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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五 ...

  •   周书轶在MSN上的名字依然叫周书轶,头像则是黑白的阿尔帕西诺。
      他对用麦兜头像的“小小猪”说:“对不起,猪扒饭被我吃掉了。”
      朱晓晓则回答:“好吃吗?”
      又补充了一句,“宵夜?”
      周书轶却说:“是早饭。”
      加上糍饭团和豆浆,朱晓晓在打字的时候看了桌上堆成一堆的东西,觉得主编的饭量很大。
      这也难怪,作为杂志社主编,而且是宋十江钦定的空降兵,体力和脑力都是一流的,而燃烧这一切,则需要糖分,脂肪和热量。

      原本约好十点钟见面的新作者,突然打电话把时间挪到下午一点。于是朱晓晓整个上午便无所事事起来。虽然很克制地没有望向周书轶那里,但她觉得自己一直盯着那盆仙人掌看,也已经是输得胡天胡地的表现。
      这个上午还真奇怪,除了自己,吴宇岚和周书轶,居然没有其他人出现。
      朱晓晓前阶段忙碌倒是习惯,这般闲极,便真心觉得无聊。低头拨弄指甲,她琢磨着中午要不要去美甲店弄一下,也好在林喜见的订婚仪式上略微风骚一把。
      十二点半,周书轶终于从公事中苏醒过来,拿了钱包准备出门觅食。见朱晓晓桌上已经冷透的糍饭和豆浆,心中没来由地一沉,觉得这大喇喇的忽视太过显而易见,倒真像是传闻中的朱晓晓了。
      不过幸好视线里还有那个仙人球,稍微把主编大人疲累了一上午的心治愈了少许。
      那边厢,朱晓晓正咬着头绳,把栗色的头发重新绑过服帖。
      周书轶莫名地就迈不动步子,只见朱晓晓半张脸浸在冬日上午柔和的天光里,衬得一双眼眸流光溢彩般,两颊细腻,透出玫瑰的色泽。而唇上也不知施了什么唇膏,鲜润饱满。
      他出于男人狩猎的本能,下意识地伸出手去,眼见那指腹要摸到一丝俏皮跳出的头发了,生愣愣地凝住,又插回口袋去。随口问道:“罗森午餐,去不去?”
      “不去。”朱晓晓回答得干脆利落,却也不是到此为止。
      她从文件夹里拿出一本硬面抄,递给周书轶:“和罗森感情这么深啊?不如吃吃看外卖。”
      “没办法,从小吃惯的味道,明明知道可能有更好的……”
      “还是旧情难舍?”朱晓晓转过半边身子,嫣然一笑,“主编你倒是个蛮长情的人嘛,很好很好,适合搞言情杂志哦。”
      “和我开玩笑呢。”终于可算是名正言顺,周书轶拿硬面抄敲了敲朱晓晓的脑袋,“这事儿改天说,你现在告诉我,午餐吃什么好?”

      下午一点,新人作者薛丽心准时报道。大冷天里穿了毛绒小短裤,短夹克,背双肩包,分外青春洋溢。
      朱晓晓准备好资料,就带了她去接待室。
      是办公室特意隔开的一间房,专供编辑同作者商谈。
      林喜见最近一心沉浸在成为何师奶的喜悦中,加上肚中怀了小孩,何立威也不让她多摸电脑,只是专心供着调养。朱晓晓一边黯然神伤自己这始作俑者的身份,一边也积极开拓新的作者群,防止青黄不接。
      这位薛丽心同喜见不一样,名牌大学文学院的大三学生,品学兼优加上长期霸占各种奖学金,早早地就被著名教授相中,定为关门弟子。
      或许世界上就有这种人吧,别人觉得学习是一件苦差,她却能手到擒来。而当学生会和各种长期项目也无法满足薛丽心后,写文也就成为一种闲暇消遣。
      朱晓晓私底下将这位小姐定义为“学院派”,也制定了和林喜见完全不同的发展策略。
      先准备一个短篇试探读者反映,如果不赖,便开始长篇连载。期间各种大牌写手保驾护航和推荐,再加上制造话题炒作一番,不愁不飘红。
      只是一桩事叫人心里不安。这么多年来,林喜见与潮出版社相安无事,究其根本原因是因为这姑娘小富即安,胸无大志,现在又加上何立威这道双保险,想来准何太与出版社的缘分是情比金坚了。
      可这位薛小姐不一样,整个人坐在那儿就散发出名为“精英”的凛然之气。
      朱晓晓没出息地有些想念和林喜见没羞没躁,甚至是有些无耻的相处。这是超越编辑与作者的情感,也是她至今喜欢编辑这份工作的重要原因。
      不过,一旦投入到工作之中,种种琐事也就被抛诸脑后。

      平心而论,薛丽心头脑聪慧,反应机敏,只要有足够运气,在新的一年红起来不是问题。
      只是各种数据的讲解与核定都颇费功夫,两个人又都有些较真,等在最后一份文件上签署了名字,已是三点以后。
      朱晓晓早习以为常,薛丽心则愕然。
      “我以为只是过来走过场,居然不知道有这么多麻烦功夫要做。”
      “刚开始仔细一点,后面麻烦就会少一点呢,这是行业操守。”朱晓晓摸了摸肚子,突然觉得有些饿。
      那个放在电脑前,盆栽旁,实敦敦的糍饭团便以魅惑的姿态,跃入脑海之中。
      “你乘一号线回学校?”
      “是。”
      “那一起走吧。”接下去就没事要做了,朱晓晓准备去婚纱店瞧瞧伴娘服。
      “等我下。”几乎是当机立断,朱晓晓决定带走那个饭团。
      办公室里照例只有吴宇岚一人,不熟悉她的人会觉得此刻这位超龄少女的表情有些阴森,朱晓晓却是熟悉透了,毫不在意。
      饭团还在那儿,握在手中却不是硬邦邦冷冰冰的,反而是适宜的温热。
      “你替我热过了?”她问吴宇岚。
      “是总编啦。”
      “他人呢?”
      “大老板打了个电话来,叫他去应酬。”
      “知道了。”朱晓晓猛消化这些消息,又说,“那我先下班,你没事也早些走。”
      “好。”吴宇岚其实戴着耳机,这时候却摘了下来,天外飞仙道,“晓晓,处女座的桃花,最近真的很正哦。”
      朱晓晓步履匆匆,稍微顿了顿,只是说:“哎呀,如果真的成功那就谢你吉言啦!”

      从办公室到一号线衡山路,也需稍微走走。
      薛丽心照旧是那般象牙塔带出来的清高出尘,其本人不觉得,朱晓晓倒是真被压制住了,有些讪讪地不敢说话。她平常保养得不错,日日对着镜子数次,只觉得比起大学时的青涩土鳖,此刻不知时髦闪耀多少。如今见过薛丽心,两人相差五岁,却叫朱晓晓觉得无从招架,那种喷薄而出的青春与明媚,沉淀在眼睛深处的东西,乃至于对外散发的气质,完全不同。
      朱晓晓自惭形秽,却又只敢在心中暗暗地纠结,甚至是痛恨自己的油滑与浮躁。

      何立威要上班赚奶粉钱,于是林喜见便时长自己来做产检。偶尔林妈会陪着,这次却是由朱晓晓来。
      之前是林喜见忙毕业于第一份工作,待她闲下来后,朱晓晓又忙成连轴转,倒是好几个月不曾见面了。
      故而在医院长廊上见到林喜见,咋见之下,倒有些不敢相认。
      二个多月的身孕虽然还显不出,可林喜见还是小心翼翼地穿了亮玫红色的天鹅绒运动服,运动鞋,外头披着漆皮黑色的长羽绒服,倒也是轻便保暖。
      她的头发高高地梳成马尾,故而原本玲珑的瓜子脸略显丰润。肤色虽还细腻,仔细看却还能看出浅浅的斑点。
      “大作家,好久不见!”为侧安全,朱晓晓在林喜见一旁坐定了,才招呼道。
      “哎呀,是大编辑晓晓啊!”虽已为人母,可林喜见这活泼性子怕是改不掉了。咋咋呼呼地就熊抱朱晓晓,“还是你好,知道我无聊来陪我。”
      “何立威呢?”
      “奉诏宋老板的圣旨去了,丢下我这孤儿寡母。”她这满脸喜悦,与故作幽怨的语气全然违和,更显得与丈夫恩爱,蜜里调油。
      朱晓晓看着,心中不免有些感慨万千。
      却还是一把搂过喜见,作势要亲,“真爱,你看我这不是来陪你了嘛。”
      却还想说些什么,广播里就叫了喜见进去。
      她也是着急,一下子便从凳子上蹦起来,倒吓出朱晓晓一身冷汗,连忙护着她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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