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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章 逃亡 继续逃还是 ...

  •   车开了两个钟头,张焕楠吐了第一回。
      吐在塑料袋里,扎紧了搁在脚边。旁边坐了个抱孩子的大嫂,看了她一眼,说“妹子晕车啊”。张焕楠点了点头。大嫂从兜里摸出一片晕车药递过来,她接了,攥在手心里,没吃。她不敢吃别人给的东西。
      车窗外头是黄土塬,一道一道往后退。冬天的塬上光秃秃的,坡面上裂着干纹,偶尔几棵枣树戳在天上,枝桠黑黢黢的,跟烧火棍一样。张焕楠看着那些土坡,想起来小时候跟她姐去塬上挖荠菜。她姐挎个竹篮子走前头,她跟在后头,手里攥着把豁了口的铁铲子。塬上的风硬,刮得脸生疼,她姐就把自己围巾解下来给她裹上,说“你走我后头,我给你挡风”。挖满一篮子回家,她妈挑嫩的剁了拌馅包饺子,第一锅出来先给弟弟张振兴盛一碗,第二碗给她爸,第三碗她和她姐分。她姐总把碗里那几个皮薄的往她这边拨,说“我不爱吃馅多的”。她那时候信了,后来有一回看见她姐在灶房里偷吃剩下那几个破皮的饺子,吃得急,烫得直吸气。
      她把手搁在肚子上。三个多月了,其实还摸不出什么,但她总觉得能感觉到点什么。她把手拿开,搁在膝盖上。旁边大嫂的孩子哭了,大嫂撩起衣服喂奶,张焕楠把脸别过去看窗外。
      到陕省北塬是当天下午。她在车站门口站了一会儿,看了看街上的路牌。北塬,两个字写得明明白白。她在心里头盘算了一下:北塬离梁城,地图上看着近得很,火车一夜就到了。太近了。
      她转身回了汽车站,又买了一张票。这回她问了售票员:“最远能到哪?”售票员翻了个本子,说“往南走,湖省汉城,明早六点”。她说“行,就汉城”。
      从北塬到汉城,她换了三趟车。第一趟到西京,第二趟到江口,第三趟才到汉城。车上人挤人,过道里都坐满了,她三天没洗脸,头发油得打绺,棉袄前襟上沾着干了的呕吐物。没人多看她一眼。春运期间,车上像她这样邋遢的女人多得是。
      第三趟车上,对面坐了一家子。妈带着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男孩七八岁,女孩五六岁。妈从包里掏出一个煮鸡蛋,剥了壳,掰成两半,大的那半给了男孩,小的那半给了女孩。女孩说“妈我还要”,妈说“你哥是男娃,要长个子”。女孩不吭声了,小口小口地啃那半块鸡蛋,啃完了把指头尖上那点蛋黄渣也舔了。
      张焕楠看着那个女孩,想起了自己。她七岁那年,家里过年杀了一只鸡。两只鸡腿,一只给了弟弟张振兴,一只给了她爸。她妈把鸡翅膀夹给她,说“招娣爱啃翅膀,你也啃翅膀”。她姐张招娣在旁边笑了一下,把自己那个鸡翅膀又掰了一半给她。她妈看见了,说“你倒是大方”。她姐说“我不爱吃肉”。张焕楠知道她姐爱吃——她姐每次啃鸡翅膀都啃得干干净净,连骨头缝里的髓都嘬出来。但她姐把半个翅膀给了她,还冲她挤了挤眼。
      她姐比她大两岁,叫张招娣。招娣,招弟,名字里带着家里头一个念想。她妈生了她姐之后盼儿子,第二胎又是个闺女,她爸说“换了吧,换一个”,她妈说“不换了,养着吧,叫换楠,下回换个男的”。第三回果然换了个男的——张振兴。她五岁那年她妈领她去村小学报名,老师问叫什么名字,她说“张换楠”。老师笑了笑说“这名字好,换了个楠木回来”。她听不懂,后来才明白。
      她读一年级,她姐读三年级。每天早上她姐领着她走二里地去学校,路上经过一片枣树林,她姐给她打枣吃。她姐个子高,能够着高枝,她在底下兜着衣襟接。枣掉在衣襟里,青的红的混一块,她边走边吃,到学校嘴唇都是红的。
      她爱画画。没有纸,就在地上拿树枝子划拉。她姐看见了说“你画得挺好”,她说“我想画在纸上”。过了几天她姐从学校捡了一摞用过的作业本回来,背面是空白的。她姐说“你在这上头画”。张焕楠把那摞作业本当宝贝,天天趴炕上画。她爸看见了说“画那干啥,能当饭吃”,她说“我就画画”。她爸没再管,但也没给她买过一张新纸。
      她小学毕业。她姐张招娣那年初中毕业,家里说“女娃读到初中行了”,不让她姐再念了。她姐没说什么,但那天晚上她看见她姐坐在灶台前面哭,不敢出声,拿袖子抹眼睛。张焕楠蹲在旁边,也不知道说什么,就拿树枝在地上画了个小人,推了推她姐的胳膊。她姐低头看了看说“你画得真像”。她说“姐你别哭了,等我长大了我养你”。她姐噗嗤笑了,说“你先把你自己养活了再说”。
      小学毕业要拍证件照,升初中报名用。她妈说“让你姐带你去”。她姐领着她走了五里地到镇上照相馆。照相馆在供销社旁边,一间门面,门口挂块木板,上头红漆写着“红星照相馆”。她姐给她整了整衣裳,是一件洗得发白的碎花褂子,她姐的旧衣裳改小了给她穿的。她姐又拿手沾了点唾沫把她翘起来的头发抿平。照相师傅从黑布后头探出脑袋说“小闺女坐直了,笑一笑”。她坐直了,没笑。她姐在旁边说“换楠,笑一个”。她咧了咧嘴。师傅说“行了”,咔嚓一声。照片洗出来她姐从照相馆取回来,塞进家里相框的夹层里,说“等你长大了再拿出来看”。
      到汉城是第五天早上。
      她出了汽车站,站在广场上愣了一会儿。汉城比梁城大得多,车站广场上乌泱泱全是人,拉客的、卖早点的、扛着蛇皮袋赶车的,喇叭声和叫卖声搅成一锅粥。她缩在棉袄里,觉得每一双从她身上扫过去的眼睛都带着钩子。
      她往车站外头走了几步,看见对面巷子口挂着一块白底红字的灯箱,上头写着“红星旅社”,底下还有一行小字“24小时热水”。灯箱旁边是一道窄门,门框上贴着褪色的对联,半边被雨淋得起了皮。她站在门口犹豫了半天,没进去。省会人多,车多,警察也多。她刚才出站的时候看见广场角上停着一辆警车,车顶上灯没闪,但她还是绕着走了。汉城这种地方,查得肯定比小地方严。她一个没身份证的人,住旅馆要登记,万一赶上查房,跑都没地方跑。
      她转身回了车站,又买了一张短途票。窗口上贴着一溜地名,她挑了个看着不起眼的——安平县,票价八块。她问售票员“安平县远不远”,售票员说“一个多钟头”。她说“行”。
      大巴车出了汉城,往北开了一个多钟头,到了安平县。县城不大,一条主街从车站通到县政府,街两边是些两三层的铺面,卖化肥的、卖种子的、卖手机的,中间夹着几家小饭馆。街上人不多,骑自行车的比开车的多,偶尔过一辆三轮蹦子,突突突地冒黑烟。张焕楠下了车,在车站门口站了一会儿。这地方看着就小,就土,就没人会多看她一眼。她松了口气。
      她沿着车站旁边的巷子往里走,看见一家旅馆,门脸不大,玻璃门上贴着“住宿”两个字,红纸黑字,贴歪了。她推门进去。前台是个四十来岁的女的,烫着卷发,正嗑瓜子看电视。听见门响,抬头看了她一眼。
      “住宿?”那女的问,把瓜子壳往桌上一掸。
      “嗯。”
      “身份证。”
      张焕楠的心跳停了一拍。她站在前台跟前,手插在棉袄兜里,攥着那卷零钱。她张了张嘴,说:“没有。”
      那女的看了她一眼。张焕楠觉得那一眼特别长,长得她都能听见自己后槽牙打颤的声音。她脑子里已经开始想跑了——门在背后,转身就能推门出去,巷子窄,出去往左拐,几步就能混进人流里。
      那女的把瓜子往桌上一搁,说:“逃难来的啊?”
      张焕楠没说话。那女的又说:“发大水过来的?这几天好几个了,都没身份证。没事,先住吧,登个名字就行。”她从抽屉里摸出一张登记表,一支圆珠笔,推过来:“名字,哪来的。”
      张焕楠愣了两秒。她喉咙里堵着一团东西,好半天才说出来:“张红。隔壁县来的。”
      那女的唰唰写了,给了她一把钥匙,往走廊里一指:“208,上楼右拐,热水在走廊尽头。一晚十五,押金二十。”
      张焕楠交了钱,攥着钥匙上了楼。进了房间,反锁了门,靠着门板滑到地上坐着。她听见自己的心跳,咚咚咚咚的,撞得胸口疼。逃难来的。那女的说“逃难来的”。她可不是逃难来的吗?只不过她逃的不是水,是两具尸体。
      她在那个房间里待了三天。头一天她连灯都没开,窗帘拉着,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天花板上有一道水渍,像地图上的一条河,她从这头看到那头,又从那头看到这头。外面走廊里有人走路的声音,每一步都像踩在她太阳穴上。有人敲门——是对面房间的客人找错了门——她从床上弹起来,把枕头底下的饼干袋子攥在手里当武器,蹲在门后头等了半天,脚步声远了才站起来。
      她想过自首。脑子里翻来覆去地想:去派出所,说清楚,是李金福先动的手,是李金福把她往死里打,她实在受不了了。但转念一想:郝梅花呢?她把郝梅花也砍了。郝梅花再怎么嘴贱,没动手打过她。她砍了郝梅花的脸,砍了郝梅花的腿。这算什么?这算故意杀人。
      她翻了个身,把脸埋在枕头里。枕头有一股廉价洗衣粉的味道。她想她姐。她姐在川省,不知道她出了事。她想给姐姐打电话,手都摸到前台那部座机的拨号盘上了,又缩回来了。打了说什么?“姐,我把李金福砍了”?她姐本来就胆小,听了这话还不得吓死?再说电话能查出来,她在西省干的事,警察肯定盯着她姐那边。她不能连累她姐。
      第二天晚上她做了个梦。梦见她小时候在灶台前面烧火,灶膛里的火苗一跳一跳的,她把画了土坡的那张纸往灶眼里塞。火苗舔到纸边,纸卷起来,黑了,灰了。她盯着火看,突然发现火里头有个人脸——是李金福的脸,从火里头往外看她,嘴一张一合,说“你倒敢砍我”。她吓醒了,一身冷汗,被子蹬到脚底下去了。
      她起来洗了把脸。水龙头里出来的水冰得扎手。旅馆房间墙上钉了一面小镜子,镜面有水锈,照出来的人影灰蒙蒙的。她凑近了看自己——头发乱着,眼睛肿着,嘴唇干得起了皮,颧骨上不知道什么时候蹭了一块灰,整个人像从土里刨出来的。她拿手指头蘸水把头发抿了抿,又拿袖子擦了擦脸上的灰。镜子里那张脸跟七天前灶台前头那张脸对不上号了。七天前她脸上溅着血点子,眼睛里头是空的。现在眼睛里头是慌的。她盯着镜子里那个自己,说了一句话:“你咋就把日子过成这样了?”
      第三天早上她下楼去前台续房费。前台那个大姐正在吃米粉,见她下来,说“住得还习惯不”,她说“挺好”。大姐又说“没事别老闷在屋里,出去走走,晒晒太阳”。她说“嗯”。
      她出了旅馆门,沿着巷子走到大街上。安平县的街上虽然人来人往的,但是跟汉城比还是冷清多了,她缩着肩膀在人群里走,反倒觉得自在些。走到一个十字路口,看见路边有个摆摊卖画的——一个老头在地上铺了张塑料布,上面摆着几张画,画的是山水花鸟。旁边围了几个人在看。张焕楠站住了。
      她蹲下去看了半天。老头画得不算好,但颜色调得挺舒服,荷花的粉调子里头掺了点白,不艳。她看着看着手就有点痒。她已经好几天没碰画笔了。走之前她把画室里的笔都扔了,就留了一截铅笔头揣在兜里。
      她掏了掏兜,摸出那截铅笔头,跟老头说:“大爷,借张纸行不?”
      老头看了她一眼,从画摊底下抽了张旧报纸递给她。她把报纸铺在地上,拿铅笔头在空白边上画了几笔。画的是旅馆前台那个大姐——烫卷发,嗑瓜子,眼角有笑纹。画完了她自己看了看,觉得手没生。
      老头凑过来看了一眼,说:“画得挺好。学过?”
      她说:“学过几年。”
      老头说:“你这手艺摆摊都够用了。”
      张焕楠把报纸叠起来揣兜里,冲老头笑了一下。那是她这些天来头一回笑。笑完了她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铅笔灰。她心里头有个念头,模模糊糊的:她还得画画。她这条命是捡来的,可她不能光捡着命不干活。她得找个地方落脚,找个能画画的地方。哪怕挣得少,哪怕得藏着掖着,她得把手艺捡起来。
      她往回走的时候路过一个报刊亭,玻璃窗上贴了一张报纸,日期是正月初八。她扫了一眼——头版右下角有个小方块,标题是“西省梁城发生一起恶性凶杀案”。她的脚像被钉子钉住了。她盯着那行字看了三秒,下面还有一行小字,她没敢细看。她把棉袄领子往上竖了竖,低下头快步走了。
      回到旅馆,她把那张旧报纸上的画剪下来,叠好,塞进棉袄内兜里。然后她躺回床上盯着天花板上的水渍。她没再去想自首的事。那行字已经印出来了,全西省都看得见。她不能回去。
      她摸了摸肚子。肚子里那团东西还在。她想:得先把这个处理了。然后找个地方,画画。能画一天是一天。
      她把被子蒙在头上。被面上有股潮味。她想她姐,想那张碎花褂子,想枣树林子里打下来的青枣。想着想着,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她退了房。前台大姐说“走了啊”,她说“嗯”。大姐说“路上小心”,她说“好”。
      她出了旅馆门拐上大街。太阳刚出来,照在她脸上暖烘烘的。她把棉袄解开了一个扣子,露出里面那件碎花里子。她往南边看了一眼,长长的一条街,不知道通向哪。
      她抬脚走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3章 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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