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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小火焰 ...

  •   第九章:
      小火焰

      曾经真的以为人生就这样了。

      那个时候,朱颜已经得意洋洋在寝室里宣布,说她恋爱了。
      当时我们立时一窝蜂般的凑上去逼她坦白。
      朱颜虽然被我们调侃到有些羞涩,却还是大大方方的告诉我们:对方是她高中时候事都与她针锋相对的同学(我们纷纷加以评论说,他等她开窍说不定已经很久),她却一直要到大一快结束才明白对方心意。
      于是她在大一学年结束之后的那个暑假里去找他。

      欢喜冤家的故事讲到这里就算结束了,任我们如何追问激将,朱颜也只是笑着说,“他说,如果我明白的再晚一点,他可能就要放弃了。”
      我们不由得和她开起玩笑来:“那如果他真放弃了,你肯不肯再倒追回去?”
      朱颜把头一扬。
      她还没来得及开口,我们已经自发自动替她接了上去:“追!当然要追!……”
      笑成一片。

      彼时我与吴珉娟尚算亲厚。
      纵然如此,有关李长安的种种,对她我也还是守口如瓶。
      当时我被愤怒和怨恨折磨的厉害。又因为心灵沾染上怨愤,自觉这段感情已经不再纯净,所以十分难过。
      我知道说出来她一定会帮我推敲分析排解心情,我会好过的多,只是我已经答应了李长安要秘而不宣,所以也只能苦苦忍耐。

      这年十月份,我在上海度过大学里的第二个生日。
      我十九岁了。
      在此之前,我一直担心与我同寝室的其他女生们会选择自然而然的把我的生日遗忘掉。
      可是随着生日那天的临近,我还是越来越抑制不住内心的渴望和期待。我想得到一份她们精心准备的让我称心的生日礼物,我也想和她们一起安排庆祝活动彼此水乳交融亲密无间。
      彼时我不在乎在思想上特立独行,却还是害怕行动与众不同。

      所以,哪怕有后来那些事情,至今我还是记得生日当天早上在自己床铺上忽然发现礼物时的惊喜和感激。那种感觉,是庆幸自己没有被抛弃。
      我收到一枝玫瑰,还有两本厚厚的名家散文集。一本梁实秋,一本林语堂。
      捧着书本,我觉得一颗高悬已久的心终于落回到了胸腔里面。
      我展开笑颜,向除我以外的全部寝室成员们郑重道谢。

      忘了是我提议还是大家要求,说好当天中午请所有的人在学校里一起吃兰州牛肉面。
      学校上午一般是排四节课,那天最后两节我没课,便早早的过去了。吃面的地方永远许多人挤在那里。我终于等到有桌子空出,于是赶紧占好座位,迅速的将筷子勺子还有纸巾在桌子上满满的摆上一圈。就这样一直等一直等,望穿秋水。
      叫好的面一碗一碗的开始从厨房端出来了,我等的人还没到。
      那时我真怕等到最后,会一个人都不来。
      不过我的恐惧毕竟没有成真。等人终于到齐,大家坐下一起开动的时候,我悄悄的,从肺腑间长长的松出一口气来。

      现在回想起来,或者我就是从那时起开始放弃的。
      我不再继续对寝室里的人际关系进行努力,我也不想再致力于讨好所有的人。

      除了太累,另一个原因是那时我已经找到一片新的天空。在那里我和大家相处,要比和同寝室的女生们在一起要愉快和顺利的多。

      回忆里,我自认最偏爱属于大二的那些日子。
      社团的那些日子。

      那时我和李长安都是社团的成员。
      韦志强联合班里的其他几名男生,一手创办了音乐社,把和他要好的李长安也拉进去充为骨干。
      我在文学社里升到副社长。
      我们的大学不是允许社团或学生组织力量强大的那种学校。据说以前放的太开曾出过学校不喜欢的事,后来就一直卡的死死的。
      经费通常只给一点点。还要繁琐的写计划交上团委等批复。从社员那里又很难收到多少钱。所有的社团活动都要很仔细的核算成本,记录开支。学生会有时能拉到赞助,而社团几乎不能。
      所以办社团或者参加社团,真的纯粹只为兴趣。即使身为某社社长,也没什么好神气——好比很多国家里只要一块钱就可以登记一个公司,成为公司的所有人——同时要想办法弄钱,出点子搞活动,承担比社员更多的工作和义务。
      我升成副社长,就是大二开学文学社第一个例会偷懒没去得到的缺席判决。
      不过也正因为没有什么功利性,所以大多数社团的内部气氛都很好。大家苦哈哈的过着没什么钱的小日子。自由随心,纵情肆意。

      现在想想,那是我在大学四年里的黄金年代。

      喝酒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大学的业余生活除了学习以外其实乏善可陈。我又算得天独厚的不用为学习怎么操心。社团活动到了最后,往往就是大家聚餐,挑个便宜的小馆子,点几个普通菜,然后就上酒。
      喝酒其实没有什么学不学的,估计所谓的学习也只是在培养自己的忍耐力而已。
      人对酒精的耐受程度基本是天生的。所以有半杯啤酒就胡话连篇的,也有能一气干半斤白酒没反应的。出身南方或北方好象也没有太大关系。班里的山东小伙就不会喝酒,而有一个上海女孩看起来娇怯怯的,其实连最牛的男生也不敢和她叫板。
      我还算比较能喝。那时也有点爱喝。
      记忆里大学四年从来没有真正喝醉过,这是我很自豪的一件事。

      喝酒也喝出自己的一套心得。
      除了自虐自杀性喝法,所有的酒都要胃里垫了东西才能开始喝。
      尽量少喝白酒,要喝也要一口一口抿。白酒太伤胃,也容易上头。
      喝啤酒比较傻,酒量好的要七八瓶以上才开始见高下,不撑死也会累死,还得频繁上洗手间。
      米酒也不能小看,喝到一半等酒的劲头上来了,通常已经过了安全的量。
      女生最好选葡萄酒。一杯红酒美容活血。此外饭桌上男生挑这个的比较少,不同品种就不太存在对喝的可能和可比性。选喝红酒的女生男生也不会轻易招惹。红酒喝起来姿势优雅,选择也比较多。优劣不在于价格和品牌,好的葡萄酒应该是有葡萄的清香而没有浓重的酒精味道。等等等等。

      在我,其实是感觉喝了酒以后,对于生活比较容易产生勇气。

      酒精容易让我梦见他。醒来还依稀能感觉到梦里的甜美。有几回梦见他温柔的吻我面颊,仍然是阳光般的笑容。

      说回到社团的事情吧。
      当时,为了表示学校非常支持学生的社团活动,学校有关方面在教学楼划了一个空教室,作为所有社团的活动用地。
      在学校平均分配以后,每个社团都有幸拥有了大小足以能放下一张办公桌的合法空间。

      适用于所有社团的时间表和值班表就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
      条款约定了各个社团都必须轮流使用和清扫那个大家的办公室。急事时共用。所以即使不属于同一社团,我也经常能在社团办公室看见李长安。
      我们有很多事务性的和非事务性的接触。
      我想,这些频繁接触才让李长安对我有所熟悉和了解。
      他知道了我在有人做卫生时决不会动手,但是没人做时我会做的又快又好。知道我画海报时动作潇洒,模样十分大牌。颜色用的又鲜又辣。知道我会烧桂花酒酿小圆子给大家当夜宵。知道我会写也能糊弄糊弄人的现代和古代的诗歌。知道我能喝酒。喝酒时态度从不挑衅,但是该我时决不推诿。

      在我暗恋,表白,被拒绝,都完成了以后他才开始了解我。

      已经不复记忆那段时光里我用什么样的眼光去看他,去跟随他。
      也许不是充满感情,只是满满的迷茫。
      这样的一段感情。
      迷途。黑暗如雪夜。没有光线。没有声音。
      曾经的阳光男孩连他自己都不再被阳光照耀。
      渴。饿。忧郁。不被拯救。不能满足。无法停顿。身不由已。
      踏进一双名为“暗恋”的红色舞鞋,跳一场绝望的舞蹈。已经有火在烧我了。我躲不过去。

      我只得尽全力振作自己。
      大二的第一个学期原本也是忙碌的。
      基础课,专业课。我大一时过了四级,那么需要准备大二下学期的英语六级考试,校外参加了经济学辅修。还有文学社的事情。
      完全做得到不去关注他。
      我把精力投注到学习上去,这个也没办法:我本专业没开高等数学的课,所以辅修的经济学里的微观和宏观相对就难的要命。可怜我不得不辛辛苦苦的一点一点啃高数。
      我把感情投注到一直被我当成玩票性质的社团事务里去。一直以来,我就只用管管宣传,做做海报就得了,和其他要管编辑部,忙着办报纸的人相比,非常的轻松,何况还有华天翼在帮我打理宣传部的一切杂务。

      华天翼,同届进校的男生。比我大一岁。经院管理系。瘦而高,脸部线条分明。
      他不是上海人。糟糕,我一时竟忘掉他是哪里人了。
      看我多么薄情。
      是的,薄情。对他我一直薄情寡义。不是没有心怀愧疚,却始终坚持无悔。直至今日。
      而且,在与他全部的相处里,我对于自己性格里的肆意不羁和恃强凌弱几乎从来不加掩饰。
      那一定是因为不在乎。
      大一时我迟钝的没有发现,但到了大二,我已经模糊的知道他对我的情意。
      整个文学社,没有人比他待我更好讲话。我找他做什么他都答应。他还时常赞美我,可说的都是我根本没有的优点。他把我看的太好,尽管我在他面前从不刻意表现。

      红尘滚滚,我愿意怜悯所有陷在爱里而耳迷目盲的人。

      我很愿意把他当成好友,但是他又不想只是这样。我自知对他的感情无可回报,于是只有疏远他,只在有公事时找他。又时常注意不要在两人单独相处时,创造出能让他联想到要向我表白的气氛。
      我想我很清醒也很残酷。
      在我被李长安彻底拒绝以后,我不想我也开口拒绝别人。我宁愿看着那句话一直在华天翼的嘴边打转,含而不发。我愿意用其他的方法让他死心。
      因为我觉得在感情上这样的兜兜转转:李长安拒绝我,我又拒绝其他人,实在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但是我不敢拍着胸脯说我从未招惹过华天翼。
      我和他单独出去过一次。是去溜冰。那还是大一第一学期发生的事。

      当溜冰时我甚至不愿意脱下手套去拉住他的手,我就知道我永远也不会爱上华天翼。
      即使那时我还不知道他对我的想法。
      来约我,当然不代表就爱我,大一时男生和女生之间有无数个排列组合的可能。
      想也知道,我没有答应同他第二次出去。

      尽管我再三推托,一起出去滑旱冰的那天晚上,华天翼还是坚持把我送到女生宿舍门口。
      女生宿舍前的大铁门已经上锁。不过不要紧,铁门是用长长的铁链锁上的,所以只要把链条抖开,门就可以拉开到一个角度,不胖的女生刚好可以蹲下身子低头钻过去。我正挥手让华天翼快快走,一扭头看见朱颜。
      朱颜很暧昧的朝我笑了一笑,先于我钻进了门,动作极其熟练。
      我张了张嘴,犹豫了一下,没有辩解。

      那时一遍遍反反复复的听林志炫的《散了吧》和《蒙娜丽莎的眼泪》,某次我挂着耳机揣着随身听下床的时候,朱颜忽然叹口气,对我说:“这两只歌还真配你。”
      记得当时我锐利的瞟了她一眼。

      我不喜欢别人对我的心事了如指掌。

      我想我唯一能为华天翼做的就是不对他虚伪。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我不用李长安对我的态度来对华天翼:不叫他兄弟,不对他若即若离,不制造空间事件让他幻想,失恋时也绝对不可以找他诉苦。
      他不是谁的代用品。我也不愿退而求其次。
      我视他为共事的伙伴,尊重他,待之以礼,态度保持平静和友好。

      然而这样做也只不过是把残酷换过一种方式。

      我想华天翼虽然没有对我明说,恐怕心中也一直不无怨怼。他觉得我不给他机会,看不上他,其实我只是不爱他。虽然我怜悯和尊重他一如我怜悯和尊重我自己。他心里想的其实我都明白。
      他一直默默守望我,一如我对别人。我时常为此感觉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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