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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新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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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皓国正昭三年,名动一时的琅环盈娘在与楼息成亲当日投崖自尽,江湖民间传言四起,有说盈娘羞愧难当只有一死,有说楼息另有所爱盈娘自愧舞坊出生为成全所爱当场自尽,更有说盈娘乃一魔头杀人无数终究被正道中人逼于悬崖之上,无奈只有跳崖而死。
对于一切传言,莫名府楼息一贯沉默,经隔两年,风波渐平,绝于错莫湖颠的那个女人也逐渐消淡于世人的记忆中。
佛说,一切皆是过往云烟,缘过即散,醒也罢,醉也罢,皆在棋中。
这是一个很小很穷的渔村,方圆不过五里,朝出东海,夕归载鱼,平淡中带着满足,这就是渔村所有百姓的世外桃源。也算我命不该绝,错莫湖山下一片浩瀚的大湖与丰江一渠相连,我便是顺着丰江漂流到这里。
当我睁开眼睛看见屋中闪烁着点点光辉,一个略显年迈的女人坐在旁边慈祥的望着我,她在说话,朦胧中我一点也听不清,良久的对视化为一缕苦笑,终究老天爷还是没让我死。
我并非是认为人命如草的人,可当你好不容易走过独木桥却发现那边仍旧是断崖绝路,无路可走时,死或许也是最好的选择,我承认我面对感情我懦弱,或许这就是哀莫大于心死吧!
收留我的是一对很平凡的夫妇,我叫他们胡老伯和胡大娘,他们有个儿子憨憨傻傻的,他们都叫他憨子,也就是他在丰江边把我救回了家,有时我在想他若不是一个傻瓜或许也不会救一个不相干即将垂死的人,可我错了,逐渐我发现他们都是好人,或许能说是没有被外界所污染很单纯的本分的渔民。他们会拿着自家产的鱼还有米叫胡大娘为我补身体,要知道他们都是靠捕鱼为生并不富裕的人。
胡大娘问我家在哪里,我只摇头,一句话也不说,不是我不想说,只是不知从哪说起,久而久之他们就认为我是哑巴,我一笑而过也并不否认,他们也不知道我姓什么,也就哑姑长哑姑短的叫了起来,我也乐于他们这样叫我,我也需要一个新的身份。
胡大娘常常对我感叹,眼神里全是怜悯,这么漂亮的个姑娘居然是隔哑巴,真是可怜了。有时我觉得很对不起他们,他们真的是很善良的人,不仅让我住了下来,还教我如何补渔网,闲暇时也教我绣花纳些底,他们说只要秀得好赶集时拿到集市卖或许能卖个好价钱。
当初掉到湖里,身上的金簪翠摇全被水洗刷得一点不剩,住在胡大伯家他们没说什么,但仍觉很过意不去,现在发现以前像米虫一样活着,原来离开了残月楼自己什么都不会,什么也都不是。要我杀人挣钱?这辈子血腥我不想再沾。进舞坊?好不容易重活了过来,跳舞只会让我想起以前的不堪,早已失去原本的意义。
我只有尽量学着憨子帮村里的人补渔网,有时候辛辛苦苦补上一天刚好能够吃几个馒头的钱,说实话苦是苦但很安心,至少我是为我自己而活,挣的钱也是汗水换来的。
憨子并不像他们说的那样傻,反而我觉得他是很聪明的,他会想到别人想不到的事,他也和我最亲,可能是潜意识里认为他是傻子,就愿意和他多说话,整个村子里的人也只有他知道我不是哑巴。
“哑姑姑,为什么你不让我告诉他们你会说话啊?你的声音很好听呢,比镇上彩嫣姑娘唱的曲都还要好听!”憨子用一根稻草掏着土里的蚂蚁,抬头望了我一眼又专心看他的蚂蚁洞了。
我们坐在一个很高的地方,我手里仍拿着渔网补着,听他这么一说,倒有些想笑,向他看去,他也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相貌虽算不上好看,但倒还是五官硬朗,若不是有时像个三岁小孩,说不定媳妇都已经娶上了。
我笑着放下手中的梭子,拍了下他专心看着蚂蚁洞的头,笑了起来,“憨子,告诉我,你是不是看上人家彩嫣姑娘了?”其实我只是开玩笑,哪想憨子猛一下就站了起来,耳跟都红了,样子倒是气极了,“我才不喜欢她呢,凶得要死,上次我不过是蹭破了她一点衣服,她就揪着我耳朵骂了半天,哼,长得还没有亚姑姑好看,却自以为了不起。”说着,气极似的狠狠在地上跺着脚,活像一个顽皮的孩子。
我叹了一口气,正想说话 ,憨子却接着说了起来,“我以后一定要向师父学好功夫,把那臭婆娘打得鼻青脸肿 。”说着还煞有其事的比划了几招,我一愣,虽然很不标准但确确实实是招招致命攻向身体的几处要害。
我忙抓住他的手,惊问道,“憨子,你这些都是向谁学?”憨子手中吃重,拼命叫道,“哑姑姑,痛,痛...”我赶忙松开手,有些尴尬的笑道,“你有师父?”
憨子看了我几眼,也不说话,撅着嘴拿上他的树枝和他掏的几罐蚂蚁就往下走去,回头冲我笑了笑,“我师父不让我说,所以我是自学的。”
我无奈的笑了笑,憨子你到底是真傻还是假傻,转个弯这样告诉我,即不违背师父也告诉了我,亏你想得到。
看憨子那几招,可以由此断定决不是什么名门正派,跟杀手的技法倒有些相似,但天下绝顶杀手莫不是归残月楼所有,但相似中却又有不同,绝非出自一派,他这么一个人怎么会在这个渔村?莫非和我一样,想到此,不禁笑了,像我这么命大难道世间还有,有时倒觉得跟说书似的,只要我们井水不犯河水,我也不想知道这么多。
一早起来,就听到胡大娘的声音,“那小子又不知跑到哪去了,昨天晚上也是好晚才回来,他爹,你倒是管管啊!”胡大伯啃着半个馒头,喝着清粥,“让那小子去闹吧,他也老大不小了,咱也不能老管着!”
胡大娘有些气,抬头见我从布帘里出来,慈祥的我笑,神情中却是悲伤,“哑姑你来得正好,你看他爹也不管管憨子,万一憨子出去要有个三长两短,咱们两个孤老可怎么活。”
我笑着摇摇头,让他们不要担心,胡大娘才有所悟,拉着我手,“又是一个可怜的孩子,你看我这老婆子的记性。”我笑而不答,反拍拍她的手,心里却是千万个愧疚。
胡大伯把剩下的两个馒头推倒我跟前,温和的说道,“闺女,吃点东西,你病才刚好。”我点头坐了下来,胡大娘转身就快步走到厨房,手里捏着两个鸡蛋,皱纹伸展在整个脸上,“今早隔壁的老李把他家母鸡才下的蛋送来,说让你好好补补身子,来趁热吃!”我不由想起那两个孤寡老人,心头一酸,胡大娘把剥好的鸡蛋递在我手里,我顺着咬了一口,从不曾有的幸福感从心里燃起,仿佛他们真是我的亲人,要是父母不抛弃我,是否现在也应该过着这样的生活,这些都不是我以前不敢想的,现在却真的发生在我的身上。
胡老伯最后一口把整个馒头塞了进去,舀了一大勺水咕噜咕噜灌了下去,擦擦嘴说道,“闺女,今天赶集,我带你去看看扯块布回来,让他娘给你做身衣裳,老让你穿这身也不是办法。”
我低头看向身上已经破旧得看不出样花的布料,这还是村里几个姑娘凑的一两件,可没想到一穿便是两年,不禁点点头,实在笑不出来,又该用他们的钱了,这份情我又该怎么还,为什么我盈娘老是处处受人恩惠,想到此,不禁有些怅然,那人现在是否还健在!
他们说的集市是在离渔村十里以外的一个小镇上,别看胡老伯年纪已过半百,走起路来一点不比平常人差,这次我没用轻功,却是一步步走在胡老伯旁边,觉得特别踏实。
走了两个时辰,终于看见前面很小的一个城镇上倒是人来人往,摆满了很多交易的东西,都是很平常不过的柴米油盐,吆喝声阵阵,一副热闹的样子。
我看见城门上已开始脱落的几字‘骆镇’,我看过公子的地图,似乎这已经是在南皓国的边境,相邻的便是罗澜国,离京城更是千里之远,那些事那些人都已成为过往,我深深吸一口气,看着眼前的一切,这才是属于我的生活。
胡老伯从怀里掏出十几个铜钱,塞到我手上笑着道,“哑姑你自己到前面去看看,要是看到了喜欢的布就买了,我这老头子也不知道姑娘喜欢些什么,就不去了,你买好了就到这来找我。”
我手里握着尚有些温度的铜钱,有些担忧的看着胡老伯,老伯此慈祥的笑了起来,黝黑的皮肤满是皱纹,“闺女,不要担心我就坐在这,你倒是不要走错路了,镇上可不比得渔村要大得多。”
我扶着老伯的手让他在路边坐下,他粗躁长满茧子的手触及皮肤,心里好像有块东西堵住一样,这么好的一个老人,以前不知吃过多少苦,想来恐怕去过最大的地方便是这骆镇了吧。
眼里有些酸意,向胡老伯点了点头,才忐忑不安的往集市的中心走去,只想随便买块布,让胡老伯独自等着心里总有些不安。
骆镇,真的很小,不过四五条街,集市就是贯穿在这几条街上,人很多,走路都是你挤我我挤你,我走过路上,那些人都好奇的回头看我,我知道他们在看什么,只把头低着匆匆向前走。一路上看下来,卖布很少,我拣了块白底小花的布料,在我拿钱的时候,才觉得这十几文钱的重要,竟有点舍不得,想想这可要补十多天的网看有没有这么点钱。从这时起,我知道我再不是以前的盈娘,那个出手千金的女子。
我匆匆的赶回,胡大伯留在那我真的很不放心,在人群中不停的穿梭,前面似乎堆满了很多人,吵吵闹闹不知在干什么,只听见里面砰砰直响,外面站着的人掩手低声讨论,我往边上走着正想绕过去。
旁边的人突然叹道,“真是可怜,不就是卖双鞋子嘛,遇上这灾星也算是他倒霉,就可怜他这把老骨头了。”我心里猛然一抖,向旁边望去,密密麻麻的看不到里面到底发生的什么。
我提裙就向里面冲去,在看到那一刹那,手里的布砰的一声落到了地上,我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刚才还好好的胡老伯此刻正被两个中年男人架着半跪在地上,额头已被磕破,一滴滴血往下冒着,溅得身下的绣花鞋血迹斑斑,前面站了个妖艳的女子,纤纤细手拿着一支珠钗在胡伯身上一下一下狠狠戳着。那不是前几天胡大娘才秀好的鞋子吗?
心里某个地方好像被人用刀子捅着,急步冲到那女子的旁边一把握住她正要往下戳的手,她不料会有人拦她,杏眉一斜怒道,“谁不想活了。”在盯住我的一瞬间,眼神有些闪烁。
胡伯虚弱的声音传来,“闺女,快走,不要管我这把老骨头...“他还没说完,背后那两个就是一脚,“当心老子刮你一层皮。”胡伯剧烈的颤抖着,一口鲜血吐了出来。
我放开那女子的手,忙扶住胡伯,看着涓涓流出的血,手已被指甲握出血迹,咬牙道,“请问姑娘,我家胡伯怎么得罪姑娘了,要下如此重手。”
那个女子大笑,浓厚的胭脂香味弥漫在空中混合着腥味异常难闻,“这个老东西不识抬举,本姑娘要他的鞋是他的荣耀,哼,他吃了豹子胆竟敢向本姑娘要钱,老不死的,我呸!”
一股无名怒火从心而起,看向地上的绣花鞋莫名的心酸,我猛的转头看向她,冷冷说道,“放人。”
女子被我一瞪,身子一怔,但很快又想是听到笑话一般笑得更加猖狂,“好,好...”说着,向后看了一眼,“阿三阿四,给我往死里打,打死了本姑娘就放。”
一股冷笑嚼在唇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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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谢谢大家的支持,如果按我最初的设想,到这儿最多只写的一半,我会把字数控制好,觉不让大人觉得太长。如果有什么意见一定要提啊^_^
大家都说很像《颜夕》,怎么说吧,颜夕我是在很久以前看过的,很喜欢。但这个故事绝不是模仿,它出现在我脑袋里已经很久了,只是久久没决心动笔。
在生活中,哪有生死相爱的人,也只有在故事中让笔下的人潇洒一回啦,大家莫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