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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十二月二十六日 录 我已说过, ...

  •   我已说过,我的烦闷,一半是替王先生烦闷。
      另一半呢?
      另一半替我自己的身体烦闷。
      常常觉得裤衩太瘦。

      我暗恋少奶奶最浓烈的时期,是一九一九年至一九三五年。
      整整十六年。
      一九一九年,我刚认识她;一九三五年,她随王先生出走了,五年没有音信。
      一九三○年,礼泉啤酒厂遭遇第二次危机的时候,我已经二十八岁了。
      之前的那些年,我夜夜想把少奶奶摁在床上或者她洗澡的那个大木盆里,但太阳一出来或见到王先生、少奶奶时,我又突然觉得自己不是个东西,太猥亵。
      在想像中放荡,在现实中约束。
      ——我就这样循环自己。
      当有一天,我突然发现我的青春已燃烧到几乎只剩下尾巴的时候,我一个人在屋子里哭了。
      我冤。
      我寂寞。
      我慌恐。

      我去了福禄居茶馆。
      刚去那几次,动机很简单:听听荤段子,瞅瞅女人,聊以解闷而已。
      我不想在哪个女人身上切切实实地燃烧自己。
      我单方面以为,那样做,对不起少奶奶。
      单纯吧?天真吧?幼稚吧?傻吧?
      当时确实就是这么想的。
      但遇见那个艺妓之后,我开始昏头胀脑了。

      艺妓,他们都叫她铃铛,可能是艺名儿。
      福禄居门边的一个座位,有一个人常常在那儿坐着:满脸胡茬子,胳膊有牛腿粗。
      我见过他几次面,他通常都是左手牵着一只猴儿,右手扶着一杆叉。他是铃铛的哥哥,卖艺为生,没事时就去茶馆,看有没有人欺负他的妹妹。
      你看我这牙。
      不是这些。这些是老了以后安的假牙。
      在这个位置。
      我三颗最好的牙,就长在这里,虎牙,漂亮,结果掉得最早。
      铃铛她哥给打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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