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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 ...

  •   三.

      大抵还在李炜陈翔都是十七八岁的小儿郎的时候,青葱少年,一个惊艳岁月,一个温柔流年。

      两个人在高中时代的某一场晚会相遇,之后彼此熟稔,勾肩搭背称兄道弟一时瑜亮,最后感情开始有变化,渗透进对方的生命,成为不言而喻的那个人。

      告白的是李炜。彼时两个人坐在开往大学所在城市的火车上吃着泡面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吃到一半他突然心血来潮的抬手抹了抹油腻腻的嘴,扳过陈翔的肩一本正经地说,「哎陈翔,我喜欢你。」

      被告白的少年挑着一双狭长得惊艳的丹凤眼斜睨着他,嫌恶地拍了拍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开玩笑的吧。」

      「你看我像开玩笑的么?」

      于是在难得认真一次却被怀疑的李炜趋近暴走状态的情况下,陈翔淡定地「哦」了一声,又很煞风景地埋下头去继续对付手中的泡面。

      「陈翔你丫的太不重视我了。」李炜瘪了瘪嘴,望着窗外飞逝的风景欲哭无泪,满眼都是「我失恋了」的荒芜景象。

      「本来就是嘛,」陈翔慢吞吞地咬了一口泡面,干净的声线里像是塞了棉絮一样有些含糊不清的暧昧意味,望着李炜要死要活的表情翻了个白眼,心安理得地说,「这句话也要你说,你以为我跟你一样像个白痴,什么都看不出来。」

      末了又一边整理吃完的泡面盒一边漫不经心地补充,「不然我们在一起吧。」

      语气是那种最平常的调律,说的话却是——我们在一起吧。

      那种从失恋到追求成功的转变果然很大。

      李炜定了定神,伸手便把陈翔揽进怀里把他的头按到胸前。后者虽然小声的骂了一句「李炜你要死啦」但也并没有抵抗这个动作的意思。

      很矫情的画面。

      这些年后李炜再想起那些当时年少春衫薄的日子仍然会觉得那是不属于他和陈翔作风的矫情。

      ——其实也并没有很多年。

      二十六岁的李炜在别人眼中算是个事业有成的青年才俊,会有很多人迷恋他响在午夜的温柔淡然的嗓音,然而只有他自己知道,知道自己不过是个拨着混乱的生物钟快要垂垂老去的濒死者。

      在陈翔离开之前他从来都未曾料想过自己的生命会因为某一日某一个人的退出而变得索然无味毫无意义,所以他才会不习惯。

      应该是不习惯。比如午夜惊醒的时候身侧没有了那个人沉稳温柔的呼吸声,比如闲暇时在这所城市兜转的时候没有了那个人的陪伴,比如吃泡面的时候没有人骂他不照顾好身体。

      这明明都是生命中最琐碎最无关紧要的小零件,可是就是这些小零件,一旦被打乱,整个生命就会乱了套。

      「陈翔,你真残忍。」

      喃喃地念出这句话,换来另一个人的质疑。

      「陈翔?名字都没我的好听啊。」

      磨磨蹭蹭跟在李炜身后蹭进他家的听海站在他跟前,望着一进门就蜷在沙发角落里把头埋进自己怀里的人,伸手准备要拉他,想了想还是缩回手,扯开话题说「呐李炜啊,你带我去听你录节目好不好啊。」

      「你以为电台是你家,你想去就去?」

      「诶我是认真的啦,就一次好吧,绝对不给你添麻烦的。」

      窝在沙发上的李炜在自己双臂圈成的堡垒里微微扯了扯唇角,声音有些闷但还是从心底默认,「你不许给我惹事。」

      「安拉。」

      从头顶飘下来的声音,尾音轻轻下压,一如那些岁月里的那个人。

      李炜眯了眯眼。

      诶,我好像开始习惯性的回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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