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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十六章 一池瀫皱(一) ...

  •   “小西,日上三竿,你还预备睡到几时?”锦瑟不客气的拉开我的被子,张牙舞爪。

      “你急什么急,让你和林瑾言多呆一会,不好啊?”我被她闹的没法,十分暴躁地拂开她的爪子,“我好容易赖一回床,好阿锦,饶了我吧。”

      “姑奶奶,你瞧瞧这日头,已经快未时了,你再不起,我们今日可就走不成了。”

      我勉强地撑起身子,唔,头疼的紧。等等,快未时了?我迅速的换算了一下时辰,也就是说,现在已经是下午一点多?身为一名中国学生,我自认还算勤快,怎么今日睡到这个点?眯着眼睛回想了许久,昨夜我是做什么了来着?

      锦瑟操着手在一旁站着,面上十分暧昧:“昨夜,有人与我家公子——”

      我被这道雷生生劈地清醒,顿时瞪大眼睛:“干啥了?”

      锦瑟见我如此,更加确信的弯下腰来,眉眼笑得蜿蜒:“你问我,我问谁去呢?”

      我揉揉脑袋,昨夜?嗯,我去觅食,而后呢?碰到穆樊,而后?吃了顿饭,再而后?喝高了,于是乎?我把穆樊调戏了?!

      我被自己得出的这个结论震得说不出话,但似乎记忆真的就停在了我倒在他怀中的那刻。然后我们又做了些什么?从前我喝高过两次,第一次吐了沈君一身,害得他几天没理我。第二次,第二次就说来话长了,可能也正是因为那次喝高,才有了第二天的悲剧。

      我抑制住自己想哭的欲望,停止继续想下去。

      但有件事还是很确定的,我酒品十分的差。

      所以,我十分不确定自己昨夜对穆樊做了些什么奸淫掳掠的勾当。

      “阿锦,姑娘醒了么?”听到穆樊不紧不慢的声音,我不由得打了个哆嗦。

      锦瑟迟疑了一下,移步到门口,微微开门,轻声道:“许是昨夜醉的厉害,还未见醒。”

      “还没醒?”穆樊也是有些惊异,顿了一下继续,“我吩咐殊雪煮了些醒酒茶,姑娘醒了就让她喝些。”

      “是。”

      锦瑟笑吟吟的折回来,悠悠竖起三根指头,好整以暇的瞧着我:“这已经是第三遭了。”

      我头皮发麻,心一横:“昨夜到底怎么了?我什么都记不得了。”

      “哎呀,我也不晓得,只知道有人是被公子抱回来的,而且有人在公子怀里呆的太舒服,像是不怎么肯下来,最后还得公子一根一根指头的扳……”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你你你,别说了。”我的头疼更上一层楼。

      “小西,好手段。”锦瑟安然总结陈词。

      我正披衣服的手一颤,衣服顺顺利利的滑到地上。

      “如今,你准备怎地?”锦瑟凑趣的替我披好衣服。

      “不怎地,照走不误。”

      “唉……”锦瑟幽幽一叹,“真是可惜呐。”

      “可惜什么?可惜我没再呆两天,让你和林瑾言再发展发展?你看我不都睡了半天给你机会了么,依我说,你真不如就从了他。”

      “可惜你还是没跟了公子。”

      “我是对他做什么了非得跟了他?”看着锦瑟的表情,我已然可以想象到昨夜到底与穆樊发生到了哪种地步。

      “你可真是个木头,”锦瑟一戳我脑袋,“你是真不明白公子对你的心思?我打小跟着公子,可从未见他在哪个女子身上这样下功夫,小西啊小西,在我们姜国,想嫁给公子的姑娘可多得很,就连宜姑娘也在公子身上花了不少心思。我就不明白了,如今你与公子两情相悦,你怎么就非走不可呢?”

      门再次被扣响,殊雪脆脆的在门外轻声道:“锦瑟姐姐,姑娘的醒酒茶煮好了。”

      两情相悦?我晕了一晕,脸色恐也不怎么好看。趁着锦瑟开门去接醒酒茶的功夫,心思略转了转,镇定下来,开始引导锦瑟走上歧途:“什么宜姑娘?”

      锦瑟果然大感满意,一面递给我醒酒茶,一面兴高采烈的解释:“宜姑娘就是大公子秦相悦的妹妹,名唤相宜,和二公子公子都是一道长大的,品性在我们姜国也是最好的,前儿见着秦家人来,还顺带捎来了一件披风。秦家人说那披风大公子偶然得的,但我们都在说,那披风十有八九不是什么偶然得的,是宜姑娘亲手为公子缝的,用的还是盛记的绸缎。只是姑娘家害羞,便胡乱说了来历。啧啧,要说那披风,实在好看,衬里还绣了公子少时的花名呢。”

      这么说来,穆樊是有青梅竹马的小相好的嘛,秦相宜?这名字,着实不错,至少比她哥哥要强些。

      但其实我对青梅竹马这四个字实在太有切身体会了。

      小时候家里还没有分到单位的房子,一个单位的人都住在一个大院子里,同龄的孩子经常在一起玩。因为我剽悍的性格,从小就是无可争议的孩子王,不是因为我指挥得当,也不是因为我有惊人的亲和力,而是因为别人疯的时候,我更疯。那时,邻居家有个男孩与我同岁,大名叫什么我已经记不清,只记得他姓谭,那时他小名叫做谭谭。谭谭小时候长的十分秀气,尤其一双眼睛,笑起来弯的特别好看。

      我还算喜欢谭谭,加之又是邻居,便经常与他一道。虽然我们不在一个小学,但基本顺路,于是也亲亲密密的一起上下学了五年。谭谭人长的秀气,名字起的更秀气,但其实真人和我一样狂野。记得放学我与他走在路上,路边有个直径一米的大水泥管子,我兴致一来,想也不想的钻了进去。他也兴冲冲的跟了进来,边钻边嚷嚷:“你怎么爬的这么慢,我看你不是叫林皖霞,该叫林慢虾。”由此导致快要钻出管子的我蓦地手一撑,右手轻微骨折了。其实他没少在我手下吃亏,但每次都是这样不长记性不怕死的来惹我,以至于长大后看到有人说小孩是最纯真无邪的时候,我总会感同身受地想起他。

      六年级的时候,院子里住进了一个大我们三岁的姐姐,姓吴,长的很漂亮,人也很好,总之她一来,我们一个院子的孩子都被她瞬间征服。我也很喜欢这个姐姐,便开始天天找她玩,上下学都去主动等她。其实我不是喜新厌旧,而是那阵碰巧爹娘在家有意无意的提起我和谭谭走的太近,让我们不要一起上下学了。后来我才知道,谭谭的学习一直很差,虽然对我好的很,但据说在学校的表现实在不敢恭维。我有点不大明白,管他在外面表现怎样,只要他对我好,一直把我当朋友不就成了。虽然这条父母之命有点莫名其妙,但我还是有意无意的疏远了谭谭。

      后来我一直在想,如果不是年少不知事,那样直白的疏远与伤害,有的悲剧,是不是就不会发生。比如沈君的死。

      果然,我开始找吴姐姐的时候,谭谭很是伤心。不好意思说是爹娘的意思,我就悄悄同他讲,说我有同学看到我天天跟他一起,于是绯闻传的很精彩,我虽然不修边幅,但总还是个女孩,面子这个东西还是需要的。他虽然很费解为什么这个问题在前五年一直没有出现过,但还是表示接受。于是还是听话的和我稍稍拉开了距离。

      可能是拉开的太远了,我们这一拉开,分子间作用因为距离太远可忽略不计,于是也没再能拉回来。

      吴姐姐实在是个才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性别又让人放心,我爸便很放心我天天和她呆在一起。每天放学,我都会和她一起写作业,其实这对她没什么好处,只是能帮我解决不少难题,但她脾气太好,对我从来都是疼爱有加。我的心性也算是在那会收敛了一些,并开始接触一个不曾触碰过的书香世界。

      渐渐地,我开始厌倦和小男生一起喊打喊杀的日子,开始喜欢坐在书房,一坐就是一个下午。很多次,谭谭来叫我一起出去玩,我都以各种稀奇古怪的理由拒绝。不是不想和他一起,只是不想再去玩那些游戏。但似乎,不玩那些,我和谭谭就找不到机会呆在一起。

      而确实,谭谭也开始更多的和社会上的青年混在了一起。

      起初我不是没有劝过,但他总是不以为意,说只是玩玩。我那时太小,他说什么也就信了,也完全忽略了他眼底渐生的疏离。

      半年后,我的十一岁生日到了。我难得兴奋地召集了五六个院子里的小朋友。我们在院子里比赛骑单车,因为院子太小,所以便约定,谁先绕楼三圈谁就算赢。至于赢了的人有什么奖励,我们却没想好。

      因为太久没有像小时候一样胡来,所以那一次,我卯足了劲的飙车,力图达到飞一般的速度。然而,我的心到了飞一般的速度,技术和硬件设施却没达到飞一般的速度。在一个转弯处,我因为没控制好,向心力太大,姿势又不对,华丽丽的摔倒在了那个拐角,新买的衣服和童车全部溅上了层泥,十分凄惨。

      谭谭在我身后,见我摔成那德行,只是停了一停,脚撑在地上,身子都不曾离开车子。我看到他已经长开的眼睛有些阴恻恻的睨着我:“怎么,太久不这么玩,这么容易就摔了?”

      我本来就是个不会喊疼的人,听到他这样的话,更是忘乎所以的发愣。

      谭谭轻蔑的扬起嘴角,已然有了成熟的神采:“果然是好孩子,连车都不会骑了。还坐着干嘛,等着我来扶?我可扶不动你,娇贵的大小姐。”说罢脚一蹬,继续飚向前方,似乎把单车当做摩托车开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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