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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act.4 ...

  •   汪汪没有再追究我衣服上口红印的事,她没空,那天她抱着报纸在房间里哭了一整天,出来后脸色苍白,眼睑底下的黑色毛发却更加浓密了。她一言不发地看着我,面无表情地指着报纸上的某个角。我迷迷糊糊地瞟了一眼,心里猛地咯噔一下,抢过报纸,看清那个画面后,顿时有种五雷轰顶的感觉。
      头版大照片上,龙哥和天马的胸口都插着一个小小的十字架,只有十厘米大小,在照片上像一个小黑点,但仔细看,造型和戳在我老爸胸口上的十字架一模一样。
      我牙齿打战地看向汪汪,她闭紧眼睛点点头。
      我决定去找ET。
      ET原来不叫ET,30年前他认识了一个小男孩儿,那个小男孩儿把他养得很胖,还经常用自行车载着他在高空玩高难度杂技,惹来众多不明真相的地球人围观。那个时候社会风气比较开放,人们喜欢收集奇形怪状的宠物拿出去炫耀,于是ET这个名字广为流传。养了一只外星人的小男孩儿被尊为潮流教主,从此走上了演艺界偶像的辉煌道路。不过他的道路上没有ET,ET自从某次自行车高空杂技后就被小男孩儿抛弃了,因为他做了一件很不符合他主人偶像身份的事——那个年代随地大小便不用罚款是没错,但在高空中大小便还是比较没道德的,尤其是在地面上还有很多人围观的情况下……
      ET有十二根手指头,上网的时候能够同时跟12个人聊天,搜集情报很方便,再加上他算是半个娱乐界人士,所以情报网总是很齐全。艳照门曝光之后,他第一时间抢救下白娘子的照片,白娘子很感激ET,让他住在畜生酒吧里,并且给他打0.81的酒水折,我们去的话就要打8.01折。这是多么公平可贵的友情,我发自肺腑地为ET感到高兴,所以前天晚上把他罩上麻袋暴打一顿顺便吸了点血的事,真的不是我做的。我再三辩解了,可是没有人相信——为什么大家都觉得那个牙印是我留的呢?虽然那的确是我留的,但这世上有个叫奇迹的东西,你们偶尔还是可以去信一下的。
      ET鼻青脸肿地找白娘子哭诉,白娘子用她的烈焰红唇把我狠狠折磨了一顿,还刻意留了几个口红印。万幸汪汪没有深究,不然她肯定知道我和白娘子有一腿,那时我身上可能还得再多几个牙齿印。
      我进入畜生酒吧的时候,ET正在看着窗外的夜空发呆。他这次换了个造型,马提尼鸡尾酒和小围裙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粉红色小蕾丝,耳边两坨巨大的萌系包子头。他用45°角忧伤地看着天空,涂了三层睫毛膏的眼睫毛低垂着,灯泡大眼四周涂了一圈浓重的黑色眼影。ET不愧是半个演艺界人士,这造型就算放在异次元,那也是异次元中的非主流。我还来不及说话,ET已轻悠悠地开口:“不吃人,我决定了,我要重回演艺界。”
      我想问他为什么,我注意到他身边放着一台电视,于是一切问题都水落石出。电视屏幕上,当年抛弃了ET的那个小男孩儿——现在已经是中年大叔——正在对着眼前一排话筒侃侃而谈。他把他和ET的故事写成了剧本,20年前被一个近视度高达500°的导演看中了,在那个导演始终没戴眼镜的情况下,这个故事被拍成了电影。他在屏幕上诚恳地请求ET回到他身边,说得是声泪俱下,每次一低头擦眼泪,那顶秃头都会照得我两眼暂时性失明。ET看着那个耀眼的秃头,眼中噙满泪花。我知道那是因为中年大叔的魅力太闪亮了,ET找我要了副太阳镜戴上,泪光立止。
      ET想去找曾经的小男孩儿,但外星人的造型无法正常出现在民众的视线下,所以他按照当下最流行的元素给自己化了个装。我看见ET新造型的那一刻,四肢就开始痉挛。他提着泡泡袜转个圈,摆了个LOVE的造型,捏细了声音一脸羞涩地问我:“酱子,偶看上去素不素就比较像人类了捏?”
      我沉痛地掩面:“我新装的钛合金狗眼啊……如今也被你弄瞎了。”
      ET瞬间恢复正常表情,压低了声音对我说:“不吃人,你得想办法带我去见他。”
      我点点头:“当然,刚巧我想请你帮我查一件事。”
      ET说:“你小子少跟我玩这套,一句话,带不带?”
      我说:“先帮我查事情。”
      ET盯着我,良久才说:“不吃人,我把你当兄弟。不管你要我查什么,我都会帮你,但是今天我很急,还有三十分钟他就要离开电视台了。不吃人,算我求求你,龙哥和天马都走了,现在只有你能帮我。你找我帮忙时总说我们是哥们儿。我们是哥儿们,对么?”
      我笑了笑,看向窗外。ET嘴唇动了动,喉咙动了动,最终也什么都没说,认命地叹口气:“……给我五分钟。”
      白娘子把畜生酒吧开在市中心,不是没有原因的。孙悟空1000年前大闹天宫,把玉皇大帝家的夜壶打落至此。皇爷的夜壶威力巨大,把天界和人界的通道硬生生砸了一个洞,一时间所有的畜生都跑到天界去了,地球上只剩下我们几个热爱人类、不肯上天的迂腐分子。为了守护人类世界的和平,白娘子以这个洞为中心开了一家酒吧,偶尔有几个修真成功的道士找到此地,白娘子就顺便帮他们点化,时间一长,也得了个好风评。成仙的道士不忘罩着白娘子,畜生酒吧因此留存至今,而且还从天界牵了电线水管下来,白娘子连电费水费都不用交,直接将那个洞改造成电脑桌面,一打开抽屉就会出现漆黑的二次元空间。
      ET在电脑前挥舞着十二根火柴棍指头,仿佛十二根蚯蚓在跳小天鹅舞。我看得眼花缭乱,忍不住问他:“你知道我想查什么吗?”
      ET脸色很阴沉,往旁边重重地吐一口痰:“什么都别说了,我也看了今天的报纸!”
      我于是噤声了。5分钟后,ET打开了国防局的情报网,指着情报网上的某个数据:“人类把你父亲的资料和龙哥天马的资料都记录下来了,三个十字架上都有相同的指纹。根据指纹,他们得出凶手是和你父亲相同种族的人。”ET抬头看向我,瞪大眼道,“不吃人,除了你之外,这世上还有第二只吸血鬼!”
      我无言地思考片刻,沉声道:“好,知道这点就够了。这事情只有你和我知情吧?”
      ET点点头。我说:“走吧,我载你去那个摄影棚。”
      变身做蝙蝠需要一公升的血液,我咬死了畜生酒吧边一个路过的人类。吃干抹净,餍足地一抹嘴边的猩红,我抖了抖毛绒绒的蝙蝠脑袋,朝ET扇了扇翅膀:“上来!”
      ET看着那个被我吸光了血液的人类,呆愣片刻,忽然哭了出来:“其实我们可以坐公交车的……我只是想让你带我去打的。”ET蹲在那个人类旁边,哭哭啼啼,黑眼影乱七八糟地花成一团。
      我叹了口气,ET最近越来越多愁善感了:“对我来说,人类只是我的食物,我们的世界观不同,我懒得安慰你。坐车要花40分钟,坐蝙蝠只需要5分钟,再耗下去天都要黑了,你到底要不要去?”
      ET哭着点点头,我抓住他的双臂往背上一扔,朝摄影棚的方向飞去。ET把头埋进我的翎毛里,湿润的液体滴进我没有温度的心脏中,热热的,挺暖和。原来只要不看见哭泣的脸,泪水也是个可以让人温暖的东西。
      我从摄影棚的后门飞进去,途中看见摄影棚旁边的仓库门大开,里面放置着一些黑黑亮亮的玩意儿,仔细看原来是枪支弹药。两个相关人员匆匆忙忙地跑过来把门关上,神色紧张,一脸贼相。我心里忽然飘过一个念头,这个念头很不妙,但是吸血鬼拥有畜生的敏锐感官,我们的第六感一直很强。
      于是我决定保持沉默。
      ET的中年大叔坐在摄影棚正中央的沙发上,模样和电视里看到的没什么不同,只是秃头更闪亮了。他手拿一杯冒热气的咖啡,两边各坐一个艳丽美女,左拥右抱,好不风流,他的表情却一点都不快活。一个小助理贴着他耳朵说了些什么,他刷的站起来,一脸不可思议地转过头,ET在他视线凝固的方向局促不安地站着,含羞的模样像极了回家乡探亲的小媳妇。四周人类灼热的目光太闪亮,ET的头快垂到胸口上去了。
      中年大叔前进一步,旁边的助理拦住他说了句什么,他一把将之推开。ET颤颤地抬起头,中年大叔二话不说,猛的将他抱在怀中,跳芭蕾一样转了两个圈圈。我躲在摄影棚的角落,看见一人一畜生在旋转中摔倒在地,四仰八叉的姿势傻极了,一人一畜生却都笑得很开心。
      我理了理蝠毛,觉得有些无聊。中年大叔向围拢过来的人类隆重地介绍ET,ET咧嘴欢笑的模样很丑,但有种微妙的可爱。有个人类上下打量着ET,躲进不起眼的地方,掏出手机碎碎说了两句。四周人声太嘈杂,我努力伸长耳朵,只听见其中一句是“出现了,把枪拿出来!”
      我于是亢奋了。我在心里得意地“哦”一声。我就说嘛,吸血鬼的第六感都是很强的,我怎么可能估计错。
      后来的事态发展一如我所料:十几个人类忽然手拿枪支冲进摄影棚,用枪口比着中年大叔,让他交出ET。摄影棚中的人类前一秒还在喜笑颜开地道恭喜,这会儿全都作鸟兽散。大难临头各自飞,谁说人类和畜生完全不一样?我觉得我们还是挺有共同点的。
      中年大叔不肯交出ET,ET走上前:“我活到现在就是为了见你一面,现在目的已经达成,去哪儿都无所谓。”
      中年大叔把ET拦在身后,掏出腰间打火机疯狂挥舞着:“退后!都退后!不然我……我给你毁容!”
      一群持枪犯同时不屑地切了一声,有人给了中年大叔一拳头,大叔在半空中旋转720°,壮烈地扑向大地,紧接着一颗子弹就击中他的心窝。我在半空中惊慌地尖叫,用蝙蝠的身体去撞击开枪的那位仁兄。那人做了个拍蚊子的动作,我立马变成纸片蝙蝠,打着旋飘向地面。
      两双手同时抓住了ET,ET本来安安静静,大叔被枪打中后,忽然剧烈挣扎起来,泼妇一样又抓又挠,仰头发出凄惨的尖叫声波,两边的持枪犯被冲击波震出去老远,在墙上弹了一下才重重摔向地面。
      ET冲到大叔身边,握住大叔伸出来的手。两人深情凝视片刻,大叔捂着淌血的胸口,气若游丝地说:“存……存折在书桌的第三个抽屉里,密码是饭X爱的生日。”
      ET抽泣着点头:“你一直很喜欢饭X爱,我记得。”
      大叔说:“ET,你对我来说也很重要,虽然比饭X爱差那么一点点……我一直很后悔把你抛弃,可是如果不抛弃你,你就会被人类带走,所以我拜托一个认识的道士把你交给白娘子。ET,不要因此而讨厌人类啊。”
      ET抽泣着抹一把泪花:“我喜欢人类。”
      大叔欣慰地笑了一下,转头看着天空——摄影棚的遮阳板。那里被子弹打得漏了个洞,阳光从中倾洒而下,大叔流在地面上的血液慢慢凝固了,并且逐渐变成灰色。将死之时,中年大叔变回了原形:一个白脸尖牙,死后会变成灰烬的吸血鬼。
      原来ET说的是真的,这个世界上并不只有我一个吸血鬼。吸血鬼大叔闭上眼,临死前嘴角挂着满足的笑容:“我也喜欢人类……”
      ET号啕大哭。
      两个持枪犯冲过来,捂着他的嘴把他从大叔的尸体边拖开,装进一个铁笼子里,上了锁,扔进拖车里带走。ET在笼子里发出婴儿一样的哭声,仔细听却发现他是在笑。中年大叔的身体在阳光下慢慢变成灰尘消失,ET抓着栏杆,嘴角带着扭曲的笑容,眼中满是泪地一遍一遍大喊:“我喜欢人类!我喜欢人类!我喜欢人类!我喜欢人类!我喜欢人类……”
      拖车开走了。
      我从角落里飞出来,顶着漆黑的车尾烟发了一会儿呆,觉得无事可干,于是回家洗洗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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