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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回归 谁都有“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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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冬天的阳光有着温暖的假象,只适宜隔着玻璃窗享用。
我揉揉晒出一丝倦怠的眼睛,倚在车厢过道。火车还没出北京地界,路面覆盖着大片冰雪。车厢有二十几度的暖气,撞在零下的窗玻璃上,氤氲成水汽。
我伸出手在玻璃上画了张笑脸。水汽凝成水滴,滑落笑脸,看上去像在哭,又比哭还难看。
每年的春节,这片土地就会历经世界最大规模的人口迁徙。站在广州站的出口,洪水般的人流涌来,我只能攥紧手中的行李箱拉杆,像一叶破败的小舟。
一个人影猛地朝我奔来,一把抱住我的肩头,那样熟悉,熟悉得让我有流泪的冲动。
“死疯子,死疯子……”那人肩膀抖动着,只会反反复复念着这三个字。
“臭十三,还是这个死德性!”我俩又哭又笑,全然不忌讳他人的目光。
这个场景这么熟悉,犹如昨天。
“疯子,你跑得那么远,以后想见你都要跨省追捕了。”
“十三,你不是常说‘距离产生美’么?两千多公里的距离,那我们该变得多美啊……”
“收起你的口水。无论有多远,你何风止在我的印象里都一样丑……”
七年前的离开历历在目,心情却大不相同。
“疯子,你老了!”
这死丫头,见面就糗我。
“十三,你倒没什么变化。”
“是吧,我就说我驻颜有术、长生不老!哈哈哈哈……”十三的招牌狂笑。
“还是和当年一样,傻妞一枚。”我慢条斯理地甩手前行。
“死疯子,你才傻妞呢!”十三拖着行李吭哧吭哧地追上来一阵暴打。
真好,十三没有变,依旧是那个萝莉脸大叔心的天山童姥。即使隔着两千里和七年的光阴,我们还是那两个臭味相投的疯婆子。
刚坐上回家的班车,一个来电跳了出来,联系人只有一个字——家。
我的鼻子莫名一酸。对于每一个远行在外的人而言,这个字眼包含了太多温暖。
离家久了,心中似乎也生出了“近乡情更怯”之感,颤着手按下接听键,下意识道:“爸……”
“你个小白眼狼,枉我怀胎十月,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你,两年不回家就不说了,临到头只念着那死老头子……”竟是不常打电话给我的老妈,穿耳魔音袭来,她歇了一口气恨铁不成钢地总结道,“生你还不如生块叉烧啊!”
自打她迷上港剧,嘴边就常挂着这一句。
十三在一边幸灾乐祸地偷笑。
听着老妈的“喋喋不休”,我的心却一下子安定下来,所有的可能存在的隔阂都消弭了,仿佛我只是刚出了趟门,不曾离开那么远、那么久。
“几点能到家?”老妈数落完毕,想起自己打电话的初衷。
“估计得半夜了。”我看了眼窗外渐浓的夜色,嘴角不自觉泄露出一丝笑意,“不用等我了,你们早点休息。我多请了几天假的。”
老妈不知回头喃喃说了些什么,又极快地回复道:“知道了,路上当心点。”
十三家住得近,先我几站下车。
窗外的风景倒退,在夜色里看不分明,只感觉又熟悉,又陌生。
以往这条回家的路是极其熟悉的,路边有几棵树,几户人家,甚至电线杆子上贴的小广告都倒背如流。
我是离开太久了,错过了路边野花的盛开,树叶的凋零和小镇人事的流转。
车到站时,手表的时针已指向11。拖着行李箱,微黄的路灯将我的影子拖出老长。因为爹娘坚持住在城市里是活受罪,始终不愿搬去和老哥同住。这个小镇,剩下的年轻人不多了。巷子还是那条巷子,只是不复记忆里的热闹,孤零零的冷清和静谧。
路并不长,但我走得很慢。走到那个路口,我的脚步下意识地顿了一顿。路口那棵紫荆花树还在,只是枝头没有花朵,许是有飞虫撞上,路灯“哧”了一声,我的脚步加快,没有回头。
读书时,总觉得家里一盏亮着的灯并没有那些煽情作者所说的那样了不得。但今夜那盏出乎我意料亮着的灯,却实实在在地温暖了我的心。是有年头的东西了,白色灯光里透着昏黄,却不妨碍它指明了回家的方向。
虚掩着的木门,有都市里冰冷防盗铁门所没有的质朴和信任。我轻轻推开,习惯性地低语了一声:“我回来了。”
自己说完就压抑地笑,因为想起了蜡笔小新始终说错的那句“你回来了”,也想起了这个时候,老爹老妈应该睡着了。
但一声回应从里屋传来:“噢,回来就好。”
“爸?”我一愣,放下东西,看到里屋的老头依旧微微佝偻着背在整理他那永远整理不完的鱼线。
老妈依旧风风火火地将碗筷摆上桌子,我凑上前一看,是热腾腾的粥。
“妈,早点休息吧,我自己来。”我接过她手中的碗。
老妈白了我一眼:“得了吧,就你这比老猫还懒的丫头,我是不指望你会自己熬粥的。”一旁蹭着裤腿要吃要喝的老猫不满地一咕噜。
“嘻嘻,还是我爹妈对我好呀!”我作势要去亲她。
老妈一边嫌弃地避开,一边眼疾手快地拍下老猫意图探上桌子的前爪,又精确无比地丢了块鱼头进老猫的饭盆。洗手道:“明天还要早起抢头柱香,先睡了。”末了又瞟了我和老头一眼,“你们也早点睡,电费又涨了。”
我端着碗,哼哧哼哧地笑,老妈还是这样子,明明关心得很,偏要装得冷口冷面。
“爸,钓鱼呢?”我收了碗筷,蹲在边上看他慢条斯理地整理。
“嗯,明天天气不错,可惜你妈说老黄历上写着不宜钓鱼。”老头摆摆手,脸上流露出得意的表情,像个顽童,“不过我明天偷偷去,咱不告诉她。”
我无奈又同情地看着他,估计明晚又是一番全武行。
美美地洗了个澡,浑身舒畅。我的房间没怎么动过,东西各在其位。拧开高中时买的那盏台灯,上面的加菲猫贴纸有些掉色了。书架的主体自然是藏书。指尖挨个摩挲过那些遥远记忆里的书本,心里是轻松而柔和的。这些书都是我年少时的玩伴,陪我度过最寂寞的时光。有的封面都蹭破了,有的书脊磨损了,它们都是时间的灰烬。但我从未舍得丢弃它们。
藏书角落的位置,有一个墨色的盒子。指尖划过这个冰凉的盒子,我的心不禁一跳。我和它对视良久,终于抽出来,打开,里面是厚厚的黑色皮革记事本。
这个记事本曾是我最爱翻看的本子,因为前半本写满了我那时最爱的词句。从诗到曲,十几岁时偏爱的华丽辞藻或者似懂非懂的哲理。但后来我便与它老死不相往来了。
看到词句的最末,我始终狠不下心翻过那一页。仿佛背后藏着洪水猛兽,抑或不堪。
书架上方的玻璃柜子,是曾经收到的生日礼物和我的“藏品”。我放下记事本,端详着这些老朋友。
一瓶纸折成的星星,那是小学转学时班上女生集体送的,所以每一颗都长得不一样。
小虎队的磁带是初一时周妍送的,当年她还为这件事笑我老土,没有音乐觉悟。
那罐玻璃珠子,上面歪歪扭扭写着“寿礼“两个字,不用说,肯定是山鸡。我们还是邻居时我就在弹玻璃球大战中赢了他几百回。所以那时我始终认为他送的这罐玻璃球有挑衅之嫌。
舒服的丝质手帕是苏舟从老家带来的,上面还依稀带着江南的馨香。
一大摞宣告着战绩的点名纸是我和十三的共同记忆。一部金庸全集耗去了她三个月的零花,虽然是地摊上买来的盗版,但我清楚记得,她紧握拳头,发誓有朝一日一定要买这部书的正版的样子。
她最后到底没有买成。老金大刀阔斧改写了许多,十三的热情跟着原版消弭无踪。
这世上,有很多东西曾是我们极度想要的,甚至不惜为了它去牺牲,去拼搏;可是,往往等有足够的能力去拥有时,才发现,我们所渴盼的其实只是自己想象出来的。即使拥有了,也早变了味,没了最初的感觉。我们一路成长,又一路将那些曾渴望的、曾梦想的遗落在时间的隧道里。
回头去找,早已物是人非。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忘性很大的人,永远地将过去抛在脑后。但面对着这些记忆的残骸,我不得不承认,我始终在自欺欺人。我记得许多瞬间,也忘不了许多人。
曾经死掉的过去,带着他的骨灰站在我的面前,迫我直视他。原来过去不是透明的,他有着很多形态,或欢乐,或忧伤。但无论哪一副面孔,我都能从他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
我拿起黑色记事本,终于翻过那一页。上面是故作神秘的一行字:何风止的秘密基地。
不由得轻笑,果然,谁都有“二逼”的过去。但谁都曾为这“二逼”欢欣鼓舞过。
下一页,是一张过了胶的照片。底下印着“高一七班集体照,摄于2004年夏”。身后是开得曼妙的紫荆花。
2004年夏,是高一的尾巴。那时大家以为用集体照就能留住青春,留住友情,于是拜托了林京生的叔叔给我们照相。
手指拂过四十五张年轻的面孔,最后无意识地惯性停留在人群中最醒目的那个少年身上。在曾经的三年里,我几乎每夜每夜在纸上写着那两个字,凝视着这张定格的青春洋溢的笑脸,静静怀想他读书的样子,写字的样子,侧头看窗外雨天的样子,沐浴在午后阳光里的样子,转着笔回身对我点头一笑的样子。
太熟悉的位置,不用看就能精确地指出来。
那时候,单思成灾,病入膏肓。
照片小小角落藏了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的我。仿佛就在昨天,相机到位,女生都心照不宣地围在他左右。而我独独像染了瘟疫一般,逃离得远远地,和十三站在角落里,连视线也不敢往那里有一丝偏移。
年少的喜欢,卑微而静默,不敢扯上一丝一毫的干系。因为自尊心强得惊人,所以越发不愿承认。但这名不正言不顺的自尊,都是源自心底始终在逃避的自卑吧。
这是我和他唯一一张合照。
那年的夏天,似乎格外悠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