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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野雀 十七岁的嗓 ...

  •   小雀在北平戏校待了七天,跑了三次。

      第一次是入学第三天。他半夜翻墙,被巡夜的师傅揪着领子拎回来,嘴里还叼着半块从墙外馄饨摊上顺来的烧饼。师傅问他跑什么,他梗着脖子说“不跑,就是想看看外头还有没有天亮”。师傅没听懂,罚他抄了十遍《训徒规》。

      第二次是第五天。这回他没翻墙,是正大光明从大门走出去的——趁着门房打盹,溜到街上,在卖艺的圈子跟前站了两个钟头,看一个跟他差不多大的少年耍大刀。大刀片子擦着那少年的头皮飞过去,稳稳当当扎在木桩上,围观的人轰然叫好。小雀也跟着拍巴掌,拍得手都红了。等散场了,他凑上去问人家“你这手艺哪儿学的”,对方说是河南逃荒过来的,爹死在路上,刀是捡的,功夫是跟自己练的。小雀把身上仅有的三毛钱塞给那人,扭头回了戏校。门房问他干啥去了,他说“送钱”。

      第三次是第七天,也就是今天。

      这回他不是自己要跑,是被人撵跑的。

      起因是一碗红烧肉。戏校食堂逢初一十五加餐,每人一勺红烧肉,定量。小雀排在前头,轮到他的时候,掌勺的大师傅勺子一歪,多给了他两块。后头一个高年级的师兄不乐意了,把碗往桌上一顿,嚷嚷道:“凭什么他一个新来的吃双份?就凭他那张小白脸?”

      小雀没吭声,把碗里那两块多的肉夹起来,放进那师兄碗里,说了句:“给你,我不爱吃肥的。”

      那师兄反倒愣住了,面子上下不来,一把掀了小雀的碗。米饭和肉撒了一地,汤汁溅到小雀的裤腿上,烫出几个泡。

      小雀低头看了看地上的饭,又抬头看了看那师兄的脸,忽然笑了一下。那笑容很淡,嘴角弯起的弧度跟他哥小满一模一样——温和的、带着点无奈的、好像什么都懂的笑。

      然后他抓起桌上的醋瓶,砸在那师兄的脑袋上。

      瓶子碎了,醋和血流了那师兄一脸。食堂里尖叫声四起,几个师傅冲过来把他们拉开。小雀被按在地上的时候,还在笑,笑得眼眶发红,声音却平静得不像话:“他掀我饭碗的时候,没人拦。我砸他脑袋,你们倒来得快。”

      师傅气得发抖:“你这是什么道理?”

      “没道理。”小雀说,“我就是饿惯了,看不得粮食糟蹋。”

      戏校的决定是:开除。

      沈砚安得到消息的时候,正在警察厅第四课跟顾霆琛研究那枚阳刻仿章的来历。阿福气喘吁吁跑进来,说“不好了少爷,那个小麻雀又被撵了”,沈砚安放下手里的放大镜,沉默了三秒钟,然后站起来,拿起搭在椅背上的外套。

      顾霆琛头也没抬:“去哪儿?”

      “捞人。”

      “你捞上瘾了是吧?”

      “嗯。”沈砚安已经把外套穿好了,“上瘾了。”

      顾霆琛放下笔,看了他一眼。那一眼里有无奈,有习惯,还有一种他自己都没察觉到的、近似于纵容的东西。他也站起来,摘下衣帽钩上的帽子:“走吧。你那小麻雀惹事的本事,比你当年不遑多让。”

      沈砚安回头看他:“我当年?”

      “你当年第一次见我,就蹲在尸体旁边指手画脚。”顾霆琛推开办公室的门,“跟那小麻雀一个德性——看着乖,骨子里全是反骨。”

      沈砚安想了想,居然没法反驳。

      两个人赶到戏校的时候,小雀正蹲在门口的台阶上,行李被打成一个卷放在脚边,就是几件换洗衣裳和一双鞋。他看见沈砚安,第一反应不是诉苦,而是咧嘴笑了笑,露出两颗虎牙:“沈少爷,我又给你丢人了。”

      沈砚安没接这个话茬,在他旁边蹲下来,跟他平视:“手疼不疼?”

      小雀一愣。他砸人的那只手确实肿了,指关节破了皮,渗着血丝。他一直攥着拳头,没让人看出来。可沈砚安一眼就看见了。

      “……有点。”小雀的声音忽然就哑了,不像刚才在食堂里那么硬气了。

      沈砚安从口袋里掏出一条干净手帕,递给他:“先包上。然后跟我说说,怎么回事。”

      小雀把手帕接过去,攥在手里,没舍得擦手。他低着头,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说到最后,声音越来越低:“我知道我不该动手。可那碗饭撒在地上的时候,我就想起我哥了。我哥在班子里,也经常吃不饱。有一回他偷偷藏了个窝头给我,被班主发现了,罚他跪在院子里跪了一宿。那窝头我到现在都记得味儿——酸的,馊的,可那是他能给我的最好的东西了。”

      他抬起头,眼眶红红的,但没哭:“沈少爷,我不是故意给你惹麻烦。你要是觉得我麻烦,我就不跟着你了。”

      沈砚安没回答这个问题。他站起来,转身走进戏校的大门,径直去了校长办公室。顾霆琛跟在他身后,听见他用一种很平静、很客气的语气,跟校长谈了大约一刻钟。

      没有人知道他们谈了什么。

      只知道一刻钟后,沈砚安从办公室里出来,手里拿着一张纸——是小雀的保留学籍证明。他把证明递给小雀,说:“学校你可以不回,但学籍我给你留着。将来你想通了,随时回来。”

      小雀接过那张纸,看了半天,忽然蹲下去,把脸埋在膝盖里,肩膀一抖一抖的,没出声。

      沈砚安没催他,也没安慰他,就站在旁边等着。

      过了好一会儿,小雀站起来,用袖子胡乱擦了一把脸,把那块手帕仔仔细细叠好,揣进怀里,然后冲着沈砚安鞠了一躬:“沈少爷,我给你当牛做马。”

      “我不要牛马。”沈砚安说,“我要你好好活着。”

      小雀愣了一下,然后使劲点了点头。

      顾霆琛在旁边看着这一幕,忽然开口:“你哥叫小满是吧?他要是知道你替他活着,应该能瞑目了。”

      小雀的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

      那天傍晚,沈砚安把小雀带回了沈宅。沈太太看见儿子领回来一个半大小子,又瘦又黑,手上还带着伤,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什么都没问,转身去厨房又多加了两个菜。阿福在旁边嘀嘀咕咕:“又来一个抢饭的……”被沈太太轻轻拍了一下后脑勺:“有你吃的就有他吃的。”

      吃饭的时候,小雀坐在沈家的饭桌上,面前摆着一碗白米饭和满满一盘红烧肉。他盯着那盘肉看了很久,然后夹起一块,放进嘴里,嚼着嚼着,眼泪就掉进了碗里。

      沈太太装作没看见,又给他夹了一块肉。

      沈砚安也装作没看见,低头扒自己的饭。

      只有阿福没忍住,偷偷别过脸去,用袖子蹭了蹭眼角。

      吃完饭,沈砚安把小雀叫到书房,从抽屉里拿出一本旧戏本,封面上写着《林冲夜奔》四个字,纸页已经泛黄发脆。

      “这是我师父留给我的。”沈砚安把戏本放在桌上,推到他面前,“我嗓子条件不够,唱不了这出。你替你哥唱。”

      小雀伸出双手,小心翼翼地捧起那本戏本,指尖抚过封面上的字迹,像在触碰什么易碎的珍宝。

      “沈少爷,”他哑声说,“我一定唱好。”

      “不是唱好。”沈砚安纠正他,“是唱完。”

      小雀重重地点了点头。

      那天晚上,小雀住在沈宅后院的下人房里。他躺在床上,把戏本放在枕头边,翻来覆去睡不着。月光从窗棂的缝隙里漏进来,在地板上画出一道一道的白线。他侧过身,看着那些月光,忽然想起小满哥以前跟他说过的一句话。

      “雀儿,等哥倒完仓,攒够了钱,就把你从班子里赎出来。咱兄弟俩去北平,去最大的戏园子,唱最响亮的戏。”

      那时候小满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亮亮的,像是已经把未来的路看得清清楚楚。

      可那条路,他没走到头。

      小雀把脸埋进枕头里,无声地哭了一场。

      第二天一早,沈砚安下楼的时候,看见小雀已经在院子里了。他穿着一件阿福借给他的旧衣裳,挽着袖子和裤腿,正在扫地。扫得认认真真,连砖缝里的落叶都抠出来。

      沈砚安站在廊下看了一会儿,没打扰他,转身去了警察厅。

      第四课办公室里,顾霆琛已经把阳刻仿章的线索捋出了一条线。他指着桌上铺开的一张地图,对沈砚安说:“仿章的铜模,是从天津一家老字号印社流出来的。印社掌柜姓刘,在天津卫开了三十年店,专做官府和商号的印章。他说去年冬天有人找他做过一批私章,给的图样是手画的,没有委托书。他留了个心眼,把图样拓了一份。”

      沈砚安接过那张拓片,对着光看了看。图样上的纹路跟马家账册上的印章基本一致,但在边角处有一个细微的差异——真章的边框是完整的,而这枚仿章的边框在左下角缺了一点点,像是刻的时候手抖了一下。

      “这个缺口,是故意的还是失误?”沈砚安问。

      “刘掌柜说,他刻章四十年,手不会抖。”顾霆琛说,“唯一的可能是——委托人给他的图样,本身就是残缺的。也就是说,有人刻意复制了一枚有瑕疵的章,用来栽赃。”

      沈砚安放下拓片,目光落在地图上:“栽赃给谁?”

      “孙德胜。”顾霆琛说,“但问题是——孙德胜本人已经跑了,栽赃一个在逃的人,有什么意义?”

      “不是为了栽赃孙德胜。”沈砚安摇了摇头,“是为了让所有人都以为,这些事都是孙德胜干的。这样一来,真正躲在孙德胜背后的人,就可以全身而退。”

      办公室里安静了几秒钟。

      顾霆琛慢慢靠在椅背上,看着沈砚安,眼神里多了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你这个脑子,到底是吃什么长大的?”

      “喝粥。”沈砚安一本正经地回答,“我娘熬的粥。”

      顾霆琛嘴角抽了一下,忍住了没笑。

      这时,办公室的门被敲响了。阿福探头进来,表情有些古怪:“少爷,外头有人找您。说是……您的老相识。”

      沈砚安挑了挑眉:“谁?”

      阿福还没来得及回答,一个洪亮的声音已经从走廊那头传了过来:“沈砚安!你小子还活着呢!”

      随着话音,一个高大的身影大步走进了办公室。来人约莫二十出头,穿着一身半旧的铁路制服,皮肤黝黑,眉毛浓密,一双眼睛炯炯有神,浑身上下透着一股风尘仆仆的气息。他一进门,二话不说,先给了沈砚安一个结结实实的熊抱,把沈砚安箍得差点喘不上气。

      “松手松手——”沈砚安拍着他的胳膊,“你要勒死我了!”

      那人这才松开手,退后一步,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咧嘴露出一口白牙:“瘦了。你爹妈没给你吃饱饭?”

      沈砚安揉了揉被勒痛的肩膀,没好气地说:“你怎么来了?”

      “路过。”那人说,“火车在北平停半天,我寻思着来看看你死了没有。听说你最近在跟警察厅的人混?出息了啊,小少爷。”

      顾霆琛在旁边看着这一幕,不动声色地问:“这位是?”

      沈砚安侧过身,介绍道:“这是徐仲山,京汉铁路的列车长。我小时候的……玩伴。”

      “玩伴?”徐仲山哈哈大笑,“你管救命恩人叫玩伴?沈砚安,你良心被狗吃了?”

      沈砚安瞪了他一眼:“你别胡说八道。”

      徐仲山不理他,转向顾霆琛,大大方方伸出手:“您好,您是顾课长吧?我听说了,北平城新来的探长,年轻有为。这小子给您添了不少麻烦吧?”

      顾霆琛握了握他的手,目光在徐仲山身上停留了片刻。这人说话爽朗,举止大方,一看就是在江湖上摸爬滚打惯了的人。他跟沈砚安的关系显然不一般,但具体是什么关系,沈砚安没说,他也不方便问。

      “徐先生在哪条线上跑车?”顾霆琛问。

      “京汉线,北平到汉口,来回跑。”徐仲山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抽出一根递给顾霆琛,顾霆琛摆了摆手,他便自己点上,“这年头火车上不太平,什么人都能碰上。前两天我们还逮住一个人贩子,在车上拐孩子,被乘务员发现了,直接从车窗扔下去了——当然,是等车停了才扔的。”

      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轻松,像是在讲一件趣事。但沈砚安知道,徐仲山这个人,看着大大咧咧,实际上心细得很。他在铁路上跑了五年,见过的世面比一般人一辈子见的都多。

      “你来北平,不只是为了看我吧?”沈砚安问。

      徐仲山吐了一口烟,笑容淡了一些:“瞒不过你。我这次来,是给你捎个信儿的。”

      他看了看四周,压低声音:“有人在天津打听你。”

      沈砚安的眼神微微一变:“什么人?”

      “不清楚。但来头不小。”徐仲山说,“我那趟车上,有个客人是从天津上的,中途跟我闲聊,拐弯抹角地问起北平沈家的小少爷。我没接话,他也没多说。但我留了个心眼,下车前瞄了一眼他掉在地上的车票——天津站卖的,头等车厢,终点站是沈阳。”

      “沈阳?”顾霆琛皱了皱眉,“去东北的?”

      “嗯。”徐仲山把烟掐灭,“所以我特地绕过来一趟,跟你说一声。你最近要是没什么要紧事,少在外面晃悠。”

      沈砚安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点了点头:“我知道了。谢谢你,仲山哥。”

      “谢什么谢。”徐仲山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小时候掉进冰窟窿里,要不是我捞你上来,你早就喂王八了。这么多年了,我总不能看着你再出什么事。”

      他说完,看了看怀表:“得,我得走了,车不等人。下次路过北平,再来看你。”

      他走到门口,又回过头,看了沈砚安一眼,那眼神里带着一种兄长式的关切:“保重。”

      “你也是。”

      徐仲山大步流星地走了,走廊里留下一串脚步声和淡淡的烟草味。

      沈砚安站在窗边,看着徐仲山的背影消失在街角,半天没动。

      顾霆琛走到他身边:“你这个朋友,靠得住?”

      “靠得住。”沈砚安说,“他救过我的命。不止一次。”

      顾霆琛没有追问。他只是看着沈砚安的侧脸,发现那双流光溢彩的眼睛里,此刻沉淀着一种很少见的情绪——不是悲伤,不是愤怒,而是一种类似于怀念的东西。

      “你在想什么?”顾霆琛问。

      “在想十六岁那年的事。”沈砚安说,“那年冬天,我跟仲山哥去永定河上滑冰,冰面裂了,我掉下去了。河水冷得刺骨,我不会游泳,以为自己要死了。他跳下来捞我,差点把自己也搭进去。后来我们俩被人救上来,他发烧烧了三天,我被我娘关了半个月禁闭。”

      他顿了顿,嘴角浮起一丝浅浅的笑意:“那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胡闹’。”

      顾霆琛沉默了片刻,说:“你现在也在胡闹。”

      “不一样。”沈砚安转过头,看着他,“那时候胡闹,是因为不知道天高地厚。现在胡闹,是因为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还是想做点什么。”

      顾霆琛没有回答。他看着沈砚安那双眼睛,忽然觉得,这个看起来风吹就倒的少年,骨子里比谁都硬。

      傍晚,沈砚安回到家,发现小雀还在院子里。他不仅把院子扫干净了,还把廊下的花盆重新摆了一遍,把阿福晾在外头的衣服收了叠好,甚至连沈太太养的那只画眉鸟的笼子都清洗了一遍。

      沈太太坐在廊下,看着小雀忙前忙后,脸上带着一种慈爱的笑容。看见沈砚安回来,她招了招手:“砚安,你过来。”

      沈砚安走过去,在她旁边坐下。

      “这孩子不错。”沈太太说,“勤快,懂事,就是太瘦了。得好好养养。”

      “嗯。”沈砚安应了一声,“娘,我想让他留下来。”

      沈太太看了他一眼:“留在咱们家?”

      “嗯。他可以帮阿福做些事,也可以跟我去警察厅跑跑腿。”沈砚安说,“他一个人在北平,没亲没故的,总得有个落脚的地方。”

      沈太太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你想留就留吧。反正家里也不差这一双筷子。”

      她顿了顿,又说:“不过砚安,你有没有想过——你留得了他一时,留不了他一世。他总要自己飞的。”

      沈砚安看着院子里那个忙忙碌碌的身影,轻声说:“我知道。但至少在他能飞之前,得先让他吃饱饭。”

      沈太太没有再说什么,只是伸手摸了摸儿子的头发,像他小时候那样。

      晚饭后,沈砚安把小雀叫到书房,把那本《林冲夜奔》的戏本翻开,一页一页地给他讲解。小雀听得认真,不时点头,偶尔问一两个问题。讲到“夜奔”那一折的时候,沈砚安停下来,看着小雀说:“这一段,是你哥最喜欢的。”

      小雀低下头,手指摩挲着书页的边缘,轻声说:“我知道。他以前在班子里,偷偷练过好多回。有一回被班主发现了,挨了一顿打。可他还是练。”

      “因为他想唱给你听。”沈砚安说。

      小雀抬起头,眼眶又红了,但这一次他没哭。他深吸了一口气,用一种郑重的语气说:“沈少爷,我一定能学会。学会了,我唱给你听,唱给我哥听。”

      沈砚安点了点头。

      窗外,夜色渐深。北平城的万家灯火次第亮起,像无数颗坠落人间的星星。远处的胡同里,传来几声犬吠和卖夜宵的吆喝声,拖长了尾音,在夜风中飘荡。

      小雀坐在灯下,捧着戏本,一字一句地念着唱词。他的嗓子还是哑的,变声期还没过,高音上不去,低音稳不住,念出来的词句像是被砂纸打磨过一样,粗粝而生涩。

      但每一个字,他都念得很认真。

      沈砚安靠在窗边,听着他念,忽然想起很多年前,自己也像这样坐在灯下,跟着师父一字一句地学戏。那时候师父说,戏是假的,情是真的。台上的人在演戏,台下的人在看自己。

      他当时不太懂。

      现在好像懂了一点。

      (第三十八章完)

      章末语:十七岁的嗓子是破的,可十七岁的心是完整的。总有一天,他会把《夜奔》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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