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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回 殊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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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小男子汉心中都有个英雄救美的梦想,偏生长成男子汉后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机会和能力,等而下之,少数人甚至充当了为英雄提供机会的强抢民女之恶霸淫贼,驭奇遇到的便是这般情况。
既然恶行被抓了个正着,驭奇也认了,偏偏这南蛮民风剽悍,完全不给解释机会,上来就是兜头几棍,若非青索出言相救,驭奇恐怕难逃一死——冤死。
经此一劫,不必说青索一家冷眼相向,就是红棉乡里大大小小的孩子,也知道驭奇是个“衣冠禽兽”,被大人勒令不得与之交往。然而乡里的孩子还是喜欢跟在驭奇后面,看看他会不会突然变成一只灰雉或者野猪从衣服里爬出来。
与驭奇原先设想不同,没人关心司徒氏的死,也没人关心她埋在哪里,仿佛她只是个不相干的人,在红棉乡住了一夜,又启程往别处去了。
驭奇扯了被褥的布头裹在身上当作衣服,这衣服逐渐变成一条条的,黑蚯蚓似的粘在身上,驭奇不再需要正经饭菜,溪边绿油油的浮草,野林子里青白的果实,阳光,大雨,这些足够他活下去,竹屋朽坏、坍塌,他破碎的草席挂在梁上,做了四面透风的墙。
三年,不必一天天数,倏忽便过去了,娘亲的坟塌了几回,又修补了几回,驭奇常常想起某一天大雨回家,那个站在高处敲敲打打补顶棚的陌生男子,想起他郑重地说:“今日之疏忽,不可再有!”
这三年除了狗蛋、白菜,驭奇自己也想不出还同哪个人有过三句话以上的交往,他始终学不来狗蛋那夸张的表演方式,自己说的《左传》、《公羊》更是听者寥寥。
“哟,这不是夏公子吗,怎地……做起此种行当来?”街上逢着白云飞,看在同窗半月的情分上,白云飞很仗义地丢给驭奇半两碎银,仗义归仗义,嘴里说的那话却刺的驭奇难受。
起初委屈,后来愤懑,最后消磨尽了骄傲脾气,驭奇只想着守着他的本子——那用碳棒在草席上写的春秋故事,厚厚一沓——就此过了默默无闻的一辈子。狗蛋好奇这草席里有什么神妙故事,驭奇像宝似的走到哪儿都随身带着,也不怕重,不闲碍事。
“给我看看呗,好歹我也是你的启蒙恩师。”狗蛋求道。
驭奇为难,终于还是打开小竹篓,把割成小页的草席小心翼翼取出来,他凭记忆默写原文,而后又添加了许多论述,碳黑在潮湿闷热的环境中容易褪色,他便时时描画。三年,日日夜夜,也就只有这一捧心血沉甸甸抱在怀里,驭奇才不觉得虚度。
狗蛋翻了两页,脸上看不出表情,驭奇紧张地盯着他,看见他眼睛骨碌碌滚动,上下上下,飞速扫完一页,揭过,看这么快大约只能看个大概吧,不知他看见自己提出的新见解没有,驭奇静静站在一旁,心里却有如煎熬。
狗蛋放下草席,疑惑地抬眼看驭奇:“这是什么?没看懂。”
驭奇咽了口唾沫,尴尬道:“就是春秋故事,我把它改成可以表演的底本了。”
狗蛋叹了口气:“春秋故事?我早叫你放下那东西!又不是应试,你何必跟听众为难呢!春秋战国多少年——”
“从周平王迁都到秦灭六国,约五百五十年。不过鲁史仅有二百四十余年记载。”
“——哈哈,好,我问你,哪个人能活到二百四十年?二百四十年鸡零狗碎的故事,今天讲甲,明天讲乙,没有一个贯穿其中的人物,能供听众投入感情,听众凭什么要跟着你一路听下去啊?再者说,你这大道理讲一通,谁不跑啊?”
驭奇不悦:“天道循环,本是如此,为何不能告知世人……”
“行了行了,你还以为自己是天子冢宰呢,我看你还是乖乖跟着我收钱,少不了你饭吃,总比你现在这样,人不人鬼不鬼的好。”
驭奇沉默,迅速收拾好草席,抱着竹篓转身走了。
“哎,脾气怎么还是这么大呀!”狗蛋在后面念叨。
正午的阳光穿过浓密的云杉林,射落在林间空地上。
驭奇抱着竹篓,来到母亲坟前,默默跪下叩了三个头,走至一棵迎风飞缕的榕树下,钻进树根中间,挖开根下泥土,取出一条破烂锦帕,里面裹着绿到神髓的一枚玉坠。
驭奇将玉坠挂在脖子上,挂好轻轻拍了两下,又俯下身去刨了半个时辰的泥,刨出个大坑,将竹篓埋下去。
踩平土,驭奇又回到母亲坟前,他发了一会儿呆,灌木后跃出一条长尾野雉,侧头瞅着驭奇,也不害怕,大摇大摆走过空地。
驭奇轻声道:“娘,我要遵从爹的吩咐,游历九州,走遍天涯,结交许多许多朋友,坦诚相待,共谋一番事业。如今驭奇已不是当年那个志在庙堂的富家公子,而是一文不名的孤儿浪子,再没有什么放不下的。今天或是明天,我就要离开这里了,娘,别了。”
驭奇重重叩下三个头,起身,长尾野雉蹦跳到他脚前,冲他哑声叫唤。
驭奇停下步子,盯着野鸡,它浑身铺满黑褐色羽毛,尾巴却是一缕灿然明黄,随着它脑袋愣愣地转动,尾巴不断扫过地面,抬起,又放下。
“我好像见过你,你为什么不怕我呢?”驭奇轻声问。
野雉仍然不走,驭奇仿佛得了什么暗示,缓缓蹲下身去,犹豫了一下,伸手摸了摸野雉的翅膀,它往旁边跳了一步,又冲驭奇叫唤。
驭奇傻笑起来,轻轻挪过去一点,飞快抬手拍了一下它的脑袋。野雉被拍了个趔趄,扑棱棱跳开去,驭奇笑道:“你总在这里转悠,不如我交给你个任务,你替我守着我娘,好不好?”
野雉盯着他,不动。驭奇道:“我拍拍手,如果你不飞走,就算答应我了。”
驭奇伸出手,野雉又往旁边跳了两下,驭奇轻轻合上手掌,而后分开,野雉仍歪头盯着他,驭奇大喜:“就这么说定了!你可要信守承诺。”
野雉叫唤两声,跳进灌木丛,明黄的尾巴一闪就不见了。
“怎么走了?”驭奇叹了口气,掏出玉坠,轻轻摩挲。
“喂,你干什么呢!”白菜跑了过来,“狗蛋说要进城玩,你一起去不?”
驭奇慌忙藏起玉坠,道:“他进城是说书赚钱,我们去做什么?”
白菜抓抓头:“你半年前不还跟着他一起说书说的热乎吗?现在又不去了?我看你就是没个长性——喂,那身衣服换换吧!”白菜捏住驭奇的“百衲衣”,啧啧惊叹。
驭奇道:“换好衣服有什么用,这身正适合雨里来泥里去。”
白菜道:“你这副样子,我们可不带你进城玩,你不知道,祭春神东君的百花朝快到了,城里准备得可热闹呢,比中秋节也不差。”
驭奇心下思量,要走也不在乎这两天,不如和他们好好玩玩。
白菜搜肠刮肚劝道:“——还有什么城寨比武,很好看的,台子都搭好了,听说今年咱们罗州城派出的三个馆生很厉害的!有希望打败孤独岭寨子里的,对了,你表哥不是和孤独岭那个夺威先锋有仇么?这回那夺威也要来。”
驭奇惊道:“真的?我看夺威拳头跟铁锤似的,随随便便就能撂翻京里的武士,咱们罗州城那有人能打得过他呀?”
白菜见驭奇上钩,得意笑道:“自然自然,想打过夺威,咱们还是欠点,不过三局两胜嘛,咱们还是有机会的。”
驭奇一拉白菜:“走,咱们看看去。”
“哎,等等,你还是先洗个澡,换身衣服吧。”白菜在鼻子前扇了扇风,“臭了都。”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却说那司徒小乖,三年前辞了父亲,跟随沈郁修习拳脚功夫,隐居于深山老林之中,吃穿用度比之驭奇,也好不到哪去。
当年小乖与驭奇送过药后,辗转得知姑姑已死,他自觉惭愧,无颜去见表弟,恰好沈郁从南海归来,小乖便收了心思,一心跟沈郁修行。
近些时候,小乖自觉武艺有所进步,只是不知临阵对敌如何,他心里蠢蠢欲动,沈郁看出来,知道小乖再学下去,进境也不会太大。
这日,沈郁从外面回到林子里来,见小乖正在云杉高处的竹桥上练轻功,便站着看了一阵子。小乖正赶上拔个子的时候,个头已远远超出沈郁,身上那件小衣服紧紧贴着结实的胸背,下面露出半截劲瘦的腰来。
小乖自变声起,就不爱说话,林子里又无人可说,愈发沉默起来。沈郁看见他身子轻盈起落,三两下跃过竹桥,身影消失在浓密的树冠里,倏忽又穿过碧绿日光,向另一棵大树跳去。沈郁暗自点头,看到小乖轻功身法俱是突飞猛进,自己却卡在本门无上玄功第三重,死活突破不了,仍保持十五岁的身形外貌,令人颓然丧气。
沈郁并未将本门武功传授给小乖,只教了他基本的拳脚招式与轻功身法,沈郁耐性极好,小乖又好学上进,师徒俩一拍即合,常常往来切磋到天之将明。
可惜这样无忧无虑的日子也有个尽头,眼看三年之期将至,沈郁暗想还得去一次南海。
沈郁长啸一声,小乖立刻从树上溜下,拍拍手,走到沈郁面前,恭敬问道:“师父有何指教?”
“你跟着我修行,也有三年了,我看你轻功拳脚练得都很好,也没什么可以再教你,你现在可以回家去了。”
小乖一怔:“可是师父,徒弟还没有找到行气的法门。”
沈郁笑道:“这个不必急,你将来拜入名门正派,自有人替你打通周天。”
小乖闷声道:“师父还不认我这个徒弟么?”
沈郁有些不快,道:“这个问题咱们说过很多次了,我自己还没有出师,怎能收徒?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现下这副样子,就是练功不成的结果。”
小乖笑道:“长生不老有什么不好?”
沈郁瞪他一眼,小乖缩了缩脖子。沈郁正色道:“城寨的比武再过几天就要举办了,你难道不想试试身手?”
小乖眼前一亮,摩拳擦掌道:“太好了,我就等着臭揍武馆那群渣滓的一天呢。”
沈郁摇头道:“我告诉过你多少次,不可穷追猛打武功比你弱的,你记不住么?”
小乖笑道:“师父也觉得他们现下武功比我弱了?甚好甚好。”
沈郁哂笑一声,道:“我过两天要出海,你回罗州以后,把你表弟夏小公子接过去,好好照顾,听清没有?”
小乖眼睛斜着别处,一声不吭。沈郁道:“你不必自责,是我没及时讨得药来。”两人相对沉默起来。沈郁心想,当初将师门的清心丸全给了司徒氏,后来被师尊知道,差点把他踹出门去,师尊三番五次勒令他不得干涉尘俗中事,尤其是驭奇的事,非到驭奇生死关头,绝对不能插手。
小乖道:“如果他不来怎么办?”
沈郁叹道:“你照我说的做了,他不来是他的事。你走吧,回罗州去,我们就此分别。”
小乖收起惆怅,一拱手:“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沈郁笑道:“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
小乖转身走出林子,沈郁在后面望着他走远了,这才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