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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夏日的凉意 ...

  •   这一年时间过得飞快,我和沈欢见面的机会屈指可数。偶尔在学校里碰到她,也只是一个行色匆匆的背影。我们的联系就只剩下睡前的那声晚安。
      寒假的时候大家好不容易又凑在一起吃了顿饭。沈欢和小谢面色晦暗,显然是睡眠不足。我们也好不了多少,一副精神不济的样子。大家被横亘在头顶的高考和未来压得灰扑扑的,青春就像一个奢侈品,与我们遥遥相对。
      即使如此,大家还是很高兴的相互问候了对方,拿出精心准备的圣诞节礼物互相交换,虽然圣诞节早已过去。
      走出饭店的时候,空中飘起了细小的雪。南方的雪难以堆积,只是白白在地上化作一滩水而已。沈欢伸出手,痴痴地接住初降的雪花,眼中是我不熟悉的悲切。
      我不是不明白,可是我无能为力。连我自己在每天睡前,都会悲观地认为自己没有未来,纤弱如沈欢,肯定已经把这个念头反复嚼了几百遍。我想安慰,却发现语言苍白空洞。想为她做些什么,却发现自己什么都做不到。我们就像这初雪,一触地就变成无力的水。
      一起散了会儿步,小谢和小白觉得太冷就先走了。我、沈欢、方罡和王小明从一条街的起点走到终点,终于也觉得进无可进了,四散打道回府。
      我向沈欢挥手,沈欢也微笑着向我挥手。我想帮她把头发上的雪拍掉,但是王小明已经先我一步。我只好转过身,往家的方向走去。

      回到家,脱掉外套就瘫倒在床上。天花板仿佛突然变得陌生,有一瞬间我不知自己身处何处。我是为何在此地,又要到何处去呢?哪里都没有我的容身之处吧。胡思乱想一阵,又只好打起精神,开灯做课外练习。
      我和沈欢最后一次交换的CD还留着。是一张很耐听的CD,一个日本歌手的翻唱专辑。里面有十二首英文歌,都是翻唱自国外经典民谣。在这一点上,沈欢和我很相似。既听不来老外的发音方式,又喜欢听英文歌。所以只好满世界找非英文国家的翻唱歌手。
      我和沈欢相似的地方还有很多,比如我们都喜欢吃甜食,但又容易发胖,所以经常互相监督。比如我们都喜欢租碟片在家里看而不是去电影院,因为我们觉得在电影院突然发出尖叫或者哭起来都是不礼貌的事。比如我们都喜欢夏天把冷气开得很足,然后穿上厚厚的衣服体验夏天的温暖。比如我们都喜欢安静,不喜欢吵闹。比如我们身高相似,体重相似,连脸型也相差无几。
      我停下笔,开始在脑海中细细描摹沈欢的轮廓。时间好像又回到十五岁的夏天,沈欢站在学校门前,远看只能分辨出一个白色的影子。我越走越近,影子就越来越清晰。最后浮现在眼前的,是沈欢温柔的笑容。
      突然想到沈欢送给我的圣诞礼物还没拆,赶紧从包里拿出那个包裹。小心翼翼地拆开,盒子里是一个白色的细骨瓷杯子。杯子杯子,一辈子。沈欢送我这个杯子的意思,大概是一辈子都要做好朋友吧。
      我很高兴。我也是这么想,要和沈欢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但是那时候我又怎么能想到,我和沈欢会有连朋友都做不成的一天。

      又是一个冬去春来。寒假过完以后,日子就刷刷刷却又坚定地踏着脚步走过。高考倒数一百天的时候,学校开了动员大会。在一片穿着校服的茫茫人海中,我还是很轻易地一眼就认出了沈欢。她比冬天的时候更加瘦了,头发也剪断了。我出神地望了会儿,直到上课铃响,只好走进教室。
      教室里气氛也很沉闷。文理分班以后我就和方罡分开了,我一意孤行地念理,方罡、小白都选文,王小明在准备出国的事,已经很久没在学校出现了。现在碰到难题也没有可以一起讨论的人。放眼四周,每个人的脸都是绷紧的,根本没有开玩笑的余裕。而我也只好咬紧牙,为的只是在匆匆前进的人流中不被抛得太远。如果有时候觉得太疲惫,就在桌上趴一会儿。不敢趴得太久,马上就又竖起来投入下一轮战斗。

      天气渐渐热了,然后就是知了叫了,高三的班级空了。沈欢和小谢解放的那天我们都逃了课。虽然心里很忐忑,但是抱着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忧的精神,还是一起越过学校的矮墙,向着短暂的自由飞奔而去了。

      到了约好的那个咖啡店,沈欢、小谢和王小明已经在了。王小明正在沈欢耳边小声说着什么,沈欢一副想笑又拼命忍住笑的表情。小谢坐得离他们稍远,看着眼前的玻璃杯发呆。看见我们都到齐了,沈欢和王小明突然起立,在大家都吓了一跳的当口,又说出一句让我们定在原地的话:“我们在一起了。”
      我看着他们紧紧握在一起的双手,无法描述心里是怎样一种感觉。我只觉得整个人重如铅块,在幽深冰冷的海水里快速下沉。背上原本出了一层汗,被店里强劲的冷气一吹,全都冰冰凉地贴在皮肤上。我觉得周围一片黑暗,我什么也听不见,看不见,只感觉背上凉凉的一片,像是贴着一块冰。
      不知过了多久,我才回过神来。没有人注意我,所有人都在恭喜和祝福他们俩,只有我被排除在这欢乐的氛围之外。我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是个局外人。

      那天怎么走出咖啡店的都不知道,他们还要续摊去闹,我借口冷气太强,吹得我头痛要先回去休息,方罡主动送我,我也懒得推辞。跟他们告别之后,我和方罡两个人默默走在林荫道上。
      不知道走了多久,我才突然恍过神来:好像有人出来送我。回头一看,方罡距离我在不近不远处,叼着一根烟也在出神。
      我停下脚步回头,方罡也停住。“你也来一根?”他从烟盒里拔出一根烟来递给我。我接过,凑着他的打火机点着了,深深地吸了一口。
      烟很淡,所以我也没怎么被呛到。努力试着把烟在肺里循环了个来回,再自鼻腔吐出,感觉有点恶心。但是精神却真的有点振作了。
      “找个地方坐吧。”方罡仍是淡淡地。这次换他走在前面,我慢慢地跟在后面。
      我们就近找个了路边的行人椅坐下。路边的行人不断地从我们眼前穿过,神色匆匆。谁也没注意我们坐在这里,谁也不在意我们坐在这里。
      我想不出话好说,只好什么都不说。方罡打破沉默,脸上还是那种淡淡的表情:“你也喜欢王小明?”
      我吓了一跳,因为我从来都没有过这种念头,所以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觉得很惊讶:“不,我不喜欢他。你为什么这么问?”
      方罡没有回答,我却从他的提问中体会出更深一层的含义,于是又被吓了一跳,这回连音调都不稳了:“什么叫‘也’?”
      方罡连眼皮都不抬,仿佛问出这个问题的人不是他:“就是你想的那个意思。我喜欢王小明。”
      “……”这个冲击太大,我一时无法接受。“可是,你……”
      “我从很久很久以前就认识他了,从很久以前开始喜欢他。在论坛上装作偶然相遇是我处心积虑的结果,为了能让他觉得我们是有缘分的。为了跟他能有共同话题,我甚至假装喜欢女生。”他苦笑,“我装得不错吧。”
      我不敢对视他的眼睛,仿佛他能把我的身体洞穿。这算什么?同性可以爱同性的吗?我虽然也和沈欢一起看过《春光乍泄》,可是觉得那种情感离我们好遥远……想到沈欢,心里又是一阵冰冰凉。
      “既然不是王小明,那就是沈欢了?”方罡似乎有些玩味地看着我。
      我不知道用什么语言来回答他。本能反应告诉我应该否认的,但是我连开口都觉得困难。我无法否认,也无法承认——两者都叫我痛苦。
      同性恋……哈,我是个同性恋麽?原来我是个同性恋啊。承认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为什么我如此痛苦?是因为已经看到方罡的下场了麽?他如此小心翼翼,步步为营,用尽那么长的时光,都无法得到王小明的心。我和沈欢只认识不到两年,我凭什么确定我是喜欢她的,又凭什么让她喜欢我呢?
      脑袋里纷至沓来的念头闹哄哄乱作一团,我自顾自地发着呆,也没理会方罡又说了些什么。过了好一会儿,方罡拍了拍我的肩:“走吧,我送你回家。”
      我就任凭他带着我穿过闹市区,穿过一个又一个公交站,走到我家小区门口。我只顾着自己的痛苦,却没注意到在我前面走着的方罡静静地一根又一根地抽着烟,仿佛一旦停止下来,某种感情就如破堤的洪水一般奔流,淹没一切。
      他拍拍我的头:“再见。”转身消失在人流中。我呆呆地望着他离开的方向,直到夕阳西沉,晚风吹在身上感觉到一阵清爽的凉意,才慢慢地一步一步往家里走去。

      我至今仍记得那一天。那一天是沈欢和王小明的恋爱纪念日,也是我和方罡的失恋纪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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