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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难得的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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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的假期好时光,虽说太阳像一个不遗余力一天一天的发挥它的热心肠的老人一样,将热情铺满大地,但是临海的城市总是得天独厚的享受着懒洋洋的海风。轻微飘动的窗帘、挥动着手掌的绿巨人、不时扬起的女孩子的发丝••••••
“唉,好无聊,你也真是的,约你那么多次总是不出来,不过这个地方的甜点味道不错,你是怎么找到的?”孟晴雨咬着银质的小勺子,回味无穷的问道。
“百度一下,你就知道。”
“呃——”孟晴雨没料到答案如此出人意表。
“找我出来什么事啊?”
“没事就不能找你呀——社里决定开展一次徒步旅行活动,让我通知你。”
“每个人都要去吗?”
“齐易说了,实行自愿原则,去嘛去嘛。”孟晴雨看出陈落晨有拒绝的矛头,连忙撒娇道,“你要是不去,那我也不去了,在家实在太无聊了,出国去玩有没人陪我。”
你要是不去,恐怕谁都去不了了,肯定是齐易为了找借口和孟晴雨在一起,才行出这个办法的,既然这样,那就不要去做这个闪闪发光的电灯泡了。
“可是我很忙啊,你一个人去好不好,再说还有齐易陪着你啊。”
“可是我只想和你在一起呀。”
陈落晨受宠若惊,但是一想到自己的计划,还是对孟晴雨说:“这次真的不行,等下次我再陪你去行不行?”
“下次是什么时候?”孟晴雨刨根问底。
“这个到时候再说。”
陈落晨的这个到时候却变成了一天后,不过对象变成了沈毅远,那天她回到西碧园,便看见沈毅远坐在厅中像是在等她。
“我听表姐说你很喜欢向日葵,我知道有一个地方有向日葵园,要不要去看看。”
“你陪我去,你那么忙?”陈落晨稍稍瞥了嘴角,表示怀疑,也许是这个小动作逗乐了沈毅远,他轻声笑了起来,站起来拍了拍陈落晨的头说道:“小丫头,再忙的人也会有休息的时候,晚上好好休息,明天早点起床。”
陈落晨丝毫没注意到自己竟然没有拒绝沈毅远的提议,也就是她在拒绝了孟晴雨的邀请后,这真是不可思议,这或许是由于沈毅远的提议很难拒绝,他百忙之中抽空来陪你玩,你又有什么理由拒绝呢?
王阿姨送他俩出门的时候,絮絮叨叨的让陈落晨要小心涂好防晒霜,不能被太阳晒到。
但是呼吸另一片空气的心情已经忽略了来自身体某方面的顾忌。
车子行驶在高速上。耳边是呼啸的风,陈落晨看了沈毅远一眼,然后低下头盯着自己的手,右手食指上有一个伤口,是上次在妈妈家里的拿那张照片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碎玻璃。当时可能没有注意,但是他自己却悄悄的结了痂,暗红色的痂在洁白的手指上显得特别的突兀,不久它就会脱落,会重新长出新的皮肤,回复它本来的面貌。
陈落晨一个人在静静的想着心事,只听见身边的人说了一句:“到了。”这才回过神来,仿佛上一秒中还是毫无起色的,像是要薄暮冥冥的世界,但是在下一秒满眼、满心都是灿烂的金黄色和厚重的绿色,好像是画家洒下的大桶的颜料,一直绵延到世界的尽头。
他们走在园内的窄窄的小路上,沿途的那一颗颗鲜活的生命在晃动着自己茁壮的手臂,娇嫩的花瓣,那样的充满着满满的欢欣与喜悦。你在唱歌,我在微笑,没人在沉默。阳光毫不吝啬的撒在花盘上,留些一地的细细碎碎的斑点,在轻轻地朝左朝右移动着。
陈落晨远远地走在前面一边倒退着,一边和沈毅远聊着天。
“这里真是太漂亮了,我现在决定了,我要热爱自然,做自然的奴隶。”沈毅远慢悠悠的走在后面,摇摇头。
情绪反复无常,不过,这才是真正德陈落晨。
“这里就像是童话中才有的场景,不过可惜没有一只兔子。”
“为什么要有兔子。”
“有兔子就可以带我去一个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不行,还是不要吧,我还是喜欢这里。”
“唔——”陈落晨深吸一口气。“连空气中都有向日葵的香气。”她将手抬起来,眯着眼睛去看太阳,食指上的那个丑陋的细长的红痂就像一个小丑一样大咧咧的凑到观众的面前。
她连忙像触了电似地将手甩下。
这时候沈毅远正和一位满头银发的老人在交谈,随后老人领着他们来到一处地方,延伸到远处的原木质篱笆,有一个类似于门框一样的架子,是用三根粗粗的树干做成的,上面的一根相当于门的横梁,上面有一个乳白色的小牌子,上面写着“毓园”和向日葵园离得并不远,陈落晨站在窗户二楼的窗户里可以很清楚地望见那片景色。这幢白色的两层房子也是纯木质的,散发着阵阵的森林的香味。
陈落晨跟着沈毅远的手从楼上走了下来,坐在桌子旁,陈落晨这才发现在做饭的是一位老奶奶,老奶奶从厨房里端出一盘菜,白中透着褐色,用一些绿色的青菜叶子点缀着,桌上已经放着两小碗瓷白色的碗里盛着汤,汤很清,只有碗底漂浮着一丝丝的淡黄色的叶子。后来才知道是葵花花瓣。
老奶奶做完饭,坐在旁边的一个小木桩上绣着什么东西,走近一看,原来是在绣一只蝴蝶,
蝴蝶五彩斑斓,大概有二十种颜色。难度应该特别大。老奶奶大概有五十多岁,眼睛似乎很好使,绣着样的蝴蝶,竟然没有戴眼镜。
“要试试吗?”
陈落晨摇了摇头,应该一会就要走了吧。他抬起头没发现沈毅远,老爷爷也不在。
外面的天暗了下来,老奶奶把屋子里的灯都打开。陈落晨从屋子里跑了出去,正好碰见沈毅远和那个老爷爷回来了,沈毅远的浅蓝色细条纹衬衫卷起了袖子,裤脚上好像还沾了点泥巴。
“晨晨,我们回去了。”说完牵起陈落晨的手和老爷爷奶奶点了一下头。
自己的手在沈毅远的手心里,幸好不是右手。坐在车里,陈落晨回头望了一眼,看见老爷爷奶奶站在那个写着“毓园 ”的乳白色的小牌子的“门”旁边,他们互相搀扶着。银色的头发在灯光下放出丝丝缕缕的光。
“能不能不回去?”虽然这样问,陈落晨还是乖乖的开门上车。
“乖,下次再带你来。”
下次是什么时候,到那时候是不是一切都已经消失了?
沈毅远处理完工作,感觉眼睛酸涩,他捏了捏眉心,窗外是灰白灰白的天空,偶尔几只白鸽飞过,三三两两的在一起。
Lisa敲门进来,“沈总,需不需要为您订餐。”
“谢谢,不用。”他已经和陈落晨约好去一家私房菜吃一种据陈落晨说“看上去很美,实际上一点都不美味的食物”。陈落晨虽然喜欢呆在家中,哪里都懒得去,但是对那些有趣的事却抱有万分的好奇心。比如有一段时间她对会治病的树产生很大的兴趣,又有几天研究现在历史学家所界定哥伦布发现的其实是美洲而并非印度这到底是不是事实、当然她最感兴趣的还是她的专业:戴珍珠耳环的少女但她完全是小孩子心性,对大部分东西一知半解甚至一知不解更是常态••••••正当他陷入对陈落晨性格的分析中时,电话响了起来。
是他名义上的女朋友程波波打来的。
“毅远,你家里怎么会有个女孩子,快从实招来。”刚一接到电话,程波波就在那边呱呱大叫。沈毅远皱了皱眉,问道:“找我就为了这事?”
“那要为了什么事,刚刚我打电话去西碧园,是一个女孩子接的电话,问她名字也不说,还挂我电话。”
那到像是陈落晨能干的事,别看她总是彬彬有礼的样子,那只是限于人前,天知道私底下她是一个多么任性、校长的孩子。不过这也正好给程波波一个下马威,程波波太刁钻古怪,碰上比她更加古灵精怪的陈落晨,怪不得会吃瘪。
“要是被我爸妈知道你把女人带回家住,那我怎么办?要是我在国外还好一点,你找女朋友没多大关系,但是我现在在国内。”
“你什么时候和你父母坦白,程波波,你打算和盛豫杰瞒着你父母一辈子?”当初禁不住程波波的百般哀求而同意替她瞒着程父程母,要说盛豫杰和程波波这两个人真可谓是现代版的罗密欧和朱丽叶,上辈子的事是的儿孙们谈个恋爱都要躲躲藏藏。
那边很长时间都没有声音,程波波的气焰估计已经灭了一大半。
“讨厌,你以前又没女朋友,暂时假扮一下我男朋友又有什么关系,好了,不跟你说了,阿杰回来了。”说完,就把电话挂了,将重色亲友发挥到极致。
沈毅远开车去西碧园接陈落晨,然后两人一起去陈落晨昨晚在潜水的时候看见网友提到的地方。
沈毅远不得不承认这是他有生以来吃过的最难吃的食物了,比他在留学的时候第一次做的菜还难吃,再看对面的陈落晨,在吃了口等了一个小时才端上桌的那盘黄不黄绿不绿的菜之后立刻吐了出来,正从包里找着什么,然后拿出一颗巧克力,丢进嘴里,然后拿出一个递给沈毅远。
沈毅远敲敲陈落晨的头,“自己吃” “真难吃!”她皱了皱眉,似乎那种味道还留在嘴里。
“但是怎么还有这么多人来这里?”陈落晨环顾一下四周,现在离吃午饭的时间还有一会,但是里面的座位都已经坐满了,连休息处都有很多人在等着,这真是一种奇怪的现象。
“很多人和你的想法是一样的——看看到底有多难吃,还有,你没发现,这里的菜上的特别慢。”
“确实是这样。”
“这位小姐真是个人才,我们家的菜配巧克力是最好的了。”正在陈落晨硬是要沈毅远吃下那块巧克力而沈毅远快要被陈落晨缠人的功力给打败的时候,一个声音从她身后响起。声音很大,精气神十足。餐厅里的人一时都朝这边看来。陈落晨微微汗颜。
“小姐贵姓,这家餐厅是我的,免贵姓毕,毕福剑的毕,欢迎您提宝贵意见,刚刚您说巧克力配着香椿,这确实是一道人间美味。”
这什么时候变成我说的了?陈落晨暗暗想到。
“其实,我觉得就着冰淇淋更好吃,尤其是草莓味的。”陈落晨认真的说。
“真的吗,这个我没试过,你等等,我去让人立刻去买草莓冰淇淋来试试。”比老板说完,立刻一溜烟的消失了,就像来的时候一样。
成落晨当然不会等到冰淇淋来,那该有多难吃啊,等两人换了一家餐厅吃完饭的时候,沈毅远送陈落晨回家。
“今天有人打电话找你,是个女人。”陈落晨本来不想和沈毅远说,她一向不喜欢去理别人的事,但是这又似乎不是别人的事。她现在越来越觉得和沈毅远在一起很舒服,她可以忘记很多东西。
“嗯——说什么了?”
“她问我是谁。”
“那你是怎么回答的。”
“这不关你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