沈晴天对望。

      恒旭猜测沈晴天的企图,“你不是一直都对韩七七的事避而不提吗?”

      沈晴天笑了笑,“以后不会了,以后我会毫无保留的对你敞开心扉博得你的信赖。”

      恒旭一点都不懂,“你改变作战计划了?”

      沈晴天拆封洗牌,“把自己防御得很好,感情那种能摧动人心的东西是不可能流进体内的。”

      恒旭震住,倔强道:“并不是人人都稀罕那种虚无飘渺的东西,要它做什么?不能拿来吃,也不能拿来穿,更不能拿来缴医药费。认真说起来,虚幻得一点实质利益都没有。”

      沈晴天摇头,“我倒不那么认为,何不老实承认?你我之所以互相吸引,产生某种共鸣,只不过是因为我们都是内在空虚到极致的饥渴野兽,只不过擅于隐藏自己的欲望罢了。”

      恒旭没有反驳,并不是不想反驳,只是一时找不到反驳之词。

      沈晴天洗好牌,“你先,还是我先?”

      恒旭挑眉,“战利品是什么?”

      沈晴天沉思了二十秒,“诚实问答。”

      “什么?”

      “赢了的人可以随便问对方想知道的一个问题,对方必须诚实回答。”

      “好。”

      恒旭首开旗胜。

      “沈晴天,你第一次性体验是在什么时候?”

      沈晴天看着恒旭那张兴趣盎然,星光闪闪的俊脸,很想没风度的甩牌走人。

      “十三岁。”

      恒旭差点没从床上掉下去。

      “十三岁?你的毛还没长全吧?”

      “这是第二个问题了,我拒绝回答。”

      恒旭原本没有赢牌的渴望,现在有了。

      可惜,越想赢,才越是发现自己离胜利女神远了点。

      “恒旭,你左手尾指为什么断了?”

      “沈晴天,这太犯规了。”

      “你问的问题就不犯规?那么低级,我照样很给面子的回答了。”

      “……”

      “你想赖掉吗?我是无所谓。”

      恒旭沉默了一下,“七岁那年,我跟我哥读同间学校,一起放学回家,被中途绑架,对方要求的赎金,我爸只交付了一半,只救了哥哥,留下了我,然后报了警,请求警方支援,那根手指就是在那时被其中一个绑匪硬生生拧断的,我蛮佩服警察的,绑匪准备把我的手指一根根拧下来,手臂砍断,分尸解体的时候,他们的及时出现救了我,也中止了这个过程。”

      沈晴天突然感觉到胸闷,“你当时害怕吗?”

      恒旭撇嘴,“这是第二个问题了,不过,我不像你那么小气,可以告诉你,有一阵子,我得了密闭空间症和背后恐惧并发症,只要处于密闭空间就会感觉四面墙忽然像铅块那样重重地朝自己迫近,窒息得喘不过气。还有,只要有人从我的背后靠近我就会浑身发软,使不出一点力,很逊。”

      “怎么治好的?”

      “哦,你得寸进尺了,除非你回答我,你的初体验为什么是十三岁?十三岁怎么想都不可思议。”

      “我当时的女朋友比我大,第一次接吻,第一次脱离处男都是她带领我的,我还因此在内心留下了小小的心理创伤。”

      “什么心理创伤?她拿你跟她的前男友比较?”

      “那倒不是,只是觉得太快了,我那时很纯洁,认为谈恋爱就是牵牵手在一起的纯爱。你的密闭空间症和背后恐惧并发症怎么治好的?”

      恒旭迎视沈晴天的追问,“它们并没有治好,我只是让自己变强,而且擅于隐藏它们,没有人知道,它们就对我构不成伤害。”

      “为什么让我知道?我是你的敌人。”

      “谁知道,我就是想告诉你,你把我当敌人,我可从来不曾把你当敌人。”

      “不是敌人,那我在你心中是什么人?”

      “我总认为,我们都活在自己投射于对方身上的理想里,你的理想破灭了,我的还没有,我想就是这一点,造成了我们如今对彼此关系上的定位差异。”

      天气晴朗。

      没有大碍,恒旭出院了。

      沈晴天坐在书桌旁,边吃雪梨,边写论文。

      恒旭靠过来,“明天记得陪我去听叶小婉的音乐会。”

      沈晴天一心三用,“叶小婉真的是你的初恋情人?怎么想都觉得不合理,你是瞎掰的吧?”

      恒旭惊讶道,“你不信?”

      沈晴天说,“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

      恒旭咧嘴而笑,“是真的,我蹲了两天两夜之后还被警察叔叔逮去警局吃面包了。”

      沈晴天停笔,“这么说,那你是真的对古典音乐感兴趣吗?”

      “嗯,这也是真的。有一次在街上闲逛的时候,CD店里飘出的钢琴声吸引了我,我走进去问店家,那是什么曲子,店家介绍说,那是叶小婉的「等到那一天」,然后,就这样结缘。”

      啃完梨子,沈晴天认真地奋笔疾书。

      恒旭一直在旁边说东说西的想要打扰他,也没有打扰到。

      有时候,沈晴天的定力强得可怕。

      “好无聊,你不在,我就更无聊了。”恒旭说,“干脆我也跟你一样去上大学?”

      沈晴天倏忽抬头,“大学可不像高中,哪是你说进就能进的?别开玩笑了。”

      恒旭皱眉,“这世界比你想像的简单多了,不过是建立在需求与供应的关系上。”

      沈晴天提议,“我陪你去看看有没有适合你就读的技校怎么样?”

      “技校?”恒旭问,“会比大学好玩吗?”

      沈晴天脱口而出,“恒旭,你就不能稍微认真一点对待自己的人生吗?”

      沈晴天,我拜托你一件事,好不好?

      什么事?

      认真一点。

      回忆与现实重叠,沈晴天才说出口,就后悔了。

      恒旭不知道沈晴天头脑里的百转千回,他笑了,“那我们明天听完音乐会去找技校的资料。”

      周末,有人欢喜,有人忧。

      于盛十赶到现场,双方人马正拿着棍子准备干架火拼。

      “你们闲着没事做,闹内哄?!光头,你过来,给我说清楚!”

      外号光头的混混赶紧跑到于盛十身旁,“于哥,李平达说老大对我们置之不理,不管不问也不出头,畏畏缩缩的,已经不再是这条街最强的人,对老大不满的组别不少,已经全部倒向李平达,不愿意交这个月的会费,他们是想联合起来推选出这条街的新老大。”

      于盛十上前交涉片刻,无果。

      此时,又撂来一群兄弟,眼见群龙无首,情势一发不可收拾,就要失控。

      于盛十情急中,拨打恒旭的手机。

      恒旭和沈晴天听完音乐会,走出会场就接到于盛十的十万火急。

      “恒,你快过来南门!”

      恒旭对烧烤师傅指了指肉丸,“5串。”才跟于盛十说话,“怎么了吗?”

      于盛十把情况大致说了一遍。

      恒旭要的肉丸已经烤好了,吃一口,“哦,我知道了。”

      “你不过来吗?”

      “行了,你把手机拿给那个鬼吼鬼叫得最厉害的听。”

      于盛十把手机拿给那个拿着棍棒,凶神恶煞的李平达,一听完电话,李平达突然吓得面无血色,频频点头,毕恭毕敬。

      “是,是,我错了,老大,我真的错了……”讲完电话,李平达竟双手捧上手机,还给于盛十,跪下来。

      “于哥,您原谅我们刚刚的不懂事,以后这边有什么需要,尽量叫我跟我的兄弟帮忙。”

      所有人面面相觑。

      就这样?

      和平落幕?

      一通电话而已。

      “发生什么事了吗?”

      沈晴天端拿着烤好的鸡翅与牛肉串走到恒旭身边,恒旭正好讲完电话。

      “不,没什么。”恒旭说,“不是说去看适合我的技校?”

      “你是说真的啊?”

      “你以为我是在开玩笑?”

      “那明天吧。”

      “为什么今天不行?”

      “我们吃完东西就回家,先找出你的兴趣,再上网找资料,明天进行实地勘察与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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