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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何风止的秘密基地 每个故事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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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哪个年纪的女孩都喜欢幻想。
十三常说,在我静如死水的棺材脸之下,藏着无可救药的浪漫。
在那最美好的时光里,我隐秘而孤独地喜欢着一个人。
最初幻想着自己将会成为这个罗曼蒂克故事里的女主角;不久以后,我悲哀地察觉自己可能只是炮灰女配;直到最后,才无望地承认,我不过是那打酱油的路人甲。
那时的我径自沉沦在那场灭顶的无望的单恋中,尚不懂得,每个故事里的配角甚至炮灰,其实都是他自己故事里的主角。
在远远逃离的大学数年间,每个日日夜夜,想起那个卓绝的名字都会胸口一窒。我也曾问过自己,是如何鬼使神差地动了心。如今翻看着当年写下的心情,那些片段隔了遥远的时空依然鲜活,跃然眼前。才明白,原来一开始,我就在劫难逃。
何风止的秘密基地,第一页。
2003年9月11日。
这是第一个不在家度过的中秋节。
食堂安慰性地卖起了月饼。我咬了一口,兴趣缺缺,就放在一边,陷入金庸的刀光剑影之中。正看到雪山飞狐里的南兰弃苗人凤而去,不免感慨南兰这女人真是不识货啊,那田归农是贱人啊!
心里想着,竟然就下意识说了出来。等到醒觉,才发现身边停了一个人,面带迟疑之色。
“你,刚刚叫我的名字?”清俊的身影立在眼前,月光皎皎地洒在侧脸,头发都带着银霜。
我一怔,忙解释道:“不是,是雪山飞狐里的南兰,苗人凤的老婆,苗若兰她妈……”恨不得将南兰的族谱和生平叙述一遍。说完都不知自己在瞎解释什么,面上一烫,低头掩饰过去。
南乔轻笑一声:“我的姓很奇怪吧。”
我其实很想结束这场莫名其妙的谈话:“不会啊,很别致,很有气质。”
“月度荷风止,清尘换旧年。”他的目光似透过我落在远处。
我讶异地看着他好看的侧脸。
“你的名字,”他喃喃低语,“也很别致。”
自从那次行李的闹剧之后,这是我们第一次交谈。我却始终没敢正面看他一眼。
我不知自己从何时开始注意起这个男生,也许是因为他是班上最出众的。
但今晚的事,让我对他莫名添了别样的情绪。因为他让我知道,原来我的名字也可以有这样雅致的解释。
2003年10月20日。
早上,依旧是宿舍最晚起的一个,依旧去食堂买两个白菜包子,依旧迈着不紧不慢的步子走在林荫道上。早读自然没戏,上课铃也早已响起。
唯一不同的是,今天这条静悄悄的路上多了一个人。
他从我身边擦过,又突然转身——
“何风止?”他沐浴在晨曦里,不太确定地挑着好看的眉毛,周身有着淡淡光彩,“又迟到?还走这么慢?”不太赞同的口气。
我低头看自己的鞋子,果然没洗干净:“迟到五分钟也是迟到,迟到十分钟也是迟到。没本质区别。身为一班之长,你不也才来?”
他扬扬手中的点名纸:“这个月的点名纸又用完了。不说了,先走了。”
那自然是我和十三的杰作。我强忍住嘴角的笑意,看着挺拔的身影消失在楼梯口。
隔着这些文字,我依稀见到那个清晨,晴朗无风,南乔把那身土得掉渣的蓝色校服穿得清俊出尘,我手里抓着两个包子,低头看着鞋子,手足无措。
翻页,又过了一个月。我果然是个懒人,日记硬生生写成“月志”。
2003年12月5日。
期中考试成绩发下,我还是老样子。语文没有失手,数理化一塌糊涂。
林京生倒是退了几名,很有些郁闷。
“疯子,求借语文笔记!”林京生是个大嗓门,这一嚷嚷天下皆闻。
我怒目而视,做口型恨恨道:你才是疯子呢!你才是疯子呢!
自打我自报家门以后,林京生就喜欢叫我这个外号,尤其是上课传小纸条争论白菜包子还是肉包子好吃。虽然习惯了,但每次南乔微微侧过头来,我就丢给林京生个噤声的眼神。我不知自己是害怕,还是尴尬。
但这一声实在有石破天惊之势,南乔下意识地转过头来,忍俊不禁:“疯子?”眼里闪烁着笑意。
我当即觉得耳朵在发烫,所幸我身手敏捷,一头便埋进课本假装看书。万恶的林京生,我不要和你说话了!我那苦苦维持着的一星半点形象脸面就这样被这厮丢到太平洋去了。
“借来看看呗。别这么小气。”
我胃液翻腾,竟然撒娇。老兄,这不符合你高大的身板啊。
实在忍受不了林京生苍蝇一般的碎碎念,我甩手把书丢给他,却不料一张速写滑了出来。我眼疾手快地就要去接,结果旁边一只修长干净的手也拿起了我那张一时兴起之作。我猛地缩回手,好像,碰到了。指尖微微发麻。
“你画的?很有趣。”那只手的主人慢条斯理地欣赏着我的涂鸦版罗纳尔多,上面的罗纳尔多龅牙突出,脚下正在施展盘带过人。不过我的关注点在那轻叩着的手指上。真是骨节分明,修长细致。
“喜欢足球?” 那张突然放大的脸凑得有些近。
“啊?”我赶紧转移垂涎的目光,有些无措,“初中看过。”然后默默在心里补充,其实我是个只看世界杯以及世界杯帅哥的伪球迷。
林京生在一旁边抄笔记边插嘴:“小疯子,南乔可是我们初中足球校队的。”
我“哦”了一声,心里却纳闷着他的腿笔直修长,不像踢过球的。果然人和人是不同的。
我顺口问道:“你喜欢哪个球员?”
“罗纳尔多。”谈起足球,脸上是不一样的光彩,“你呢?”
我了然,原来他只是错将我当成知音,才会和我聊这么多。
我仰起头,露出我认为最好看的笑容:“我也是。”
他欣然笑了,足以消融冰雪。
我的日记里如是写道:“经历了三个月零五天,我终于和南乔说超过了十句话。这是我们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交谈。而我,终于成为他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尽管我问心有愧。”
“正式认识他之后,我才知道,他是那样出色,无所不能。他是足球队的灵魂中锋,也是校篮球队的“三分王”,同时对F1方程式赛车有着狂热的爱好。他就像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人,过着极为多彩的生活。
在有幸成为他的‘球友’后,他便时不时地向我讲述他们的比赛,谁的脚法高明,谁的扑救很及时。其实我从没听懂过,我的专注只是因为他,喜欢看着这样眉飞色舞的他,喜欢这样朝气蓬勃的他,整个人都闪闪发光。
我努力地恶补关于足球、关于NBA和F1的知识,尝试着去了解他的世界。我知道了什么叫越位,什么叫乌龙;也背熟了NBA那一张张面孔和他们对应的球队,满头小辫子的是艾弗森,但我从没分清他和安东尼,胖胖的能掰坏篮筐的是奥尼尔,外号“大鲨鱼”,科比则是他最喜欢的球员……”
看着日记上的点点滴滴,原来我也曾经努力过接近他的。我现在还能很清楚地记得他当年说“最喜欢的球员是罗纳尔多”的样子,年轻,英俊得惊人。
我趴在窗前,晚风轻轻,眼角却有一丝酸涩。
其实,我一直想告诉他,在每次自己莫名难过到无法忍受的时候,想亲口对他说:“我不喜欢足球,也不喜欢篮球和F1。我是外貌协会会长,最喜欢的球员不是龅牙的罗纳尔多,是帅哥巴乔;我也不喜欢科比,唯一看得上眼的是‘闪电侠’韦德。我讨厌每个周末勉强自己熬夜,只为周一能在你谈起球赛时接得上话;也讨厌每周花一半的零用钱买那些华而不实的体育周刊……我讨厌我变得不像自己了。我喜欢武侠小说,也喜欢悬疑电影,享受信手涂鸦的乐趣,也爱伤春悲秋的文字。但,你从未了解过我。你以为我是你的知己,其实,真实的我从来都藏在那个厚重的壳下面。”
但我从未说出口。就连一句好感,都要遥远地通过企鹅上的文字,带着七分玩笑的口气发去。然后没心没肺地转移话题。
那个时候,就像每一个傻瓜那样,逼迫着自己去接受自己从未喜欢过甚至讨厌的东西,只是因为那个人喜欢。
我们总是这样勉强着自己,以为一旦喜欢上这些他所喜欢的事物,就能博得他哪怕一丁点的喜欢。
然后,失去了自己,也失去了他。
在我最好的时光里,我隐秘地喜欢着一个人。可惜,那个人,最后爱的是别人。如果可以重头来过,我宁愿用自己原本的面目来面对他。这样,当我回想起那些过往时,我可以问心无愧,了无遗憾,可以洒脱地告诉自己,看,这就是你,但他不喜欢。
在远远逃离到北方的日子里,我也会偶尔想起这些不曾喜欢过的“爱好”,才发现,尽管那个少年已经从我的生活中暂时消失,他留下的痕迹却那么深刻。
大学的我,摆脱了书呆子的形象,开始正儿八经地看球,甚至下场踢几脚;开始和朋友争论哪个球员会拿NBA全场MVP;开始研究到底是舒马赫帅,还是莱科宁帅。
这一切提醒着我,我的成长,有他的参与。
在“秘密基地”的中间几页,密密麻麻地写着“何风止不再喜欢南乔”。每一行,每一页。
我摩挲着那些深浅不一的字迹,轻轻在结尾写上“何风止不再喜欢南乔,但我感谢他,只为在我最好的时光里,喜欢了一个还算不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