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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一个答案 因为沈欢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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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完不久,我们也开始了高二的期终考试。考试结束之后放了三天的小假,然后就是暑期补课。沈欢来找我玩,全都被我以不想当电灯泡的借口拒绝了——我实在不想看到他们甜甜蜜蜜牵着手的画面。
男生和女生谈恋爱,一开始是牵手,然后是拥抱,接下来是接吻,最后则是上床。说是不想看到他们在一起的画面,脑海中却不断想象他们牵手拥抱接吻上床……我觉得这很恶心。不仅是脑中的那些画面,还有我自己这种龌龊的念头。
如果我是男生,那么我可以堂堂正正地和王小明竞争,大不了以后朋友不做了,我也无所谓。可我是个女生,我就只能在心里偷偷地喜欢沈欢,我不能告诉她我喜欢她,甚至不能表现出一点点我喜欢她的迹象。
因为沈欢不喜欢女生,因为她和我不是一类人,因为我和她,这辈子都没有可能。
这个世界上最令人痛苦的两样,得不到和已失去,我已经饱尝了其中一个。而另一个就像手中的流沙,迟早也会散了个干净。我是个贪心的人,不甘心只得到沈欢的友情,我希望得到她整个的身心。
但这只是痴人说梦罢了。
高三的生活就是家和学校两点一线,每天都睡不醒,每天的作业都做不完。沈欢考上了外省的一所大学,换了个新的手机号码。小谢落榜,和王小明一起在准备出国的事。方罡和小白都和我一样,除了小白去考艺考的时候之外,我们每天都能在学校遇见。
高三的生活我不想再赘述,它把我和方罡逼迫得连失恋的精力也无——失恋是需要精力的,而我们筋疲力尽得连大哭一场的力气也没有。我们只有草草把伤口包扎了,继续追上别人的脚步,因为害怕被抛下太远。
高考来的那天,快得好像不似真实。我还在时间快速流过带来的恍惚感中,想不到自己这么快就已经坐在高考的考场中。甚至连紧张都来不及,高考就已经结束了。
我只想回家好好睡一觉,在校门口告别了方罡和小白,就回家了。回家后被子一蒙睡到天昏地暗,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晚上了。
迷迷糊糊中洗了个澡,坐在沙发上擦头发的时候顺手拿起茶几上的手机看短信,只有一条,是沈欢恭喜我高考顺利结束。这一年对于沈欢的短信我已经变得很淡然了,既然没可能,就不要再给自己创造多余的幻想。虽然如此,我还是很高兴,沈欢毕竟还是想着我的。
也许对于她我只是个偶尔会想起来的朋友而已,但她对于我来说却是每天都会想念好几遍的超过朋友的存在。自从她和王小明在一起后我就明白我不可能再和她做朋友,可是不做朋友还能做什么呢?我不想连这最后的唯一的联系也失去。
我想念她,却不能让她知道。于是我只好在想她的时候发一条短信到她弃用的手机号码上。那个号码已经变成了空号,我可以很放心地倾诉我对沈欢说不出口的话。
“我现在坐在你做过的位置上,原来从你的座位上可以很清楚地看见窗外的樱花树。”
“好累。我好想你。”
“我坚持不下去了……现在可以休息吗?”
“晚安。”
“天气变得热起来了,现在穿校服老是出汗。”
“要不要去你在的大学呢?”
“你好吗?我不好。”
“我好想你。”
“我好想你。”
“我好想你。”
这些在很多我绝望的夜晚,成为我唯一的依赖。没有人可以帮助我,可是通过这些从来没有回复的短信,我奇迹般的得到了纾解。
整个暑假我们六个几乎都粘在一起,就像末日狂欢一般。我们把整座城市好吃的都吃了一遍,好玩的都玩了一遍,直到最后都找不出打发无聊的办法,大家就聚在王小明家里看碟片,通宵打游戏,不分昼夜地玩。其他人都没心没肺,我和方罡却都明白,这可能是我们最后的时间了。以后想要再见面,就不容易了。但是我们都努力装作没心没肺的样子,和大家一起混着日子,只希望借此麻痹离愁别绪,减轻一些每天睡前的负担。
但是离别终究是到来了,首先送走的是王小明,他要提前到那边去熟悉环境,免得开学都摸不到地方。然后是小谢,再是沈欢,剩下我、方罡、小白等开学。
大学生活一开始是很新鲜,但是时间久了大家都露出了自己的本性,整个宿舍貌合神离,各自有各自的小团体。我能忍则忍,能让则让,想让整个大学生活平静地度过。
这个时候就越发想念沈欢,我最终还是没考上她的大学,只好念了别的学校。志愿除了第一个是沈欢的学校,其他都是父母决定的,没想到却被离沈欢最远的一所学校录取了。也只有在放假回家的时候才能和沈欢一起聚聚。
大二那年暑假,七月,我满二十岁了。大家给我过了个热闹的生日,一起去酒吧玩。灯光迷离音乐喧嚣间,我一杯接一杯地喝,仿佛要把那掺了饮料的酒喝个够本,最后居然喝醉了。
原来喝醉是这种感觉,仿佛灵魂有一部分抽离了身体。听觉和触觉都变得不甚敏锐,我开始控制不住自己的动作,想拿起杯子,却抓了个空。我只好瘫坐在沙发上,想等酒劲过去。
沈欢很关切地看着我,用冷水绞过的手帕贴在我额头上。燥热的脸立刻感觉到一阵舒适的清凉,好像也没那么难受了。
这个时候,卡座里只有我和沈欢。别的人都下舞池狂欢去了,只有沈欢放心不下,一直在旁边陪着我。我看着她的侧脸,在镭射灯光的扫射下变得忽明忽暗。我突然很怕在下一次灯光扫来的时候她就消失在黑暗里,于是紧紧抓住她的手。
她安慰似的反扣住我的手,仿佛在告诉我她在,不用怕。
她深黑的瞳孔仿佛在鼓励我,引诱我把深埋心底的话语吐出。她的表情就像好脾气的姐姐,仿佛我犯了什么错都可以原谅。我醉了,根本不知道这就是错觉,傻笑着做了一件无可挽回的事。
“喂。”
“嗯?怎么了,难受?”
“我喜欢你。”
“……”
终于借着酒意,把这句话说了出来。可是我知道,我很清醒。酒精只是麻痹了我的神经,却没有麻痹我的意识。或者说,这只是我的一个借口,可以无所顾忌地说出这句话却不用承担后果。就像愚人节的告白,进退都有路可走。
但我却把后路截断了。
“你醉了?”
“不,我不会比现在更清醒了。”我直视着她的眼睛,慢慢地把话又重复了一遍:“我喜欢你,沈欢。”
沈欢呆在原地,仿佛不能理解我的话,甚至都忘了从我手中抽出自己的手,就任凭我这么握着。我突然觉得一阵轻松,轻飘飘的好像乘上了氢气球,正向天空飞去。这句话在心里放得太久,再不说出来,我就要闷死了。
我还处在轻飘飘的不现实感中,沈欢已经抽出手离开了卡座。她无言的拒绝让我一下就如坠冰窖,酒都醒了大半。我站起身想去追,却发现自己连站都站不稳了,只好又坐回沙发。
这时候我只想嘲笑自己,明知道没可能,偏要去做那扑火的飞蛾,以为自己很美么?只是痛而已。我应该是觉得痛的,但是心里空空的,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拿来痛了。
原来从头到尾,我就没有拥有过她。除了自己那些不可告人的心事之外,我什么都没有。
我觉得自己很失败,但是却哭不出来,只好发出比哭还难听的笑声。不知不觉中,笑着笑着就睡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头痛欲裂,原来那些稀薄的水酒也有让人宿醉的能力。我从床上爬起来,发现自己还穿着昨天的衣服。房间里没有人,我打开门走出去,摸到厨房里想给自己倒杯水喝,却发现方罡在厨房里做饭。他挥动着锅铲,头也不回:“醒了?”我无言。但是嗓子渴得都快冒烟了,只好挤出几个字来:“有水么?”“冰箱里,自己拿。”我于是在冰箱里拿出一瓶矿泉水来,牛饮几口,好受不少。“马上就可以吃饭了。”方罡转过头对我一笑。
我坐在餐桌旁边,回想昨天的事,想到沈欢头也不回的背影,心里又是一阵难受。谁说宿醉之后能够遗忘一切,现在遗忘对我来说都是一种恩惠,但我却偏偏记得很清楚,连细节都没遗漏。
方罡把菜端上桌,给我盛了碗饭。两人在沉默中吃完,我正想着怎么开口道谢,方罡突然问道:“你说了?”
“……”我无言地点点头。
方罡苦笑:“我还以为你心里明白得很,没想到你也这么傻。”
“是,可是像你一样忍着,心里又能好过多少?”我无意和他抬杠,只是就事说事而已,却没发现自己语气很冲。
他也没生气,“人各有志。傅佳,我很佩服你的勇气。可是现在对我来说,做他的朋友我已经很满足了。我不想破坏这种关系,即使在他身边我也不好受,但总好过连朋友都没得做。”
“我不想就这样一辈子直到老死。”我把视线从他身上移开。“我总要得到一个明明白白的答案,好让我死心,或者开心,我不要老是吊着一颗心。”
两个人重重叹了一口气,又陷入沉默中。我们明明只能从对方身上得到宽慰,却成了现在这种针锋相对的局面。我拍拍他的肩,拿起自己的包,跟他道别。
我相信有些话不说他也能懂,就像我懂得他其实也不忍心看到我和沈欢变成现在这样。但是我不后悔对沈欢说过的话,那是真话,而我不应该为说了真话而后悔。
走出楼道,一瞬间刺目的阳光几乎使我暴盲,却也把我拉回现实中。我慢慢地向家的方向走去。
从此以后,我就要过没有沈欢的人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