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冬去春来 阳关三月, ...
-
第二天开学,领了新书,听了班主任和校长的讲话就解散了。意外的是过客和我分在一个班,原来他真名叫做方罡,我一不注意差点念成方正。而更意外的是在校门口遇到了正往里走的沈欢和小谢,我们打了个招呼就擦肩而过。沈欢和小谢不知在谈论什么,一脸压抑的兴奋。我回过头,阳光透过树叶在沈欢身上投下斑驳的影子,而沈欢毫无觉察地往前走,就好像一条在波光粼粼的湖水里慢慢游动的鱼。
回到家扔下书包就趴在空调的风口吹冷气,爸妈还没有下班,我趁机打开冰箱拿出两支冰棍,左右开弓地舔起来。好不容易等发烫的皮肤冷却,却懒懒地不想再动。粘腻的汗就像一层薄薄的膜,紧紧地贴在身上。
在地板上躺了一会儿,觉得百无聊赖,才迫使自己立起身躯,把书包里的书都拿出来一本本写好名字,再按照明天的课表放好。好奇地翻了翻语文书,看了几篇题目比较有趣的文章就放回了书包。
我打开电视,从第一个频道换到最后一个频道,又从最后一个频道倒回第一个频道。正在我躺在沙发上快要睡着的时候,妈妈回来了。她休息了下,就进厨房开始做饭了。饭快做好的时候爸爸也回来了。我们一家三口就围坐在餐桌周围开始吃晚饭。
在吃晚饭的时候爸爸问了我开学的事情便不再说话,妈妈则开始逐条地对我提要求,什么晚上十一点必须上床睡觉啦,每天看电视不准超过半个小时啦之类,最后一个简直让我感到晴天霹雳——除非放假以后不准上网。我不甘心,提出周末也算放小假,被妈妈无情驳回。然后死皮赖脸地说今天是放假最后一天,于是得到了特赦,好让我去跟网友们做最后的道别。
在餐桌上听到这种噩耗直接导致了此后我非常痛恨在吃饭的时候说话,因为大部分说教和坏消息都是在餐桌上被提及和消化的。说话的人根本不管听话的人会不会因此罹患消化不良,他只需要自己嘴巴的畅快。
我心情沉重地发了个帖,大意是以后没有机会天天上线了,寒假再见什么的。发完以后刷新一下,沈欢已经回复了我:“我们还可以用短信: >”顿时感觉轻松不少。小谢不在线,x、过客和白日梦和我一样在进行末日狂欢,大家都一副凄凄惨惨戚戚的样子,让人简直目不忍视。
闲逛了一会儿,最后一次更新了几个图楼,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哀叹一声就只好去乖乖洗漱上床了。在床上定闹钟的时候,意外收到了沈欢的短信,没头没脑的一句“今天天气好热~晚安”。我想了想,不知道回什么好,就只回了简简单单的晚安两字。
早上醒来的时候,还是有点发困,不过吃完早饭以后已经完全清醒。我从楼下车棚里牵出自行车,迎着尚不十分毒辣的朝阳往学校骑去。
开学第一天总是很新奇的,就连上课听讲也十分认真。我和同桌互相熟悉了下,发现完全没有共同话题,于是打算今后客客气气地相处。下课时我回头往方罡的座位望去,他长得高,坐在后排。不知是否有感应一说,他也从书本里抬起头,正好和我的视线相交。他朝我笑笑,就又低头去看他的书了。我知道他还记得我,就也安心地回过了头。
开学第二天和第一天没什么不同,第三天和第二天也没什么不同。只是对上课这件事越发地不上心。既然无聊,又不准睡觉,就只好发呆,或者在课本上假装记笔记,实则涂鸦。为了不让老师看穿,涂两笔就要抬起头看一眼黑板,以示自己是在认真听讲。日子一天一天这么混着,对考试也没什么压力,心想着反正才高一,高二努力也不迟。于是高一上学期就在不知不觉中被混过去了,我唯有感叹时光匆匆有如白驹过隙。
重复的无聊日子里只有沈欢的短信是我每天的期望。她每天都会发晚安的短信给我,有时候是没头没脑的一句话,有时候是一句诗或者一行歌词,有时候又发来一条长长的短信倾诉今天遇到了什么难过的事。沈欢已经高二,渐渐有了升学的压力。而我尚未开窍,不能理解,只能尽力学着大人的语气去开导。尽管没有什么用,让沈欢知道有个人在耐心听着她倾诉也是好的,我当时有点幼稚地想。
总算盼到了放寒假,街上零星地点缀着些大红色,过年的气氛开始逐渐浓烈。这时还没有走亲戚的忙碌,因此除了爸妈日日催促赶紧做作业之外也还算清闲。我们几个除了天天挂在论坛上灌水,也相约着一起去市立图书馆做作业。市立图书馆安静、温暖、人少,最重要的是,不要钱。发现图书馆这个宝地的是沈欢,为此她还得意了很久。
只是x和方罡为了耍帅去报了个班一起学弹吉他,白日梦有绘画课,小谢交际广阔,因此不能常聚。只有我和沈欢两个闲人,每天睡懒觉睡到吃午饭,然后颇有默契地每天下午两点在图书馆自习室碰面。两个人面对面坐在一张桌子上,文具和书本摆得到处都是。偶尔沈欢拿了我的橡皮用忘了还,害我上蹿下跳找了很久最后放弃的时候,她又假装若无其事地放回去,让我又好气又好笑。
有时候父母加班没有饭吃的时候,我们也在一起吃饭。图书馆附近有个小吃店,卖馒头蒸饺小笼包和豆腐汤。我和沈欢两个人一人点一客小笼包和一碗豆腐汤,豆腐汤里要放上香菜,小笼包就醋,就当是解决了一顿晚饭。我吃相差而且不怕烫,每次都吃得比沈欢快,因此每次都要瘫在座位上抚着肚皮等沈欢吃完。必须承认的是,沈欢的吃相比我好了不知多少倍,她是大家闺秀,我就是粗使丫头。我有时候吃完又没事干,就喜欢欣赏她的吃相。不仅欣赏她的吃相,也欣赏她的长相。她长得不算惊艳,但是耐看。我越看越觉得漂亮,认为实在应该选她作校花。而我每次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要选她作校花的时候,她总会脸红,这令我更加喜欢用校花二字称呼她。
有时候两个人都不想做作业,在图书馆碰面之后就到沈欢家里看碟片。十块钱押金,一块钱一张碟片可以看一天。沈欢喜欢看王家卫的片子,我喜欢古惑仔系列。看到《重庆森林》里梁朝伟刷完牙用牙刷刮一下嘴唇的时候,沈欢简直迷得要死,两只眼睛在黑暗里映着荧幕的光就像一只饿狼。我呢看完之后在林青霞和王靖雯里面犹豫不决,不知道要更爱哪个多一些。沈欢不喜欢看古惑仔,她就是这样,看不得任何人流血受伤。我一个人对着电视抱膝啃着指甲,表情肯定比沈欢看到梁朝伟的时候更加凶残几分。偶尔画面不那么暴力的时候沈欢也会瞥两眼,当然只是在郑伊健出现的时候。于是我就知道,沈欢喜欢的类型就是这类有点危险,然而风度翩翩的美男。
除夕前一天,x、方罡、白日梦的课都停了,小谢也空闲下来,我们约着一起去KTV通宵。本来我爸妈都是不同意的,后来禁不住我天天软磨硬泡加眼泪攻势,只好无奈应允。
到了KTV,方罡已经把房间开好了。本来说好是AA制的,但是方罡坚决不肯收我们的钱,于是只好作罢。我坐在沈欢旁边,还没决定好待会儿要去点什么歌的时候,x已经点好一支,拿好话筒做准备了。
他唱的是《暗涌》,声音不像黄耀明那么沙哑沧桑,混合着年少的青涩,有种淡淡的哀伤。我侧头看看沈欢,她一脸认真的表情,眼睛就像看到梁朝伟一样在黑暗里闪闪发光。
我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感觉有点不舒服,胸口一闷,连其他人唱歌都没有认真听。沈欢点了一首很调皮的歌,叫做《坐在巷口的那对男女》,旋律很轻快,翻来覆去重复了好几遍,我记得的就只有最后那句“难道这就是爱情”。
爱情,看起来离我还非常遥远。现在对我来说唯一能确定的,只有喜欢。但是我年少懵懂,连喜欢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都不明白,更不用说让我解释那阵突如其来的胸闷了。
或者更直白一点地说,当时的我,并不知道这种胸闷叫做喜欢,也不知道在很久很久以后,这种喜欢会变成爱情。
过年之后不久就是开学,即使散漫如我,也开始有点紧张起来。毕竟期末考试成绩好看与否,直接与我新年红包厚度有关。以我中等偏下的成绩,想要拿到一笔令人欣喜的数目还是比较困难的,更何况收入的一大半还要上缴,这简直没有人权可言。
我和同桌总算有了一点共同话题,有时候会一起去书店买参考书,对参考书上印错的答案进行讨论。和大部分高中女生一样,我对理科很苦手,所以经常要麻烦方罡给我解答各种疑难问题。作为回报,我也会把语文和英语作业借给他抄。我们比普通同学稍微亲密一些的关系终于引起了某些人的注意,班里的同学有时候会起哄,开些善意的玩笑,但我心里明白,方罡对我根本没那个意思。借用《名侦探柯南》里步美的话,这叫做“女人的直觉”。我对方罡也没意思,确切地说,我对所有的男生都没意思。无论是连我那死读书的同桌提到都会脸红的级草(也就是x,现在我总算知道他原来叫王小明),还是学校的那些风云人物。在那是个女生都会有个暗恋对象的年代,我的心事可谓苍白。我和班上的女生也没有共同话题,我嫌她们太吵,她们嫌我假清高。只有沈欢沉静又亲切,无论什么事都可以和她聊得很开心。
沈欢选的是文科,每天背书默写搞得一个头变作两个大。午休的时候常常拿着教案来找我监督她背书,背到记得不怎么清楚的时候会像只受惊的兔子般胆怯的看着我。但我既不严厉,又不会用罚抄书来虐待她,真不知道她怎么会这么怕。难道我天生面相不怒自威?这让我暗暗欢喜了很久。
有时候中午沈欢不想背书的时候,我就陪她在校园里一圈一圈地走。这个时侯我是很有冲动想去牵她的手的,但是大家已经不是小学生,没必要有那种幼稚的亲昵。沈欢的手很瘦,皮肤光滑白皙,指甲是健康的粉色,不留指甲,像是在手指上开了十朵樱花。沈欢走在前面,我走在后面望着她的背影出神,如果顺风而行的话就可以闻到她头发上甜甜的洗发水香味。她穿着学校规定每天都要穿的运动式校服,头发绑成个乱七八糟的马尾,一看就是赖床了又怕迟到忙乱中的产物。看得久了,我都练出了一副在人海中一眼认出沈欢的本事。
天气慢慢地热了起来,沈欢却越来越萎靡,像一枝缺水的绿萝。每天中午背书的时候,她不是有气无力就是背到一半就开始发呆。我心里不好受,每天变着花样地讨她开心。我们学校种满了大片大片的苜蓿,我就在体育课请假一片一片地找,希望能发现传说中可以带来幸福的四叶草。我自己是不信这类小女生幻想式的玩意的,但是沈欢很喜欢。为了让沈欢的脸色看起来好一点,我居然走投无路到要去寄托一个虚无缥缈的传说。
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有一天我找到了一棵有点残破的四叶苜蓿。我小心翼翼地把它摘下来,宝贝似的捧在手心里,准备等午休的时候去向沈欢献宝。回教室的路上碰到了方罡,我把紧紧捂着的手露出一条缝隙,示意他往里面看。他看完,惊异地望着我,我得意地把手重新捂上,大摇大摆地回教室了。
沈欢果然很喜欢那棵四叶苜蓿,尽管我带给她的时候叶片都蔫了,她还是小心翼翼地夹在自己的笔记本里,露出开心的微笑。阳关三月,柳丝吐绿,桃花灼灼。而比桃花更娇艳的,是沈欢的笑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