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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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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十八年的一月,紫禁城白雪皑皑。
我受里提着两壶热汤,艰难地走在厚厚地一层雪地上。花盘底鞋子不停地往雪里陷,我的双脚早已冻得麻木,可是双腿开始有些不听使唤了。早上老太婆还说今天要暖和些,真的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亏我还相信她。
“姐姐,来啦。这天还真会折磨人,看把你给冻得。”乾清宫新调来的丫鬟韵秋。她也是汉人,之前在德妃娘娘那里伺候的。我和她,闲话可以,心底话就免谈。刚进宫的时候,那些公公嬷嬷曾经怀疑怎么选秀女的那帮奴才把我这个哑巴给放进来,吓唬我说犯了欺君之罪。后来发现我只是不爱说话,沉默寡言。这下他们见我好欺负,便把许多重活推给我。当时的我,还沉浸在失望和不解中,忙碌的生活正和我意。家父那个所谓宴会,只是让一些官场上的人见见我,然后财力雄厚的他在旁用白花花的银子疏通疏通,好让他这个四品芝麻小官的千金也成为去年上百个秀女中的一员。没什么不好的,我只是没料到,没料到除了能敬堂,还有一个深宫后院。
韵秋貌似天真烂漫,可是她从来不主动提起家里的事,看似没有靠山的她,却在短短几个月被提到御前贴身伺候。
“姐姐现在不和你聊了,晚上宴会后,咱们一块儿过新年好么?”半年以来一直操着不过关的普通话,我红着脸尴尬地笑了笑。韵秋兴奋地应了声,转身向殿里跑去。
记得以前阿文总是带我到各式各样的宴会,微笑着向我介绍源源不断的陌生人,谈着对我而言无关痛痒的话题。我常常在宴会上放空,身边聊得兴高采烈的客人们仿佛只是茶余饭后的笑话。那样的我可以置身度外,站在一旁清高地看着所有人,甚至鄙视他们的嘴脸。当日的阿儿却不曾明白,任何人都没有资格瞧不起别人,因为我也是他们其中一个。我们追求的不只是钱,半山豪宅永远比不上那虚无缥缈的成就感。
紫禁城的新年晚宴铺天盖地地到来,让人还没来得及细细回味,又静悄悄地落幕了。接下来的空虚和惆怅总是令我无所适从,仿佛人去楼空的并不是御花园,而是我的心。做奴才的不分昼夜地工作了几个月,只为这顿新年饭,可是,吃饱喝足了,第二天的太阳仍旧是一样。我顶着通红的脸颊,碳黑色的鼻尖走出那热火朝天的厨房,平常刺骨的寒风,今夜却异常地感到安慰。至少我还活着,不是吗?
当初,我借着紫筠患有哮喘病的理由,在选秀女一事一再逃避。我压根儿不想给他们面子,什么天子,还不是个有血有肉,有七情六欲的男人?让我朝拜一个与自己平等,可能智商上优越那么一点,简直是天荒夜谈。最后,不识好歹的我自然只配去砍材生火。
我是一个被宠惯了的女人。家里永远有为我开着的灯,永远有为我精心炮制的晚餐,临睡前的那杯热牛奶。我清楚地明白,生活不可能一直如此,因为没有人知道永远究竟有多远。记得去年初来乍到,花了一整天仍然未能掌握生火的窍门,吹了一鼻子灰,还受尽了白眼与嘲讽。厨房最后来不及炖一位得宠的贵人滋补养颜汤,令到伊人怒发冲冠,我不惜花掉额娘给我的所有银两贿赂两个奴才,才得以逃过一劫。试问紫筠那孱弱的体质,如何在五十个大板下存活?反抗是一种办法,但不会是最聪明的。人有时候需要示弱,才能抓住喘息的时间,机会来临时一触即发。
阮囊羞涩的日子里,我更是要小心翼翼地度过。每天白粥青菜,想多要个鸡蛋也只会招到太监们的白眼,半年下来,韵秋开始抱怨我的手怎么那么瘦。她一定是棵温室花朵,外面饥寒交迫的人多着呢。记得曾经和阿文到非洲参加一个慈善活动,那些张得黑不溜秋的小孩儿瘦得几乎有点面目狰狞了。皮包骨大概也就是这样。
时间飞逝,只有那荒无人烟的角落记得时间是怎么流走。秋高气爽的日子最适合相遇。刚从乾清宫回来,就看到丁公公站在我的寝室门前,后面跟着一个年龄与我相仿的女孩。愁眉泪眼,一副很怕事的样子。浓密的眼睫毛依稀中不停地颤抖,姣好的身子一直不留痕迹地往后退。
“丁公公找紫筠吗?”他好像是德妃的人,位高权重的奴才更不宜得罪。
“这姑娘新调过来的,以后她就住你房里吧。”仿佛此时并没有第三者在场,他丢下一句话便离开。
我转过头仔细地观察着眼前的陌生人。我这下才真正地瞧清楚她的模样。有点像中国古代版的安德丽夏萍。她有一张让人怦然心动那种初恋感觉的脸庞,哪怕是皱眉头也会有成千上万的雄性动物争先恐后地前来细心慰问。我怔怔地愣在那儿看着她,宛如不小心落入凡间的天使,因为迷路而不知所措。
“你叫什么名字?”大概感觉到我灼热的眼神,她不自在地别过头。
“夏萍。”如此巧合?!
“我叫紫筠。咱们坐下来聊。”我本能地去拉小天使的手。
我们的肌肤接触的那一刹那,一种熟悉却又陌生的感觉如电流般刺激着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突如其来的触动让我深感不安,即而有些束手无策地呆坐在一旁。
“被褥都放在那个柜子里吗?”她似乎没有发现我的异常。退下了刚才的拘谨,她带着欣赏的表情环顾这不到十平方米的房间。房间虽小,可被我收拾地井井有条。
“萍儿,不介意我这么喊你吧?”她回过头来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摇了摇头,“多大了?”
“十七。”那么小的年纪,要守着那块脸蛋,不容易啊。
“汉人?”气质不象是北方人,应该也在广东厦门那块儿长大的。
“恩。”她把肩上一个小小的包袱甩到木桌子上。
“之前在哪儿当的差?”我问什么她就只知道回什么,像警察在审犯人似的,真郁闷。
“在御前伺候。”伺候皇帝?那是被贬到这儿来的?居然没被斩头?皇帝竟然没有封她个贵人什么的?我有无数个问题,可是现在不是找出答案的时候。
“这里的活会比较苦,过段日子就会习惯了。不过,这里做的每一样食物都是给主子们的,所以要多留个心眼,知道吗?”其实真正做饭的不是我们这些年资浅的奴才,不过在这个部门,我可算是她半个主管。她疲惫地点了点头,“你到床上休息一会儿吧。”
发现她其实已经疲倦不堪,之前一直都在死撑着,现在几乎是整个人爬在床上就这么睡着了。我看得目瞪口呆的,一个女骇子,睡姿居然如此……特别,不愧是百年难得一见。
经过一个月的相处,发现夏萍的性格与外表其实有着天壤之别。虽然话不多,可总是把粗重的活做得有板有眼。她一来便扛下砍材的工作,平常我需要一早上才能完成的功夫,她不用一个时辰,便已经麻利地把木材捆成一堆堆。从完成的作品而论,一切似乎只需她吹灰之力,可每晚她都累得甚至连根手指也提不起来。渐渐地,女人的直觉告诉我,他似乎不属于这里。她的冷淡,她的沉默,似乎并不是因为麻木不仁,恰恰只有大智若愚者才会笑到最后。
秋意绵绵,皇上率领他的妃子大臣们到野外打猎,紫禁城里的午后一时间显得睡意沉沉。宫里的生活虽然艰苦,可有萍儿做伴日益变得甘之如饴。练字成为我苦闷的生活唯一的消遣,而那本《论语》已经被我抄了不下九十遍。每次提笔,思绪不自觉地飞到以前读书的日子,遥远得不真实。自小便和阿文读同一所小学,之后是中学,最后到大学。他从不在人前拉我的手,吻我的脸;抽屉里永远有别的女生写给他的情书,送他的巧克力和温暖牌围巾。傻傻的我曾经三天睡不到五个小时为他折了一千只纸鹤,写了一封长到六页纸的情书,准备在情人节那一夜郑重地交给他。那一夜,他只留下了他的血脉,而没有我期待的那三个字。那六页纸到底写了什么,不是说一切尽在不言中?脑筋转得飞快,试图捕抓到一字一句。“但愿你的眼睛,只看得到笑容;但愿你以后的每一个梦,都不是一场空。”我笨拙地握着手里的毛笔,小心翼翼地写在眼前的宣纸上。不是我写的吧,以前的女生都爱向林夕先生的歌词借鉴,虽然抄袭荼毒国家经济,但着实令情书增色不少。
正如张爱玲所说的:无条件的爱是可钦佩的——唯一的危险就是,迟早理想要撞者现实,每每是他们倒抽一口凉气,把心渐渐冷了。那时候的我,愿意为了阿文连性命也不要,自问爱他的心没有一丝杂质。可是这个世界根本没有无条件的爱,哪怕是母亲对子女的爱,也必须是亲骨肉才会无私。如果阿文不是谢家的独子,没有上亿身家,大概无论多无私的爱也会渐渐冷却吧。贫穷能轻而易举地抹杀所有浪漫。所以人不能没面包,所谓的有情饮水饱,不知道是哪个无病呻吟的作家想出来的。
“在写什么?”身后传来萍儿的声音。
“没什么,只是在练练字。”对本人的字没有信心十足到能让人鉴赏的地步,可在我能及时把写满字收起来前,已经落入夏萍手里。没想到她的动作如此敏捷。
“你都在写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他突然不再说话,只是把纸折起来,塞到亵衣里,便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留下我一个人努力地试着弄明白上一秒钟发生的事。
韵秋是秋天出生的,可因为这次她有幸随御驾到野外,未能为她庆祝。不过此行也是她一直梦寐以求的,如此以来,也不失为一份最好的礼物。皇帝休息,可地球照样转动,国事也不会有停下来的一天。紫禁城对一切风吹草动都格外的敏感。因为天子在外而沉静下来的宫殿不知因何事,各路人马互相奔走的次数多了,开始散发出蠢蠢欲动的味道。
大灾难都需要一定时间的酝酿,然后不为人知地,一步一步地逼近。在以后的日子,每每回想起初次遇到汤若望这个固执的老头儿,不禁觉得那时似乎有一只手在背后推了我一下,如果没猜错,它叫命运。
晚秋中的京城,凉风飕飕,御膳房里的李嬷嬷有、又在自言自语地预测,今年的雪要比去年来得早呐。以为会是什么瑞雪昭丰年,老得掉牙的说辞;新鲜事总比一成不变的好啊。提早到来的雪也不知道是否是好兆头,盼就盼明年平平安安,别招惹到杀身之祸才是上上签啊。午膳还没吃就被李嬷嬷叫去给在画室内的画匠们送热炉子和热茶。敢情我真的分身乏术,可怜没地方诉苦,也只好答应了。当奴才的,哪有拒绝的份儿?即便是皇上,也有忍声吞气的时候。紫禁城里的唯一一间画室座落与庭院与御花园之间。画匠们一直作画到下午五时为止。当我手忙脚乱地把东西都拎到画室里时,才发现,在这里作画的大部分都是外国人。在这个光线充足却又十分潮湿寒冷的地方里,那些穿着清宫廷服饰的白人聚精会神地劳作,丝毫没有受到恶劣环境的影响。每个画匠旁都摆着一个小碳炉,其中一个人正在把一缸类似染料的物体放在上面以免凝结。
把热炉子放到一边,把热茶沏到各个杯里,完成任务的我,当然急不及待地就要离开这种鬼地方啦。没想到,一转身,看到一个穿着清官服的人站在里我不到一米的地方,顿时把我吓了一大跳。白皙的皮肤不协调地搭配着深色的清廷大马褂,活像一只电影里的僵尸。我非常失礼地尖叫声终于成功地转移了其他人的视线。几十双眼睛一瞬间飞向我,不由得“受宠若惊”。本来就不想在久留,现下更是无脸在呆下去。匆匆跑回御膳房,继续我没完没了的工作。
萍儿自从那次看到了我的字后,一直有意地避开我。每天早出晚归,看样子是下了翻功夫让我们最近都没有见面的机会。难道是纸上的那句话?我一直觉得她不属于这个地方,难道她看懂那句话了?难道她也是……?
以前念书的时候,教电影鉴赏先生就对我们说:Keep you friends close, but your enemies closer。(你不仅要亲近你的朋友,还要更加亲近你的敌人。)我不能够确定对方是否来者不善,所以先要知己知彼,才不至于日后大敌当前而乱了阵脚。夏萍的身体一向不大好,入秋季节早晚的气温差距大,一不小心就着凉了。几天夜里都被咳嗽声吵醒,再也不能入眠。她似乎发现了我这边有动静,把被褥盖过头顶,以免声音打扰了夜里的宁静。实在不忍心看到她这样,起床到外面打了些热水回来,好让她润润喉咙。把水一点一点送入到靠在我肩上浑身热乎乎的夏萍,看着她因为咳得喘不过气的脸,我真的没有办法视她为敌人。就如初次见面的那股熟悉的感觉,现在抱着她,感觉越发强烈。
“明天你留在屋里好好休息吧,我会和李嬷嬷说的。”我轻轻地对怀中的人儿说。
“不……咳咳…..我没事的。”说话已经有些含糊不清,像是梦话呢喃。
“听姐姐的,明天休息。”我不喜欢和一个病得糊里糊涂的人磨蹭,简直是浪费时间。说完话,我把自己的被褥也抱到萍儿的床上,两叠被子压在身上,好让她出出汗,先把体温给降下来。
翌日早上,不太习惯地看到眼前一张恬静熟睡的脸,想起已经多年枕边空无一人,幸福感不知不觉地油然而生。感觉到身旁的人的体温似乎降了些,如释重负地舒了口气。一夜没睡好的我,发现自己早已大汗淋漓,想必是萍儿这个小暖炉的原因。起床梳洗完毕后,我从自己的包袱里拿出所剩无几的工钱,心里盘算着打两个鸡蛋让夏萍补补身子。每次发工钱,虽然不多,我都拿出一些寄回家反正宫里包吃包睡,也不需要什么银子。寄回家纯粹想一表心意,希望额娘不必太担心。
今天我要负责把萍儿的工作也完成,忙了一个上午,好不容易到午膳时间,鸡蛋只剩两个。把还带着我体温的银子从衣袖里偷偷地塞给分饭食的小太监,美食当前,他神情冷漠,我却如获至宝。
“萍儿,吃饭了!”我打开房门大叫。她从厚厚的被褥里露出一张白得不健康的小脸,迷糊地应了声。
“我先吃咯!”话音未落,我却又不忍心地走到床边,把夏萍从暖窝里拉出来。“不吃饭是不会好的。”
夏萍心不甘情不愿地坐到桌旁,一副“我没有胃口”的样子。
“你一定要把这两个鸡蛋吃完。”我一边下令,一边拿起手边的那碗白粥。
“那你呢?你吃了么?”现在终于有力气说话了,不枉我昨天的一番功夫。
“早吃了。你快吃。”我不耐烦地催促着,她半信半疑地点点头。
虽然每天都有干不完的活,晚上又要照顾萍儿,但是我打心里一点怨气也没有。无论日子有多苦,只要有人与你风雨同舟,生活其实可以变得有滋有味。我们在沉默中互相扶持,建立默契。
日子过得飞快,皇上他们要回来了。萍儿身体已无大碍,开始恢复先前的工作。自从那次在作画室大出洋相,即便时隔多日,对那里还是心有芥蒂。我莫名其妙地把这份差事接了下来,不得不硬着头皮往那儿奔走。不过,那位老头儿其实并没有如“僵尸“般吓人,反而非常幽默。大概来中国有一段日子了,普通话说得居然比我好,常常引得所有人开怀大笑。据说,康熙不喜欢油画,所以这些画匠们必须得用胶质在绢上作画的艰难技巧。这样的画,一笔下去就不能再加第二笔,也不容许修改润饰。笔触偶有踌躇,或下笔太重,那幅画就毁了。一幅画需要一气呵成,而且不能有失美感,每一行都有它的难处,每一行都需要作出牺牲。我对美术没有多大研究,可从前和阿文周游列国,也就培养出独特的审美观。西方的油画已经发展到了三维画法,达芬奇著名的最后的晚餐和梦娜丽莎的微笑,都加入了层次感去表达整幅的意思。不知怎的,在汤若望面前,我有种畅所欲言的欲望。他虽是个传教者,但曾经深入研究过许多国家的艺术,文字和音乐等等文化,可以说是个知识渊博的学者。我不仅不避嫌地和他分析起达芬奇的话,更没有理会他的惊讶而大谈基督教文化。看过《达芬奇密码》的朋友一定被基督教这个不为人知的故事而吸引。先撇开这个理论是否真实,又或者这本书写得如何,它足以吸引世人的眼球,让我对宗教毫不感冒的人跑去把故事的始末GOOGLE了一番,可见点子不怕老,最重要人们接受。当然,我不会傻到问他耶稣是不是有老婆。
《最后的晚餐》之所以如此著名,并不只是因为背后那无尽止的猜测(究竟哪位是犹大?),而是达芬奇画这幅画时的整个布局。这幅名作设在意大利的某个教堂里,是牧师们平常吃饭的地方。从画面上看,达芬奇把整个背景往后移,拉长了视觉效果,致使画中的餐桌显得真实立体,让赏画的人有种被邀请的感觉。大师画的是耶稣宣布某件事以后一瞬间,众人的反映。在电影学上,那叫特写。而如此成功地,维俏维妙地勾画出那一刹那十三个人的表情和动作,几百年来,就只有达芬奇了。我滔滔不绝,眉飞色舞,而汤若望也从旁认真地聆听,不是符合着自己的见解。很久没有过分享的感觉了,可见精神有所寄托才不至于令我的脑子生锈。
他虽是基督教传教徒,却非常开明地说,基督教也有过黑暗时期。那时候,基督徒残杀所有其他信仰的教徒,令整个欧洲弥漫在腥风血雨中。教堂统治了整个欧洲几百年,在整个社会有着牢不可摧的根基。基督徒坚信圣经能带领他们,指引他们的日常生活和抉择。当你做错事,要想神坦白自己的错误,然后祈求神的原谅。
我没有读过圣经,可是这是本由男人来写的书,不由得怀疑它如何能够指引女人?他们所谓的BAPTISIM(洗礼,意为重生),又有多少人敢保证,生命能重头再来,我们一定活得更好?圣经里所推崇的无私宽容,又是什么?让我们无限宽容世间的罪行,然后让因果报应来收拾残局?
“生活是没有答案的,我和你一样,都是一知半解的外行。”经历了半生的他,人生却仍是个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