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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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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铃乐就是我的亲生母亲。
沈晴天这么说。
恒旭看着沈晴天被灯光映照在地板上的淡淡影子,伸出双手,将他拉进温暖中。
沈晴天紧紧抓握在手心的碟片落了地,他巧妙地从恒旭给的温暖中抽身,弯腰捡拾碟片。
恒旭眯眸,有点生气,“你怎么这么不识好歹?”
沈晴天将拾起的碟片折成两半,扔进垃圾桶,“这个世界不知好歹的人多了去了,你不就是其中之一吗?有资格说我?”
“我什么时候不知道好歹了?”
“你倒说说,见死不救是好是歹?”
“你!”
“我?我什么?”
“沈晴天,你不知好歹!”
“嗯,我不知好歹。”
沈晴天找到医药箱,找出OK绷,贴上恒旭完美的脸蛋。
恒旭气极,又无处发泄。
像是想到什么,他掏出两张镀银门票塞给沈晴天,“这个周末,我们一起去吧。”
那是‘钢琴女神叶小婉世界巡回演奏会•江门站’的入场券。
沈晴天摆出一脸不相信的表情,“流氓竟然也有懂得艺术的高雅情怀?”
恒旭反射性地伸掌往沈晴天的脑袋一拍,“谁是流氓?就算我是流氓,也是高级的流氓,高级的流氓有高雅的情怀有什么好奇怪的?”
被恒旭用力一拍,那个从‘木铃乐’这个名字出现开始就一直盘踞在沈晴天心里的脏东西不见了。
恒旭从茶几处拿过香烟盒,抽出一根香烟,利落地用打火机点燃,轻吸一口,“我九岁那年离家出走,对一个女人一见钟情,她就是我的初恋,叶小婉。”
“嗯?初恋?你们应该差了十几岁吧?”沈晴天疑惑道,“你那么小就有做小白脸的潜质了?”
“沈晴天,你找死!”
将只吸了两口的香烟扔进烟灰缸,恒旭扑倒沈晴天。
“恒旭,你不要说不过我就动武,好吗?没风度的家伙!”
“是你先说我是小白脸的!”
两个少年瞬时暧昧地扭打成团。
“别人说什么你都当一回事,你还真闲。”
“我才不闲,别人说的什么话,我才不会去计较,就你不行,你不可以乱讲话!”
“为什么?”
“因为我会生气的!”
“好,好,好,是我的错。”
“本来就是你的错,我只是对叶小婉的海报一见钟情。我在她的海报下蹲坐了两天两夜,她的样子,我现在已经想不起来了,我只记得她有一头飘逸美丽的长发。”
动作渐渐停了,彼此身体相靠,呼吸相近。
“恒旭,你快下去,趴在我身上重死了!”
恒旭不为所动,认真地解读着那灵闪却透露了丝丝寂寞的双瞳,那吸引着他的深邃迷离。
这世界真的很不可思议,一件微不足道的事,就能扩展一个人的生活圈,仿佛一粒石子掉进湖中,泛起一波波涟漪。
如果那时候,他们没有相遇,没有擦枪走火,没有说到话,没有再靠近的话,他的见死不救就不可能让沈晴天激愤恨到想要报复吧?
正是因为沈晴天没有把他当成陌生人,所以才会对他的见死不救,恨之入骨。
“沈晴天,你说人的一辈子有多长?”
“鬼知道!”
恒旭说,“一辈子有多长呢?会是直到我们都记不清东西的时候,或者就是明天就是后天?到这辈子的终点时,还会有谁在身边?就算我当时救了韩七七,阻止了悲剧的发生,谁能保证她不会出意外,突然被街角冲出来的抢匪刺杀?”
沈晴天的脸色惨白,他瞪着前方的男人,仿佛第一次见面一样。
“如果时间回到过去,不管重来几次,我还是会做相同的选择,这就如同,如果时间回到过去,你依然会选择跟我决裂一样,这是必然的,不可逆转的。所谓的人生其实只有毫厘之差,回想起来,某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就足以决定人生。”恒旭颓然地靠在沈晴天的肩颈,淡雅的声音像是舒缓的音乐,“你我都感受到对彼此的吸引,事到如今就不要再装作我们之间什么都没有!你也是因为害怕这种吸引才逃开我的,不是吗?现在,你却利用这样的吸引毫无忌惮地走近我,想要报复我,你就不怕自己跟着一起毁灭吗?沈晴天,为了一个死去的女人赔上自己的一生,值得吗?”
恒旭的话就像锐利的荆棘,一字一句准确地刺在沈晴天的心中。
“值不值得由我来决定,用不着你操心。”沈晴天毫无畏惧地盯着恒旭,“一个巴掌拍不响,你也不是没有选择。”
恒旭重重吐了一口气,语气里尽是无奈,“你明明知道探索未知是人的本性,还拼命钓我,你确定我是有选择权的那个人?”
“所以,你说什么值得不值得的,也不是我想选择的所在,而是本性所在。”沈晴天把恒旭推开,从沙发上起身,往卧室走,他说,“我先睡了。”
恒旭跟着坐直身子,转望过去,正巧看到墙上一脸笑容的韩七七,那种感觉就像被人用冷水淋个湿透,再遇上寒风刺骨的风雪。
他顺手拿过搁置在沙发上的抱枕就朝那幅壁画扔过去。
“真是死了还阴魂不散!”
这一夜,恒旭睡在客厅,沈晴天睡在卧室,两人皆未成眠。
隔日,清晨,来了稀客,打消了两人默契的补眠计划。
恒锗,这个男人,沈晴天在电视上看到过,他看了看一脸不耐的恒旭,没想到他的父亲是政坛里的重量级人物。
恒锗打量沈晴天,冷道,“你是我儿子的朋友吗?有没有上大学?父母都是做什么的?”
沈晴天皱眉,不喜欢被人这般品头论足,不过,他没有机会开口说话,恒旭就揽过他,给了他一个早安吻,发表了爆炸性言论,“他是我的同居人,我的爱人,沈晴天。”
恒锗的脸色乍变,他的背脊好像冻结了,气得直发抖,伸手就给了恒旭一巴掌,“我的儿子竟然是同性恋,这要是传出去,你要我怎么做人?!你这孩子是不是跟你妈一样是神经病?!一直做些奇奇怪怪的事给我丢脸,你到底在想什么啊?!……你都没有起码的羞耻心吗?!”
恒旭撇嘴而笑,极尽嘲讽之能事,“羞耻心这种东西能换钱吗?如果可以,我想我的应该比你的贵,不过,无耻的话,我就不知道了。”
恒锗不停吸气,吐气,见东西就扔,见东西就砸,“我这是招谁惹谁了,竟然生养一个你这样的不孝子!”
“当我死了就好,你好,我也好!”恒旭仿若是看着一场闹剧的旁观者般,表情冷冽,“这是我的钱买的家,父亲大人还是手下留情为好,你不会希望我报警吧。”
沈晴天不说话,不动作,他的双脚就像被钉在了地上完全无法挪动。
多久了?久到,他几乎已经忘了,上一次见到这样的恒旭是什么时候。
恒锗扫过茶几上的烟灰缸就往恒旭的头部丢过去。
恒旭以手抱头,血丝缓现沿着他的手臂直流而下。
“看我今天不打死你这个神经病!疯子!智障!同性恋!变态!”
恒锗揪过恒旭,一边狠狠咒骂,一边暴打拳踢。
恒旭并没有抵抗,也没有还手,只是用双手抱头,不让父亲打他的头,可是,他的父亲专挑他的头下手,致使他手臂上的血水越蔓越开。
时间在流逝,咒骂闷哼不停。
纵然伤痕累累,恒旭也完全不还手。
沈晴天静静地目视这一切,把一个父亲辱贬儿子的低鄙言词听进耳,把一个父亲对待儿子丝毫不留情的粗鲁动作看进眼。
这世上,恐怕再也没有什么比血缘这种东西还要来得容易又不可信任了。
终于,一个电话结束了这一切。
掏出口袋里的手机,恒锗在接电话的时候,语气温文。
挂断电话,恒锗留下警告,留下满地狼藉,愤然开门,走了。
恒旭伤得最严重的是手臂,其它都是皮外伤。
沈晴天问他,“你还能动吗?”
恒旭责问,“没良心的爱人,你怎么不救我?”
“还会开玩笑,我就不叫救护车了。”
恒旭抱怨,“为什么不报警?刚刚那是家暴!”
沈晴天说,“难怪你说我实战经验不足,你是从几岁开始有这种实战经验的?”
“记不清了,他心情不好就会拿我出气,我都习惯了。可能是我长得像我妈刺激到他吧,谁都不希望自己娶的老婆是一个神经病。”恒旭状似淡漫地笑道,“放心,除非他心情很不好,想找人出气,才会想起我,一般不会记得还有我这个儿子的,更不会来这里找我,你也不用怕他明着对你乱来,他会怕你去警局告他,不过,会不会来阴的就不知道了,若他真的敢再打我身边的人主意,我这次绝不放过他。”
再打他身边的人主意?
再?
是否意谓着有一个前车之鉴?
恒旭的嘴角沾着鲜血,他浮现出的笑容以及沈晴天从未见过的冷酷,令沈晴天的胃部产生不适感。
“沈晴天,你的脸色很难看。”
恒旭想碰触沈晴天,被沈晴天技巧避闪。
沈晴天的举动刺激到恒旭,“我是毒蛇猛兽吗?!我有那么可怕吗?!神经病可不是传染病!”
这时候,他的表情看起来,好悲伤,是错觉吗?
沈晴天喃喃低诉,“觉得你有点可怜……”
病从口入,祸从口出。
恒旭的脸色阴沉未定。
沈晴天意识到时,已晚。
“既然这样,你就来安慰我吧。”
恒旭不顾受伤留血的手臂会不会伤得更重,就势一推,就将沈晴天推到宽大的沙发之上。
“恒旭,你打算干什么?!”
沈晴天就像是一只受惊的鸟,握在人手,死命扑腾着翅膀想要挣脱。
恒旭俯头,轻轻舔了一下沈晴天的嘴角,“你不是说我可怜吗?用你的身体安慰我吧。”他左手的食指沿着沈晴天的颈间,在沈晴天的锁骨之处来回,“让我重新忆起在你身体深处的热情和呼吸,把刚刚发生的一切不快从脑中抹去,化为虚无。”
“不!”沈晴天抓住恒旭的头发,想将他从自己身上拉下来,“我不要跟你做!既然你跟谁都可以的话,你就去找别人!”
“我不要别人,就要你!”恒旭用诡谲的深沉黑眸紧盯沈晴天,他用右手将沈晴天作乱的双手用力地钳制住,挑眉,“沈晴天,男人歇斯底里很难看喔。”
从恒旭右臂滴落下来的红色鲜血慰烫着沈晴天的皮肤,让沈晴天知道了恒旭想要他难堪的决心。
恒旭的语气变得浑重,低哑,“沈晴天,你的身体能不能有所回应,我们的身体合不合这种事你我都无法控制,但结果你我试过,都知道。我们要越过这条界线是很容易的,只要不去想太多,等到事后,自然编得出借口或理由,现在你就死心吧,放轻松……”
在齿轮互相咬合的瞬间会发生什么事?
强烈的心跳声。
强烈到听不见其它声音……
他会变成怎样呢?连心脏的声音也听不见了。
沈晴天奋力的扭动挣扎渐形渐弱。
这种事并不在他的预定之内。
为什么他又被恒旭的气势压过?
为什么他总是被恒旭牵着走?
“恒旭,我不要!放开我!”
“为什么?你也很乐在其中不是吗?那时是,现在也是。”
不管是多丑恶的记忆,多美好的回忆全都随着结合的紧密窒息感所淹没消逝,变成一片空白。
他们像是走入了没有出口的迷宫,在其间寻找出路。
人类逐渐堕落的过程……或许,本来就是肮脏至极的……同时,却也甜美得令人难以抗拒。
几点了?
现在是早晨还是黄昏?
醒来时,暖气很重,脑袋昏昏沉沉,不知今夕是何夕。
恒旭不在。
沈晴天狼狈地倒在沙发上,一动不动。
全都乱成一团了,衬衫,沙发,还有他自己。
他必须要马上洗干净,连一秒钟都无法忍耐!
腰腿酥麻疼痛得几乎连站也站不稳。
真是糟透了,那家伙竟然对他为所欲为!
沈晴天打开篷头清洗自己的身体。
无论怎么洗,他的身体还是残留着恒旭的温度,所有这些都让沈晴天感到挫败不已,几近发狂。
自我堕落的人类的欲望中枢真是不可思议。
明明无论是谁都好,完全不需要感情的行为,人们竟称之为做“爱”。
背上一阵发寒。
他走出浴室,不想待在乱七八糟的客厅,便坐在卧室的床上。
恒旭回来的时候,手上提着药袋。
他的伤口都已经包扎好,可见去过医院。
恒旭问,“你在干什么?”
沈晴天答,“自我厌恶。”
恒旭走到饮水机旁倒了一杯白开水,坐到沈晴天身边从药袋里拿出两个小药瓶,各倒出两粒药丸递放到沈晴天的手中。
“我讨厌吃药。”沈晴天皱眉讽刺,“况且,我为什么要吃药?我又不是女人,不会怀孕。”
恒旭不跟沈晴天贫嘴,他用自己的额头抵了抵沈晴天的额头,“是退烧药,你有点发烧。”
“这点烧不会死人。”
“你要是死了,我也不会给你吃药,药就是没死的人吃的。”
恒旭直接用手把药推进沈晴天嘴里,喂他喝水。
然后,恒旭让沈晴天在床上躺好,给他拉好被子,“还好吗?”
沈晴天平声道,“一点都不好,你做太多次了。”
恒旭微笑,“你这是在称赞我吗?”
沈晴天闭眼,不理他。
恒旭说,“不能怪我,每次你都让我失去理性。”
“你怎么看都不像理性的人。”
“我其实自己也搞不懂,但能让我如此失去分寸的人……只有你一个。”
“那你是怪我总恰巧刺中你的痛处,激怒你?”
“喂,沈晴天,你有可能放弃复仇吗?”
“不可能。”
“那个韩七七真有那么好吗?”
沈晴天沉默。
只要问到关于韩七七的事,沈晴天不是沉默就是转移话题。
恒旭说,“喜欢我的女人,我若对她们好,她们就能上了天,得寸进尺。对她们差,她们就会有一大堆哭着,求着说什么‘如果没有你,我就活不下去。’‘只要是为了你,要我做什么我都愿意。’我一直不能理解,那些沉浸于虚假的爱情跟语言的女人们。”
“她是不同的!”
“那是有多么的不同呢?”
“你说的那些女人是花,七七不是花,而是树。她的根很深,深深地扎在我心里面。”
这是直到这一天完全结束,恒旭跟沈晴天最后的对话。
随后,窗外突然刮起了激猛狂烈的暴风雨。
红尘再闹腾,人世再更替,那都与风月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