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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巴比的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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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洁癖?
弗洛姆的研究建立于1933至1945年大屠杀时期的德国纳粹领导人之上。他所探讨的“邪恶”主题经过历史的考验和验证,这一点比我有利。但这也正是缺点之所在,因为这绝不可能真正的切合主题。(1节P32)
恶人最重要的特征。他们很卑贱,卑贱到扼杀自己的良心。我在《心灵地图》一书中指出:懒惰是最裉本的原罪。在本书稍后的篇章,我将提出骄横也是原罪之一。
然而,与其说这种荒谬是因为他们憎恨生命本能,不如说他们不憎恨自己内心中那些邪恶。
懒惰,或是企图逃避命运的痛苦,是所有心灵病患的根源。
可以用这些话反省自己,但不一定适合那些执迷不悟的人。对一个普通的医生来说,有这样的认知毋宁说是痛苦的。因为他们同时有着必须具备的医者的良心。
而如果说保持表面规矩的是“道德白痴”,那么我不掩饰自己逃避责任逃避社会的行为是不是说明我在乞求道德上的救赎?
当然,在这里他又强调了诚实这个品性。皱眉,就好像是基督徒忏悔时要说出真话一般。但是我认为这对一个心理治疗师来说不应当被过重强调。因为。。。所谓的言行不一,道德上的欺瞒等等,实际上太多了。而他们自己其实不自知,因为对道德的不信任。什么是道德呢?他们知道钱是很重要的,儿子的孝心是很重要的,体面是很重要的。表面上的伪装是很重要的。他们为所欲为,伤害他人,他们也许是恶人,但不一定是心理病人。
正如巴比的父母,他们也许做了很多坏事,但他们此时更需要的是心理医生。即便儿子的死使他们颜面尽失,但不应当否认亲人的天性。他们的教育有了挫折,也许正处于彷徨害怕的阶段,需要人指点迷津,而不是一味的否定,更遑论怀疑儿子的死与他们有着直接的干系。另外,我倒是认为一直想要干出一番大事的孩子有可能选择自杀这个方式,如此无情滑稽而又傲慢的处事方式正是可以从他们家的为人处世看出来的——另一方面是关于自杀与心理疾病的问题;
有心理疾病的人也许会自杀,但是自杀的人不一定有心理疾病。正如恶人不一定是心理病人。这是社会的优胜劣汰,也是社会的磨砺,而且我有过一段心理失常的时间,与正常情况下是截然不同的体验。当时我便知道了,也许平时那些烦闷是生活的磨练,但是此刻我需要的是及时的,科学的,有效的治疗。尽管当时心慌意乱,但是我还是在没有信心的情况下采取了转移注意力的疗法。主要是整理寝室垃圾之类能帮助别人,体现自己价值的小事。甚至由于当时对自己这种疗法没有自信,我产生过是否会一直会困于那种混乱的精神状态的念头,一想到此,我便感觉前途一片漆黑,唯有强撑着振作精神。说了这么多,我想会说的无非是,治疗心理疾病需谨慎,但是判断是否是心理疾病也需要谨慎。我认为以下的前提是由具有经验的人总结出来,很切合实际的前提。
因为有—个原因,或许这也是最无可奈何的原因:他们不愿意。要接受治疗必须自己愿意才行,至少得具备某种程度的意愿。但还必须考虑前提:在精神科医生看来,他们必须在某种程度上承认自己并不完美。有无数的精神病患者必须马上接受治疗,但是他们却认为无此必要。
就这个案例来说,我认为将巴比直接调离他父母的身边并不是一个能彻底解决问题的方法。前面那个我说是“在科学社会对心理医生的肯定下,对患者所进行成功救助的案例”,因为患者畏惧魔鬼而又试图祈求魔鬼的援助,当然我认为这个过程中有医生的暗示作用在里面,也许是无意识的,但是最终,对于这个除了扭曲的宗教概念别无所有的懦弱的人来说,在这个社会下有一定权威的心理医生给了他救治。而在这个案例里,唯一能使医生获得成功的唯有更进步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父母的权威受到科学的或是人权的限制。进步社会的教育,社会保障环境等对这些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在前面,他也许否定了母亲可以带给儿子的谎言,用以安抚恐惧(患者自己发展成了魔鬼契约),在这里,他直接否定了父母的教育的意义。头疼。
耶稣教导信徒,开始就说:“虚心的人有福了!”
弗洛姆把人性之恶的起源看做为一种成长和渐进的过程:人不是生来就恶,或被逼为恶,而是经过持续的选择,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成为恶。他的观点与我的相同,特别是在他强调选择与意志力这一点上。但是,我认为他的观点虽然正确,却还不完善。从某些方面看,弗洛姆的理论未把年轻人尚有许多机会运用意志力作真正的自由选择时,将塑造其人格的强大力量先行考虑在内,还有,他的理论或许也低估意志力本身强大的力量。
不少事例证明,有些人只为了行使运用意志力的自由,便作出恶的选择。
他没有把无知考虑进去,因为他把懒惰当成一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