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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chapter 16 ...


  •   开病房门的那一刻,恒旭看见沈晴天背着自己侧躺着。

      放慢脚步走过去,他坐在沈晴天的身边。

      床一摇动,沈晴天微微张开眼睛。

      恒旭低下头,吻住他的眼睛。

      “恒旭?”不太确定的声音。

      “混帐。”强行翘开了沈晴天的唇,却吻得平静温润,恒旭用手指掩住了沈晴天的眼睛,之后在他耳边呢喃,“我是谁闭着眼睛也要能猜出来!下次你要再敢睁着眼用疑问的语气叫我的名字,我就地把你给处决了!”

      本色的狂傲嚣然,再熟悉不过。

      “恒——”

      “晚了。”

      恒旭的凉手就伸进沈晴天的衣服里,并在他的颈肩上猛咬一口。

      在恒旭的迫害下,沈晴天不得不抓着他的衣服,将头抵在他的胸口。

      “你回来了?”

      沈晴天轻轻一问,让恒旭心里一暖。

      “回来了。”

      恒旭并没忘记沈晴天有伤在身,本是无心逗弄,他安分地抽开身。

      灯一开,沈晴天便将恒旭脸上和身上的伤痕看的清晰了。

      这时候的城市,已经在一片黑色里沉默。

      柔软的银色头发有着小小翘卷,有质的五官几乎让人疑心是否混血。

      沈晴天微微一笑,手抚上恒旭的脸,“哟,破像了。”

      从小到大,受伤无数,恒旭没有被人这么对待过,并不习惯,下意识一躲。

      沈晴天挑起嘴角,“于盛十怎么说?”

      恒旭露出了茫然的表情,那茫然像是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也像不知道对方在问什么。

      沈晴天说,“事情本可以不必做得这么绝,跟他们和谈是比较轻松的赢法,我听光头说了大概,他们是想拉拢你的,可是你却忍不下一口气,于盛十大概气你、恼你得很。”

      没有喧扰的味道,只是静淡,“你这是什么歪理?他们都欺到我头上了,我还能坐以待毙吗?”

      任着恒旭怒视,沈晴天的目光却变得深邃,他凝紧了恒旭的眼睛,“恒旭……”他舒了口气,那热气直打在了恒旭的脸上,“想必你从不曾低声下气过,要你低声下气,那一定是比要你的命都困难,所以,你不能理解那种被迫低头忍受屈辱的苦楚,那种苦楚能让承受的人不顾一切也会想要毁灭你。”

      恒旭还是那样的表情,以手指抬起沈晴天的下颚,有些事可以停留在表面,有些事不能,“沈晴天,你是唯一一个能让我感到愤怒、挫败、不甘,却不愿还击的人,真不想与你到无路可退。但愿,我拿起武器攻击你的那一天,慢些到来。”

      脸上的伤口微微刺痛,温热湿润的是人的舌。

      沈晴天轻轻的舔过恒旭的伤口,仔仔细细。

      “恒旭,你说你喜欢我,你到底喜欢我什么地方?”

      “沈晴天,等到你能告诉我你喜欢我什么地方的时候,我就告诉你。”

      门上锁了,在这个静谧沉默的夜晚,玻璃窗上尽是透明的水雾。

      寒风透过纱窗吹进来,吹乱了洁白无垢的被单,吹不乱眼神。

      迟早散尽的浮华,无可避免的劫难……两个人,心照不宣。

      灰白色的天空下,落叶纷纷。

      大自然色彩的转换是季节变更的讯息。

      恒旭的母亲患有间歇性精神病,与沈晴天住同一间医院,楼栋不同。

      恒旭有时候会拉着他,悄悄地去看他的母亲。

      一棵树美丽的衰败是由叶子开始的,一个人灵魂的枯萎却从眼睛开始。

      恒旭对他说,“若是以前,会害怕。”没有灵魂的驱壳,谁能不怕,“现在,只觉得她很可怜。”

      恒旭的母亲,本该是做着世人艳羡贵妇人的女人,蓬头垢面,十分肮脏,全无尊严的苟活。

      沈晴天可以过去跟她说话,恒旭不行。

      她只要看到恒旭就会失控地大声叫唤,声音惊人,像是呼唤远方什么人一样凄凉。

      沈晴天出院的那天,恒旭不在身边。

      出院是他临时决定的,短短几个星期,恒旭带来太多东西,包括衣物和打发时间的物品,他用迅速的动作整理它们,清理它们。

      病房显得空旷而安静。

      床单已经被护士换过,干净得一尘不染。

      前些天,经过一间病房,听到对方抱怨病房太小。

      其实病房非常大,今天有一个人离开了,明天会有一个人进来,没有人记得全。

      他去看恒旭的母亲。

      她正捧着一团自己揪下来的头发,自言自语。

      她在说些什么,旁人一句也听不懂。

      他轻拍她的背,扶她坐下,喂她喝水,听她做梦一般的呓语。

      “我要走了,以后不会再来看你。”

      她听见他的话,摇着头,傻傻一笑,他无法了解她的心理世界。

      诚然,她若为这个不堪的世界而痛苦,还不如什么都不知道的就这样一直活在自己制造的梦境之中。

      满世界的光亮和川流不息的车辆。

      久违了,家。

      沈晴天离开医院前,偏着头想了一会儿,还是给恒旭发了短信。

      “我出院了。”

      这样的短信,回与不回都不重要。

      青草在秋日衰败,当他踩得落叶沙沙作响的时候,透过这种乐器无法制造的轻音,他知道,那已经是暮秋的声音。

      恒旭还是很快就进行了回复。

      沈晴天看到了他的回信,深呼一口气,然后就把手机给关了。

      恒旭回了一个字:“嗯。”

      嗯。

      天,要变了。

      秋天要过了,冬天要来了。

      太阳下去的时间会变早。

      赖军再一次见到沈晴天是在一个最促不及防的时刻。

      那时候,天气已经比较冷了。

      可是,依然有不少人穿着短袖。

      那是一群穿着花色短袖衬衫的青年,他们拿着很阔很锋利的刀,手里缠着白布,追赶着他。

      那之前,他并不了解真正的□□,真正的□□是一个什么样子。

      那个黄昏,改变了一切。

      每个出口都好像有人在等着他。

      他的摩托车在窄小的过道兜兜转转,擦破了衣服,擦出隐藏在皮肤下面的血液。

      不知道有多少人在围着他,他们的刀就那样毫不留情地朝他砍过来,好像只是在杀一只鸡,劈一条狗。

      这是一场毫无人性,不讲道理的搏击。

      圈在腰间的手越来越紧,纤细得一折便断的双手,竟非常有气力。

      “都是我的错,都是我太任性……”她哭着,喊着。

      他很清楚,早就改变了,对方的目标已不是她,而是他。

      轮胎打滑,两人终于摔倒在地上。

      “快跑,不管发生什么,都别回头。”

      他拽起她,用威吓的眼神吓她,推开她。

      远远地,杂乱奔跑的脚步往这边来了。

      但他头也不回,迎了出去。

      这条街,狭窄、凌乱以及昏暗、潮湿。

      不管在哪个城市,总有一个地方,官府在远,拳头在近,充满黑暗与邪恶。

      “请原谅他吧,蟋蟀哥,这小子他才刚入门,有很多事还不是很清楚。”

      “这么说来,就是你管教不周?”

      “这……这……”

      在街灯照不到的小巷里,好些人马围成一个圈,圈住了一只困兽。

      每个人的手上都握着钢刀,被称为蟋蟀的为首带头人细嚼槟榔,“妈的!怎么不跩了?!活的不耐烦,再跩啊!”

      吐掉槟榔,连着槟榔与口水不偏不倚地吐到了困兽的脸上。

      “耍酷啊,你不是很拿手吗?!在小妞面前就来劲,逞英雄,是吧?!”

      困兽也不是按兵不动的角色,他的拳头很硬,不过只是徒劳挣扎,紧紧伴随着的是骨头断掉的声音,红色由他的嘴里不断流出,毫无疑问是货真价实的鲜血。

      这时候,一个清秀俊雅的少年被人领着,忽然出现,出现得与环境那么格格不入。

      一个熊腰虎背的男人走到蟋蟀身边,与他耳语几句。

      狠狠踢了已经半死不活的困兽一脚,蟋蟀走到少年跟前,“你说你是谁?”

      事情这么突然,乍然地,那只困兽周身浴血出现在少年眼前。

      少年心下震惊讶然,面上安然若素,“沈晴天。”

      那一刻,赖军已经被血遮盖的眼睛里,满是溃散的痛苦。

      那种情景,无论多少次都能让沈晴天从心里打颤。

      人生路上的每一次机遇与巧合,都是神的布局。

      当他把满身鲜血的赖军送到医院,赖军还保留了最后一丝意识。

      赖军说,只对他说了一句话,“沈晴天,无论如何别去招惹他们,他们跟我们是不一样的,他们是丧心病狂的疯子。”

      那时候,沈晴天犹豫了。

      然而,时间又回到一个晴空万里的夏夜,他把支离破碎的血肉拥在自己怀里,痛哭哀嚎。

      那般回忆,促使他毅然决然地斩断了自己最后剩下的一点儿犹豫。

      KTV里的VIP包厢,灯光很黑,到处都是烟酒味。

      沙发上,蟋蟀的身边站满人,全是男人。

      “坐吧。”蟋蟀说话了,“你既是恒旭那小子身边的人,我要怎么相信你会和我站同一战线?”

      沈晴天坐下,十几双眼睛都看着他,上上下下的打量,既已做了决定,他便面不改色,“除非你有更好的办法对付他。”语气还是那么淡。

      蟋蟀又问,“你怎么能确定我会同你合作?”

      沈晴天反问,“恒旭给你的屈辱,你无法与他抗争的不甘,斗不过他的事实,这些难道不足以激起你的嗜虐之心?”

      一语中的,直击要害。

      蟋蟀恼羞成怒,“要不是有一个当市长的老爸在后面罩他,我不废了他才怪。你有什么办法整死他?”

      沈晴天笑了起来,眸光中隐隐浮现出某种特别的东西,“只要你豁出去,不要命,整死他并不难,不过,那有什么乐趣可言?两败俱伤而已。整垮他才是本事。”

      包厢门关上的一刹那间,他听到蟋蟀用疑惑的口气问他,“为什么你要整垮恒旭?”

      “欠下的债,”他顿了顿,“总有一天是要还的。”

      新官上任三把火。

      工作晋升,恒锗很忙,忙得即使想要处理家事也力不从心。

      政场上的拼杀总算告一段落,他便马不停蹄地奔赴沈晴天就读的华梵大学,找到校长。

      “呀,恒市长,真是恭喜恭喜,怎么?刚上任就到我们学校视察工作来了?”校长笑颜迎接,并叫秘书配送茶水。

      恒锗客套道,“谁不知道华梵是我们市的模范大学,我们市这么有面子,华梵功不可没啊。”

      校长谦虚道,“哪里,哪里。”

      秘书送上茶水,恒锗品啜几口,开门见山,“我是对你们的一个学生很感兴趣,你想必也知道,我还派人来拿过他的资料。”

      “是,是。”校长接口,“是沈晴天吧?市长怎么会对一个大二的学生感兴趣?”

      恒锗说,“我们国家不缺人才,缺的是有想法,敢作为的创造型人才。我相当关注沈晴天,他的论文非常独特,犀利,不仅具批判性,又不失圆融,这个男孩子,以后前途无量,我很中意他。”

      “你的意思是?”

      “我想栽培他,以后直接为国家效力。”

      听了恒锗的话,校长没有立即回应,反而有些为难,“他是挺聪明的一孩子,可惜风评不怎么好,近日来,频传他跟外校一不良男生亲密异常,他比较惹人瞩目,所以,这已经成为我们学校的学生,包括老师在内都隐而不宣的事。”

      恒锗问,“我不太明白,可以烦请你说得详细些吗?”

      校长当然点头,“如果说以前同性恋被人称为是一种病,一种罪,现在的同性恋比较为大众所接受,大众也更宽容,知道同性恋并非一种病,只是一种不同的性取向,然而,对于国家来说,也不能出面认同,因为这毕竟是一种不合常理的结合,你若要栽培沈晴天,国家的形象要在,这一点不能不忽略。”

      恒锗表示诧异,“这么说沈晴天是同性恋?”

      校长没有做肯定的回答,他说,“我不清楚这究竟是不是以讹传讹,但是,应该相差无几,相去不远。我也见过他们两人一起,那是一个头发染成银色的男孩子,外在来看,非常出众。他们两个人给我的感觉,不像普通朋友。”

      恒锗笑了,“校长也爱八卦?”

      校长挠挠头,“我对同性恋没什么看法,我们学校的校风也较为开放,他们两个要真在一起,那也是他们的选择,虽说作为校长,并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的学生身上,但也不能无视他们的性取向,硬要拆散他们。毕竟,这个世界,谁能说他们是错的?也只好接受了。说实话,他们两个人一起,很华丽,看着他们,连我都有点不能移开视线,这也就不难说明为什么这个学校里的男生女生没有一个人反感他们,进而歧视他们,我听到更多的是,很多女孩子还是非常喜欢沈晴天,希望把他掰直了。校园生活也是很枯燥的,有这样一道独特的风景也不错。”

      恒锗没说话。

      校长说自己的看法,“我是不反对沈晴天进政坛,只不过活在聚光灯下,我怕他承受不了政治和舆论施加的压力,反而毁了他。毕竟,他还很年轻。当然,也不乏他非常出色,反败为胜,让同性恋婚姻法通过的可能,然而,你不得不承认,那是非常渺茫的奇迹。”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

      “那也是。”

      恒锗叫跟随在旁的助理把一个文件袋给校长,“我希望他能出国深造,但是请你不要跟他提起我,我不希望现在就给他造成任何的心理压力。”

      校长领过文件袋。

      恒锗走之前说了一句,“希望你能帮我说服他。”

      校长领命,“其他的学生一定是欣然前往,但是他……我尽量吧。”

      沈晴天被传讯至校长室,不卑不亢,无喜无忧。

      他接过资料,并没有如校长所料的直接拒绝,而是说需要一点时间考虑。

      出了校门,等待他的,不是恒旭,而是恒锗。

      恒锗是大人物,不好露面太久,沈晴天非常识实务地上了恒锗的车。

      车窗外,人景物,一切都呼啸飞逝。

      虎毒不食子,满心以为,八点档要上演。

      例如,苦口婆心地对他说,不要耽误我儿子的前程。

      例如,势高气昂地对他说,拿着支票滚得越远越好。

      恒锗却是对他说,“我的混蛋儿子跟盛十都不怎么联系了,跟你走得近,请你帮个忙,无论如何让他这个星期六回家一趟。”

      沈晴天愣愣地点头。

      车子停了下来,恒锗说了声谢谢,沈晴天便走下车。

      车门被合上的同时,醒目却不招摇的轿车便立刻扬长而去。

      恒旭气疯了。

      说好一起去水族馆看海豚,还没有去,沈晴天先不见了,哪儿都没有他的影子。

      拨打的手机,不在服务区。

      手机响了,恒旭看看,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喂!!”恒旭的声音有点儿气急败坏。

      那边的沈晴天像做错事儿的孩子:“恒旭,我迷路了。”

      “啊?!”恒旭转了个圈,“你在哪?”

      “据说是郊城。”全然没有了理直气壮。

      “郊城?!”难以自持地咆哮,“你怎么兜那去了?”

      “我不知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是路痴,你爸来找我,放我下车后,我坐公车,应该是坐对了,却莫名其妙到了郊城,钱包也落在了公车上,回不去了。”

      “你在那儿等我!我马上就过去。”

      恒旭说完了,就挂断电话。

      公共电话亭的老婆婆笑了笑,“少年仔,迷路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像我在江门住了八十二年,还会常常搞不清方向。”

      沈晴天勉强笑着,点头。

      他选对了方向,只是错过了下车的时机。

      “少年仔,你家人来接你?”

      沈晴天还是勉强笑着,点头。

      老婆婆递了个苹果过来说,“苹果挺甜的。”

      沈晴天接过苹果,道谢,却仿佛不知道这苹果是怎么来的。

      然后,他站在公车牌旁,靠着牌柱,没有洗就直接咬了上去,大口大口地吃着。

      老婆婆笑容满面,“少年仔,老妈子没骗你吧?确实很甜的。”

      苹果酸酸的汁液流窜口腔,其实,并不甜,他点头,“真的很甜。”这么说。

      苹果还没有吃完,就有人把他给抱住了,不是温柔的拥抱,而是非常粗鲁的,可以听得到背后那个人急促的呼吸,手里的苹果滚落到了马路上,快乐而活跃的蹦跳。

      “沈晴天。”那人叫他。

      他转过头给了恒旭一抹笑,“这儿的苹果蛮甜的,称几斤回去怎么样?”

      恒旭注意到旁边的小摊贩,沈晴天的笑意让他安心,于是,他也笑了,“好。”

      计程车停下来,回到了熟悉的霓虹之地。

      沈晴天目不转睛地看着在他前面走的人,他穿着蓝色马甲,腿是长长的。他骄傲又漂亮,眼睛晶亮晶亮的,却可以轻易无视或惊羡或爱慕的目光。当他生气,就好像一个要糖吃的坏小孩。他的肩膀在灯光里微微摇曳,只要伸出手,就能碰到。

      恒旭在这个时候转过身来,沈晴天的心咯噔一跳。

      他提过沈晴天手里的那袋沉甸甸的苹果,放慢脚步,与他平行。

      沈晴天喃喃地说,“城市里的柏油路太多,交错复杂,稍不注意就会迷路。”

      恒旭笑了,一只手提着苹果,一只手牵沈晴天,“怕什么,在江门市,我熟门熟路,闭着眼睛都能走,领着你便成了。”

      脸微微一红,沈晴天把目光瞥到了别的地方,损他,“哼,你就吹吧你,你就得瑟吧你。”

      恒旭正色,“我爸找你干什么?”

      “他让我转达个事。”

      “什么事?”

      “你感兴趣吗?”

      恒旭挑眉,“要不感兴趣呢?”

      沈晴天耸耸肩,“那我就不说了呗。”

      “我爸找上你干什么?跟你说了什么?”恒旭咬牙切齿,一字一句道,“我、很、感、兴、趣!”

      “你爸让我传话。”

      “什么话?”

      “让你这周六回家一趟。”

      愣住,“就这样?”

      “就这样。”

      “我才不回去!”

      “那你是要我失信你爸?”

      “你答应了他什么?”

      “什么都没答应,就答应无论如何都要让你周六回去一趟。”

      到家,开门,换鞋,进屋,关门。

      “你不了解!”恒旭把苹果随便放下,扳过沈晴天的身子,“没那么简单的,他一定设了什么陷阱,我一回去,就出不来了。”

      “别把你爸说得那么坏,我看你爸对你够好,够容忍了。”

      恒旭端着沈晴天的脸,问,“你希望我回去么?”

      “废话!”

      “好吧,那我就回去一趟。”

      沈晴天轻啄一吻,“真乖,为了奖励你,今晚不吃排骨。”

      恒旭与沈晴天以额碰额,他说,“如果我出不来了,记得来救我,待会我给你画个营救地图。”

      沈晴天非常不给面子地狠捶了他一拳。

      光头约沈晴天见面。

      沈晴天按时赴约,坐下,却看着光头狼吞虎咽。

      “你吃啊!”光头扔了两支鸡翅到沈晴天面前,这让他不禁有些愕然,“不是说有十万火急的事……”

      光头用满是油的手指拿了支鸡翅就塞进沈晴天的嘴里,“吃完再说。”

      沈晴天并没多大食欲。

      光头倒是吃得欢快,他抹抹嘴,“老大最近很忙,你知道的吧?”

      沈晴天点头。

      “忙什么,你知道吗?”光头问。

      “跟我有关系?”沈晴天问重点。

      光头捶胸顿足,“老大要解散我们,他不要当我们的老大了,他不要我们了,你说这是不是十万火急的大事?!”

      “跟我说也没有用。”

      “怎么没有用?!你帮忙劝劝老大,让他回心转意啊!”

      “我哪有那能耐?”

      “有的,有的!我看出来了,老大可重视你了!”

      “你从哪里看出来他重视我了?”

      “那天,你说要喝绿豆粥,老大就给你去买,买回来你嫌味道不正宗不吃,老大也没有生气!他可是我们威风凛凛的老大啊,哪里做过这等小弟该做的事,他愿意为你做,那不就表示他非常重视你!”

      “恒旭的身边尽是你这种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吗?”

      “晴天哥,你这是拐着弯骂我没脑?!”

      “能听出来也就不算那么没脑了。”

      光头急了,“那你是答应,还是不答应?”

      “光头,你太高估我跟他的关系了,我可左右不了他。”

      沈晴天站起身,走了。

      坐在沙发上,低头削苹果,然后递给恒旭。

      “看过我给你的资料没?”沈晴天问。

      恒旭咬一口苹果,闷闷的,“看了,你什么意思?”

      “意思是你要不阻止,我就出国了。”

      “你真想我阻止你?”

      “这不是我想不想的问题,而是你愿做不愿做的问题。”

      对看着,一时间,谁都没有把目光移开。

      恒旭就只看着沈晴天,在那一瞬间倒被他清澈的眼神镇住,没有办法抗拒,那是完全没有城府的眼神,他分不清真假了,难得哀嚎,“沈晴天,你越来越会演戏,我越来越入戏,要完蛋了。”

      恒旭回家了,凶多吉少。

      周六是一个晴朗的日子,虽然早上起了雾,但到中午就散了。

      恒旭的预感是对的,恒锗不会再任由恒旭在外面胡搞乱搞,恒锗决定在儿子还没有把自己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声望搞臭之前,把他遣送出去。

      毕竟是自己的儿子,恒锗非常了解恒旭,除非恒旭他自己愿意,否则没有人能强迫他离开江门市。

      价值观的不同造成了人与人的隔阂。

      争吵,在所难免。

      恒锗吼道,“我既然有本事把沈晴天送出去,就有本事让你也出去,如果你答应,我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你们去同一个国家!外面天大地大!你们在外面爱怎么搞就怎么搞!若你不想出国就给我待在这个家里,一辈子都别想走出这扇门!”

      战争彻底停止了,恒旭完全沉默了。

      恒锗说完就要转身,手腕却被恒旭用全力握住,握得很紧,这时,恒锗才深深体会到,自己的儿子很有力气。

      恒锗以为恒旭是想说什么,然而,恒旭蓦然松开了手。

      为了保有地位,连儿子也是包袱,这就是恒旭眼中的恒锗。

      他往后一仰,重重地躺回床上,侧身,留给父亲一个背影。

      一个背对的姿态,那比什么都薄凉。

      恒锗突然觉得心里非常难受,他走了出去,关上门,用锁链将门锁上。

      麦炳仙……

      极其冲动的,他循名找到电话簿并且拨通。

      “喂?这里是花岩冈小学。”

      话筒传来一个中年女性的声音。

      “请问一下麦炳仙老师在吗?”

      女人说了声,请稍等一下后,就把话筒放下。

      偏僻的边远山区,只有老式公共电话算得上先进的通讯工具。

      学生的说话声和奔跑走动声隐隐通过传声筒传过来。

      麦炳仙,他有他自己心目中身为教师的理想并努力追求着。

      恒锗在藏污纳垢的政坛打滚多年,认识很多人,结交很多人,也有很多人就像是浮在水乡的落叶一样,顺水漂走逐渐被他遗忘。

      麦炳仙,只有对这个在乡下满足执教,自得其乐的老友,他无法嘲笑讥讽,也无法忘记。

      当一个人在开始思考的时候,是一件无比糟糕的事,这会让他以自己的想法扭曲事实,再也无法快乐,而并不会如他期望的那样有意义,所以,除非必要,恒旭极少思考。

      他躺在床上,左手轻握着那把挂在脖颈的钥匙,右手则掏出备用手机,打电话给沈晴天,“带着我的地图来救人吧。”

      挂断通讯,翻了身,无意间,他的目光定定地锁住摆放在床柜上的书籍。

      伸手,抽出一本,扫掉上面的些许微尘。

      翻开,里面色彩鲜艳。

      这是一本童话。

      以前,他很喜欢童话,却不喜欢看书,就让于盛十读给他听。

      可是,他总不要知道结局。

      于盛十对于他这个习惯感到很疑惑。

      “知道开始却不知道结局,不会心里不爽吗?”于盛十这样问他。

      他回答,“童话最美的地方就是还未完结的时候啊。”

      “为什么呢?”

      “因为,在这个时候,什么都可能发生,什么都还可以改变。”

      于盛十笑,“原来你是怕结局不合你意。”

      “是啊,所以,我情愿不要知道结局。”

      冷酷傲慢的国王笑了,不再遥不可及,不再高不可攀。

      他轻轻地将硬皮美观的童话书放回原位。

      期待、憧憬、预谋和邂逅,他编写着自己的剧本,却怎么也摆脱不了属于自己的结局。

      即使他,不想知道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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