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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栖迟茉莉(1) ...

  •   “我像是做了一个冗长的梦,我想辨清这到底是梦境还是现实,可是时间一晃而过,来不及让我有任何举措,我就悲凉地醒来。情到深处,如梦初醒,只可惜,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阳光慵懒地倾泻在我的脸庞,握着一杯暖暖的咖啡把身体蜷缩在沙发角。玻璃门偶尔被缓缓地推开,随人而进的风摇曳着门口的风铃。风铃声呢喃着属于记忆里的某些零零落落的碎片。这样的生活真是自由而随意。
      刚到人间没几天的时候,冥修就带着信来找我了。说是我不在的这些日子,冥府那些天天和我玩扑克牌的游魂们寂寞得都想投胎了,就连最烦我去捣乱的孟婆也在信里给我留了话。我大为感动地拆开信封,各游魂乱七八糟的笔迹映入眼帘:
      “亲爱的小辞,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想着距离你回来还有三年的时间,大家伙都挺难过的。毕竟玩游戏的时候再也没有人给我们垫底了……你养的那只大鸭子,我们已经把它炖汤了,是孟婆给我们炖的,她老人家的手艺真的不错。可惜你不能赶回来,所以就没有给你留一碗……
      小辞,下面是孟婆婆给你留的话——丫头啊,冥王说要给添置些碗,我仔细想了想,还是不用了,自从你走了以后,我的碗就再也没碎过,而且我腰也不酸,腿也不疼了,能从黄泉路跑到奈何桥都不带喘的。这笔买碗的钱,就让丫头你在人间吃好喝好多住些阵子,婆婆我就很开心了。”
      看完整封信,我又想哭又想笑。最后我边哭边笑地把冥修踹出门外,顺便甩他一身鼻涕告诉他以后再也别带这种挑拨离间的书信给我看,来一次揍一次。冥修一副委屈样,灰溜溜地回了冥府。
      来到人间的第二个月,我在这条小街开了这家名叫寻初的花店。寻初的墙角有一处水池,水生植物安静的栖息在那里,水池边上是各种各样的花草。植物们被两个简约的屏风隔开,屏风的另一边,有两张长长的沙发,和一个总是摆着杯子的茶几。墙面上挂着镜子。布局简单而清新。
      墙上的架子被用来摆放各式各样的空花盆或者小花瓶。来这的客人曾经说过,寻初就像一个小小的花园。寻初的植物们头顶上有扇天窗,温煦的阳光透过天窗,覆盖在叶片花瓣之上,润泽它们,也润泽属于它们的故事……
      门口的风摇进来,风铃叮当作响。又有客人来访。
      进门而来的是一个清瘦俊秀的男子,左耳下的暗紫色图腾隐约在衣领中显露。我认得那标志,是栖迟之地的猎人家族独有的记号。栖迟在冥府之邻,人间之外,飘荡着属于小妖的游魂。千百年之前,为了除去小妖魂魄而存在的猎人们,手持匕首,在栖迟里来来往往。当栖迟里作恶的小妖已所剩无几之时,栖迟猎人便去往人间,像普通的人类那样,一代代繁衍生存下来。猎人的后人们左耳下都有一个暗紫色的图腾,象征着拥有不可侵犯的能力和地位。而猎妖的匕首,多半代代相传,却不轻易触动。
      “欢迎光临小店,栖迟猎人。”我微笑着,望向那个男子。
      “白小姐,我想用这把匕首和你换一条手链。”嘶哑的声音微微露着疲惫。“也请您,把我的魂魄,送往栖迟。”他倒是清楚我店里的规矩,一物换一链,一命换一花。
      凡是来寻初的客人,都可以拿一样能让我钟意的物品换一条世界上最坚固的手链,把任何你想锁住的事物锁在任何人的记忆里。而愿意付出生命,成为我寻初里众花中一员的客人,我可以让他的魂魄去到任何他想去的地方。
      寻初有这样苛刻的规矩,我却不担心没有客人的来访。这里的生意,总是络绎不绝。客人们想守护的事物,想去的地方,往往高于他们生命的价值。就例如我面前这位,身份尊贵的栖迟猎人。
      “你的匕首……我很喜欢。”开玩笑,这可是上千年的古董,随便撬下来刀鞘上的一颗宝石,都能抵上十家寻初。“不过,你为什么想去栖迟呢?既然把匕首都给我了,那一定不是去除妖咯。”
      “是去寻妖。”他的身子向后倚着,声音里有说不出的苦楚。
      我深知,这其中定有冗长繁杂的一段故事。我燃了一支摄魂香,空气里渐渐氤氲起迷一般的气味,他缓缓合上了眼睛。墙上的镜子里浮现出流动的景象……
      一、
      她叫沫沫,是栖迟里一个小小的花妖。胆小如她,从没干过什么坏事,就连栖迟里悠悠爬过的小虫子,她都要问声细语地对它说话。至于她为什么在栖迟那么阴冷幽僻的地方,大概是因为她是个迷糊的路痴,原本应该去冥府投胎转世,却误打误撞到了栖迟,找不到出路。
      好在三个月过后,她终于找到了出口。等到她好不容易出来,才发现这里阳光灿烂而明媚。人间。繁华,充满喧嚣的人间。她实在是没辙了,只好在人间暂时居住下来。
      或许因为她是茉莉花妖的缘故,长得纤弱小巧。一枚精致的淡紫色花形妖印长在左手的手腕上,煞是惹眼。为了不引起怀疑,她只好佩戴个镯子遮着。
      沫沫是个聪明的小妖,很快适应了在人间的生活。她在人间的工作,是一家外贸公司的小职员。
      每天忙忙碌碌地生活着,偶尔因为偷懒而来不及完成的工作,她总撒娇着让同事帮忙,然后,为了答谢同事,她总会送上一株小小的茉莉花。沫沫来到这家公司不到几个月,每个员工的办公桌上几乎都有了一株小小的白色茉莉,清香淡雅,嫩绿的茎叶赏心悦目。
      这样的工作惬意而自在,自在到她甚至都忘了自己是个小小的花妖。或许她会就这样变得和人类一模一样,安静地生活下去,可是他的出现,扰乱了一切。
      “沫沫!你做的报表呢!”凶神恶煞的章晴指着头都快低到地上去的沫沫咆哮着。“对…对不起啊……我不小心给忘了。”沫沫非常希望章晴可以温柔地说“没关系,现在去补上吧。”可是事与愿违,母夜叉就是母夜叉,永远不会变成林黛玉。
      “沫沫啊沫沫,我要怎么说你!今天是什么日子,啊?!我们尊敬的程老板要来视察的日子!整个部门都准备好了,你看看你,这么散漫,桌上一堆零食,电脑里居然还有游戏主页。还有,你的制服……天啊!你穿的什么东西!今天这么重要的日子你居然穿印有这种没品图案的服装,赶快给我滚去换衣间换下来!”沫沫一路小跑冲进换衣间,背后章晴的叫嚣还未停止。
      章晴是沫沫的同事,也是最好的朋友。她初到这个公司时,什么规矩都不懂,是章晴一点一点教会她在这里生存下去的法则。唯一不足的是,章晴那张嘴,常常对着她可怜的耳朵咆哮着,就比如刚才——她低头望望穿着的衣服,咧开大嘴笑的海绵宝宝看起来很欢乐,为什么会没品呢……
      “沫沫,你好了没有!快点快点!”章晴的大嗓门真的是一刻都不消停。“好了好了,这就来了嘛。”等到沫沫冲到办公桌前,气喘吁吁地坐下,猛喝了几口橙汁后,才发现所有的员工都笔直地站着,就连章晴都闭上了嘴巴。她这才发现离她不远处一个身穿西装的男人正饶有兴致地盯着她。
      天……沫沫手忙脚乱地把自己桌子上的零食塞进抽屉,毕恭毕敬地站好。
      据说这个叫程颜的老板,常年在外国出差,不过脾气倒是温和。现在看起来,确实很是温文儒雅——一副金边的眼镜下是深邃如星的眼眸,气质优雅而高贵,难怪章晴总是吹嘘老板是在一群女人的追求中长大的。
      “你叫什么名字?”那双黑色的皮鞋终于在她面前站定。那一刻,她突然感到一股前所未有的强大气场。直觉告诉她,这个老板,不是寻常人。“沫…沫沫。”她紧张的舌头都有点不太利索。她慌张的样子尽数落入他的眼底,他心里了然的笑笑,她很怕他,他看的出来,真是个可爱的丫头。
      “别紧张。你就是那个送大家茉莉花的沫沫吧。我听章小姐说了,你平时工作挺认真的,而且,这茉莉花——”他稍稍停顿了一下,随后弯起了嘴角
      “很漂亮。”沫沫不经意间就悄悄红了脸,“谢谢。”
      细如蚊喃的一声道谢,她的娇羞和窘迫他却听得清晰。“什么时候也送我一盆茉莉吧,好吗?”温暖的嗓音传来。她愣愣地点头。
      或许他们不知道,这样的一个小小约定,正是以后千千万万个日夜思念的起点。
      在她发愣的时候,程颜转身出了门,他还要去其他的部门视察。等到他的脚步声消失在拐角处,沫沫才在章晴的一番狂轰滥炸中回过神来。
      “章晴,谢谢你啊。”沫沫吐了吐舌头。她工作认真这句话真的是章晴昧着良心说出来的。
      “还说呢,你一脸花痴样。是不是看上咱们老板了?”章晴涂着青色指甲油的食指点着沫沫的小脑袋。沫沫一脸天真地转过头去“没有呢。”再怎么样她也不能找上一个人类啊,等他是个老头的时候她说不定还是现在这副模样呢。
      不过,她承认当他站在她面前时,她怦然心动,她满心欢喜。即使还是有那么一点点惧怕,可是仿佛渐渐融化在他笑容的温煦里。
      就像是她还是一株小小的茉莉花时,白色的蓓蕾迎着清晨的露珠缓缓展开。羞怯,不安,欣喜,期待。
      章晴看着神魂颠倒的她无奈地摇摇头。“沫沫,老板说这周末有个庆祝晚会哦。”这丫头应该会很乐意去的吧。沫沫嚼着面包含糊不清地答话“晚会?什么事值得庆祝啊。”
      “听说是国外的一个客户接了我们公司的一笔大生意。程总裁就打算开个晚会庆祝一下。”
      “那不是会有很多好吃的……我去我去。”沫沫的眼神放出异样的光彩。章晴无比鄙视地瞪了她良久,才缓缓吐出两个字。“丢人。”
      沫沫向来不理会章晴的冷嘲热讽,她认真地歪着脑袋,想着周末的晚会。其实她那么高兴,不仅仅是因为美食。还因为,那个人。“还在想程颜吗。不要再幻想了,人家有女朋友。”沫沫愤恨地转头去怒视打断她美好想象的章晴。
      “有就有嘛。人家只是单纯的对他有点好感,不行吗?”
      “行吧行吧。日后后悔了别怪姐姐没提醒你啊。”章晴索性也回到桌子前处理一堆乱七八糟的文件。
      趴着的沫沫撇了撇嘴。失望蔓延,她办公桌上的那株茉莉也耷拉着枝叶。那是她的花身。其实仔细看看,就会发现它洁白剔透,颇有灵气,有别于其他的茉莉。
      路过沫沫所在部门的董事长微微皱起眉头。
      程老太太作为纯种猎人后代,察觉到沫沫这种栖迟小妖的存在也并不是件难事——猎人的后人分为两种,第一种就是像程老太太这般的纯种猎人,是猎人和猎人的后代,能够敏锐地察觉小妖的气息。而程颜则是另一种——人类和猎人的后代,平时和常人无异,只是拥有使用猎人匕首的能力。
      她一点一点向沫沫所在的办公室靠近。原本都快要睡着的沫沫忽然清醒起来。纯种栖迟猎人,她的天敌。“章晴,我肚子疼,你帮我请假,谢谢了啊。”沫沫飞速地收拾好东西,当然不忘带走她的花身,在章晴的呵斥声中逃离。
      程老太太毕竟年纪大了,腿脚不利索。即使她察觉到小妖正在逃窜,但就是追赶不上。方才命悬一线地沫沫此刻正躲在公司外的一条小巷里,不敢出声。身为栖迟小妖的她,一旦被纯种猎人抓到,非死即伤。很久以前,小妖和猎人就是这样,一个拼了命地逃,一个拼了命地追。一个是为了生存,一个是为了使命。这延续了千百年的追杀和躲藏,至今还未平息。
      程老太太叹了一口气,回到办公室。刻满皱纹的脸上挂着让人无法琢磨的表情。只要这栖迟的小妖不作恶,那放过它也并非不可。只是,它千不该万不该来了人间。它对于人间太危险,人间对于它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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