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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望海潮 七 ...

  •   “这几项账目有问题,核对完了再交给我。”
      “是,老爷。”
      账房先生恭恭敬敬地退了下去,朱淡云拈了拈胡须,苦笑着摇了摇头。
      “芬利呀,走,陪我喝杯酒去。”
      “是在家喝,还是去酒馆?不如咱们去陶然居怎么样?”
      朱淡云哈哈一笑,看着李芬利道:“不过是喝酒,去那么精致的地方做什么?你平日都去哪里喝酒,告诉我,咱们一起去。”
      “老爷,小的滴酒不沾已经很多年了——”
      “放屁!”朱淡云啐了一口,故意厉声道,“门房都告诉我了,你跑到酒窖里干什么勾当,打量我都不知道?我是看在你忠心可靠的份儿上,才不跟你计较。还不快带路,要再磨磨唧唧的,仔细我明儿把你赶出门去,你一个子儿也别想捞到!”
      “好吧,老爷,您先请。”
      朱淡云收起怒容,嘴角掠过一丝恶作剧的得意,抻了抻袍子的下摆,笑道:“这还差不多。”
      两人信步在华灯初上的街道上走着,穿过几条小巷,到了一个小酒馆门前。那小酒馆看着很不起眼,招牌上积着灰尘和油垢,连上头的字都看不清了。朱淡云盯着那招牌看了两眼,便跟着李芬利找地方坐。李芬利用随身的一块手绢把胡床擦拭干净,方才让主人坐了。
      “两位客官要点儿什么?我们这儿有上好的葡萄酒,刚运来,看这位老爷气度不凡,太粗劣的酒想必是喝不惯——”
      朱淡云止住酒保的话头,微微笑道:“我还就爱喝那粗的,别的客人喝什么酒,我们就喝什么。再来一碟牛肉,一碟余甘下酒。”
      “是了老爷,您稍等,酒菜马上就来!——”
      酒保高声把朱淡云点的酒菜报给厨下,朱淡云听着觉得新鲜,心想,这小酒馆倒也有些意思。
      酒过三巡,李芬利的双颊已经泛起了红晕。朱淡云倒是面不改色,笑道:“芬利,你这面色堪比三月桃花,娇艳非常啊!”
      李芬利脸虽是红了,脑子却没糊涂,笑道:“老爷想是醉了,怎么拿我取笑起来。这面如桃瓣向来是形容女子的,老爷拿来比我,岂不是用错了地方?”
      朱淡云听了笑道:“说的有理,老爷我自罚一杯!”说着一仰脖,把杯中酒液一口饮尽。
      “老爷酒量虽好,也得当心身子。这酒上头,您这会儿逞强,等结账的时候便倒了,不还得叫人把您架回去?您倒是高兴了,我们做仆人的可就遭罪啦!”
      朱淡云哈哈大笑,道:“你说话真是越发有趣了!这酒可不白喝。横竖这酒馆儿里人声嘈杂,邻桌说话谈笑都听不真切,你正好跟我说说,最近坊间可有什么新鲜传闻?”
      李芬利笑道:“原来老爷爱听这些,那在家为什么不问?”
      “我在家问你这个,要是别的下人听见了,岂不失了我的身份?这里谁也不认识谁,说这个正合适。”
      “老爷想得倒是有理,只是不知老爷为什么突然想听这些东西?这无非是些无知妇孺在井边房前嚼舌根子,说的都是些无聊之极的闲话,对老爷您一点儿用都没有,依我说,您不听也罢!”
      朱淡云摆了摆手,低声道:“你这可就想错了。别小看了这街谈巷议,如果把刺桐城比作一颗光华夺目的大珍珠,那这些流言蜚语就是珍珠的芯子;这珍珠外表的华美,是靠着最里边那颗粗粝的砂子撑起来的,如果没有了那粒砂子,这颗珍珠也就不可能存在。街谈巷议虽然愚蠢琐碎,却是这城市的基石发出的声音,它甚至能够形成一场风暴,决定一个人的生死——你说,这闲话重要不重要?”
      李芬利心下叹服,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笑道:“老爷毕竟是老爷,想得总是比小的深远。那小的就说了?”
      “快说吧。”
      “这几日大家都在议论安立寿安老爷家,说他母亲安老夫人的丧事办得十分体面风光,不知花了多少金子。还说,这样大场面,也只有安老爷家才能做得出来,换做别人,哪怕是做官的,也未必能有这样的派头。”
      朱淡云抿了口酒,冷笑道:“风光倒是够风光了,只是这料理诸事的,竟是个青楼女子。没人因此说什么闲话么?”
      “老爷,闲话怎么没有?可是谁都不敢当面说,怕得罪了安老爷,日后在街面上没法混啊。”
      “这个安立寿,还真把自己当成蒲寿庚了?——”
      “啊,老爷您说什么?”
      “没什么。你接着说。”
      “安老爷家里有四个兄弟,大哥安立福很早就去世了,二哥安立禄是个纨绔子弟,人送外号‘安衙内’,成日家高乐不了,因为大哥死了,他成了长房,也没人敢管他。这安立寿老爷排行老三,他大哥很不喜欢他,他早年赌气到南洋一带闯荡,据说很吃过一些苦,他现在的家业都是他一个铜钱一个铜钱辛辛苦苦攒下来的。四弟安立禧,是个小商人,品德才干都很平庸,平日吃不饱也饿不死,能在生意场上混口饭吃罢了。这回老夫人驾鹤西去,二哥和四弟都回来奔丧,连远在福州城里的家眷都带了来,安府上下从来没这么热闹过。老爷,您说他们回来干什么?”
      朱淡云狡黠地一笑,道:“你就别装傻了,明明知道还来问我,想显得我比你高明?我是比你高明些,可我的高明不在这上头。所谓商场无父子,这两个人此番前来,只有一个目的——分家产。”
      李芬利笑着点了点头。
      “安家现在有三项产业——茶叶庄,瓷器作坊,还有就是一支二十条大船组成的船队。这三项都是赚钱的买卖,哪一项落到其他人手里,继承了另一项的都会眼红。你等着瞧,安家这场风光的丧事结束之后,怕是要有一场大战了。”
      “您认为谁会赢呢?”
      朱淡云意味深长地一笑,缓缓道:“表面上看,结果肯定是三败俱伤。但实际上,真正的赢家只有一个——那就是安立寿。不过,这也得看他的运气了。刺桐城有句俗话说得好,三分天注定么。芬利你说呢?”
      “我想也是。老爷,那您说,三样东西里,安立寿老爷会选哪样?”
      “你是在考我呢?”朱淡云笑道,“不过,这个问题不难回答。安立寿是个胆子很大的人,他选择的,一定是别人觉得最危险的那一样。”
      李芬利点了点头,道:“我明白了。”
      朱淡云又喝了口酒,觉得有些微微的头晕,方知李芬利方才的提醒不是白说的。但他到底是酒国里历练出来的,仍不慌不忙地问道:“听说这回协理安家的丧事,艳云楼的珍丽姑娘得了许多赏赐?”
      “是的,老爷。”
      “都有些什么宝贝,说来听听?别人家的闲事,可是最好的下酒菜呀!”
      李芬利口干舌燥地说了一大堆,朱淡云已经觉得有些不适,大约是酒劲儿发作了。他的舌头有些僵,说话不大利落了。
      “他——他们家这是赏东西呢——还,还是卖货呢?这——这么些东西,都够李珍丽开——开家杂货店的了!——”
      李芬利默默地摇了摇头,心道,今儿的帐又要算在我头上了,我怎么这么倒霉啊!
      朱淡云果然是被家丁架着回去的,不过,酒桌上的这些闲话,他可是一句都不会忘记——哪怕他已然是烂醉如泥。

      五

      又一个噩梦把岑萧惊醒。

      他在一条街上行走,遇见的每个人都对他微笑着。
      可那些笑容是那样冰冷,似乎阳光也无法使它们融化。
      他看到殷弘,走上去和他打招呼。可他只是笑着跟岑萧握了握手,然后转身走开。岑萧感觉殷弘的手滑腻腻的,散发出一股润滑油的味道。他仔细闻了闻周围的空气,发觉整条街都是这种气味。
      岑萧仔细端详着自己的手掌,发现上面有层薄薄的油膜,身上也是油光可鉴。
      原来如此!
      这街上走着的每一个人,都用润滑油把自己包裹起来。一切都隐藏在薄薄的油膜下面,他们就像机器上的齿轮,互相传动,又互不粘连。
      “你们去洗个澡吧!——”
      岑萧在梦中大喊,却没有人理会。灰色的人影在他身边来来往往,脸上挂着冰冷的呆笑,身上散发着恶浊的油光。
      他开始大叫,人们转过脸来,那冰冷的呆笑却仿佛冻住了一般,丝毫没有改变。
      ……

      岑萧失魂落魄地冲进厨房,他大口大口地往嘴里灌水,突然被呛到了,猛烈地咳嗽起来。
      “明明,你怎么了?”
      萧榕披着一件针织衫走进厨房,关切地问道。
      “没什么,又做恶梦了。”
      萧榕点点头,叹了口气,道:“也许是我们给你的压力太大了。”
      岑萧抬起头,笑道:“怎么会?压力都是我自己给自己的。”
      萧榕抱歉地笑了笑,拍了拍岑萧的肩膀,道:“明明,妈妈也许爱唠叨,不过你要相信,妈妈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你能开开心心地活着。你开心,妈妈就会开心。知道吗?”
      “知道。”
      “五点多了,你再去躺会儿,妈妈六点半起来给你做早饭。”
      “哎。”
      岑萧觉得头疼得厉害,他把房间的窗户全部打开,一头倒在床上,却再也睡不着了。他只好打开电脑,开始看英剧《雀起乡到烛镇》。此刻,只有幻想中维多利亚时代的小镇生活,才能缓解他内心隐隐的恐慌。
      这到底是怎么了?
      他走进洗手间,用凉水狠狠地拍着脸,想让自己稍微清醒一些。天气挺好的,今天上午出去走走吧,他想,也算是给自己一个放空的时间。
      他决定到牟冰开的店里去坐坐,顺带给他们带几本时尚杂志,他知道他们需要这个。
      匆匆吃完早饭,岑萧就出门了。进电梯的时候,他的脸一直朝着门,没注意到身后的镜子上,停着一只翅膀枯黄的蝴蝶。
      枯叶蝶。

      “你昨晚肯定没睡好吧?”
      岑萧尴尬地点了点头。
      “做恶梦了?”
      岑萧诧异地看了那个胖子一眼。
      “你怎么知道?”
      “不为什么,我就是知道。”
      那人脸上露出一丝得意的笑,那笑容里似乎还带着点儿深藏不露的意思。岑萧探询地看了牟冰一眼,牟冰对他使了个眼色,那意思大概是——他这人就这样,神神叨叨的。
      “还没请教您贵姓?”
      那胖子微微一笑,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
      “免贵姓王,你太客气了。”停了片刻,他又笑道,“你呢?”
      “啊,姓岑,单名一个萧字。一介草民而已,无字无号。”
      胖子哈哈一笑,拍了拍岑萧的肩膀。
      “你说话真逗。”
      岑萧笑了笑,心里想道,这家伙还真没把自己个儿当外人……

      在牟冰的店里呆了一上午,匆匆解决了午餐,牟冰提出要去长亭街五号看看店面,他准备在那座楼里开一家潮牌批发铺子。岑萧正觉得无聊,立刻就同意了这个决定。
      一行人在这座迷宫一样的四层建筑里上上下下前前后后左左右右逛了一个半钟头,岑萧立刻就开始后悔了——他不该贪图帅气,穿那双新买的Polo皮鞋来的,这鞋在家附近走走还没问题,可是出来逛街,那简直就是让它的主人遭受酷刑嘛。他终于理解女生们对高跟鞋又爱又恨的心情了,男生对漂亮的皮鞋同样如此,只是程度不同罢了。
      “你看看,那些人多瘦啊——”
      牟冰赶紧给身边的胖子使了个眼色,胖子很聪明,马上压低了声音。
      “这他妈的哪里是零号身材,简直就是负一号啊!”
      岑萧顺着王胖子的视线看去,只见两个穿着潮牌的女生,身材矮小,瘦得只剩一把骨头,恰如鲁迅笔下细脚伶仃的圆规。
      “她们穿的挺好呀,可惜太矮太瘦了。”岑萧低声道。
      “那不是她们自己的衣服,她们只是在给店家做活广告罢了。”
      岑萧仔细一看,果然,那衣服上用细线连着的标价签都没剪掉呢,原来这些人除了卖衣服,还兼职当了活体橱窗模特。
      “哎,那儿有张招聘启事。”
      牟冰眯着眼睛走近一看,只见上面是这么写的——
      “招女店员,18-22岁,初中以上文化,有一定工作经验者优先,待遇从优。条件:身高一米五五到一米六五之间,体重适当,能够穿版……”
      穿版是啥意思?岑萧想不大明白。
      “意思就是,是衣服穿她们,不是她们穿衣服。”
      胖子的话虽然很轻声,但是每个字都说到了点子上——换言之,这些人就是用自己的体重和青春,换取了顾客的购买欲。但是这代价太大了,等到她们的健康和姿色都无法承担这样的任务,她们就会默默离开,被这个潮人辈出的时尚之地无情地抛弃。所谓只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不但古代的宫廷和公府如此,现代的职场有时也莫不如是。
      “——唉,我说,你们逛了这么久,光顾盯着人家美眉看了,把正经事儿忘了吧!咱们来这儿干什么了?”
      海宾的男中音提醒了大家——对呀,我们是来看店面的!
      牟冰一拍脑袋,笑道:“还真是。王胖子,你上次联系了几家来着?”
      “三家。一家在这儿,一家在这条走廊的中段,另外一家——还要再过去。”
      “那咱们一家一家地看吧,都下午两点了,抓紧时间,咱们店里可只有一个小妹看着,丢了东西可不是玩儿的!”容超正色道。
      大家齐齐点头,同时加快了脚下的步伐。
      ……

      “我说,那家‘Lady Gaga’不错哎——”
      “都是lady,我还是更喜欢那家‘Lady Dior’。牟冰你说呢?”
      牟冰笑了笑,看了一眼岑萧。
      “萧哥,好久没说话了,你在想啥,说说看吧。”
      岑萧沉吟半晌,方缓缓道:“我觉得,‘欧米茄’是三家店里最靠谱的,迪奥次之,雷帝嘎嘎最差。你们说呢?”
      “——我赞同。”
      王胖子下意识地举起一只手来,大家面面相觑,都忍不住笑了。
      “这真是胖子所见略同啊。理由呢?”海宾笑问道。
      “雷帝嘎嘎,风水不好。”
      “拜托,这都神马年代了——风水——”容超刚要反驳,海宾用一只手止住了他。
      “你听人家说完。”
      “你们不感觉那家店很奇怪吗?”
      “灯光很暗?”
      王胖子赞赏地看了岑萧一眼,低声道:“这只是其一。其二——”
      “其二,店门正对着镜子,那镜子还是菱形玻璃拼在一起的,占了大半面墙。”
      “——啊,对。”
      王胖子抿了抿嘴唇,暂时停了一下。
      “那个镜子看着没什么不对啊?——”
      “只是直觉罢了。”
      “直觉?”容超的嘴角露出一丝讥讽的笑意,“还能有点儿更深层次的原因吗,比如从科学和理性的角度?——”
      “采光不好。”
      “那是因为没开灯。”
      牟冰刚才一直在听他们讨论,他单手托腮,思考了片刻,开口道:“不,我觉得王胖子和萧哥没错,即使那家店开了灯,采光效果也还是很差。”
      “为什么?”
      “你知道大家为什么喜欢在白天出来买衣服吗?虽然商场内部照不到太阳,但是白天的光线条件下,人们能比较准确地判断衣服的颜色和款式细节。晚上的灯光太强烈了,会让衣服的颜色改变,大家就没法准确判断了。大家都知道,日光灯照射下的东西,跟自然光下看到的不同,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色差。那家店的位置太靠里了,连一星半点自然光都沾不到,而且里边的装饰都是灰色系,就显得更暗了。这下子都明白了没?”
      容超使劲地点了点头。
      “明白了。除了采光,还有别的原因没有?”
      “还有,这家店里边的摆设很奇怪。明明都转让了,店门关了好久,店主也基本不来了,可是,店里居然还一左一右挂了两排衣服,而且还是很漂亮的款式。你们不觉得诡异吗?”
      王胖子的话让大家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你这么一说还真是哎——”
      “看来风水这玩意儿还真是不能不信!”
      ……
      “可是这家店的装修和格局的确是三家店里最好的。”岑萧补充道,“所以,决定权在你们三个股东手里。自己考虑吧,到底选哪家合适?”
      “举手表决?”容超试探着建议道。
      海宾点头,道:“好,那就开始吧。”
      三分钟后,结果出来了。
      “雷帝嘎嘎,一票;迪奥,两票;欧米茄,三票。”
      海宾宣布完结果,大家伙儿都长出了一口气。
      “那就这么决定了?”
      “决定了。”
      “王胖子,你跟欧米茄的房东和老板打电话吧。”
      “没问题。”
      ……

      五个人闲聊着走远了,他们不知道,此刻在他们放弃的那家店里,发生了什么。
      菱形的玻璃上出现了无数裂纹,但是并没有发出任何响声。一股子奇怪的香气从上了挂锁的玻璃门里飘出来,弥漫在浑浊的空气里。没人听到,也没人闻到什么,但是一堆黏糊糊的虫子——它们都长着非常丑陋的脑袋——从玻璃的裂缝里一条条爬出来,棕色的粘液在灰色的墙面上形成了一块块恶心的黑斑。
      如果这时候有人在店里,他应该能听到一点儿声音——就像是轻轻翻开了千万本书页的声音。
      无数的蝴蝶在室内扑棱棱乱飞,它们的翅膀把玻璃门面盖得严严实实。那蝴蝶没有五官,可是它们却仿佛会笑,那笑容妖艳诡异,如同黑色的大丽花。
      是的,你没猜错。
      ——它们是一群枯叶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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