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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胡笳十八客心惊 ...
我连夜离京时候,匆忙中顺手在御马监牵了一匹军马便匆匆上路,更谈不上磨合。如今这养尊处优的皇家畜牲吹了几丝冷风,便止不住地嘶嘶长鸣,摇头晃脑拽着我向那条黑街走去。
漫天漫地的回忆被它打破,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想起孩提时节那些天真无邪的傻事。看着那目光揶揄的黑马,我总觉得像是什么隐秘的心事被它撞见一般,诡异地恼羞成怒起来,狠狠一巴掌拍上它的长脸,拖着它大步迈向那条危险的街道。
当年子初便说过,那条街里随便一个人身上都背负着几桩命案,数条血债,个个是刀头舔血枪尖嚼饭的主。我也深知这是座虎狼窟,但微妙的是,这里再凶险,也好过正经的镇子。
道理简单的很,有谁见过在通缉犯扎堆的地方贴通缉令的?
通缉令,对这一点我深信不疑。秦川向来是个行动力极高的人,如今登了九五之尊,倾天下之力,更是没有他做不到的事情。我虽然离京不过三天,想必印着我头像的通缉令早已满天飞了。
最危险的地方有时候最安全,忘了是谁说过这样一句话。鱼龙混杂,历来最合适遮人耳目。
到了街上找了家看上去不太像是要做人肉包子的客栈住下,房间简陋,不过对于我这个三天两夜没睡觉连着赶路的人,已经非常舒服了。啃了一个烧饼,让小二打了热水简单洗漱了一番,天已经黑了,我便索性关了门,躺了下来。
已是四年不曾睡过着硬邦邦的板床。大概是太过相似于当年漠北军帐中的感觉,我今天本就散乱异常的思绪颇有些不受控制,飘到了些不该去到的地方。
精神高度紧张一段时间之后,即便放松下来也会留下这样的后遗症。脑袋里像是有几百只马蜂嗡嗡嗡嗡地吵,我仰着,侧着,趴着,蜷着,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熟。
那时候头很沉重身子却好像浮在空中,徘徊在现实与幻境的边缘,好像是清醒着做着一场梦。就在那时候,穿过脑中嘈杂的噪音,一缕歌声钻进了耳朵。半梦半醒之间,我下意识地捕捉着字字句句。那声音也渐渐明朗。
已经不年轻的低沉嗓音,带着在紫陌红尘中走了一遭留下累累伤痕的苍凉,弹着琵琶,幽幽吟唱
“为天有眼兮何不见我独漂流?
为神有灵兮何事处我天南海北头?
我不负天兮天何配我殊匹?
我不负神兮神何殛我越荒州?
制兹八拍兮拟排忧,
何知曲成兮心转愁。”
我身不由己地在现实与梦境中沉沉浮浮,分明是落魄歌妓的声音,却袅袅地与我娘的身影重合。
——当年娘也常吟那首《胡笳十八拍》。
爹在世的时候是个一条道跑到黑的直心肠,心里眼里除了打天下就是守江山。除了守土开疆,其余的事情,一概敬谢不敏外加退避三舍。
娘总说我爹是个天真的人。但其实这世上大多数人,即便是那些做了大事叱咤风云的人,都天真的很,只不过自己不曾发觉。
比如大秦的开国皇帝,那位为了避免夺嫡大战而只要了两个儿子的老爷子。
这世界上想象往往远比现实美好许多,自家爹身强力壮的时候,两个儿子还乐乐呵呵相敬如宾的,等到老头的白了头发松了门牙花了老眼需要小太监给念折子的时候,兄弟和睦这美丽的花,就被西风狠狠吹凋谢了。
等老爷子明白过来时已经太迟,他的二儿子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看羊群的犬打了个盹,他便撕开了伪装,亮出雪亮的獠牙利爪,对着朝夕相处的绵羊的大动脉,一口一个,丝毫不含糊。
从八岁入太学,那个男人披着温和的假象苦苦忍了二十八年,装了二十八年,终于在三十六岁的时候用沾了几百人鲜血的双手,夺过了他想了一辈子的玉玺。
那时候老皇帝撒手而去,留下一朝大臣惊恐的发现,他们忍辱负重二十八年的新皇上终于找到了突破口,有些被压抑了太多的情绪已经谁都控制不住。
先皇凶残成性,嗜血嗜杀,是个甚至有些疯癫的暴君,这一点在他还是那个表面中规中矩的二殿下时候,秦川就已经知道。所以我也知道。自然,娘也知道。
爹虽然远远躲着那金殿上手足相残漩涡,可是要命的是,爹手里,握着不小的一支军队。
索性爹人缘出了名的好,加上娘的时时提醒,想惩居然也挑不出名头。而且先皇初初登基,也不好坐那自毁长城的事情。当时若是爹放手及时,安稳回老家过太平日子,估计如今,定是另一番景象。
可是还没等到爹请求解甲归田,先皇抢先一纸诏书把爹调到漠北镇守边关。
漠北是个烫手的地方,北边是日渐壮大的逐卢部落。剽悍的游牧民族,会走之前就会骑马,虎视眈眈垂涎三尺地盘踞在大燕北部,是历任皇帝心头上一块沉甸甸的石头。
不过我一向都很瞧不起那群人高马大不长脑子的蛮子,天知道他们怎么想的,非要抢这一片荒无人烟除了风只剩沙的地方。
十二岁时我同爹娘离开了京城,驻扎漠北。随军对于我来说不是什么新鲜事,可是娘却是第一回。她一个江南长大的闺秀,十八岁以前连下雪都没见过。任是谁劝都不听,冒着北风卷地白草折的严酷气候,铁了心非要陪在爹身边。
很多人都说,娘同比干一样,心肝有七窍。大概那时候娘就已经知道只一次的凶险,早就做好了回不来的准备。
可能从出发的那一瞬间,娘早就把生死抛在脑后了。可是她还是要活着,为了爹爹,为了我。
而事实证明,多亏了娘倾尽了一腔玲珑的心血,我们才能在斩杀朝臣像是切瓜砍菜一样的时节,生生挺了三年。
可是即便再聪明再能干,娘,也不是神仙。
十五岁的时候,在我爹手下打了好几回败仗的逐卢大王又不安生了起来。纠合漠北九部,号称集结了一万骑兵,都是剽悍异常的精壮蛮族。先皇手谕,号令漠北大燕三军将士奋勇杀敌,国土不可失一寸与敌。
我爹手上握着不过一万五千兵马,胜算七三开。那是镇北衙门也有一只镇北守军,目的就是以备不时之需。如今,自然要两军联合。
镇北太守王夫翔是个文官,刚上任时染了漠北的风毒症,还多亏了娘救了他一命。如今临敌,王夫翔一口一个揖,一切的一切全听凭我爹做主。商量了半日,终于敲定,爹带主力军摆却月镇正面迎敌,王夫翔带领镇北守军五千接应。
只是当年谁都没有想到,王夫翔拱手承诺的时候,除了手上诏书,怀里还藏着先皇亲笔一封密令——
胜负事小,爱卿保全镇北守军事大。如若不蒙损伤,朕必与卿加官进爵。
先皇这一招借刀杀人用的极毒。王夫翔怎么说也笃信忠孝节义,不可能加害他的救命恩人,而且说白了,他也没本事陷害我爹。但是也不是每一个读书人都能坦坦荡荡到底,救命之恩与锦绣前程,王夫翔犹犹豫豫,还是归附了先皇。
如此我爹如若兵败,那自然要受惩处。就算得胜,这只军队也必然受到严重的折损。爹的羽翼被削弱,先皇下手,便更为有利。
只是那时候我们更没想到,老天一时迷蒙了眼,让逐卢送了先皇一份意外大礼。
我一直在思索我的文风是什么,今天得到了答案——————
就是没有文采……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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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胡笳十八客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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